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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結晶讀經(四)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作祂的彰顯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人,乃是按著神的形像創造他』。這經文啟示,神格的三者之間,為著人的創造,舉行了會議;在已過的永遠,三一神決定要創造人,指明人的創造乃是為著三一神永遠的定旨(弗三9~11)。
神的形像,指神裏面的所是,是神屬性內裏素質的彰顯,這些屬性最顯著的是愛(約壹四8)、光(一5)、聖(啟四8)、義(耶二三6)。而神的樣式,指神的形狀(腓二6),乃是神身位之素質與性質的彰顯。神的形像和神的樣式不當視為兩個分開的東西,人內裏的美德受造於人的靈裏,乃是神屬性的翻版,也是人彰顯神屬性的憑藉。人外面的形狀受造為人的身體,乃是神形狀的翻版。神造人成為祂自己的複本,使人有盛裝神並彰顯神的性能。
子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質的印像』(來一3),這啟示子基督是神的具體化身,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神屬性之素質的彰顯。人是照著基督創造的,目的是要基督進到人裏面,並藉著人得彰顯(西一27,腓一20~21上)。
神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人,目的是要人接受祂作生命,並彰顯祂一切的屬性(創二9)。神這樣造人,使人藉著祂的經綸,可以接受祂的生命和性情,使人有性能盛裝神的愛、光、義、聖,藉此成為祂的彰顯。聖經裏對於神和人的關係,有一個奧祕的思想:神的渴望是要成為與人一樣,並使人與祂一樣;神的經綸是要使祂自己成為人,也要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約一12,彼後一4)。
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以及五章二節的代名詞『他們』,指明亞當是一個團體人,集體人,包括全人類:神沒有創造許多人;祂在一個人亞當裏面,集體的創造了人類。神按著祂的形像並照著祂的樣式造了這樣一個團體人,使人類能團體的彰顯神。
基督的成為肉體與神人生活,達成了神造人的目的:基督的成為肉體,與神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人的定旨有密切關係,就是要使人接受祂作生命,並彰顯祂神聖的屬性。基督是由神聖素質成孕,由人的素質而生(太一18,20),有神聖的屬性充實、加強、豐富並聖別祂人性的美德,為要在人性的美德上彰顯神。主耶穌拯救我們時,祂是那有神聖屬性充實人性美德的一位,進到我們裏面;這樣的生命從裏面拯救我們,並聖別、變化我們,而拔高我們人性的美德(羅五10,十二2)。
基督成為肉體,穿上人性,成為人的樣式,好叫人藉著祂的死與復活,可以得著神永遠、神聖的生命(彼前一3),並且憑這生命在裏面得以變化,並模成基督的形像,在外面得以改變形狀,同形於基督榮耀的身體;這樣,我們就與基督一樣一式(約壹三2下),與基督一同向著宇宙彰顯神(弗三21)。神已豫定我們模成祂長子的形像;模成是變化的最終結果,包括我們裏面素質和性情的變化,和我們外面樣式的變化,好使我們與基督得榮耀的形像相配(羅八29)。
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我們看見一個按著神形像被造的團體人作祂的彰顯,而在啟示錄二十一章,我們看見新耶路撒冷作為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裏之形像的終極發展和總結;神的城乃是神的團體彰顯,有神的形像,並以神的榮耀照耀(啟四3,二一11)。
創世記結晶讀經(三)創世記一章所描繪對基督作生命的經歷
在神的恢復與進一步之創造的第一日,靈、話和光乃是神為著完成祂定旨所用以產生生命的憑藉;而且,靈、話和光,都是屬於生命。首先,基督是靈,乃是神的實際(林後三17)。神的靈作為生命之靈(羅八2)覆罩在死水之上,以產生生命。在屬靈經歷中,靈的來到是產生生命的第一個條件(約六63上)。
接著,基督是話,乃是神的說話(約一1)。靈覆罩之後,神的話來到就帶進光(創一3)。在屬靈經歷中,話的來到是產生生命的第二個條件(約五24)。
然後,基督是光,乃是神的照耀(約一4~5);在屬靈經歷中,光的來到是產生生命的第三個條件(太四16)。神又使光暗分開,是為著區分晝夜,這是產生生命的第四個條件(創一4~5)。
在第二日,神在諸水之間造出廣闊的空間,將水與水分開,在屬靈上表徵藉著十字架的工作,將屬天的事與屬地的事分開;這是產生生命的第五條件(創一6~8)。
接著,在第三日,就是復活之日,神使旱地露出來,這是產生生命的第六條件(創一9~13)。在聖經裏,海代表死,地代表基督是產生生命的源頭;地露出來以後,各種生命,包括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甚至人的生命,都從地裏產生出來;這豫表神聖生命同其一切豐富都是出於基督。
第四日出現的光體,是產生生命的第七個條件,為要產生較高等的生命(創一14~19)。按照整本聖經的啟示,光是為著生命;光和生命總是並行的(詩三六9)。生命乃是在於光,光越高,生命就越高。第四日來自太陽、月亮、和眾星等光體,這種更扎實且更確定的光,是產生包括人的生命等較高等的生命所必需的。這表徵為著我們在神聖生命裏長大以至成熟,需要『第四日』更大、更強的光。
太陽表徵基督(瑪四2);主耶穌也將得勝的聖徒比作太陽(太十三43)。月亮可視為召會,就是基督妻子的表號,因為月亮本身並不發光,卻在夜間因著返照太陽的光而照耀。照樣,召會也因著返照基督神聖的光,而在召會時代的黑夜裏發光照耀(林後三18)。眾星首先表徵基督,然後表徵得勝者(民二四17)。
第五日生出水中和空中的活物(創一20~23) 。海裏的動物生命,豫表基督生命的豐富,在於有能力在祂的生活中勝過由鹽水所表徵的死亡;魚能生活在鹽水中卻不變鹹,照樣,基督和祂那些有神聖生命的信徒,也能生活在屬撒但的世界裏,卻不因世界的敗壞而『變鹹』。禽鳥的生命比魚的生命更高;魚能活在死水中,禽鳥則能超越死水。信徒藉著在神聖生命裏長進,就能超越地的一切阻礙(賽四十31)。
第六日生出地上的活物(創一24~31)。地上的牲畜和走獸,是比魚和禽鳥更高的生命,具有較高的意識,這生命能在地上成就一些事。在基督裏的信徒,藉著在神聖生命裏進一步的長大,就能在地上過一種對完成神旨意有用的生活。
人的生命是最高的受造生命,這生命有神的形像和樣式,可以彰顯神,並能為神執掌管治權。這要完全在得勝的信徒身上得著完成,他們活基督,作祂團體的彰顯,並要得著權柄制伏列國,在千年國裏與基督一同作王。這更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彰顯神的形像,有祂的榮耀和祂顯出的樣子,並且運用神的神聖權柄,維持神對全宇宙的管治權,直到永遠。
創世記結晶讀經(二)在基督裏的創造為著完成神的定旨
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創一1)。這裏的『起初』是指時間的開始。時間開始於宇宙的創造,繼續直到白色大寶座前末了的審判。時間的存在,乃是為著完成神在已過永遠裏,為著將來的永遠所立的永遠定旨。
而『神』,希伯來文是『伊羅欣』,意大能者,且是複數,但是動詞『創造』卻是單數,這隱含神是三一的。
創世記一章一節的『創造』一辭,是指從無生出有來。神是惟一的創造者,惟有神能創造。神創造的動機是要完成祂自己的心願,滿足祂自己的喜悅。神創造的定旨是要榮耀祂的兒子,特別要在人身上,藉著神的兒子彰顯神自己。
神創造的根據是神的旨意與計畫。『你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是因你的旨意存在並被創造的』(啟四11)。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有祂自己喜悅的旨意。按著這旨意祂有了計畫,照著祂的旨意和計畫,祂就創造了萬有。神的旨意是要與人調和,為基督得著一個身體,作祂的豐滿,祂的彰顯。
神既是萬有的創造者,而基督就是神,所以基督就是萬有的創造者。同時,約翰福音一章三節說:『萬物是藉著祂〔話〕成的;凡已成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成的』。神創造之工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和神的話。萬物是藉著基督成的,萬物也是藉著基督這話而成的,離了祂,沒有一樣能存在。創造就是藉著話稱無為有,話乃是創造的憑藉和範圍。藉著基督作話為憑藉,萬物產生了;所以,基督是創造者,也是萬物憑以並藉以被造的憑藉。
在創造萬有以後,基督『用祂大能的話維持、載著並推動萬有』(來一3)。祂不僅是創造者和創造的憑藉,也是維持萬有、載著萬有並推動萬有者。啟示錄三章十四節說,基督是『神創造之物的元始』。這是指主乃是神創造之物的起源或根源,含示祂是神工作中不變永存的根源。
歌羅西書一章十六至十七節也說:『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都是在祂裏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萬有也在祂裏面得以維繫』。
『在祂裏面』,指在基督人位的能力裏。萬有都是在基督所是的能力裏被造的。一切受造之物,都帶著基督內在能力的特徵。
『藉著祂』,指明基督是主動的憑藉;藉這憑藉,萬有的創造纔得依次完成。
『為著祂』,或,歸於祂,指明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歸結;萬有的被造乃是為著歸於祂,為祂所有。
因此,基督不是客觀的站在一旁,僅僅作客觀的創造者來創造宇宙。反之,創造的過程乃是在祂人位的能力裏進行的;並且基督是宇宙中獨一的能力,也是創造藉以依次完成的主觀憑藉。創造是憑基督人位的能力,藉祂為主動的憑藉,並歸於祂這目標。
『萬有也在祂裏面得以維繫』,意指萬有靠著基督作聯繫的中心,而得以維繫,互相結合在一起,如同輪子的輪輻靠著輪軸作中心而得以聯繫在一起一般。並且,基督又在一切受造之物中居首位,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15)。
阿利路亞!這一切都說出,神的創造乃是在基督裏為著完成神的定旨。
創世記結晶讀經(一)神中心的思想
神的願望和定旨是要得著一個團體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並有祂的權柄代表祂;人要彰顯神並代表神,就必須有神作他的生命,由生命樹所表徵。
聖經裏神聖啟示開頭關於伊甸園的啟示,以及聖經裏神聖啟示末了關於新耶路撒冷的啟示,彼此對照;聖經這兩部分所啟示的,乃是神中心的思想,神聖啟示的中心線,也是解釋並領會聖經的支配原則。創世記一至二章乃是神生機建築計畫的藍圖,要得著祂神聖的建築(來十一10,林前三9 )。創世記三章至啟示錄二十章乃是建造的過程。啟示錄二十一至二十二章乃是完成後之建築物的照片,就是三一神團體的彰顯。
創世記一至二章和啟示錄二十一至二十二章,都包含四件生機的項目,顯示神完成祂目的所採取的手續。第一,生命樹作神永遠經綸的中心,豫表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成為三部分人這器皿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使神得著團體的彰顯;這是神中心的思想(創二7~9,啟二二2)。
第二,一道河湧流到地的四方,表徵生命水的河在其流中生命的豐富,從作為源頭和中心的獨一之神流出來,臨到各方的人(創二10)。生命水的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描述三一神,就是神、羔羊、和生命水所象徵的那靈,如何在祂元首權柄之下,將自己分賜給祂所救贖的人(啟二二1)。
第三,河的湧流帶來三樣寶貴的材料,包括金子、珍珠和紅瑪瑙(創二10~12 )。這些材料豫表三一神是神永遠建築之結構的基本元素;新耶路撒冷就是由這三類材料構成的。金豫表父神同祂神聖的性情,那是人藉著神的呼召得以有分的,作為神永遠建築的基礎。珍珠乃是一種樹脂結成像珍珠的材料,豫表子神在祂救贖並釋放生命之死,並祂分賜生命之復活中所產生的結果,作為神永遠建築的入口。紅瑪瑙乃是一種寶石,豫表靈神同祂變化工作所產生的結果,為著建造神永遠的建築。在人裏面神聖生命的湧流,將神聖的性情帶到人裏面,使人重生,將人變化成基督榮耀的形像;因此,塵土所造的人,成為變化過的寶貴材料,為著神的建造,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
第四,神達成祂目的之手續的最後一步,乃是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使人成為祂的配偶,或補滿。神要為自己產生一個補滿,就首先成為人,由神創造亞當所豫表。在創世記二章二十一節中,神使亞當沉睡,為著產生夏娃作他的妻子,豫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為著產生召會作祂的配偶;然後,神取了亞當的一條肋骨。從亞當裂開的肋旁所取出的肋骨,豫表基督那不能折斷、不能毀壞之永遠的生命,從祂被扎的肋旁流出來,好將生命分賜給祂的信徒,以建造召會作祂的補滿。接著,二十二節不說夏娃是創造的,乃說她是建造的;用亞當肋旁取出的肋骨建造成夏娃,豫表召會是用復活的生命建造的,這復活的生命乃是基督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所釋放出來,並在祂的復活裏分賜到祂信徒裏面的。藉著這樣的過程,神在基督裏已經把祂自己連同祂的生命和性情,作到人裏面,使人可以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好作祂的補滿,祂的新婦,祂的妻子,與祂相配(啟二一2,9~10)。
召會作為真夏娃,乃是基督在祂所有信徒裏的總和;惟有那出於基督同祂復活生命的,纔能作祂的補滿和配偶,就是基督的身體。在聖經末了有一座城,新耶路撒冷,就是終極並永遠的女人,羔羊團體的新婦,妻子,用三樣寶貴的材料所建造,應驗創世記二章所顯示的豫表,直到永遠;因此,在豫表上,十一至十二節所題一切寶貴的材料,都是為著建造這女人。
保羅的完成職事(六)藉著魂的變化而在生命裏長大,為著身體的建造
我們屬靈的生命是由重生開始的;當我們相信主耶穌,呼求祂名的時候,祂這賜生命的靈就進入我們靈裏,並重生了我們的靈;從此以後,三一神便內住於我們的靈;於是,我們在靈裏就與祂是一。現今祂這賜生命的靈還要擴展到我們的魂裏,並浸透我們的魂,如此我們就被變化了。變化乃是一種新陳代謝的改變,神聖生命的成分在我們裏面增多,而起了新陳代謝的改變,使我們裏面的性情改變,更使我們外面的形像也改變,就是變得和主的形像相同(林後三18)。
我們因觀看主而變成主的形像,不是我們自修的結果,乃是主靈,就是主基督在祂復活的時候所變成賜生命之靈,在我們裏面的運行,藉著神聖生命的成分,在我們裏面加多而有新陳代謝的改變。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魂,就在我們裏面起新陳代謝的作用,結果就顯於外面;人就要看見,從我們身上所顯出來的,不是我們自己,乃是基督(腓一19~21上)。我們必須享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讓這靈在我們裏面作工,這就是變化;我們若是藉著心轉向主,天天碰著主,讓主的成分進入我們裏面,自然就會有新陳代謝在我們裏面發生,使我們變化並彰顯主,從榮耀到榮耀。
真正生命的長大,就是魂的變化。在十個童女的比喻裏,(太二十五1~13)主耶穌題到童女的燈和器皿;精明的和愚拙的,燈裏都有油,但只有精明的豫備油在器皿裏。凡是得救的人,都有油在燈裏;也就是說,我們靈裏都有了那靈。我們是愚拙的還是精明的童女,不在於我們的靈,而在於我們的魂;我們的靈已經蒙了重生,但我們的魂需要被那靈浸透;我們器皿裏需要有額外的一分油。這比喻給我們看見,我們既然蒙了重生,就需要變化,也就是需要生命長大;住在我們靈裏的生命,需要擴展到我們的魂裏,直到把魂浸透。神聖之靈的新成分進入我們的魂裏,魂就起了生機的變化;這種變化就是生命長大。
哥林多前書三章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6)、『你們是神的耕地,神的建築』(9)、『然而,若有人用金、銀、寶石,木、草、禾 ,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12~13)。這些經文給我們看見,變化和生命的長大是相同的事。起初我們是生長在神耕地上的植物,但最後的結果卻變化成為金、銀、寶石。這塊耕地也是建築,說明內住的靈如何從我們靈裏擴展,滲透我們的魂,因而變化我們。
我們若讓我們靈裏內住的靈擴展並浸透我們的魂,就能『魂裏聯結』,自然就是一了。我們天然的觀念會把地位讓給擴展的靈,這就是我們生命長大的路;因著生命長大,就產生一。腓立比人藉著重生,有基督在他們的靈裏;但他們還沒有藉著變化,有基督在他們的魂裏;惟有讓基督浸透並佔有他們的全魂,他們纔能在魂裏成為一。我們的魂被內住的靈浸透,我們便與新人成為一,被建造在身體裏。
以弗所書四章十二至十六節告訴我們,基督身體的建造在於生命長大。我們在一切事上長到祂裏面,乃是藉著我們的魂被那靈浸透;必須『身體漸漸長大』,主纔能得著新人。當主的身體建造起來時,祂便在地上得著一個新人來完成神永遠的定旨;這是主所要達到的目標。讓我們為著這件事得以實現出來而禱告,並為此把自己獻給祂。讓我們與祂是一,追求藉著魂的變化而在生命裏長大,使基督的身體得以建造成為一個新人。
保羅的完成職事(五)召會的五方面
本篇信息我們要特別從兩段經文來看召會是基督之奧祕的五方面。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至十六節啟示,神的召會是活神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也是敬虔的奧祕,即神顯現於肉體。加拉太書六章則指出召會是信仰之家(10)與神的以色列(16)。
召會是活神的家,父的家,乃是擴大、宇宙、神人二性的合併。神的家一面是指神的居所,神能在其中得著安息並寄託的所在;另一面也指明神的家人。居所和家人乃是一體,也就是一班蒙召、重生、並由神自己內住的人。在說到召會是神的家時,保羅特別說到神是活神;因為神是活的,召會作神的家也就在祂裏面、憑祂並同祂活著;活的神與活的召會,同活著、同行動、同工作。
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的『真理』,是指照著神新約的經綸,在新約裏所啟示,關乎基督與召會的真實事物。真理就是三一神,以基督為具體化身、中心和彰顯,以產生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神的家和神的國。召會作為支持真理的柱石,和托住柱石的根基,有基督作為召會的實際。因此,召會向全宇宙見證,基督是實際,並且惟有基督纔是實際;並為『基督是神的奧祕』與『召會是基督的奧祕』之實際、真理作見證。
召會是神顯現於肉體,就是敬虔的奧祕。敬虔的極大奧祕乃是神成為人,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以產生一個團體的神人,使神顯現於肉體。神的顯現首先是在基督裏,那是在肉體裏個別的彰顯。今天,神顯現於肉體在召會中延續。召會作為神的家和基督的身體,就是祂在肉體裏擴大的團體彰顯。召會是神顯現於肉體的擴增、擴大和繁殖。照著新約成為肉體的原則,神藉基督從召會中活出,以更廣泛的方式顯現於肉體。
加拉太書六章指明召會是信仰之家(10)。信徒是信仰之家的一分子。信有兩面的意義:在客觀意義的一面,信作為信仰,是指我們所相信的事物。在主觀意義的一面,信指信徒相信的行動。信徒的信實際上不是他們自己的信,乃是基督進到他們裏面作他們的信(羅三22,加二16)。信乃是信神是;信神是,就是信祂是我們的一切,而我們一無所是(來十一6,約八58,傳一2)。信心的靈乃是將那看不見之神的一切,質實到我們裏面的器官,我們必須運用我們『信心的靈』,將祂一切客觀的所是遷移到我們裏面來,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我們都分得了同樣寶貴的信。這信在質的一面都是相同的,但這信的量有多少,乃在於我們有多少接觸活的神,使祂得以在我們裏面增長。
使徒保羅認為在基督裏許多單個的信徒,在團體一面乃是神的以色列。神的以色列即真以色列人,包括在基督裏所有外邦和猶太的信徒,他們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是信仰之家的人。召會乃是真以色列,屬靈的以色列。在神新約的經綸裏,我們已成為神的兒子和神的以色列;我們的定命是作神的兒子彰顯神,並作君王在神的國裏掌權。這要使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神創造人的定旨得以完成。我們作為神的以色列,代表神,行使祂的權柄,並在地上執行祂的行政,以完成祂的定旨。神新約的經綸不但要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也要使我們成為神的以色列;為此我們需要更多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成熟,長成神的後嗣。並同被建造成為團體的以色列,就是王子,在地上執行神的行政,帶進神的國。召會作為神的以色列是要來新耶路撒冷的小影,新耶路撒冷將是神的以色列終極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