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六篇)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六篇是『利未記的豫表(十九)喫聖物的條例,以及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二十二章一至十六節說到喫聖物時該有的聖別。聖物,指在神的百姓獻給神的物中,有一部分要分別出來歸給祭司,作祭司的享受。聖物表徵基督,祂是神賜給事奉之人享受的。但是凡身上有不潔,卻接近聖物的,那人必從耶和華面前剪除。這表徵我們不能一面帶著世界的污穢,一面又來享受基督;我們必須先徹底對付玷污,免得遭受屬靈的死亡。
聖經開頭給我們立定一個清楚的原則:人一接觸善惡知識樹,受了玷污,立刻就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人既受玷污,就無法帶著污穢來享受生命樹。人不能一面帶著罪惡、污穢、世界和肉體,一面又來享受基督;要享受基督,必須先受審判和對付。這就是『用水洗身』所豫表。人一沾染污穢,就不得有分於基督;要享受基督,就得先審判自己的污穢,對付一切玷污。
二、污穢的來源有四:第一是痲瘋,第二是漏症;都是從人身上出來的。第三是觸著那因死人不潔淨的物,或洩精的人,或觸著不潔淨的爬物,或觸著不潔淨的人。第四是喫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這表徵沒有接受基督的救贖。『觸著這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表徵污穢必須有一個結束,必要告一個段落。
三、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乃是要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然而這不是說,我們所獻的基督有殘疾,乃是指我們獻的人在經歷中有殘疾。好比有的供物是體型較大的牛,有的是羊,有的是體型更小的鳥。供物有大小之分,並不是指基督有大小之分,而是指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有大小、多少的分別。同樣的原則,不是我們獻上的基督有殘疾,而是我們獻的人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我們若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所獻的基督就不能蒙神悅納。
實行要點
一、聖物乃是祭司日常的食物。根據利未記二十二章四至八節,若是一個祭司早晨起來就觸著污穢的人或物,那一整天內就不得喫聖物。換句話說,他那一整天可能沒有可喫的。這就使他深刻的感受和體認:污穢是接觸不得、摸不得的,而且污穢是該受審判、對付並除掉的。因此,人一沾染污穢,必『不潔淨到晚上』,也就是有一段時間無法享受基督;必須『用水洗身』,審判並對付自己所受的玷污,纔得以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二、『凡外人不可喫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喫聖物。』表徵未得救的人,或在對神的事奉上無分的人,不可享受基督。一個人得救之後,享受基督這聖物有多少,乃在於他的事奉有多少;沒有事奉,就沒有享受。事奉和享受基督乃是互為因果。若有基督徒無法享受基督,那表示他缺少事奉。基督徒正常的光景乃是越享受基督,就越有事奉;越有事奉,就越享受基督。基督徒若無分於對神的事奉,他就是一個外人,不能喫基督這神的聖物。
三、感謝祭要獻得可蒙悅納,就必須當天喫完。這表徵我們獻上基督作為對神的感謝,必須是新鮮的、全新的,一點不可留下以致變為陳舊。我們對基督一直要有新鮮的經歷,乃是藉著更新的奉獻,與神之間有更新的關係,以及更新的交通。我們所獻上的一陳舊,就不蒙悅納;必須更新,纔能蒙神悅納。
問題研討
一、祭司觸著污穢後,如何恢復對基督的享受?
二、請說明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之意義。
三、獻感謝祭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為何意義?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五篇)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第二十五篇是『利未記的豫表(十八)為著祭司職任之聖別生活的條例』。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二十一章五節說,作祭司『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兩邊,也不可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這三件不可作的事,指明我們必須接受和保守神所創造、安排的一切,不可作更改。不可使頭光禿,指明我們必須順服權柄;頭光禿表徵沒有蒙頭,不順服也不接受神的權柄。不可剃除鬍鬚的兩邊,意即無論神給我們的尊貴、地位或身價有多少,我們乃該接受,不要憑自己的努力作任何改變。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指明人在自己身上作出一些花樣。我們要照個人的本相,不要在自己身上作改變;我們的裝作,在原則上都是劃身。
二、利未記二十一章六節說,作祭司的人要『歸神為聖別』,事奉神的人一切都該完全為著神。八節說,『你神的食物是他(祭司)獻的』。說出祭司乃是替神豫備食物的人,獻上祭物作神的食物。十節上半說,『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大祭司豫表基督,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表徵我們這些新約的祭司作為基督的身體,身上有施膏的靈,使我們盡祭司的職任。十節下半說,『承接了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當祭司就職穿上聖衣,就要有與祭司職分相稱的生活。十一節接著說,大祭司『不可挨近死人,甚至不可為父母玷污自己』,這是要他約束天然的情感到一個絕對的地步。十三節說,大祭司『要娶處女為妻』,這意思是,大祭司必須非常清白,不受一點污穢的沾染。
三、利未記二十一章十六至十七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亞倫的後裔都該是作祭司的;然而,亞倫的後裔中有殘疾的人,不可獻食物給神;一有了殘疾,就失去獻食物給神的身分與資格。神的食物乃是祭物,祭物的每一項都豫表基督。祭司事奉乃是豫表:人要事奉神,必須以基督滿足神,並且以基督供應人。我們擺在人跟前的是基督,獻在神面前的也是基督。十八至二十一節描述殘疾包含:『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畸形的、折腳折手的、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外腎損壞的』。原則上,所有的殘疾都是因為缺少基督;因著基督的成分不彀,有殘疾的人就不能獻上基督作神的食物。人在某一點上缺少基督,就是有某一項的殘疾。
生命經歷
一、作祭司事奉神的人,不要在身上動手改造神的創造。凡在神面前越有分量,越屬靈,越有用處,越合於神心意,越能侍立在神面前作祭司的,都是自然、真實的人。他們順服權柄,不在自己身上刻意顯出自己的地位和尊貴,並且也不增添花樣。
二、利未記二十一章二十二節說,『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或聖的,他都可以喫』。有殘疾的人雖然不能獻上神的食物,但神卻允許他們喫神的聖物,這真是神的憐憫。這其中乃有神的美意。我們所以有殘疾,是因裏面缺少基督,所以沒有可獻給神的。所以,神許可有殘疾的人喫聖物,並且這樣的人特別需要喫聖物,特別需要經歷基督、享受基督、飽嘗基督,好讓基督成為他們裏面的醫治,而後成為他們手中獻給神的祭物。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二十一章五節記載祭司有三件不可作的事,這指明什麼?
二、在屬靈經歷上,人『有殘疾』的原因為何?
三、承上題,殘疾的人如何得醫治?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四篇)
利未記概論下冊(第二十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
信息內容
二十四篇說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七)關於宰殺平安祭牲、不可喫血、過聖別生活、獻平安祭、以及不可攙雜的條例』。
真理要點
一、關於宰殺平安祭牲的條例,第一,要將平安祭牲要帶到會幕門口宰殺,這豫表人與人並與神一同享受基督,必須在基督為人流血贖罪的地位和根據上。第二,要將血灑在壇上,這豫表我們要享受基督,乃是基於基督在神面前,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贖罪,我們纔能享受祂。第三,把脂油焚燒,獻給神為馨香的祭,這意思是我們享受基督,必須先把基督當作馨香的祭物獻給神,讓神先享受。第四,不可獻祭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神的子民不可獻祭物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意思是凡不在基督救贖的立場上享受基督,而在救贖的立場之外,在神之外有所歡樂和享受,原則上都是行邪淫、拜偶像,都是得罪神的。
二、關於不可吃血,我們首先需要認識,一面,血能救贖;另一面,一切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所以不可喫。這是豫表只有主的血是可喫的,因為只有主的血能救贖我們;除了主的血之外,其他一切活物的血都不能救贖人。並且我們要認識主為我們所流的血不是殺身成仁者的血,由自死之物的血表徵;也不是被野蠻人殺害者的血,由被野獸撕裂之物的血所表徵。若我們有這些不正確的宗教觀念和信仰,我們就需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就是要悔改,對付淨盡,否則人必要因這種錯誤的接受,擔當自己的罪孽。
三、利未記十九章十九節說,『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交配;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子種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穿在身上。』這裏所提的三種攙雜都是出於撒但。牲畜交配不可攙雜,表徵生命不可攙雜,我們憑神生命活著的,就不可憑肉體而活。播種不可攙雜,表徵話語的職事不可攙雜,不可既講神的話,又講世界的話。衣料不可攙雜,表徵我們的生活和行為不可攙雜。我們既活在新約裏,就不該再照舊約的規條;既是屬乎主的人,就不該照著外邦人的風俗生活。我們不可有兩種性質;屬天的不可加上屬地的;屬靈的不可加上屬肉體的;屬新約的不可加上屬舊約的。
生命經歷
一、在利未記十八章至二十章論到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就是要以色列人脫去他們從前在埃及的舊生活,而建立作神子民分別為聖的新生活。神一再的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意思是要以色列人照著神生活。蒙恩得救的人要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舊人,這表徵我們得救的人要脫去得救前之舊人的生活,也不可模倣世人的生活與行為。我們還要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
二、在關於獻平安祭的條例中,其中一個重要的點就是平安祭應當保持新鮮。這表徵我們每一次來到主的桌子前,不論我們和主之間,或是聖徒彼此之間的交通,都要一直更新。若是陳舊,就不蒙神悅納。我們擘餅時,若是和神之間的交通不新鮮,與聖徒彼此間的交通也很陳舊,就需要有新的奉獻和新的交通。如果我們和神之間的交通沒有保持新鮮,或是和弟兄姊妹之間的交通太陳舊,從神的眼光看,就是給自己喫喝審判。這是犯了輕看神聖事物的罪,這是嚴肅的事。因此,我們要和神的子民一起同著神享受基督,就必須不斷更新我們和神的交通,也更新我們和神子民的交通。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宰殺平安祭牲的條例及其屬靈意義。
二、試述三種『不可攙雜』的屬靈意義。
三、為何我們當保持平安祭的新鮮?又該如何維持?
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六章)
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六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六章是『加拉太六章裏的十四項重點』。加拉太第六章是加拉太書總結的一章,雖然簡短,卻陳明十四項重點。這些不但是加拉太書的重點,也是整本新約的要點。
真理要點
一、加拉太書第六章陳明十四項重點,第一是人的靈。一節說,『弟兄們,即使有人偶然為某種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也當用溫柔的靈挽回這樣的人』。第二是基督的律法(六2)。乃是指藉著愛運行、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羅八2,約十三34)。第三是那靈。八節說到,我們要為著那靈撒種。第四是永遠的生命。為著那靈撒種,就要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第五是家。六章十節說,『所以我們有了時機,就當向眾人行善,尤其是向信仰之家的人』。
二、第六是信仰。六章十節說到信仰之家。第七是基督的十字架。十四節,『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第八是宗教世界。十五節題起割禮,證明十四節的世界,主要的是指宗教世界,也就是猶太宗教規條和儀文的範圍。第九是新造。十五節說,要緊的乃是作新造。第十是平安。十六節保羅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
三、第十一是憐憫。十六節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就是憑著靈而行的人,就有平安憐憫臨到他們。第十二是神的以色列。即真以色列人(羅九6下,二28~29,腓三3),包括在基督裏,所有外邦和猶太的信徒,他們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加三7,29),第十三是耶穌的烙印。在保羅身上有他忠信服事主,所受之傷的疤痕。在屬靈的意義乃是保羅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十四是基督的恩典(18)。耶穌基督的恩乃是三一神,具體化身在子裏,又實化為賜生命之靈的全備供應,藉著我們靈的運用,給我們享受。
生命經歷
一、屬靈的人,即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人。那些屬靈的人應當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人。溫柔的靈是指我們重生、有聖靈內住並調和的靈。這樣一種溫柔的靈,乃是五章十六節、二十五節所說,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的結果。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必須由生命之靈的律,將其實化。生命之律藉著愛的律,得著彰顯,使我們能彼此擔當重擔。這樣,我們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
二、根據保羅的觀點,人生乃是一個撒種的過程。我們天天都在撒種,我們藉著我們所說的、所作的、以及我們所是的來撒種。我們若為著肉體撒種,就必從肉體收敗壞;但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肉體包括那靈以外的一切事。說閒話、批評、世俗的購物全是肉體的方面。為著那靈撒種,包括呼求主、禱告、供應基督給人,以及在生命裏交通,使人得著造就。我們為著主的定旨用錢,也是為著那靈撒種。
三、舊造是指我們在亞當裏的舊人(弗四22),是我們與生俱來天然的人,沒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新造是在基督裏的新人(24),是我們由那靈重生的人(約三6),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作到其中(約三36,彼後一4),有基督為其構成成分(西三10~11),成為新的構成。我們雖然仍是舊造,但我們憑著靈而行,就經歷新造的實際。這新造成就神永遠的定旨,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彰顯神。
問題研討
一、加拉太書第六章陳明了那十四項重點?
二、我們生活每天都在撒種,我們該如何來撒種?
三、我們要如何活出新造的實際?
看見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三至五章)
看見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三至五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章說到『藉著執行基督的行政回應祂天上的職事』,第四章是『為著實際的召會生活專注於活的基督』,第五章則是『藉著與撒但黑暗的權勢摔跤,為主的恢復迫切禱告,以執行神的管治』。
真理要點
一、基督在祂天上職事裏的身分有:主:行傳二章三十六節說,『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基督:基督Christ這名稱是希臘字基利斯督Christos的英文化形式。希伯來文裏的彌賽亞Messiah和希臘文裏的基利斯督,意思都是『受膏者』,為著完成祂永遠的計畫。萬有的頭:以弗所書一章啟示基督是萬有的頭。二十二節,神使基督『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大祭司:希伯來書八章一節說到基督是『大祭司,…已經坐在諸天之上至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聖所的執事:希伯來八章二節說到基督『作了聖所,就是真帳幕的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基督是真帳幕的執事,把天供應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有屬天的生命和能力,在地上過屬天的生活。先鋒:希伯來書六章二十節,『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基督作先鋒,祂開了通往榮耀的路,作救恩的創始者,祂已經進入了榮耀。
二、照著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神將萬有服在基督的腳下,並使祂向著召會,就是祂的身體,作萬有的頭;『向著召會』這發表含示一種傳輸。凡基督這位萬有的頭所達到、所得著的,都傳輸給召會-祂的身體。二十二節至二十三節需要按四章十五節的觀點考量,該節說,『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裏面。』一面,基督已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另一面,我們需要在一切事上長到祂裏面。這裏含示的思想是我們與基督之間的交通。基督在諸天之上所作的一切,正傳輸給召會,而我們作為召會該藉著長到祂裏面,回應祂天上的職事。
三、儀式誡命的律法,會使我們受打岔,不能享受基督(弗二15)。儀式誡命的律法主要由三種規條組成:行割禮、遵守飲食條例、以及守安息日。任何不是基督自己的事物,無論多麼美好或多屬靈,都可能被撒但利用,阻撓我們對基督的享受。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回應基督天上的職事,就需要藉著禱告接觸祂。為這緣故,我們必須在祂面前花充分的時間來禱告。我們需要接觸基督,並花時間與祂同在,好讓祂將祂屬天的供應傳輸給我們。特別是眾召會領頭的人,該花時間接觸基督,使眾召會能回應祂在諸天之上的活動。
二、我們要對基督有充分的經歷,就需要對祂有正確的認識,對基督正確的認識把我們從心思帶出來,帶我們進入我們的靈裏。藉著聽信息,我們得著新鮮的亮光和屬靈的滋養。藉著讀生命讀經的信息,得著關於基督的啟示,並得著生命的供應,使我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經歷基督。
三、我們實際上沒有屬人的仇敵,我們真正的仇敵乃是撒但和他邪惡的勢力。我們不該仇恨任何反對我們的人,乃該愛他們,並為他們禱告。在使徒行傳,司提反將被石頭打死的時候,好些門徒目睹,掃羅在那裏也贊同他被殺。我們相信這些門徒開始為掃羅得救禱告,他的轉變就是由於他們的禱告。
問題研討
一、基督在祂天上職事裏的有那些身分?
二、試述在召會中,有那些事容易打岔我們享受基督?
三、如何回應基督天上的職事?
看見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一至二章)
看見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第十段第一至二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七至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看見包羅萬有的基督為著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和新人的清楚異象』,第二章說到『充分看見關於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對付反對,並分送我們的刊物,以傳佈神聖的真理』。
真理要點
一、新約啟示基督職事的兩方面,祂地上的職事和祂天上的職事。基督在地上末了的三年半期間,在祂的職事裏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我們完成救贖。基督藉著祂天上的職事,正在建造祂的身體並產生新人的實際,以達成神永遠的定旨(弗四12,西三10~11)。基督的目標不僅是要救贖我們,更是要建造祂的身體,產生新人的實際。這目標比完成救贖的目標更難達到。為此,保羅在歌羅西書三章一節要我們尋求『在上面的事』。在上面的事包括升天的基督和一切關於祂和祂天上職事的事。所以,尋求在上面的事,就是尋求在召會中,並與召會一同過著活基督的生活。
二、專注於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我們需要有包羅萬有的基督作那靈,為著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和新人的清楚異象。這是主搆上時代的恢復。我們若充分看見基督為著召會的異象,就不會注意外面的事。在加拉太書五章六節保羅說,『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效力;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纔有效力。』在六章十五節保羅繼續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在神看來,真正要緊的不是律法規條的外面作法,乃是基督的內裏實際被構成到我們裏面,作新的元素,好使我們成為新造,就是基督同召會。在神眼中,算得數的乃是我們顧到為著召會的這一位基督。我們需要看見基督為著召會的清楚異象,好蒙保守在主的恢復裏。
實行要點
一、我們需要學習在召會聚會中盡功用,不該假裝在聚會中無話可說,乃該真實的供應基督給其他與會者。每當我們來在一起,我們乃是聚集為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27)。我們是身體的肢體,需要盡功用(弗四16)。箴言十一章二十五節說,『滋潤人的,必得滋潤』。行傳二十章三十五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要在聚會中得著幫助和供應,我們就需要與人分享基督的豐富。
二、要有分於神聖的交通,永遠生命的交通,我們就需要學習憑信彼此對說。我們若認為自己沒有什麼可說,就會沒有什麼可與人分享;但我們若認為自己有可說的,就會有可與人分享的。我們不需要在我們的靈以外,運用我們的心思考慮該說甚麼,乃需要憑信說話。我們若運用我們信心的靈,也就信,也就說話,就會有可說的(林後四13),因為這樣作,乃是經歷那稱無為有的神(羅四17)。
三、我們若實行正確的召會生活,有活的聚會,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作主絕佳的見證,反駁反對者毀謗的著作,並藉著分送我們的刊物傳揚神聖的真理,就沒有任何反對會勝過我們。我們不應當堅持任何道理或實行,反而該普遍的接納各種基督徒;並且我們該藉著供應真理、光、生命、基督、召會和那靈,實行真正的召會生活。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若作主活的見證,我們的親友、鄰居、同事和同學就會知道我們是怎樣的人,並且我們分送書籍給他們,他們就會清楚我們的實行。這會為我們開路,使眾召會得擴增。
問題研討
一、新約啟示基督的職事有兩方面?各為著達成甚 麼目標?我們該有甚麼配合?
二、甚麼是主搆上時代的恢復?
三、甚麼是眾召會得擴增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