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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同關心召會下一代,重視孩子的品格教育。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召會作神的殿─神永遠經綸的目標(五)基督建造召會作神的殿的路 召會作神的殿─神永遠經綸的目標(六)成為神聖奧祕的人,活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裏,為著建造神那神聖奧祕的殿

召會作神的殿─神永遠經綸的目標(五)

基督建造召會作神的殿的路

在聖經裏,基督建造召會的路,主要有三個憑藉:第一,是憑著將祂自己建造到我們裏面;第二,是憑著神性與人性的相調;第三,是藉著信徒在神聖生命裏的長大,以及他們彼此在神聖生命裏聯結一起。

在新約開頭,基督首先被引介為大衛的子孫,以應驗撒母耳記下七章裏神與大衛所立的約(太一1)。該章十二至十四節上半的內在意義,乃是三一神在祂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裏,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我們成為祂的居所。基督建造召會作神的殿,是藉著進到我們靈裏,並將祂自己擴展到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弗二21~22,三16~17上)。這樣,建造並構成到我們裏面的基督,既是神的家也是我們的家,在此神與我們,我們與神,成為彼此互居之所。

建造的真正意義,乃是神與人的調和(二21~22,三16~17上)。神與人的調和乃是神性與人性元素內在的聯結,形成一個生機的實體;在這聯結裏兩種元素仍維持彼此有別。基督的身體完全在於調和的靈;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是在調和的靈裏,並活在調和的靈裏(羅八4~6,十二4~5,林前六17,十二12~13,27)。至終,三一神與蒙救贖的人要調和並建造成為一個實體,就是新耶路撒冷(啟二一3,22)。

以弗所書二章說到,在基督這房角石裏面,全房聯結一起,長成在主裏的聖殿(21~22)。因此,召會真實的建造,乃是藉著信徒生命的長大,生命的長大就是建造(林前三6~9,16~17)。以弗所書四章十六節與歌羅西書二章十九節說到基督身體的長大在於從基督作元首所出的。身體藉持定元首而得供應,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這生長就是建造召會作神的殿(林前三6~7,16~17)。

 

召會作神的殿─神永遠經綸的目標(六)

成為神聖奧祕的人,活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裏,為著建造神那神聖奧祕的殿

三一神自己就是神聖奧祕的範圍(約十四10~11)。神聖三一的三者─父、子、靈─乃是自有永有且互相內在,這就是一個神聖奧祕的範圍。第一個神人基督,乃是神聖且奧祕的人;神聖是在神這一面,奧祕是在人那一面。在主耶穌作為第一個神人的生活裏,祂所作的一切,總是在神裏面、同著神、並為著神,神是在祂的生活中,祂乃是與神是一。藉著祂所過的生活,神就在奧祕而屬人的方式裏得以顯現(提前三16)。

我們可以進入之神聖奧祕的範圍,乃是終極完成之靈與是靈之基督那神聖奧祕的範圍(約十四16~20)。我們需要進入神聖奧祕的範圍,並成為神聖奧祕範圍的一部分。我們藉著神聖的出生(三6),藉著有分於神的神性(彼後一4),且藉著建造到基督的身體裏,而成為神聖奧祕範圍的一部分;這身體要完成新耶路撒冷,作為神聖奧祕的範圍,直到永遠(弗四16,啟二一2)。

每一位信徒都該是神聖奧祕的人,是屬人的,卻神聖的活著(加二20,林後十1)。我們該同著神、在神裏面、憑著神、並藉著神作一切的事;這就是神聖的含意(林前十31,西三17)。像主耶穌一樣,我們必須在看得見的一面是物質的,在看不見的一面卻是神聖奧祕的,同時活在物質的範圍裏和神聖奧祕的範圍裏(約三13,來四16,十三13)。

當我們活在這在神聖奧祕的範圍裏,我們就接受那靈為獨一、包羅萬有的福(加三14,2,5);接受升天基督的傳輸和祂天上職事的供應(弗一22,來八1~2);經歷神生機的拯救(羅五10下);活在神的國這神聖種類的範圍裏(約三3,5);照著生命之律的自動功用過生活(羅八2);過真實的生活,彰顯那啟示出來的神聖實際(約貳1,約參1,約四23~24);並與三一神調和,為著保守一(十七21,23,弗四3)。如此,神與我們,我們與神就能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住處,一個相互的住處;這就是建造召會作神那神聖奧祕的殿。

青年訓練(第十二至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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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訓練(第十二至十五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七六年第三冊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一至三十日,在香港青年特會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與魏林意天姊妹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二及十三章信息從舊約的圖畫啟示出『為著召會的恢復需回到正確的立場』、『為著神的名和神居所獨一的地方』;十四至十五章論到『真正地方召會的六個試驗』,以及『真正一的立場』。

 

真理要點

一、在申命記十二、十四和十六章裏,神一再囑咐祂的子民,注意祂所選擇那獨一之處。凡是關乎對神公開的敬拜,神的子民沒有一個人有權利選擇自己所看中的地方。十二章八節說,『你們將來不可照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在這幾章中,摩西囑咐百姓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不要再去他們所選擇的地方,也不要在他們喜歡的地方獻燔祭。反之,必須注意神所選擇的地方。這獨一的地方就是神所選擇的立場。這在豫表上是真實的,在實際上也必須是真實的。

二、申命記十二章五節說,『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們當尋求的,你們要往那裏去』。在本節我們看見神所選擇的地方兩個顯著的特徵─祂的名和祂的居所。因著主的名在那裏,那地方就是獨一的,並且神的居所也在那裏。十一節說,『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給祂名居住的地方』。耶和華要給祂的名居住在那裏,這證明神的名是活的,是一個活的人位,能生活居住在某個地方。在神所選擇作我們享受基督上好的分獨一的地方,名和居所這兩件事乃是顯著的標記。

三、我們已經浸入了獨一的名,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我們也蒙召進入了神兒子的交通(林前一9)。這個主耶穌基督的交通成了使徒的交通(徒二42)。約翰一書一章三節說,『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本節所題到的『我們』,是指使徒。這交通也叫作共享或有分,意思是相同的。這交通乃是每一個重生的人所共有的。只要我們信入祂,我們就在這奇妙的交通裏。

 

實行要點

一、從舊約的圖畫我們看見,神的百姓在被擄期間並沒有立場來建造神的殿。當被擄之年結束後,神呼召他們回到耶路撒冷,回到從前的立場,回到原初的基地,就是神所選擇為著重建祂殿獨一的地方。我們承認全世界所有的真基督徒實在是神的子民。但是許多人仍在被擄之中,沒有召會生活。今天,主的恢復就是把我們帶回到原初的立場,使祂的殿得著建造,好使我們在祂的榮耀裏有祂的同在為著我們的享受。

二、申命記十二章五節的名不僅是一個稱呼,也是一個人位;又因人位就是那靈,因此,神把祂的名立在那裏,意思就是祂的靈在那裏。無論何時神的百姓呼求主的名,靈就在那裏。得著那靈最快並最有效的路就是呼求主耶穌的名。當我們呼求祂的名,那奇妙的人位,那靈,就來了。

三、以弗所書二章二十二節啟示,神的居所就是我們人的靈。約翰福音第四章啟示,名的實際就是那靈,而居所的實際乃是我們人的靈(20,23)。召會真實的合一乃是在二靈裏的一,這二靈就是聖靈(神聖之名的人位)和我們的靈(神的居所)。信徒要成為一,就必須在這二靈裏(林前六17)。我們今天是在地方立場上,在地方召會中,不是在宗派和自由團體;但若我們不在調和的靈裏,我們就仍缺少真正的一。

 

問題研討

一、試述申命記所啟示之神所選擇的獨一立場。

二、神所選擇的地方有何顯著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