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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八章中的二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二十九至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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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八章中的二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二十九至三十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要點

第二十九章論到『羅馬八章中那靈的身位與工作』,第三十章是『羅馬八章中的兩個靈與三件事實』。

信息內容

一、羅馬八章先啟示那靈的身位,然後啟示那靈的工作。那靈的身位是包羅萬有的,然而在羅馬八章共四次題到『生命』一辭(2,6,10,11)。說出這包羅萬有之靈的中心點, 並非如創世記所題到之神的靈-能力的靈,乃是生命之靈。這就是那靈的身位。而內住之靈的工作有三類:分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13),引導 我們成為神的兒子(14)。那靈乃是藉著內住來作工;祂的內住本身不是祂的作工,而是讓祂完成祂工作的路。祂的工作乃是藉著內住來完成的。

二、內住之靈工作的三類,那靈在頭兩類中是作工的憑藉,而作工者乃是復活的神和我們自己。在最後一類,祂的引導裏,祂才是作工者。『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14)。』祂引導你,還在於你是不是願意被引導。在你裏面作工的是神內住的靈,當你與神交通時,祂能分賜生命給你;然而,你若不肯治死身體的行為,甚麼事也不會發生,這就需要合作。神在你裏面作工,而你必須與神同工。你和神必須藉著那靈一同作工。許多時候神在我們裏面作工,但是我們不願治死。神是否真把生命分賜到你裏面,以及你是否真治死你身體的行為,全都在於你是否被那靈引導。

三、羅馬八章中提到兩個靈和三件事實。兩個靈乃是神的靈和我們的靈。基於神的靈住在我們的靈裏,我們看見三件事實:我們蒙了重生,有那靈住在我們的靈裏,以及這二靈如今乃是一。羅馬書八章所講的是調和的靈。祂的內住就是我們的引導、能力、並我們所需要的一切。事實上,羅馬書八章的經歷,乃是為著十二章的身體生活。我們需要從羅馬書八章的經歷裏,進前到十二章基督的身體。在實行上,基督的身體就是調和的靈。然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因著我們還沒有操練到一個地步,能隨時隨地照著內住的靈,所以我們還不能有身體的生活。

實行要點

一、許多基督徒認為,他們必須禱告禁食三天三夜,等候一個東西突然從天上臨到他們,或是等候某種靈感,才是聖靈的工作。但在新約裏,這乃是一件內住的事。那靈現今工作 的路乃是藉著內住。當祂住在你裏面時,祂非常的活躍。你也許認為沒有甚麼東西臨到你,或沒有甚麼靈感,就表示祂是安靜的。事實上祂一直在你裏面運行。祂是活著的,是活 動的,祂乃是藉著內住一直為我們作工。這樣經歷所帶來的結果乃是初熟的果子,就是那靈自己給我們享受。

二、當你藉著主耶穌來到神這裏,每當你與神有一些交通,花一點時間藉著主耶穌與神同在,那靈就作工。當我們實際行動的時候,我們還需要被祂引導。神的分賜、你的治死、以及那靈的引導這三件事必須調和為一。你若有這三件,就會經歷內住的靈。

三、我們若看見這些點,就會說,『主,憐憫我!我實在差太遠了,我還沒有進入調和的靈這個階段。重生的靈和內住的靈如今乃是一,我只要照著這調和的靈而行,只要把我的心思置於靈,生命在這裏,平安也在這裏』。我們只要照著這調和的靈行動並行事,把心思置於調和的靈。只在意這內裏調和的靈。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那靈的身位和工作為何?

二、我們如何經歷內住之靈的引導?

三、羅馬十二章身體生活的關鍵在於甚麼?

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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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七至二十八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二十七章揭示『為著身體生活治死身體的行為』,第二十八章說到『基督在你們裏面,使身體與靈有區別』。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九節說,『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這節指明四個要點:第一,你不是在肉體裏,而是在靈裏。第二,『住』字的原文字根是『家』,可翻作『安家』,意即我們需讓神的靈不只是停留,而是安家。第三,『若』這辭指出你也許有神的靈在你裏面,但祂不是住在你裏面。第四,這節也給我們看見三種人:第一種是未得救的人;第二種是得救了,但只有神的靈在他裏面,還沒有神的靈住在他裏面;第三種人是一個得救又在靈裏的人,有神的靈住在他裏面。

二、羅馬書八章四次題到生命,而且與四件不同的事有關。第一次,這生命是神的靈所屬的生命。第二次,這生命關係到我們心思和我們的靈。第三次,這生命關係到基督和基督所帶來的區別。第四次,這生命關係到我們必死的身體。這是四重的生命,第一重關聯到神的靈,後三重關聯到人的三部分。首先我們的靈成為生命,然後我們的魂成為生命,最後連我們的身體也成為生命。

三、生命之靈在我們身上的功用:第一,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第二,祂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13)。第三,祂引導我們成為神的眾子(14)。第四,那靈作為初熟的果子含示這位作成三件事-賜生命、治死、引導的內住之靈滿足了我們(23)。而那靈四重工作的結果或結局是一種歎息,帶著一種熱切的盼望,就是我們的身體要得贖,得著完滿的兒子名分。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八章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在基督進到我們裏面以前,我們的身體是活的,而我們的靈是死的。這意思是說,生命與另外兩件事有關連:與基督以及與祂在我們裏面所造成的區別有關。一個得救的人若留在正常、正確的光景中,裏面會有這麼一個清楚的區別:他的身體是死的,而他的靈卻是生命。

二、羅馬書八章十一節說,『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這指明復活之靈的神要藉著復活的靈賜生命給你這必死的身體。一位弟兄可能生病,但有神的靈在他裏面,甚至住在他的整個身體裏面,在他的全人裏面。你接觸他時,能感覺到神聖生命甚至把他必死的身體浸透了。那時,他的身體不是肉體,因為他身體所有的行為都被治死了。

三、『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神不是在意我們是犯罪或不犯罪的問題,也不是有道德、沒有道德的問題。神只在意一件事:你的行事為人像不像祂的兒子?當你給人倒茶時,你的服事像不像祂的兒子?每當你的身體不照著那靈和離開那靈行動的時候,那就是肉體。如果你將心思置於靈來治死你身體的每一個行為,那你就是被那靈引導,這就是過一種神兒子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羅馬書八章九節中的四個要點。

二、請陳明羅馬書八章有四次題到生命,而且與四件不同的事有關。

三、試述生命之靈在我們身上的功用。

兒子的名分為著身體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篇)

 

兒子的名分為著身體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八1073-Book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十五篇是『兒子的名分為著身體生活』,第二十六篇則是『為著身體生活將失業的身體獻給神』。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八章二十三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那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裏面歎息,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兒子的名分就是指成為神的兒子。在羅馬八章是說到那靈,還有更往前的,就是兒子的名分。二節首先提到『生命之靈』,按照十節,這生命先是在我們靈裏,然後這生命的靈,要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在十一節,這生命的靈還要浸透我們必死的身體。從十四、十五、十六節裏,我們還看見這生命的靈也就是兒子名分的靈,因為我們人重生的靈已經與那靈調和。兒子名分的靈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生命的靈產生了神的兒子。生命的靈至終就是兒子名分的靈,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

二、我們必須知道,兒子的名分對於基督的身體是緊要且基本的。倘若我們不是神的兒子,我們就不能成為基督的肢體。我們是不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完全在於我們的兒子名分。在馬太福音十六章,主問彼得祂是誰。彼得回答說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基督作為活神的兒子,乃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神的兒子建造基督的身體,凡是建造到基督裏面的,都應該是神的兒子。基督的頭就是神的長子,而基督身體上的所有肢體都是神的眾子。

三、我們要成為神的兒子,必須有一個起頭,就是必須經過重生,並重新構成。重新構成的過程要繼續直到我們的身體得贖。雖然有些人還沒有經歷過身體的得贖,但他們經過相當的重新構成,所以他們能管理並治服那還沒有得贖的身體。這身體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家庭生活,也影響我們的召會生活。

生命經歷

一、有些人曉得他們的身體必須受對付,於是就實行禁慾主義。禁慾主義主要是以嚴厲的方式對付這屬罪、死以及敗壞行為的身體。但在羅馬書裏,保羅並沒有說我們的身體必須治死,而是說我們身體的行為必須治死。我們身體需要得贖,但我們身體的行為必須治死。聖經說,『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下一節說到被那靈引導,乃是印證這一點。我們不該在我們身體上實行禁慾主義,那是一種屬靈的自殺。但我們必須領悟,有一種救恩已經注入並灌注我們全人裏面,那就是內住的靈。每當你的身體要作些什麼的時候,你必須轉回到靈裏,讓內住的靈作事;內住之靈的工作會治死你身體的行為。這就是被那靈引導。

二、假設一位傳教士天天和妻子吵嘴,然而他卻在佈道地區天天為神作工。他也許把這麼忙碌的身體獻上,為著神出外佈道,但事實上這不是對神真實的事奉。你絕不能因著把這麼一個忙碌的身體獻給神,就進入身體生活中。正當的獻上身體,乃是獻上一個失業的、被解僱的、喪失一切工作的身體。你把這樣的身體獻給主,你纔能進入身體生活。如果你把一個忙碌、被雇用的身體獻上,你就無法進入基督身體的實行。我們必須被那靈引導到一個地步,不在那靈的引導外有身體的行為。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那靈引導我們,我們就不作甚麼,這就是神的經綸。

問題研討

一、馬太福音十六章解釋兒子的名分如何是為著神的建造?

二、請用羅馬書八章陳述我們如何能成為神的兒子?

三、我們如何能治死身體的行為而將失業、被解僱的身體獻上?

聖經拔尖的啟示 基督的身體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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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拔尖的啟示 基督的身體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第一冊第三段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要點

第二十三章論到『聖經拔尖的啟示-基督的身體』,第二十四章是『羅馬書的中心點-基督的身體』。

信息內容

一、聖經中拔尖的啟示是基督的身體,保羅完成的職事完成了這神聖的啟示。保羅完成職事的啟示完全以身體為中心點。若是我們從聖經中挪去保羅論到基督身體的四卷書連同其章節(羅馬書第十二章,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以弗所書第一章,歌羅西書第一、二章),聖經就會有一個大缺口。歷世歷代以來從神的工作所產生出來的,最終就是一個身體。身體是神不斷作工的最終目標,因此身體就是整個神聖示最拔尖的點。

二、羅馬書第十二章是由生機聯結的角度來論到基督的身體:羅馬書十二章五節的『在基督裏』指明生機的聯結,也說出羅馬書記載基督的身體是一件生機的事。這個聯結的生命不但把我們與基督聯結在一起,也把我們與基督所有的肢體聯結在一起。我們原是生在亞當裏,但神把我們從亞當裏帶出來,並使我們藉著重生被移植到基督裏。『在基督裏』總是蘊含著我們在生機上與基督是一的事實。

三、羅馬書中有許多經節作為托住『在基督裏』這個中心點的支柱。第五章至少有四次提到生命,包括:在生命裏得救(10),在生命中作王(17),被稱義得生命(18),恩典作王的結果乃是生命(21)。第六章第三節說到我們已經『浸入基督』,這是『在基督裏』這個片語最強的支柱。第四、五節表明一個生長的過程,我們長到祂的死裏面,又藉著祂的死長到基督的復活裏面。第八、十三、二十三節也表明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第八章說到神的靈是生命(2),我們人的靈是生命(10),我們的心思是生命(6),我們的身體也是生命(11)。第十一章啟示接枝,這也是生機聯結有利的支柱。第十二章指明我們要將我們的身體獻上,好叫我們的心思變化,能彀看見並且驗證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就是要為基督得著一個由生機聯結所產生的身體。

實行要點

一、我們需要天天留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在我們藉著重生被帶進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並藉著受浸進入召會生活後,還需要留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裏。我們留在這生機的聯結裏,就是在身體裏;我們不留在這生機的聯結裏,就是在身體之外。只要你憑自己說了甚麼,你就離開了身體。你的閒談、隨便說話,任意交談,乃是一個很強的表記,說出我們離開了身體。你需要核對自己,一整天有多少時間是活在生機的聯結裏。你必須承認,你不怎麼留在這生機的聯結裏。我們偶爾留在這聯結裏,卻常常離開。

二、要實行身體生活,我們需要運用全人的三部分。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提到我們的身體,吩咐我們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接著二節給我們看見,我們的心思需要更新,這是指魂的變化。然後十一節說,我們需要靈裏火熱。這是指操練人的靈、操練調和的靈。為著基督的身體,我們需要獻上我們的身體,然後我們的魂需要變化,我們的靈需要焚燒。這樣,我們這個人的三部分都要用上,為著實行身體生活。

三、禱告是進入實際身體生活的入口。由於基督的身體是奧妙的,我們需要禱告,操練我們裏面的人,就著身體這個主題來思想羅馬書,好得著更強的異象和啟示。

問題研討

一、為何聖經中拔尖的啟示是基督的身體?


二、羅馬書中有那些經節作為托住『在基督裏』這個中心點的支柱?


三、我們如何操練全人的三部分,為著實行身體生活?

民數記概論上冊(第十六至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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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概論上冊(第十六至十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六○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七日,在臺北帶領事奉訓練所釋放讀經類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六篇是『民數記的豫表(五)雲彩、銀號、起行、約櫃的引領』。第十七篇是『民數記的豫表(六)百姓發怨言、起貪慾』。

信息要點

一、在民數記九章十五節開始記載以色列人的行程,在行程中,以色列人有雲彩、銀號的引導。雲彩的引導有三方面豫表的意義。第一,雲彩豫表聖靈。第二,雲彩幾時從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幾時起行。這豫表聖靈有行動時,召會就該跟著行動。第三,雲彩在那裏停住,以色列人就在那裏安營。這豫表當聖靈不行動時,召會就不該行動。第十章起說到兩枝銀號的引導,銀號是銀作的,表徵救贖;號有兩枝,表徵見證。此外,銀號的用途乃是召聚會眾並叫以色列眾營起行(民十2下),還有為著打仗和過節(9,10)。當神的子民經過八章的潔淨、奉獻並接受職任,並享受基督到一定程度之後,就要進一步與主合作而有所行動。

二、除了雲彩和銀號的引導,以色列人還有約櫃在行程前頭引領他們。原先,按照十章十四至二十八節,以色列人起行的次序是約櫃在四營中間,但插入了摩西請求岳父米甸人何巴與他們同去,想要倚靠人的事。之後十章三十三至三十六節,看見約櫃在各營前面領頭。因著摩西要求他岳父的幫助,想要倚靠他,神就藉著約櫃彰顯祂的地位。因此,百姓起行時,在他們頭上有雲彩,在他們中間有號聲,在他們前頭還有約櫃的引領。

三、我們應從摩西學得祕訣,他雖求岳父與他們同行,神就以約櫃的引領回應,摩西立刻接受神的改正,放棄自己的意見,站在神這邊,並與神合作。他們就得以經歷約櫃的引領,走了三天的路程,因為他們尋找安歇之處。三天豫表復活,神的子民惟有在復活裏才得享安息。藉著接受改正,他們經過死而復活的經歷,好進入安息。接著,約櫃前行時,摩西禱告,『耶和華阿,求你興起,願你的仇敵四散。』當基督這神的約櫃行動時,神的仇敵必要失敗。末了,約櫃停住時,摩西禱告,『耶和華阿,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萬人中。』每當召會不行動時,我們都該禱告,『主,願你來到我們中間』。

生命經歷

一、以色列人在行程中,沒有確定的路線,要走多遠,走多少天,有何遭遇,他們全然不知。此外,他們所在的是大而可畏的曠野,只能跟著雲彩和約櫃往前行,如此必定艱苦。因此百姓不滿意主的帶領、安排和作法,而發怨言,結果耶和華的火便燒滅了一些人,直到摩西為他們祈求而停止。我們需要看見神帶領召會在地上所經過的,也是如此,只有跟隨神,跟隨基督。神怎樣帶領,召會就怎樣跟隨並往前。我們應當敬畏神、愛神、從神得著堅定的信心,望斷以及於祂,否則就會因不滿而發怨,無法再跟隨主。我們也當與代求的基督是一,為召會代求,使召會能緊緊跟隨。

二、除了不滿意主的帶領、安排和作法,而發怨言之外,百姓也起了貪慾。貪慾的起因是從他們中間的閒雜人開始,並且百姓不滿意神所賜惟一的供應。我們要小心謹慎,若我們不滿足於基督和神的話,想要以別的道理滿足自己,即使是得救的,卻仍憑著肉體活著,這樣,就落在閒雜人的原則之下。我們需要從不滿意嗎哪的情形中蒙拯救,以基督為神子民惟一的供應。我們只該滿意於基督,並且只享受基督自己。

問題研討

一、在以色列人的行程當中,有那二方面的引導?其豫表為何?

二、除了引導,在他們前頭還有什麼引領百姓?其豫表為何?

三、以色列百姓行程中有那兩個失敗,可以為我們的借鏡,來指引當前的召會生活?

民數記概論上冊(第十四至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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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概論上冊(第十四至十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六○年二月十六日至三月十七日,在臺北帶領事奉訓練所釋放讀經類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十四篇是『民數記的豫表(三)拿細耳人的條例、神百姓的奉獻』,第十五篇說到『民數記的豫表(四)點燈、潔淨並獻上利未人、事奉的年齡、守逾越節』。

信息要點

一、拿細耳人許願歸給神,不是基於神的要求或命定,乃是基於人的自願。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在會幕服事,及亞倫家作祭司事奉神,都是按照神的命定。拿細耳人的自願奉獻,乃是人對神的心願超過神所命定的程度而作的回應。希伯來文,nazar,拿撒,是拿細耳人的字根。這詞的意思是『分別出來的人』。舊約裏的拿細耳人乃是豫表主耶穌(約五30,腓二8)。民數記六章裏拿細耳人生活的每一面,都能應用在主耶穌身上。

二、拿細耳人要『遠離淡酒和濃酒』、『不可剃髮』、『不被死亡玷污』。首先,拿細耳人要遠離在神之外叫人感覺有喜悅、快活的『酒』。第二,在他許願分別出來的日子,不可用刀剃頭。男人若有長髮,便是他的羞辱(林前十一14);意即拿細耳人不願除去他在人面前的羞辱,他不願在人中間有美名、尊貴和榮耀,只願在神面前服權柄、守住地位,主耶穌和使徒們都是如此。第三,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人,他們不僅不能被一般人的死亡玷污,甚至不能被直系、至近親屬的死亡玷污,神對拿細耳人的要求與大祭司一樣高。若是有人忽然在旁邊死了,以致受玷污,這指明他不彀警覺、謹慎並儆醒,這個玷污乃是罪,所以需要獻贖罪祭、燔祭,並且因著不彀警覺、謹慎的失敗,在第八日要獻贖愆祭,重新分別出來歸給神。

三、民數記八章開始於神繼續的說話,說到點燈,使燈發光(七89~八3)。這順序指明每當神的話語來了,神的子民就得著光。這裏說到七盞燈,都向燈臺前面發光,表徵各人的職事雖有不同,但方向一致,乃是一個職事。燈臺是用金子錘出來的,表徵一個想要為神說話的人,要經過各樣的試煉和對付。接著說到神對利未人還有進一步的要求,他們需要得著潔淨並獻上。五章說到營中的對付,是外圍的對付,八章乃是潔淨利未人,更深的對付。一個利未人即使沒有過錯或明顯的污穢和不潔,他要事奉神時,仍須受對付。這表徵我們事奉神的人必須徹底受對付,好得著潔淨。

實行要點

一、作拿細耳人不是許願為神發熱心或為神作甚麼,乃是完全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至於神要他作甚麼,那是神的事,不是他的事。今天許多服事的人以為將自己獻給神了,但他們並沒有分別為聖歸給神。我們出去傳福音是出於神的差派,還是出於我們的愛好和揀選呢?我們是否真實站在拿細耳人的地位上,不作甚麼,只單純的將自己分別出來歸給神?我們只需要自願作拿細耳人,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

二、第七章說到神百姓的奉獻,首先是十二支派首領的奉獻,他們獻上六輛篷車和十二隻公牛。這乃是為著應付神的見證在地上的行動。關於帳幕該怎樣行動、如何搬運,神並沒有指示摩西。我們的奉獻不是小事。有時,神在某件事上不說話,就是要等候我們來成全祂的心意,召會中愛神的人看見需要,就會為此而有奉獻。

三、第五章是對付以色列人看得見的污穢,而第八章是對付利未人的本身,利未人不僅要對付他們看得見的污穢,也要對付他們整個人。這指明即使我們不覺得自己是污穢、有錯的,當我們要事奉神時,我們這個人和我們的生活還是必須受到徹底的對付。

問題研討

一、拿細耳人的字根是甚麼?試述其意。

二、神對拿細耳人的那個要求比對祭司的要求高?

三、當人覺得沒有罪時,還需要受對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