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過照著神啟示之高峰的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一冊第八段第1-5章)
過照著神啟示之高峰的生活(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一冊第八段第1-5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七月八日至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列王紀上、下生命讀經訓練結束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至三章說明『舊約關於神經綸的豫表在新約的應驗』,第四章陳明『在調和的靈裏,照著調和的靈行動、生活、並行事為人的路』,第五章則說到『過神人生活的新復興』。
信息要點
一、舊約所有的只是豫表,而新約所有的,乃是舊約關於神經綸豫表的全部應驗。以色列人享受美地,那些在最高程度上享受美地的乃是君王。這些王乃是新約信徒的豫表,因為所有信徒都是蒙神拯救,成為君王。每個信徒都要作王、作祭司(彼前二9,啟一6,五10,提後二12)。君王和祭司都是神代表的權柄。神代表的權柄是由神說話的出口和神治理的權柄所組成。當祭司為神說話,他們就成為神的代言人,神的出口,這些人就是申言者。最終,舊約和新約都結束於得勝者。在豫表的時代,得勝者是申言者。在新約裏,我們信徒是君王、祭司和申言者。這些乃是享受基督到極點的人。
二、藉著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包羅萬有的死、釋放一切的復活這種種過程,三一神終極完成於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乃是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總和。首先,神成為人,就是耶穌基督,祂是在肉體裏的神而人者。當祂被釘十字架時,就把這個人,也就是祂的人性,帶到十字架上去受死,了結了人性。然後祂就復活,把祂的人性帶到神性裏。藉著這復活,祂的人性就成為神聖的(羅一4),祂也就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這樣的一位,在祂的復活裏,並帶著祂的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雖然有這樣一個包羅萬有的靈,召會還是墮落了。這就逼著神來將這靈加強七倍,在啟示錄裏稱之為神的七靈(一4,四5,五6)。
三、從我們重生的時候起,這賜生命的靈就留在我們裏面,住在我們的靈裏(羅八16)。首先,祂重生我們的靈;然後,藉著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裏,祂就留在我們裏面。因此,這二靈-神聖賜生命的靈,和我們那由賜生命的靈所重生的靈-調和成為一(林前六17)。我們的重生、性質上的聖別、更新、變化、以及模成基督的形像,全都是藉著在我們靈裏的賜生命之靈完成的(約三6,林前六11,多三5,林後三18,羅八2)。因此,我們一切屬靈的經歷,都是藉著這二靈調和成為一靈。
實行要點
一、我們所過的基督徒的生活必須是得勝的生活,就是得勝者的生活。在我們一切的境遇中,我們都該在生命中作王掌權。所有新約的得勝者都是君王,他們得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而在生命中作王。在羅馬書五章十七節,神把祂自己當作恩,賜給我們,而這恩是洋溢之恩。同時隨著祂的恩,神也給了我們恩賜,這恩賜是神自己作為義。這兩件事產生一種生活,就是在生命中作王。
二、我們追求主,必須學習把我們全人置於調和的靈,並照著這靈行事為人。當我們這樣生活的時候,自然而然的就把我們天然的人,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羅六6)。十字架帶進復活,這復活乃是一個活的人位,就是終極完成的三一神成了賜生命的靈。
三、我們要照著神啟示的高峰完成神的經綸,就需要有這一切的實行:神人的生活就是呼求主的名,禱讀主那是靈的話,不住的禱告,不銷滅那靈、反而使那靈如火挑旺起來,不藐視、反而重視申言(帖前五16~20)。如此,我們會有真正的復興和一個團體的模型。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舊約中君王、祭司和申言者的豫表,如何應驗在新約的信徒身上。
二、請簡述三一神如何經過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成為一。
三、我們要照著神啟示的高峰完成神的經綸,需要的實行為何?
關於相調的實行(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一冊第六段第1-5章)
關於相調的實行(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一冊第六段第1-5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七至三十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三章說到『相調的目的、需要和意義』,第四~五篇說到『基督身體的實際』。
真理要點
一、相調的目的是要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在這經綸裏,神定意要產生生機的身體,作祂在生命裏的生機體,使祂得著擴增和彰顯。要完成這事,神自己必須成為人,好叫人成為神。所以,相調的目的是要將我們眾人引進基督身體的實際-神經綸的目標,而眾地方召會只是神達到祂經綸之目標所採取的手續。相調的意義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
二、在耶路撒冷有一個高峰,就是聖殿建造在其上的錫安山。今天這恢復美好的光景就像耶路撒冷;然而,還需要錫安。新約中的得勝者好比錫安。得勝者,活力排,就是今天的錫安。今天主的恢復是要幫助我們達到活力排的高峰,就是得勝者的錫安。我們雖然可能有很好的召會生活,但我們更需要有身體生活的實化、實行、實現和實際,這就是今日主的恢復的需要。
三、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一)、被成全之神人所過的團體生活,他們是真正的人,但他們不憑自己的生命,乃憑經過過程之神的生命而活;經過過程之神的屬性藉著他們的美德彰顯出來。(二)、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而模成基督之死的一個團體生活(腓三10)。(三)、蒙重生、被變化、得榮耀的三部分神人,與三一神(即那是靈的基督,作經過過程、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是包羅萬有的靈,作是靈之基督的實際和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在那以賜生命之靈為其實際,且將終極完成的神分賜給信徒,並將那勝過死的生命釋放到信徒裏面的基督的復活裏,在永遠聯結裏調和的生活。(四)、終極完成於在新天新地裏的新耶路撒冷,作神的擴增並彰顯,直到永遠。
生命經歷
一、主今日恢復中召會工作經常的手續包括四個步驟:生、養、教(成全)、建。生是使罪人得救並重生,成為基督的肢體;養是餧養初信者,使他們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教是成全聖徒,使他們能成熟被建造。這三步都是為著另一更高的步驟,就是為著在眾地方召會裏基督身體的建造。
二、基督身體的實際是一種生活,就是所有這些神人藉著人性調神性,神性調人性,而與神聯結、聯合並構成在一起的生活。每一天你要記得你是一個神人。你有神活在你裏面,安家在你裏面。你與祂,祂與你,調在一起成為一。我們必須把天然的人留在十字架上。這就是背十字架的意思。藉著將我們的舊人留在十字架上,你就模成基督的死(腓三10)。那是靈的基督乃是包羅萬有的靈,就是經過過程並得著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這一切都在復活裏。當我們不憑天然的生命,而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我們就在復活裏,這種生活的結果就是基督的身體。
三、我們必須謹慎用那一種材料建造。金、銀、寶石雖是在地裏,卻是屬土之物經過變化而成為有神聖元素的材料,讓我們用來建造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但若用木、草、禾秸建造召會,就是損傷召會。若是沒有我們的工作,召會作為神的殿只是原來的樣子。但我們來了以後,把一些工作加到我們所在的召會中,而這工作是屬於木、草、禾秸。這就是說,我們工作的內在元素是天然的人和肉體,裏面帶著邪惡的性情。就外面的元素說,我們也許幫助人傳福音或作其他的事,但所作的是滿了肉體、天然的人、和屬地的事物,這種工作乃是損毀神今天的建造。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相調的意義與目的為何?
二、基督身體的實際為何?
三、如何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
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一冊第五段第1-4章)
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一冊第五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所編寫的四篇綱目,以及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九至二十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華語特會中所釋放的兩篇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一至二章是『異象的高峰(一)(二)』,第三至四章是『基督身體的實際(一)(二)』。
真理要點
一、『神成為人,好使人能成為神』,是全部聖經的綱要。神成為人-神創造人,並親自來成為人,神要成為人,首先必須創造人。祂創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和樣式造的,這是外殼。第二步,神親自來成為人,祂在馬利亞腹中,在人性裏成孕九個月,就從人性裏帶著神性生出來。這位神而人者乃是憑著祂裏面神性的生命,拒絕祂外面人性的生命,而活出一個神而人者的生活。這個神而人者作為模型,為著神需要一個大量的顯出,必須經過釘十字架,經過包羅萬有的死。祂從死裏復活,把人性帶到神性裏,完成了祂成為人,為要叫人成為神的步驟。在復活裏,祂乃是神性裏加上了提高的人性,乃是二性調和,而成為神的長子。祂把我們這些蒙神揀選、蒙基督救贖的人,都在祂的復活裏,一同出生為神的眾子。在基督的復活裏,我們藉著重生,有了神的生命作為一個基礎,使人可以成為神。基督復活的完成,就是賜生命的靈,就是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的終極完成。
二、人成為神-經過重生、成聖、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神用祂自己作為生命把我們重生之後,就在我們裏面繼續用祂生命的靈作聖別、更新、變化的工作。這乃是一生的變化,直到模成祂的形像,最後就和祂一同進到榮耀裏,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三、『神成為人,好使人成為神』的結果,就產生一個生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而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在我們裏面這位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就是那是靈的基督,也就是復活。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神所救贖的一班人,和神人基督一同過神人的生活,活出一個團體的神人。這個活出來的,就是神與人聯結相調而成的神人。
生命經歷
一、神成為人,是藉著經過成肉身、過人生、釘十字架、而後進入復活的過程和手續,最終祂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
二、祂在這個靈裏來作人成為神的工作有,第一,祂乃是作聖別的靈。我們都是墮落在罪中的人,神就感動一些信徒來傳福音,藉著傳福音,這位聖別的靈就把我們這些蒙神揀選的人分別出來。我們還沒得救以前,就在地位上被聖別了。第二,這個靈等到我們一聽見福音了,就把信心放在我們裏面。第三,我們一信,神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基督自己,就進到我們裏面,我們就重生了。我們重生以後的更新聖別,乃是性質上的聖別。這個聖別就帶來更新,更新乃是一生的事。更新就帶來變化,變化也是一生的事,變化最終的結果,就是模成祂的形像,和主一樣。從頭一步的重生到最後的模成,都是這靈作的。至終,這靈就帶我們進入榮耀中,把神從我們裏頭,透過我們這個敗壞的肉體,完全彰顯出來。到那時候,我們敗壞的肉體也要得贖變化;那就是得榮,神就是藉著這些步驟,把我們這些人作成神。
三、活出基督身體實際的路,就是神人聯結共同生活,經過死而復活。死把我們這一面的一切都清理了;復活則把我們的人性提高,而把我們生為神的眾子。現在我們雖然是神的兒女,但是我們身上還掛著許多消極的事西,因此我們天天不能離開十字架。今天主所要的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我們整天每分每秒都在死之下,和住在我們裏面的三一神、那是靈的基督、那賜生命的靈,同生命,同生活。
問題研討
一、試述『神成為人』祂自己所需經過的過程?
二、『人成為神』人必須經歷那些步驟?
三、活出基督身體實際的路為何?
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分賜、變化、並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一冊第二段第1-4章)
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分賜、變化、並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一冊第二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所編寫的四篇綱目,以及於一九九四年二月十九至二十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華語特會中所釋放的兩篇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一章與第二章是『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分賜』,第三章說明『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變化』,第四章則是陳明『經過過程之神聖三一在信徒裏的建造』。
信息要點
一、神對人最高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作成人,也把人作成神,使神與人二者完全相同,只是人不能有神的身位(神格)。為著成就這個目的,神已經作了三件大事。第一,神照著祂的形像來創造人(創一26),使人外面有祂的形像;並給人造了靈,使人裏面有靈能接觸祂(約四24)。第二,神來成為人,完成了救贖,解決了神人之間一切的問題,並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第三,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將祂自己分賜到接受祂的人裏面,使人得著重生。這樣的人乃是從神生的,有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祂和人二者就成了一個單位,是神又是人,是人又是神。
二、在信徒重生之後,三一神藉著更新的分賜將神生命的成分不斷分賜到信徒靈中(多三5下),使信徒從心思開始,內在各部分得著更新(羅十二2)。原來受造的舊人裏沒有神的成分,藉著日日的更新就將三一神更多的加到人裏面(林後四16)。至終,神在人裏面要一再的加多,直到將信徒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完全與三一神相像(林後三18下,羅八29,約壹三2)。
三、神成為人,人成為神,這是天使、世人無法測度的一個經綸。祂是神,卻取了人性,有人的生命,和人一同居住、一同生活,為要把人作得和祂一樣,使人能有神的生命與神的性情。祂就藉著這二性、二命,把祂和人調在一起,並且建造在一起。這種生命變化的建造(林前三12),是為著召會-基督的身體。三一神作這身體的生命和實際,信徒作這身體的架構和彰顯(弗四4~6)。這就是宇宙間的一個新人,這新人最終的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神而人,人而神,二者構造在一起;是神性在人性得著彰顯,是人性在神性得著榮耀。
實行要點
一、重生乃是神把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也就是把祂自己生在我們裏面。然而,許多信徒不清楚這啟示,以為重生只是改過自新。實際上,人在重生之後,除了多了一個生命,更是得著了一個神聖的人位。我們若要再照著從前的樣式來作人,裏面的這一位就不贊同,祂使我們不能再照著我們舊人的喜歡、脾氣、個性來生活行動。
二、神更新的分賜是接續於重生之後,使信徒從舊造蛻退而變為神的新造。在我們身上,最難更新的就是習慣,而我們的習慣大部分是根據我們的思想。神在人裏面沒有多少地位,是因為人的思想將人全然霸佔了。因此,羅馬書十二章二節題到『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我們無論作什麼事,都要記得『不再是我單獨活著,乃是神我共同生活。』藉著常常親近神、與主交通,讓神來管理、指引並引領我們。
三、神的經綸與神在聖經中所給人的重大啟示,乃是神自己和人作成一體,成為神而人者、人而神者的一位。神的經綸一點不是本著棄惡從善的教訓,而是照著神聖生命而有的生命的變化與建造。求主拯救我們脫離宗教、哲學、人生道德,完全被拯救到這個神成為人,人成為神的大異象之下。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神對人最高的目的,與神為成就這個目的所作的三件大事。
二、請簡述更新的啟示與信徒對更新的經歷。
三、請陳明神的經綸、神的建造與神建造的最終完成。
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帶進的恢復(第十二~十三篇)
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帶進的恢復(第十二~十三篇)
本書《從利未記至尼希米記看生命的路線》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十月起,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是年十二月查讀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約書亞記、撒母耳記、以斯記、和尼希米記的記錄。
信息內容
第十二篇和第十三篇為『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帶進的恢復(一)(二)』。
信息要點
一、以色列人在荒涼中,乃是藉著申言者但以理的禱告得著恢復。但以理是完全為神而活的人,他懂得神的心意;當他知道被擄時期將滿,便禁食,披麻蒙灰,面向主神尋求,禱告、懇求。因著他的禱告,就有兩個人被興起來,一個是以斯拉,一個是尼希米。因著但以理在神面前的禱告,神就在各方面運行作工,激動外邦的君王─波斯王古列,並有一班又一班的人被興起來成全這事。
二、恢復乃是藉著有心願的人。在舊約,但以理是個拿細耳人,關心神的見證、國度、子民;他在神面前是有心願的人。以斯拉也是有心願的人,他立定心意考究神的話語,要知道神要祂的子民怎樣行。他精通神的律法,為要教導神的子民;後來神就成全他這心願。尼希米更是有心願的人,他在王宮裏居高位,但他的心不專注在自己生活上,乃在於神的城、神的國上,他一有機會就打聽關乎他本國的事。他聽見耶路撒冷遭難的消息,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神面前禁食禱告。神答應他所求的,使王差遣他回去重建耶路撒冷城。尼希米建造聖城時,他的俸祿全都用在神的建造上。
三、按照舊約記載的次序,神子民之恢復的內容,首先是殿的恢復。殿是神的居所,是神在地上彰顯榮耀的地方。神歷代作工,就是要得著殿,而撒但所作的工就是要破壞神的殿。其次是城的恢復,城的恢復意義比較深遠。恢復殿是恢復神的同在和敬拜,恢復城是恢復神的權柄。所以在恢復殿時,我們看不見爭戰,但在恢復城時,就有了爭戰。尼希米記四章記載,那些建造城牆的人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換句話說,他們是一面恢復,一面爭戰,這是因為恢復城乃是恢復神的權柄。第三是地位的恢復。第四是神話語的恢復。
生命經歷
一、以斯拉記給我們看見,恢復殿的人只要有心願就彀了;但尼希米記給我們看見,恢復城的人只有心願是不彀的,還必須儆醒、爭戰。因此,恢復城的人必須比恢復殿的人更老練。老練的人不只有神的同在,還能一手作工,一手爭戰。一個剛強的召會,不只有殿,也有城;不只有神的同在,也有神的主權。我們要讓神將這兩樣恢復在我們身上並在召會中。
二、神在召會中的工作是恢復祂的同在和祂的權柄。今天這兩面在我們中間也在恢復;然而,我們要問在我們中間是否絕對有神的同在?是否絕對讓神掌權?在我們這裏是不是神完整的殿?是不是神完整的城?神的同在、神的權柄,能不能在這裏豐滿的彰顯出來?不要以為我們敬畏神、愛主、聚會敬拜就彀了。召會乃是神的國度,是神掌權的地方。神屬靈的權柄該在召會中運行,以彰顯神的榮耀;這纔是召會在地上的功用。
三、神在祂的召會中,一再恢復祂的真理和祂的話語。今天我們不僅有公開的聖經,也有解開的聖經。今天到處都有神的百姓聚集,講解神的話。神的話語恢復得越多,神的殿和神的城就恢復得越強。我們要持守一個原則:要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這意思是,我們需要一直儆醒禱告,從事屬靈的爭戰。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神如何豫備並使用以斯拉和尼希米。
二、試述按照舊約記載的次序,神子民之恢復的內容。
三、今天我們有公開的聖經,更有解開的聖經,然而在我們遭受逼迫和反對時,該持守甚麼原則?
從約書亞記看在迦南地的爭戰(第七~八篇)
從約書亞記看在迦南地的爭戰(第七~八篇)
本書《從利未記至尼希米記看生命的路線》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十月起,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是年十二月查讀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約書亞記、撒母耳記、以斯記、和尼希米記的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七篇『約書亞記-在迦南地的爭戰(一)』,第八篇『約書亞記-在迦南地的爭戰(二)』
信息要點
一、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爭戰,有些原則可供學習。第一個原則是,他不憑自己爭戰。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後,豫備要爭戰之前,約書亞看見異象,作耶和華軍隊元帥的基督向他顯現,主告訴他說,『我現在來,是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14)。這給我們看見,屬靈的爭戰不是憑我們自己,乃是憑主作元帥帶領我們。第二,不用自己的方法和能力。以色列人攻打耶利哥的方法,是有七個祭司拿著七個羊角號走在約櫃前吹號,百姓跟在後面走,每天繞城一次,一直到第六天都如此。第七天他們繞城七次,祭司不住的吹號。到了第七次,祭司吹號時,百姓聽見號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
二、以色列人對迦南人的爭戰不是個人的,乃是團體的;雖然只是亞干一人犯罪,在神看來,卻是全體以色列人犯罪。亞干的過犯有三重意義,一,他犯罪得罪神。神說,凡耶利哥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毀滅,不可取那當滅的物;他違背神這命令,在神面前犯了罪。二,他這罪與世界有關聯。他所貪圖的是一件示拿衣服和一些金銀;示拿衣服是美好的,金銀是寶貴的,這些東西都代表世界。三,他的過犯也聯於偶像、鬼魔。示拿就是巴別(即巴比倫),乃是當初人燒磚造巴別城和巴別塔的地方(創十10,參但一1~2)。所以,示拿的衣服就是巴比倫的衣服。巴比倫還指偶像的世界(創十一2~4,書二四2)。所以,亞干的過犯,表面看是世界的問題,實際上是罪的問題,而背後卻是偶像的問題。
三、屬靈爭戰的第三個原則是,我們要絕對順服;神怎樣吩咐,我們就怎樣順從。第四個原則是,要作見證─吹羊角號。吹羊角號的意思是作見證,宣告。屬靈第五個原則是,必須定罪神所定罪的。第六個原則是,不顧自己的生活。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原本個個都應當爭戰;但自從亞干犯罪以後,許多人落下去或退縮了,不是個個都能為神爭戰;因此,在爭戰的事上就形成了得勝者的原則。屬靈爭戰的第七個原則,乃是要絕對的自願奉獻;這是參孫的事例所給我們看見的。參孫是神所興起的第一個拿細耳人(士十三5~7)。拿細耳人就是特別歸給神,完全為神活著的人。他們不可剃頭,因為他們的頭髮歸給神了,意思是他們為人的榮耀、地位、尊嚴都奉獻給神了(民六1~21)。
實行要點
一、我們要學習說反對撒但的話,要學習宣告:宣告神的旨意,宣告基督的工作,宣告十字架,宣告寶血,宣告基督的成為肉體,宣告基督復活升天,宣告基督掌權,宣告基督再來,宣告撒但失敗,宣告那惡者已受了傷,已經被捆綁,宣告他最後的結局是火湖。許多時候,屬靈的爭戰在乎宣告。吹羊角就是宣告基督已經得勝;宣告到一個時候,撒但的營壘就垮了。
二、也許我們愛世界的事物,然而世界的背後、世界的內容,其實就是示拿(巴比倫),以至於我們不知不覺就聯於偶像、鬼魔、撒但。如果我們暗中貪戀罪惡,愛慕世界,或聯於撒但的一部分,我們在撒但跟前就不能站立得住。
三、我們每個人都能蒙恩作拿細耳人。千萬不要說,我們沒有讀過神學,也沒有甚麼恩賜或口才,不,自願作拿細耳人乃是今天事奉主的原則。今天乃是這些自願奉獻,心甘情願為主而活的人,總能為主爭戰,帶進君王,帶進主的國度。在這末後的時代,神的工作、神的見證乃在拿細耳人身上。
問題研討
一、試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爭戰的頭兩個原則。
二、請說明亞干過犯的三重意義。
三、請簡述屬靈爭戰的末五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