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召會網站

台北市召會臉書專頁

你也是這個大家庭的一分子嗎?你也有使用臉書嗎? 快到台北市召會粉絲專頁,關心召會的動態,享受身體的豐富,將基督分享出去!

兒童暑期品格園

讓我們一同關心召會下一代,重視孩子的品格教育。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基督裏的福分與地位 (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篇 )

927-Book

 從以弗所書看召會在基督裏的福分與地位

(第三十一至三十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三年九月至十月,在台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以弗所書前半部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一篇是『關於使徒向神的讚美(一)』,第三十二篇是『使徒向神的讚美(二)』。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三章二十一節後半說,『願…榮耀歸與祂。』榮耀是指神彰顯出來;神一彰顯出來,就是榮耀。使徒說,願榮耀歸與祂,乃是指 榮耀歸與上文所說的父或神。為此,他求父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聖徒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安家在他們心裏,叫 他們在愛裏生根立基,使他們滿有力量,能和眾聖徒一同領略何為那闊、長、高、深,並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最終使聖徒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結果叫這榮耀歸回給祂。

 

 二、以弗所書三章二十一節前半:『願在召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榮耀歸與神。』榮耀歸與神,是在召會中,因為召會與神調和,神安家在召會裏,召會被神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但為甚麼還說『並在基督耶穌裏』?因為『在召會中』的範圍較為狹窄,只限於信仰之家的人。但『在基督耶穌裏』的範圍較為廣闊,因為基督是在諸天裏以及在地上各家族的元首。『在基督耶穌裏』就是指其他的各家族。要領會這話,就要將它聯於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節的話:神使基督作萬有的頭,把基督這萬有的頭賜給召會;所以使徒在那裏說到召會,也說到萬有。同時,這也要聯於以弗所書三章十五節的話,神不僅是以色列這一家的父,也是各家族的父。因此,神在基督裏得著榮耀,是在神所創造各家族的範圍裏,不僅在地上,也在諸天裏。這符合三章二十一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就是直到永世。

 

三、以弗所書三章二十節說:『照著運行在我們裏面的大能。』在以弗所書共題了四次『能力』或『大能』。第一次是在一章十九節:『祂的能力向著我們這信的人,照祂力量之權能的運行,是何等超越的浩大。』第二次是在三章七節:『照著神恩典的恩賜,這恩賜是照著祂大能的運行所賜給我的。』說到保羅的職事;他作了福音的執事。第三次是在三章十六節使徒的第二個禱告裏:『願祂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第四次就是在三章二十節:『然而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裏面的大能,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四次在原文都是同樣的字,乃是指神在生命裏復活的大能。

生命經歷

一、神的能力有兩面,一面是稱無為有之創造的能力;另一面是叫死人復活之生命的能力。以弗所書裏所講的,不是創造的能力,乃是復活的能力,就是生命的能力。神為我們安排環境,為我們豫備職業和住處,這些是祂創造的能力。但神使我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我們心裏,使我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這乃是復活的能力作的。創造的能力關乎事物,復活的能力關乎生命。

二、所有在主面前有真實奉獻而跟隨主的人,不僅有祈求,也有想望;如果我們光有祈求,沒有想望,我們給主的機會和地位就還不彀多。我們該天天都在想望屬靈的事,想到主來,想到召會,想到屬靈的光景,想到事奉主的前途等等。我們的想望,神必能成就,並且是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問題研討

一、為何榮耀歸與神是在召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

二、在以弗所書中,那四處的經節題到了『能力』或『大能』?

三、試述創造的能力和復活的能力的不同?

建造召會的事奉(六) 事奉的根據-祭壇的火

神乃是烈火,作為那焚燒者,神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凡與祂聖別性情不符的,祂這烈火就要燒盡(來十二29)。主耶穌來要把火丟在地上(路十二49~50)為使基督神性的榮耀得以釋放出來;這火乃指屬靈生命的衝力,出於主所釋放的神聖生命。神的七靈是寶座前的七盞火燈;這些火燈是為著執行神的行政(啟四5)。在荊棘中焚燒的火焰乃是三一神,就是復活的神(出三2,4,6,太二二31~ 32)。神的話是火,焚燒我們和我們所信靠的許多事物(耶二三29,五14,二十9)。那些有心願事奉神的人,必須認識神是焚燒並加力的烈火;當神來到地上時,火也來到地上;當神進到人裏面時,火也進到人裏面,在人裏面焚燒。神聖的火,就是焚燒的三一神,使我們能事奉,甚至犧牲我們的生命。

人對神一切的事奉,都必須根據於燔祭壇上的火,都必須是燔祭壇上的火燒出來的(利九24,十六12~13)。神要以色列人根據這火而事奉;燒香就是他們在神面前的事奉,而他們燒香所用的火必須取自祭壇上的火(六13)。火是熱力的來源;我們的事奉要有熱力,就必須經過祭壇的火燒。這火該是我們裏面的熱力,推動力,衝擊力;我們若有這火,我們的事奉就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新約事奉的熱力和動力出自天上的火,這火降下來燒在那些加利利漁夫身上,作了他們裏面的熱力和動力(徒二3)。這火也燒在那些愛神、把自己獻給神、肯為神捨棄一切、肯把自己擺在神手裏被破碎的人身上。

祭壇的火乃是事奉真實的動力。對於我們的事奉,神只作一件事,就是把祂的火燒到我們身上(羅十二11)。我們若是誠心的把自己獻給神,天上的火就會燒到我們身上;這個燒就變作推動我們的熱力,結果就燒出我們的事奉來。燔祭壇就是主耶穌的十字架,而火就是那靈(加二20,徒二3)。真實事奉的根據乃是認識十字架,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讓神得著,讓神聖的火燒在我們裏面,這纔產生事奉。經歷祭壇火燒的人,就用金、銀、寶石建造(林前三12)。

我們絕不可用凡火事奉神,乃要用祭壇上的火(利十1~2,九24)。根據豫表,祭壇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拿答與亞比戶的失敗在於他們沒有用祭壇上的火。凡火就是己的火,就是屬魂生命、血氣生命、和天然生命所發出來的火(太十六24~26,林前二14)。獻凡火,就是在對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藉著己的智慧,貫徹己的主張。拿答和亞比戶受審判,不是因他們沒有為神作事;乃是因他們照著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為神作事。神不只注意有沒有火,也注意火的源頭和性質;我們的火熱必須來自於祭壇。

我們若要事奉神,就不可銷滅那靈,反要將我們靈裏神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並要靈裏火熱(帖前五19,羅十二11)。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九節的『銷滅』一辭含示火;那靈正在我們裏面焚燒,使我們的靈火熱,並使我們的恩賜如火挑旺,所以我們不該銷滅那靈。在我們的靈裏已經有火,我們只需要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提後一6~7)。將我們的恩賜挑旺起來,就是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神所給我們的靈,是我們必須挑旺起來的;我們必須挑旺我們的靈,因為屬靈的恩賜是在我們的靈裏。我們若要將我們的靈挑旺起來,就需要敞開口,敞開心,敞開靈,並呼求主名(羅十13)。如果我們不銷滅那靈而挑旺我們的靈,我們就會靈裏火熱服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