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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主者性格的建立(第三至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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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主者性格的建立(第三至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二月至三月間,在菲律賓馬尼拉帶領事奉訓練的部分信息記錄,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三篇論到『性格所附屬的天然生命需要被破碎纔能合乎主用』,第四篇是『事奉主者該有的性格(一)』。

信息要點

一、在馬可福音六章主耶穌食飽五千人的事例中(30~44),我們看見主的性格是按部就班、有次有序,沒有一點雜亂。主首先叫門徒去看他們有多少餅,等到確定是五個餅、兩條魚之後,就吩咐門徒叫眾人一組一組的坐下,有一百一班的,有五十一班的。然後,主拿著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再依序分給群眾。等眾人都喫飽了,主還要門徒將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數出確實的數量,有十二籃子。這一切的步驟、細節和數目,都是主在訓練門徒的性格。最終,在這事例中,因著有人在性格方面的配合,結果就使主的榮耀和作為,得以顯明並彰顯出來。

二、性格是由生性和習性所組成。生性完全是出於天然生命;然而,習性是天然生命的喜好、愛好和傾向,加上環境的配合所養成的。因此,習性有一半是從天性而來,一半是由環境配合所造成。生性佔人性格的百分之三十,而習性佔人性格的百分之七十,但習性中的一半又是從生性而來。所以,人的性格裏有三分之二與天然生命有關,也就是說,性格裏面以天然生命的成分居多。用比喻的話說,性格就像一個『寄生物』,寄生在天然生命上。

三、因為性格是『寄生』、『附屬』在天然生命上,所以性格與天然生命乃是接聯並調和在一起。事奉主者的天然生命若被破碎,性格和天然生命的附屬關係,也就一同破碎。因此,我們需要看見,需要破碎的是性格附屬在天然生命上的這件事,而不是性格本身。在召會歷史中,歷代給主大用之神的僕人都有以下三個特點:第一,養成並建立一個合乎主用的性格;第二,有破碎的天然生命;第三,是一個能『就』別人的人。因著天然的生命被破碎,性格就無法附屬在天然生命上,性格就能為神所用,能適應任何環境或任何人。因此他們的性格剛柔相濟,像漿糊一樣能『就』人。


實行要點

一、事奉主者該有的性格有三十點,『真』是性格的第一要素。我們行事為人的基本原則就是真,我們裏面是甚麼,外面就是甚麼。有時候,我們碰到事情,因著敬畏主或是顧到別人的緣故,可以不表示甚麼;然而一旦要表示,就得真。我們若要操練作一個真的人,就我們口裏所說出的話,必須與裏面的感覺一致,沒有絲毫違背,或以另一套話來遮掩。服事主的人必須是一個真的人,而且他的真是受聖靈管治的。無論是對人說話,或與人接觸,都要真,不可虛假;真是最要緊的性格。

二、與『準』相對的就是馬虎、不準、隨便、差不多、甚至說謊。人在時間、話語和數字上難得準確。事實上,屬靈的事,諸如讀經、禱告、事奉等等,都需要準。準,纔會強。真能結實,準能剛強。結實的人一定真,人越結實就越準、越強。

三、事奉神是地上最高的事,凡有心事奉神的人,都必須有最高的性格。主的僕人鼓勵有心事奉神的人要豫備一本『性格養成記錄簿』。每晚睡前,將自己當天有那些不真、不準、不緊的事都一一記錄下來,至於真的、準的、緊的事就不需要記錄。記錄要作的確實,這樣在性格上就會有真實的學習和進步。

問題研討

一、性格的組成為何?與天然的生命有何關係?

二、在召會歷史中,歷代給主大用之神的僕人都有那三個特點?

三、在性格『真』、『準』、『緊』的事上,如何操練會有真實的學習和進步?

事奉主者性格的建立(第一至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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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主者性格的建立(第一至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二月至三月間,在菲律賓馬尼拉帶領事奉訓練的部分信息記錄,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是『學習作人,建立性格』,第二篇是『魂生命需要被破碎,性格需要建立』。

真理要點

一、事奉主者首要學的功課就是學作人,學作人就是要養成並建立合乎主用的性格。神在地上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缺了人的配合,神的路就走不通,神的工作就受到限制和攔阻。神的工作需要各式各樣的人來配合;而人能為神使用,主要在於人的性質。好比種子生長的狀況和結出的果實,會因著土壤的性質不同而有差異。照樣,神的工作在某些人身上顯得像樣,但在某些人身上卻走樣;關鍵就在於人的性格。

性格的組成是生性加上習性。性情是天生的,性格是養成的。一個人的性格,生性佔百分之三十,習性佔百分之七十;生性和習性加起來,等於人的性格。在年幼的人身上,生性多於習性,到了二十多歲以後,習性就大於生性。所以提到性格就要注意平日的生活,因為生活會成為人的習性,養成人的性格。一個人的性格就是他這個人,人作事成功與否,全在於他的性格。要事奉主,就必須在性格上有操練。不要覺得性格無法更改,這個觀念要轉,性格可以改變的。人的性格好比土壤,神的生命好比在土壤中的植物。神的生命需要人有一種性質,好能給神有屬靈方面的配合。因此,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好的性格。

二、我們要認識魂生命是什麼。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是人裏面的所是,是人天然的構成。在福音書裏,主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這指明人的己需要否認、棄絕,否則人無法跟從主。背十字架就是將人的己,人的魂生命,置於死地。人的魂生命很顯著的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情感,二是意見和看法。人的愛好和意見,叫人無法聽主的話,也無法聽人的話。因此,人的魂生命需要被破碎。否認己,就是否認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思想、眼光、觀念、慾望、喜好、主張、意見、揀選和決定等等;這些都需要破碎。在利未記十章有一個事例,說明事奉主的人必須在情感上受對付和約束。亞倫的兩個兒子受神審判而死,但亞倫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

實行要點

一、在舊約裏,摩西的性格剛強、明亮、柔細、能就別人,所以他能為神使用,將以色列人帶出埃及。此外,他頒賜的律法周詳、高超,沒有一部律法書能比得上摩西的律法。在新約裏,保羅也有相當的性格,他受嚴謹的律法教育,又比本族的人更有長進,為他祖宗的傳統格外熱心,甚至逼迫基督徒。直到他遇見主之後,他剛強傳揚基督。保羅的性格剛強、負責、認真、勇於當面指責人的錯謬。他們的性格是受過訓練的,因此在神的工作上,他們能配上主的需要,並將神服事出去。

二、在福音書裏,主也帶領門徒學習兩面的功課,對付天然的生命和培養他們的性格。在馬太福音十七章,主藉著納殿稅的問題對付彼得的主張和意見。在食飽五千人的事例中,主訓練門徒的性格,藉著安排群眾坐定、分送食物、拾取零碎來訓練門徒殷勤、慮事周到、關心別人、不推卸責任的性格。表面看,這似乎不是屬靈的事,但主要訓練門徒的性格,以配合主的工作。所以到了五旬節,門徒才能在一天之內為三千人受浸,而沒有一點混亂的情形。因此,一個人要在神手中有用,其魂生命─心思、情感和意志都要被破碎,且要建立並養成良好的性格。

問題研討

一、事奉主者,首要學習的功課為何?該如何學?

二、試以聖經中的人物來說明訓練性格的重要。

三、在主的工作中,為何魂生命需要被破碎?並請舉聖經中的一個實例來說明。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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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利未記二十七章說到四種許願的奉獻。第三十四篇說到人的奉獻,第三十五至三十六篇乃是接續前篇來論到另外三種的奉獻。第三十五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十八)許願奉獻(二)牲畜的奉獻』;第三十六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十九)許願奉獻(三)房屋與田地的奉獻』。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第二十七章說到四種許願的奉獻,九節說,『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別。』成為聖別,意思就是登記了,不再歸我們所有,是已經分別出來屬於神了。這指明所有的牲畜只要獻上就屬於神了。十節接著說,『人不可交換,也不可替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這指明一奉獻就算數,永不能交換,也不能替換。並且人若以牲畜替換牲畜,所許的與替換的都要成為聖別。這意思是,祂所替換的牲畜也得獻上。這表明神悅納人的奉獻,是悅納到極點。

二、利未記二十七章十四節說,『人若奉獻房屋,歸耶和華為聖,房屋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房屋的奉獻,是豫表在召會問題上需要有奉獻。並且在房子的問題上,是由祭司斷定,不是由摩西估價。這說出我們需要作為大祭司的基督為我們估價,並且祂定規有辦法使我們出得起這代價。第十五節說,『奉獻房屋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銀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這說明在主估價有了斷定之後,你就要出代價,得著主所斷定的這所房屋,作你的居所,作你的召會。

三、利未記第二十七章十六節說,『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田地奉獻給耶和華,你要按這田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田地是指基督作我們的享受,許願把田地奉獻給神,豫表連基督作我們的享受都得奉獻。而這奉獻是按著田地撒種的多少估價。這估價是以大麥作依據,而大麥是指復活的基督。這意思是說,所撒的大麥多,價值就高,意即裏面的基督多,價值就高。一賀梅珥是量大的單位,指基督的量是大的、豐滿的。這給我們看見,田地的估價是照著基督最大的度量估算的。

實行要點

一、我們看見神悅納人的奉獻,祂絕不拒絕人的奉獻;即使人奉獻得很差,奉獻了不潔、汙穢的東西,神都悅納。因為神知道在這奉獻的背後,有一個心願是有價值的。千萬不能說,某位奉獻弟兄是肉體、血氣、天然的,恐怕過幾個月會闖禍,就推辭、拒絕他的奉獻。如果這樣,我們就越過了神。我們必須像主一樣悅納他奉獻的心願,讓主來估定他心願的價值。

二、田地的奉獻乃是關乎享受基督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已往那些享受基督之人,如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蓋恩夫人(Madame Guyon)等的經歷得著幫助,而有你自己的享受。但請記得,他們的經歷永遠是他們的,永遠不會算作你的產業。算作你的產業的,只有你出代價的那部分;你出了多少代價,就有多少部分算是你的。

問題研討

一、試以牲畜的奉獻,說明神如何悅納人的奉獻到極點。


二、試說明關於房屋的奉獻,房屋及祭司估價的意義。


三、試以田地的奉獻,說明田地及用大麥估價的意義。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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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三十四篇『利未記的豫表(二十七)許願奉獻(一)人的奉獻』。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開始於人如何與神接觸,親近神,和神一同有所享受;到末了一章結束於這樣享受神的人,要如何許願奉獻給神,好讓神得著享受。這啟示我們能享受神那豐富的產業,還能將有餘、豐富、富餘獻給神,作神的享受。利未記二十七章論到許願奉獻在豫表上的意義,一至二十五節論到四種許願的奉獻:一,把人奉獻;二,把牲畜奉獻;三,奉獻房屋;四,奉獻田地。這指明,一個真正奉獻的人,是先把自己獻給神,再獻上他所有的。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八章說到,馬其頓眾召會在患難中受大試驗的時候,他們充盈的喜樂,和極深的貧窮,匯溢出豐厚的慷慨;他們是先把自己獻給神,後將財物獻上,為神使用;這乃是奉獻的基本原則。

二、在一至二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人許特別的願,所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這給我們看見,當人將自己奉獻給神,這人必須經過神的估價。這指明我們在神面前的分量、身量如何,斷定我們在神面前的價值。在三至七節,摩西將以色列人分作四種身量,或說四種年齡。這給我們看見,每個人在神面前各有其分量和價值,這不是人的評論或定規,乃是按著神的定規和估量。當人一奉獻,在神面前就有價值和分量。一個沒有奉獻的人,他在神面前就沒有估價。在奉獻的事上,神一點不勉強人;一個人若不將自己擺在神手中,神就不予以估價。什麼時候人肯奉獻,什麼時候他就變作有價值了。

三、在八節說到,『他若貧窮,出不起你所估定的價,就要叫他站在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這意思是,按照聖所的舍客勒,也就是按著神的原則和規章說,他應當出這麼多,但因他貧窮、出不起,於是有了第二種估價。第一種估價是神的估價,第二種估價是祭司的估價,按照人所能的估。讚美神,我們不僅有摩西所豫表的神,還有亞倫這祭司所豫表的基督。按我們屬靈的身量和年紀說,應該出那麼多;但按我們屬靈的實際說,卻因貧窮而出不起。這時,我們可以到祭司所豫表的基督面前,使我們能夠照著所能的估價。

生命經歷

一、不管人在神面前的價值和分量是多少,只要人一奉獻,就蒙神悅納。神何等願意人享受祂的產業,並在享受之後將自己奉獻給神。儘管我們的奉獻裏,有軟弱、貧窮、殘缺和不足之處,甚至我們有心願而出不起代價時,神甚至替我們想辦法,按我們所能的奉獻,仍然悅納我們的奉獻。神不會選擇或捨棄,只要人肯奉獻,神都悅納。人有什麼價值,神就悅納他多少,神乃是寬大有恩、將就人的,對於人的奉獻,他沒有不悅納的,就怕我們不奉獻。神何等急切要得著人,願意得著人,只要人肯給祂得著。

二、人的估價乃是按著聖所的舍客勒,也就是按著神的估價。一面,我們在神面前要學厲害的功課,不論斷也不評論任何人或事;因估價不在於我們,乃在於神。若我們妄自對人或事有所論斷,我們就會成為肢體畸形、越過度量的;這會使我們不夠資格盡祭司的職分。另一面,我們要得著安慰,知道所有的估價都在於神;神對我們的所是和所作,自有祂的評論。我們對主該起敬畏的心,因為無論人如何評論,都算不得數;所有的查驗都要按聖所的舍客勒,就是按照神的估價來定規。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二十七章論到那四種許願的奉獻?

二、人如何在神面前有價值?

三、估價在於誰?我們該如何看待別人?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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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三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十六)警告的話』。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二十五與二十六章乃是鮮明的對比。二十五章記載安息年和禧年,說到神的恩典;二十六章警告的話,說到神的管教,或者說是神的行政。二十五章讓我們看見,神對人的恩典真是豐富全備,無論人失落到何種地步,神都救贖回來。然而,二十六章是警告的話,題醒人不可大意、輕忽或隨便。要知道,神的雙手,有一隻是恩典的手,另一隻是行政、管理的手。

二、在二十六章警告的話中,神在一至二節主要說到三件嚴肅的事:第一,不可製造偶像並跪拜。這意思是,我們要享受神在救贖裏的產業,就不能在神之外有別的追求、傾向和目的。凡讓神之外的人、事、物成了我們的追求、傾向和目的,都是偶像的原則。第二,要謹守神的安息日。安息日乃是神要人認識祂的作為,是祂來作一切,叫人享受。所以,謹守安息日的屬靈意義,乃是要我們認識神的作為到一個地步,能停下自己所有的勞碌和作為,完全接受神為我們所作的一切,而能在其中安息並享受。第三,敬畏神的聖所。神的聖所就是神的居所,包括整個帳幕以及其中一切種種的講究。這表徵神在基督裏並在召會中,為我們所成全的一切恩典工作;我們要尊重這些,才能享受神的產業。

三、接著三至十三節說到,神的子民若是順從並遵行神警告的話,就能蒙福。這在新約乃是表徵順從神並照著靈而行,神的子民若是如此行,結果就會有六項的祝福。然後,十四至三十九節是說到我們若違背神,不照著靈而行,體貼肉體,結果乃是招禍,共有十四種結果,可歸納為五層。最後,從四十至四十五節說到神的子民若是悔改,就可以再蒙神記念並眷顧。藉此我們看見神的賜福不分層次;因著人的順服,祂把所有的福都賜給人。但神的責打、管教和懲治的臨到,乃是一點一點、一層一層的;若是我們肯悔改,就不至於再遭受下一層的管教。這顯示出神懲治的時間是有限度的,即使在神的嚴格裏仍是帶著恩典。

實行要點

一、從利未記二十六章,我們可以學習三件事:第一,神子民悔改時,要認罪並謙卑,順服神的刑罰,受神的管教。其次,當神子民謙卑認罪時,神就記念祂所立的約,憑著祂的恩典救贖他們並眷顧他們。第三,他們雖然因背道受懲治,被帶到仇敵之地,但神從來沒有厭棄他們,也沒有把他們完全滅絕,一直等候他們悔改。這意思是,今天我們雖然憑著肉體而行,受到神的管教,但神沒有厭棄我們,也沒有完全滅絕,只要我們悔改認罪,就會再蒙神記念並眷顧。

二、神的恩典一面是真恩典,白白的恩典,絕對的恩典;神為人作了一切。另外一面,神的行政管理相當嚴格;人不能有偶像,並且要認識神的安息,敬畏神的聖所。這就是說,我們都要敬畏神在召會中,在基督裏的一切,並要學習順從神,照著靈而行,我們就會得到屬靈的祝福。然而我們若憑著肉體而行,就會遭受神的管教和懲治。我們若願意悔改,神仍然會記念,這就是神行政、管理的原則。直到今天,神對待祂子民不外乎這兩面;每一次都是恩典在先,行政在後;行政乃是為著補充恩典。

問題研討

一、在神警告的話中,主要是那三件事?

二、我們可以從二十六章警告的話學習那三件事?

三、神行政和管理的原則是甚麼?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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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一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二十四)贖回產業的條例』,第三十二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二十五)取利的條例與奴僕的條例』。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二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八節論到賣地、贖地的條例。以色列人若是因為窮乏,可一時出賣地業,但不可永遠賣斷。這豫表凡是我們從神所承受的,是神給我們的產業,其權利仍保留在神手中。另一面,神限定買地的人要准許賣地的人將地贖回。首先,神定規他至近的親屬可以替他贖回,這乃是豫表基督,是神成了肉體,作了祂弟兄至近的親屬,有權利來替我們贖回失去的產業。再者,如果沒有人為賣地的人贖回地,表徵以色列人拒絕承認基督是他們至近的親屬,而賣地的人漸漸富足了,就可以自己贖回。如果以色列人沒有能力贖回,就要等到禧年。因著拒絕基督,他們在神面前只會越過越貧窮,不會富足,永遠無法自贖。當主再來時,千年國將成為他們的禧年,他們要重新得回神所分給他們之分的所有權。

二、二十九至三十四節說到賣房、贖房的條例。在舊約,地豫表基督作我們的享受,房屋豫表召會作我們的住處。以色列人出賣地業,可以贖回,沒有時間限制。然而,以色列人賣了城裏的房屋,只有一整年的贖回權;一年內不贖回就永歸賣主,就是到了禧年也不得歸還。這給我們看見,在失去對基督的享受上,要恢復並沒有時間的限制;但在恢復對召會的享受上是有限制的。至於利未人賣房屋,沒有年限,無論何時都可以贖回。這表徵在召會中對神的事奉充分投入的信徒,若失去對召會生活的享受,這享受能無限期的恢復。

三、三十九至五十五節說到奴僕的條例。對於窮乏而賣身的弟兄,在屬靈的豫表上是,一個弟兄窮到在靈性上虧欠我們,等於把他自己出賣給我們。然而,不能就把他當作奴僕,而要把他看作是幫助、成全我們的人。召會中所有的弟兄都是神所救贖的,是神的奴僕,不管他們怎樣虧待我們,我們都不可轄管他們。到了禧年,賣身的弟兄和他的兒女要離開,歸回本家。這可應用在當我們得著復興,我們就能讓這位得罪我們的弟兄離開,放下他對我們所有的虧欠和得罪。

生命經歷

一、無論我們的光景如何,即使是墮落、失敗、走下坡、窮到出賣產業的地步,甚至不接受神所豫備至近親屬的贖價,想靠自己贖回,仍是作不到。然而,等到新約的禧年來到,那時所賣出的產業自然都要歸還。恩典不需要人的作為,也不在於人的情形,神定規就確定了。一旦你蒙神揀選,祂要把產業給你。祂說給你就是給你;你或站住,或跌倒還是你的;你要,是你的,你不要,還是你的,是你的,遲早都是你的分。這就是恩典。

二、有人賣了房屋,就是和召會出了問題,在某個期限內無法恢復,在召會的事上,他就再沒有亮光,也不再能恢復。他像是一個只有地產,沒有房屋可以居住的人。他只有基督,沒有召會。失去對召會的享受而不得恢復,是頂嚴肅的事。

三、若沒有一個弟兄虧欠我們,我們不會了解甚麼是忍耐和寬容。神為我們安排這樣一個得罪人、虧欠人的弟兄,來成全我們的忍耐和寬容。所以,我們不該把他看作奴僕,只可看他是雇工,是來幫我們作事,成全我們的。換句話說,所有得罪我們的弟兄,都不該把他扣在手中當作奴僕,而該把他們看作成全我們的人。

問題研討

一、賣地、贖地的條例如何表徵以色列人的情形?

二、地業、房屋的條例如何應用於我們屬靈生活的享受?

三、我們該如何對待虧欠我們的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