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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旨意(七)負主的軛(父的旨意)且跟祂學,好使我們魂裏得安息

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因此你們要負我的軛,且要跟我學,你們魂裏就必得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主的軛是父的旨意,祂的擔子是將父旨意實行出來的工作;這樣的軛是容易的,不是痛苦的;這樣的擔子是輕省的,不是沉重的。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甚麼;因此,無論環境如何,祂心裏都有安息;祂完全以父的旨意為滿足。主過這樣的生活,並不在意別的,只在意祂父的旨意;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因此,祂要我們跟祂學。

負主的軛、跟主學,就叫我們的魂得安息;這是裏面的安息,不是任何外面的事物。我們照著主的榜樣跟祂學,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生命。我們若負主的軛(父的旨意)且跟祂學,我們魂裏就必得安息;神經綸的軛就是如此;在神經綸中的每一件事,都不是重擔,乃是享受。

出埃及記三十一章七節重申守安息日的誡命;歌羅西書二章啟示,基督是安息日之安息的實際;祂是我們的完成、安息、平靜和完全的滿足。在帳幕建造工作的囑咐之後插入關於安息日的話,這指明主吩咐那些建造者,他們為主作工時要學習如何與主一同安息。倘若我們只知道如何為主作工,而不曉得如何與祂一同安息,我們就違背了神聖的原則:『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神在第七日安息了,因為祂完成了祂的工,並且滿足了。神的榮耀得著彰顯,因為人有了祂的形像;祂的權柄也即將施行,以征服祂的仇敵撒但。只要人彰顯神並對付神的仇敵,神就得著滿足而能安息。

對神而言,第七日是安息、舒暢的日子;然而,對作神同伴的人而言,安息、舒暢的日子是第一日;人的第一日乃是享受的日子。在我們得著享受以前,神不會要求我們作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等到我們與祂一同對祂有完滿的享受以後,就能與祂同工。如果我們不曉得如何與神一同有所享受,如何享受神自己,以及如何被神充滿,我們就不曉得如何與祂同工,並在神聖的工作上與祂成為一。人乃是享受神在祂的工作上所已經成就的。我們這些神的子民,必須帶著一個記號,就是我們與神一同安息,享受神,並且先被神充滿,然後與充滿我們的那一位同工;此外,我們不僅是與神同工,更是與神是一而作工。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也許作了許多事情,而沒有先享受主,沒有與主是一而事奉;這樣的事奉導致屬靈的死亡,也失去身體的交通(14~15)。凡與神居所有關的事,都將我們引到一件事-主的安息日及其安息與舒暢;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是在帳幕裏,而帳幕將我們引到安息,引到享受神所定意並作成的!

主的軛(父的旨意)是容易的,祂的擔子(將父旨意實行出來的工作)是輕省的;我們事奉總要帶著從主而來的負擔。靈向神敞開是從神得著負擔的條件;我們必須學習在與主親密的交通中,藉著禱告得著負擔並卸去負擔。

申言者所得著的啟示,就是他們所得著的負擔。沒有負擔,就沒有話語的職事,沒有申言來建造召會。我們的負擔是要將神的啟示釋放給人,而神的啟示是藉著神所賜給我們啟示的話而釋放的。

負擔是最叫我們受對付的。我們的負擔會不許可我們作某些事,這會使我們的己減少,並願意受對付,以釋放負擔。我們的事奉若是因著責任而不是帶著負擔,這會叫我們失去主的同在,使我們的事奉墮落。

主建造召會的工作,開始於對神的享受,其間繼續有享受神而得的舒暢。我們為神作工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享受祂並與祂是一;這就是以基督作我們靈中內裏的安息而守安息日的原則。

神的旨意(六)在神的國裏在神行政下實行神的旨意,為使召會作神的以色列

我們要在神的國裏實行神的旨意(太七21,十二50)。約翰壹書二章十七節說,『惟獨實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事實上,世界抵抗父神,世界上的事抵抗神的旨意。我們有父和祂的旨意,也有世界和世界上的事,這兩面正在爭戰。所以,我們需要住在三一神裏,習慣且持續實行神的旨意。

我們要在來世進入諸天之國的實現,就必須在今世實行父的旨意(21~23)。國度完全是神旨意的事,並要全然完成神的旨意,國度就是神的旨意(六10)。另外,諸天之國憲法的終極結果,就是天父的旨意。我們既是國度的子民,就要在地上實行父的旨意。進一步說,我們要實行父的旨意,就必須進窄門,走狹路(七13~14)。因為,窄門把舊人、己、肉體、人的觀念、世界同其榮耀,都摒除在外。當我們走在狹路上,就受到一種奧祕、看不見、內在的管治所約束,並活在這管治之下。

凡實行父旨意的,就是主耶穌的親人(十二50)。基督這位屬天的君王,總是降服於父的旨意,祂接受神的旨意作祂的分,不抵抗任何事(十一28~30)。因此,凡實行父旨意的,就是幫助主耶穌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以及柔和慈愛的母親。到了馬太福音十六章啟示,父永遠的旨意就是要把召會建造在子基督這磐石上(18)。

我們要在神的國裏實行神的旨意,就必須過一種在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彼得的著作啟示出基督徒生活與神的行政乃是成對且並行的。彼得前書的主題是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特別在神對祂所揀選之人的對付上,指出神的行政(彼前一2)。彼得後書的主題是神聖的供備與神聖的行政,指出神在管理我們時,供應我們所需要的一切(彼後一1~4)。神藉著審判來管理;神的這審判是為施行祂的行政。正如彼得前書一章十七節所說,父所施行的審判,乃是神現今、每天在行政上對付祂兒女所施行的審判。

所以,我們既是在基督裏的信徒和神的兒女,就該過一種在神行政下的基督徒生活。彼得的書信啟示,基督使我們能接受神藉著苦難所施行的行政對付(彼前一6~8)。在基督的死裏,我們已經向罪死了,使我們在基督的復活裏,得以在神的行政下向義活著(二24);就是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過一種與神行政中義的要求相合的生活(詩八九14)。其次,我們該謙卑服在神那執行祂行政之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就是活在祂的審判中,與神的工作合作,甘願在神大能的手下成為謙卑、卑微的。同時,在苦難中,我們也該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我們(7節)。

當神在祂的行政上審判我們時,祂仍在愛裏信實的照顧我們。因此,我們遭受祂管教的審判時,該將自己的魂交與我們信實的創造主(四19)。彼得前書五章啟示,當我們活在神的行政下時,全般恩典的神要親自成全我們,堅固我們,加強我們,給我們立定根基(10)。在神的國裏在神行政下實行神的旨意,結果乃是產生召會作神的以色列(加六10,15~16)。神新約的經綸不僅是要將我們作成神的兒子,更是要將我們作成神的以色列,就是召會。使徒保羅將基督裏的眾信徒視為神團體的以色列。在神新約的經綸裏,我們已成為神的兒子和神的以色列(加六16)。君王職分與神的以色列有關(啟五10),我們的定命是作神的兒子彰顯神,也是作君王在神的國裏掌權(二一7,二二5下)。

至終,作為神的以色列,我們代表神行使祂的權柄,在地上執行祂的行政,為著成就祂的定旨。一面,神要祂所造的人來對付祂所造的撒但,為要將地歸還給神(詩一四九7~9)。另一面,神也需要人作神的工-管理祂的造物,宣揚祂的得勝。

神的旨意(五)要我們成為聖別

神的旨意乃是要我們被聖化;被聖化就是成為聖別,也就是分別歸神並被神所浸透;神是那聖者,與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別(帖前四3上,彼前一15~16)。以弗所書一章四至五節與希伯來書二章十至十一節給我們看見,聖化是為著兒子的名分;事實上,神聖化我們,乃是『子化』我們。聖經裏的聖別有三方面:在蒙神揀選之人悔改並相信以前,有那靈尋找他們的聖別;在信徒相信時,有藉基督之血地位上的聖別。在信徒一生的基督徒生活中,有那靈性質上的聖別。

為著神聖兒子名分之神聖的聖別,在完成神聖的經綸上,是主持的線,為要神聖的使我們子化,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但無分於祂的神格,而使我們作神的彰顯。聖別是主持線,因為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每一步都是使我們成為聖別:尋找的聖別,是為著叫我們悔改,把我們帶回歸神(彼前一2);救贖的聖別,是藉著基督的血,把我們從亞當遷到基督裏(來十三12);重生的聖別,是在性情上聖別的開始,從我們的靈更新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有神聖生命和性情的新造(約一12~13);更新的聖別,從我們的心思到我們魂的各部分,更新我們的魂成為神新造的一部分(林後四16~18);變化的聖別,新陳代謝的用基督的元素把我們重新構成,作基督生機身體的一部分(林後三18);模成的聖別,將我們形成榮耀之基督的形像,使我們成為基督的彰顯(羅八29);得榮的聖別,藉著把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而救贖我們的身體,使我們在榮耀裏完滿的成為基督的彰顯(腓三21)。

我們要為著召會生活過聖別的生活,就需要主使我們的心得以堅固,在聖別上無可指摘。心是生命的進出口,是生命的『開關』。心不對了,靈裏的生命就受了阻礙,生命的律也就不得自由運行,不能通行無阻,而達不到我們全人的各部分。生命雖然有大能,這大能卻受我們一顆小小之心的控制(箴四23)。不改變的心就是無可指摘的心。我們的心是善變的,所以需要被聖別的靈不斷的更新,在聖別、分別歸神、被神佔有、被神據有、並被神浸透的光景裏,得堅固並得建立。

『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是信實的,祂也必作成這事』(帖前五23~24)。因著墮落,我們的體受了敗壞,魂受了玷污,靈也死了。為此,神保守我們的靈脫離死的元素(來九14),保守我們的魂不再留在天然和老舊裏(太十六24~26),並保守我們的體脫離罪的敗壞(羅六6)。我們要與神合作,在聖別中保守我們的靈,就必須藉著運用我們的靈,以保守我們的靈是活的(提前四6~7)。喜樂、禱告、謝恩就是運用我們的靈。我們要保守我們的靈,就必須留意我們的靈,將心思置於靈,顧到我們靈裏的安息。

我們要與神合作,在聖別中保守我們的魂,就必須清理我們心理之心的三條主要『動脈』:要清除心思動脈的阻塞,就需要承認思想裏以及思想方式上一切有罪的事物;要清除意志動脈的阻塞,就需要承認意志裏背叛的病菌;要清除情感動脈的阻塞,就需要承認我們表達喜樂和憂傷的方式是天然的、甚至是屬肉的,並且我們許多時候恨我們所該愛的,愛我們所該恨的。我們要與神合作,在聖別中保守我們的身體,就必須把我們的身體獻給祂,使我們能為著召會生活過聖別的生活,實行身體生活,好完成神純全的旨意(羅十二1~2)。

神的旨意(四)過合乎神的心和旨意的生活

舊約有一幅大衛的圖畫,他是合乎神心的人,他實行神的旨意,並在神的旨意中服事了他那一代的人(徒十三22,36);大衛心中有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之神的名建造殿宇;今天神在每一面都祝福我們,為著成就祂的經綸,就是要建造基督的身體。

神在祂新約經綸裏偉大的旨意、祂的喜悅、祂意願所決議的、和祂的定旨,是要得著一個身體,作基督的擴大和彰顯(弗一9~11,22~23,三9~11)。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人是為著產生召會,召會乃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擴大和彰顯;神偉大的旨意是要得著一個由重生、聖別、更新、並變化成為經過過程之三一神形像的人所組成的身體。神偉大的旨意也是要得著召會成為基督生機的身體,以顯明祂萬般的智慧。以弗所書的每一章都從特別的觀點,揭示神旨意的奧祕,就是基督的身體這三一神生機體的奧祕。神已經將身體調和在一起;『調和』這辭的意思也是調整、使之和諧、調節、並調在一起。要在身體的生活裏調和,我們就必須經過十字架,憑著那靈,為著基督身體的緣故,將基督分賜給別人。調和的意思是,我們要作甚麼的時候,總是停下來與別人交通。調和是為著建造基督宇宙的身體,好照著神的喜悅,完成那作神經綸最終目標的新耶路撒冷(三8~10,一9~10,啟二一2)。

神偉大的旨意,是要得著基督作一切舊約祭物和供物的頂替,使我們享受祂作我們一切的一切(來十5~10,詩四十6~8)。基督作新約惟一的祭物,乃是立定神新約經綸的因素。這使祂成為新約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好產生並建造召會作祂生機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基督來頂替舊約一切的祭物和供物,除去舊約一切的豫表,並立定祂自己作我們的一切,這就是神偉大的旨意。因此,為著從神的舊造中完成神的新造,基督轉換了時代;祂的轉換時代,比創世記一章所題的創造宇宙更重大。基督是祭物的實際,為使我們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神;而真實就是神聖的實際成了我們的真實、真誠,為著對神真實的敬拜。我們必須過一種合乎神的心和旨意的生活,天天享受基督作一切祭物的實際,為著達到三一神的神聖目標,就是把我們眾人都帶到祂裏面,使我們以祂作我們的居所,並讓祂以我們作祂的居所,為著祂那神人二性擴大的宇宙合併(約十四23,啟二一3,22)。

神偉大的旨意是要得著在基督裏的信徒實行身體生活,就是要有基督身體的生活(羅十二1~21)。我們『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與祂有生機的聯結;這聯結使我們在生命裏與祂是一,也與祂身體所有的肢體是一。要實現召會生活,就是基督身體的生活,需要我們的全人;獻上的身體、變化的魂和火熱的靈,都是過正確的召會生活所不可或缺的。當基督這恩典進到我們裏面的時候,也帶來某些技能與才幹的元素,隨著生命在我們裏面的增長,發展成為生命的恩賜,使我們可以在基督的身體裏盡功用事奉神。羅馬書十二章九至二十一節給我們看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這是實行召會生活所必需的基礎,且與召會生活相配;這是為著身體生活之最高美德的生活;惟有在生命中作王,我們纔能有這樣的身體生活。

神完整的救恩,是使我們藉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就是神自己作我們全備的供應,使我們生機的得拯救,並神法理的救贖實際應用在我們身上,而在生命中作王;當我們都在生命中作王、活在神聖生命的掌權之下時,結果就是真正且實際的身體生活。

神的旨意(三)禱告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雖然一切的事,神都有祂的旨意,但是祂並不單獨行動;祂要地上人的意志響應祂的旨意,神纔有所舉動(太六10)。在宇宙中有三個意志:神的意志、撒但的意志、人的意志;神要得著人的意志與祂合起來,與祂是一,好叫人在禱告中發表並響應祂的旨意,為著祂意願所喜悅的。神不願獨自行動,祂不肯單獨成功祂的旨意,乃是當神的子民與祂表同意,並與祂是一時,祂纔肯成功。如果只有天上的旨意,神就不行動;惟有當我們要天上的旨意行在地上的時候,天上的旨意纔會成功在地上。因為神是照祂所立的定律行動,祂不肯用祂自己的旨意來抹煞地上人的意志;祂不肯剝奪人的意志而有單獨的行動。所有和神在地上的行動與工作發生關係的事,都得有地上的意志來與神合作纔能成功。神所要作的,神不能單獨去作;惟有召會與神合作,祂纔能作;祂是藉著召會成功祂的旨意。甚麼時候我們的意志和神的旨意完全合一,神的旨意就要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神的心意是要藉著信徒與祂聯合的禱告來成功祂的旨意。信徒必須禱告,神纔能在地上行動,成功祂的旨意。神所最喜悅的禱告,乃是求神成功祂旨意的禱告。神要我們禱告與祂同工來成功祂的旨意。禱告乃是為著與神的旨意聯合,使神能在地上作工,以成就祂的定旨。我們如果不在禱告裏與神同工,祂就不能在地上行動,成功祂的旨意。我們若與主是一,就會要神所要的,我們的意願也就成為神的意願。成功神旨意的禱告,不是要神去作我們所要作的,乃是要神去作神所要作的;這樣的禱告是神旨意在地上的出口。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的禱告,包含四個步驟:一、神按著祂的旨意,起意要作一件事。二、祂把祂的旨意藉著那靈啟示給我們,叫我們懂得祂的旨意。三、我們響應祂的旨意並回頭禱告給祂聽。四、神照著祂的旨意作成那件事。

神需要我們操練靈以及我們復活的意志,照著祂的神聖意願禱告,這意願就是要我們彰顯並享受基督,要我們實行身體生活,並要基督的身體藉著我們被建造起來。一個真實禱告的人,他的心願完全調到神的心願裏,他的思想與神的思想完全是一;神的願望翻印到他裏面,他是有啟示的人,他的心是神心的複製。當我們在禱告中來到主這裏,我們要讓那靈把我們的心願與祂的心願調和,把我們的思想帶到祂的思想裏,並把祂的心願和思想翻印到我們裏面。這樣,我們向神發出的禱告,帶著祂內裏的心願,對祂會是珍貴、有分量、有價值的,也會叫撒但受虧損。

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的有效禱告,乃是神心願和心意的發表,也是我們住在主裏面以及祂的話住在我們裏面的結果(約十五4~5,7)。禱告乃是神的心願經過我們,再回到神裏面去。我們禱告的心願不是我們發起的,乃是神心願的發表。神的心願和心意藉著那靈,塗抹在我們裏面,變作我們的心願和心意,我們就在禱告中向神發表。所以我們的禱告,是神的心願和心意從神裏面出來,經過我們,再回到祂那裏去。

一切有力的禱告,在神面前算得數的禱告,乃是我們住在主裏面,也讓祂的話住在我們裏面而產生出來的。當我們住在主裏面,祂的話也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能摸著神的感覺,明白祂的心願。我們摸著了神的感覺,明白了神的意思,我們自然就有神的心願,這心願出自祂在我們裏面的話。祂的心願就成了我們的心願,祂所願意的就是我們所願意的,我們就照著這心願禱告。

神的旨意(二)認識並有分於神高大的旨意,就是要使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以弗所書所一章九至十節說到,神照著祂的願望,在祂自己裏面計畫並定意的經綸(economy),或經綸安排(dispensation),是要在時期滿足時,將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這是藉著把作生命元素的三一神豐盈生命的供應,分賜到召會所有的肢體裏面,使他們從死境中起來,並聯於身體而成就的。

經綸安排乃是分賜的行動或步驟,是指神將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神將祂自己分賜到亞伯、以挪士、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同約瑟裏面;祂在摩西身上有更大的經綸安排,在主耶穌身上當然更是如此。這種分賜在新約書信中繼續進行,並且將繼續經過千年國,直到時期滿足的時候;終極完成的經綸安排將是三一神分賜到新耶路撒冷的全城裏(啟二二1~2)。

以弗所書一章十節裏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是三至九節所說一切項目(神揀選我們,豫定我們,救贖我們,赦免我們,並恩賜我們)的結果。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使基督的身體既得著拯救,脫離那由天使和人的背叛所引起宇宙性崩潰的亂堆,就得以分享基督這位元首的一切。當萬有都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從崩潰中蒙拯救,就有完全的平安與和諧(賽二4,十一6,五五12,詩九六12~13);這是從萬物復興時開始(徒三21)。

以西結書三十七章給我們看見,當氣息進入死的骸骨,對骸骨就成為生命,骸骨就活了,並且在一裏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死的骸骨活過來並成為一,乃是生命的分賜,以及在生命裏長大的結果(1~14)。神使我們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方式,也就是將祂自己作生命的因素,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站立起來,並且在基督的身體裏彼此聯絡。

以弗所書四章十五節說到,我們需要在愛裏持守真實,好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這節的『真實』,意真實的事物。我們需要持守的包括:第一,持守神永遠的經綸(提前一3~4);第二,持守包羅萬有的基督(約十四6,弗一23);第三,持守作基督身體的召會(提前三15);第四,承認基督作頭的主權(西二19);第五,願意在召會生活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在生命裏長大,並活在基督的光中(約一4,八12,弗五8~9,啟二一23~25)。

當我們在生命中長到元首裏面,我們的功用就會從元首而出,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弗四16,西二19)。並且我們能得著祂生命豐富的供應,從祂有所接受,好傳輸給身體上其他的肢體(林前十四4下,約七37~39)。所以我們必須幫助聖徒學習享受主,並因主得滋養,好叫他們能長大(腓一25,林後一24)。如此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全身就叫基督的身體漸漸長大(弗四15~16)。但這必須是在愛裏並藉著愛。為要建造基督的身體,愛乃是極超越的路;惟有愛能保守我們與主有正確的關係(林前十二31下~十三13)。

整卷以弗所書的目標是要把我們帶進愛,就是神內在的本質裏(約壹四8,16),好叫我們享受是愛的神,並在這甜美的神聖之愛裏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樣的愛別人(弗五25,六24,一4,三17,四2,15~16,五2)。在生命裏長大,是長到元首基督裏面;但我們在基督身體裏盡功用,是本於元首的;首先我們長到元首裏面,然後我們有一些本於元首,為著祂的身體建造的東西;這就是有分於神高大的旨意,就是要使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