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人人盡功用,區區同推動(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三冊)

人人盡功用,區區同推動(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七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月三日,在臺北長老聚會帶領新路研討的交通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改制以恢復到聖經的啟示』,第二章是『改制實行的研討』,第三章是『人人盡功用,區區同推動』,第四章是『家、排、區聚會的研討與改進』。
信息要點
一、改制是恢復到聖經的啟示。我們要看見,在聖經裏,使徒們還沒有過去,召會就已經墮落了。若是召會持守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聖徒個個都說神的話,那麼巴蘭的教訓不會進來,尼哥拉黨的教訓也不會進來,耶洗別的教訓也不會進來(啟二14~15,20)。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是主的話。即使天地都過去了,主的話也絕不能過去,直到一切都得成全(太五18)。今天我們要回到聖經,要走恢復的路。
二、得勝事實上就是照著靈而行(羅八4)。照著靈而行才是得勝。我們照著靈而行,才會在靈裏被充滿(弗五18),自然就能為神說話。我們不可放棄自己的聚集,倒要彼此勸勉(來十25),在每個聚會中說話。古代聖徒聚集時乃是隨從靈而彼此對說,彼此勸勉。我們要憑靈為主說話,要活在靈中,過得勝的生活。我們自己要得勝,活在靈中;然後要帶領弟兄姊妹得勝,活在靈中。這是我們的盼望。
三、我們聚在一起盡功用,無論說什麼,凡事都當為建造(林前十四26)。如同路加一章裏,以利沙伯、撒迦利亞和馬利亞所說的話。這些話不長,也許三分鐘就講完了,卻是從一種愛主、追求主、和主交通的生活而來,把主在聖經裏的話融合在自己裏頭,以致能自然的說出來。這就是保羅在林前十四章所說的申言。馬利亞雖然年輕,卻熟讀舊約聖經(路一46~55)。我們都要學習說聖經的話。但聖經的話怎樣才能成為我們的話?就在於你我一定要活在靈裏,和主交通,隨從靈而行,作一個得勝者。
實行要點
一、今天我們要恢復在聖經中看見的這條新路,就必須天天靠恩典生活。我們若是過失敗的生活,在家裏發脾氣,和家人吵嘴,或許還能講出世界的話,卻講不出主的話;到聚會中,更沒辦法說話。所以我們的生活與聚會密切相聯,聚會是我們日常生活的展覽。我們需要天天親近主,活在靈中,並在主的話中享受主。這樣,我們靈裏就活,就能在聚會中說話。
二、無論長老、同工、或全時間受訓者,都要說話,但都要避免說得太長。為主說話最好避免引申,不要加油添醋。聖經沒有說的事,我們不需要提,講話只要清楚準確、簡明扼要,三分鐘正好。這是我們需要操練的。盼望能帶來更多生機、生命的配搭。我們不要統一規定作法,原則就是各區看自己的狀況,需要什麼供應由各區的人自己推動。一個區的得著,可以與別的區交通;一個區所缺少的,也可以和別的區交通,如此大家都能互相受惠。
三、新路是一條叫人真正得復興的路。人一脫開復興,即便採用所謂新路的實行,實際上也不新,反而變為陳舊了。因此,我們總要活在主面前,時時與主交通。我們必須學習禱告,因為區聚會、排聚會、或家聚會的興盛與否,完全仰賴主的祝福。我們每天一定要分別出時間禱告,或者半小時,一小時更好;不是為著我們個人,而是為著我們一同擔負的這個工作禱告。我們若能天天過復興的生活,天天禱告,在屬靈生命上就必定有長進,生命裏的豐富也必定會加多。這樣,無論我們是去家聚會或排聚會,都有豐富可以供應人。
問題研討
一、為何需要改制?改制的意義是什麼?
二、我們如何能過得勝的生活,在聚會中為神說話?
三、如何在復興的原則裏實行新路?
極其需要新的復興(三)為著新的復興之神人的生活
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一節給我們看見神心頭的願望是要『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也就是記載在四卷福音書裏耶穌基督神人生活的實際光景,能藉著實際的靈重複於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成為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神經綸中的最高峰,而有新的復興。四福音給我們看見神所要之生活的榜樣,就是能滿足神並完成祂定旨之生活的模子。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裏面、同著神並為著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這就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的意思。
今天我們正在被主成全成為神人,照著基督這第一個神人的模型,否認我們天然的生命,而活神聖的生命(太十一29上,十七5下,彼前二21)。我們乃是在作模子的基督裏,並且祂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當我們愛主,接觸祂,向祂禱告,我們就自然而然的被模成這個模子的形像。當我們活在調和的靈裏,我們就憑實際的靈,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基督,祂的傳記就成為我們的歷史。基督身體作為新人的生活,應當與福音書裏所啟示之耶穌的生活完全一樣。
惟一討神喜悅的生活,就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這是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中經歷祂的生活(利一9,約八29,林後五9)。燔祭豫表基督所過的生活是絕對為著神並為著神的滿足;燔祭也豫表基督是使神子民能過這種生活的生命。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就是帶來滿足、平安與安息的香氣。這樣一種怡爽的香氣對神乃是享受。
在我們裏面基督的生命乃是燔祭的實際—這是順從的生命、服從的生命以及照著生命樹的原則完全倚靠神的生命(腓二8,約五19,30,來五8,十7)。藉著正確的禱告而按手在作燔祭的基督身上,我們就與祂聯結,祂與我們就成為一,祂活在我們裏面,就在我們裏面重複祂在地上所過的生活。在這樣的聯結、聯合裏,我們一切的軟弱、缺陷和過失,都由祂擔負。
灰表徵基督被消減到無有。我們既與被消減成灰的基督是一,我們也就被消減成灰,成為無有。我們越是與基督在祂的死裏聯合,我們就越認識自己已經成了一堆灰,不再是天然的人,而是被釘死、了結、燒毀的人(加二20上)。當燔祭被燒成灰之後,祭司要把灰倒在祭壇的東面,就是日出的方向,含示復活。同樣的,我們越在基督裏被消減成灰,就越經歷復活的日出。被消減成灰,就把我們帶進三一神的變化裏,成為建造新耶路撒冷的寶貴材料。
我們也必須看見,在完成神新約職事的事上,作為燔祭之實際的主耶穌不從自己作甚麼,祂不作自己的工,不說自己的話,作每件事都不憑自己的意思,祂也不尋求自己的榮耀。祂絕不失望,因祂只以神為滿足。祂是一個與神是一的禱告之人,祂從不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祂同在,祂每一刻都看見父的面容。
『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7)基督作為燔祭的實際,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與祂所是一樣。我們靈裏生命之靈的律乃是基督的律法,也就是愛的律法(愛的律)。當愛的律在我們裏面得以發動,我們就自動並自然的成為牧人,有我們父神愛和赦免的心,並我們救主基督牧養和尋找的靈,而有在主裏愛心的勞苦,能扶助、扶持軟弱的人。如此,我們就能與基督天上的職事合併,以照顧神的群羊,就是召會,結果帶進基督身體的建造,以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為著完成神永遠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