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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六)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靈裏事奉神

羅馬書十五章十六節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裏得以聖別,可蒙悅納。』按照新約的記載,保羅作福音祭司的工作,有三步的獻祭。第一,保羅拯救罪人,將他們獻與神,作可蒙悅納的祭物(羅十五16)。第二,他養育信徒,帶領他們將自己獻給神作活祭(羅十二1)。第三,他用全般的智慧警戒並教導每一位聖徒,好將每一位在基督裏成熟的獻上(西一28~29)。他勞苦作工,照著神在他裏面大能的運行,竭力奮鬥。這三步都是新約福音祭司職分的工作。按照神聖的啟示,拯救罪人,教導聖經,造就聖徒,並建立召會,都是福音的工作。傳揚神的福音,就是完成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我們必須為著神的喜悅,負起這責任。

神所命定新約的事奉,乃是所有的信徒都是事奉神的祭司,獻上祂所要的祭物(啟一5~6,五9~10,彼前二5,9)。我們是神福音的祭司,將得救的罪人作為擴大並團體的基督的一部分,當作祭物獻給神。我們要作福音的祭司盡功用,就需要看見,當我們傳福音時,就使罪人成為神的兒子並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也幫助他們長大,使他們能在眾地方召會中身體生活的實行裏,成為活躍的肢體(一16~17,三24,五10,八16,十二2,4~5)。

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事奉,乃是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它是新約的,也是福音的,又是祭司體系的。祭司是單個的,體系是團體的。這好比一個球隊乃是一個體系,比賽時,不是一個人自己打,乃是一個體系來打。我們的事奉也應該是一個體系,是新約福音祭司的體系。不僅如此,新約福音祭司體系的事奉,乃是以建造基督的身體為目標(弗四11~22)。我們的事奉,中心是救來罪人獻與神,目的是建造基督的身體。

羅馬書一章九節說,『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事奉,原文意『在敬拜中事奉』,保羅認為他的傳福音乃是對神的敬拜事奉,不僅是一種工作。在福音上事奉神,就是在包羅有的基督裏事奉祂,因為福音就是基督自己。我們要傳神兒子的福音,就必須在我們重生的靈裏。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我們的靈裏事奉神,要緊的點是我們在福音上,將基督服事給人。為此我們需要學習福音的要素和細節,需要經歷福音完全的內容,並且需要運用我們的靈。在羅馬書裏,保羅強調我們所是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和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我們的靈裏。保羅事奉神是在他重生的靈裏,憑著內住的基督,就是賜生命的靈,而不在他的魂裏,憑魂的能力和才能;這是他在傳福音上第一要緊的事。

『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腓三3)。我們需要主的光來光照我們,使我們不信靠天然的特質、資格、能力或智力;惟有如此,我們纔能見證我們全然信靠主;我們這樣蒙光照之後,就能真正在我們靈裏,且憑著那靈事奉敬拜神(7~8)。我們在福音上為主工作勞苦,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乃是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復活乃是我們事奉神的永遠原則(民十七8,林前十五10,58)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五)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

在聖經裏,祭司的基本意義是祭司將神供應給人。在聖經裏頭一次題到祭司,確立了祭司的原則。創世記十四章十八至二十節是聖經第一次使用祭司這辭是說到麥基洗德,他是君王,也是君尊的祭司。聖經中說到祭司職分基本的事,乃是說到一個人從神而來,把神的一些東西供應給神的子民。所以我們今天若要作真正的祭司,就需要認識,祭司不僅是事奉神的人,也是把神供應到人裏面的人。作為祭司,如果我們只懂得事奉神,而不懂得把神供應給人,我們中間關於祭司職分的光景就十分可憐。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是聖別的祭司體系和君尊的祭司體系(彼前二5,9)。聖別的祭司體系是由亞倫的等次所豫表;亞倫的等次是聖別的等次。聖別乃是從屬世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歸給神。聖別的祭司被分別出來,代表神的子民到神面前去。祭司體系的第一種等次,亞倫的祭司職分這一面,就是聖別的祭司體系,乃是為我們的罪向神獻祭;因此,亞倫的祭司職分主要是與贖罪祭有關,其職分解決了罪的問題。基督為著罪,一次向神獻上自己為祭,就把罪除掉。所以亞倫的祭司職分不是神原初心意的一部分,乃是因著罪的問題,後來加上的。

君尊的祭司體系是由麥基洗德的等次所豫表;麥基洗德的等次是君尊的等次,就是君王的等次。祭司體系的第二種等次,由麥基洗德所豫表祭司職分這一面,就是君尊的祭司體系。乃是為著將經過過程的神供應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供應。今天基督坐在高處至尊至大者的右邊,乃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在我們的經歷中,君尊的祭司從神來照顧神的子民,就像麥基洗德從神而來迎接亞伯拉罕,將餅和酒供應他。我們在實際的召會生活中事奉,真正祭司體系的顯出,乃是當我們把神供應給別人,使他們最終有神的彰顯。

亞倫的祭司職分解決罪的問題,而君尊的祭司職分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亞倫的祭司職分除去罪,君尊的祭司職分把神帶來作我們的恩典。一面,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是聖別的祭司,代表神的子民到神面前去,將他們的需要帶給神;另一面,我們是君尊的祭司,代表神到祂子民這裏來,將神供應給他們。聖別的祭司體系為人的緣故,向神有所獻上,而君尊的祭司向人宣告屬神的事。我們是聖別的祭司和君尊的祭司,在兩個方向有去也有來。

聖別的祭司體系向神獻上屬靈的祭物。聖別的祭司照著神經綸所獻的屬靈祭物乃是:基督作舊約豫表中一切祭物的實際,如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等(利一~五);我們藉福音所救來作基督肢體的罪人(羅十五16);我們的身體、讚美、並為神所作的事(十二1)。這些屬靈祭物特別是包括基督作燔祭的實際;我們能向神獻上基督作我們的燔祭有多少,乃在於我們在基督的經歷中對祂作燔祭的經歷有多少。神不悅納任何不是祭物的工作,就是任何不是全然奉獻給祂的工作;問題不是我們為神作了什麼,乃是我們作這工是否以此為給神的祭物。我們是聖別祭司體系裏的祭司,藉著不變的基督作恩典,該常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來十三15)。

君尊的祭司體系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的神的美德。 美德(彼後一3)是神聖生命的能力與力量,使我們有能力達到神的榮耀,就是祂的目標;美德(彼前二9)是神的優越,指神的所是和所有。宣揚是往外宣報;這就是往外宣報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作福音,使人得益處。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四)點燈與燒香

在神的聖所裏點燈是盡祭司的職任,祭司的事奉(出二七20~21)。『點燈』,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使燈光上升』,使燈興起。帳幕作為會幕,就是神與祂的子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乃是豫表召會的聚會,而點燈是指正確的聚會方式。我們在聚會裏所作的每件事,無論是禱告、唱詩、讚美或申言,都必須使聖別的光上升。每當我們在召會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我們定規會經歷到一些成分,就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燈台)、神聖的性情(金)、基督拔高的人性(燈芯)和基督的靈(油)。當聖別的祭司用基督的靈這油來說話時,就使燈上升,叫人看見表徵基督不同方面的器物─陳設餅的桌子、燈台和香壇(二五23,31,三十1)。因著在聖所裏燈的照亮下正確的看見,我們就看見基督不同方面的異象,也看見通往至聖所的路。

點燈的行動是聖別的。這些燈不是在凡俗或普通的地方,乃是在聖所裏。在聖所裏我們不需要天然和人造的光,我們需要的是聖別的人來點聖別的燈。也就是說,我們不該以天然或世俗的方式聚會,不該照著我們天然的能力或所受的教育,來領悟或作任何事。今天新約裏相信基督的人,乃是真祭司,是點燈的人,該是被神據有、被神充滿並浸透、且絕對為神而活的人;他在每一方面、每一種情形下的惟一興趣乃是神。這樣的人在召會的聚會中所作的就是點燈。凡他所說、所作的,都發出光來。他一切的行動都是燈的照亮。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我們需要藉著神的話在獨一、真正的光,就是救贖並照耀之神的光底下生活行事。

祭司體系的主要任務乃是燒香(三十7~8),並且燒香乃是作神居所之會幕裏,每一件事的中心。不論在舊約或新約,香都是表徵我們的禱告(路一10~11)。燒香要求點燈發光。先有點燈,然後纔可能燒香。我們必須藉著聖靈從主的話中得著亮光,好叫我們知道如何禱告,否則我們就會用天然的方法,按照我們的觀念來禱告。香壇的禱告實際上就是基督,乃是我們藉著基督並同著基督升到神那裏去;這對神乃是馨香之氣。復活並升天的基督是惟一蒙神悅納的。祂為神所接受,為神所悅納,所以,祂成了給神的馨香之氣。這香氣,也就是香,應當在我們的禱告裏。我們禱告時,該是禱告基督。當我們這樣以表現基督的方式禱告的時候,禱告的不只是我們,而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禱告。藉著禱告,我們與基督,基督與我們成為一。我們越多像這樣藉獻上上升的香而禱告,神的榮耀也就越多降下。香升上,榮耀降下。這是真正的相通,真正的交往,真正的交通。

祭司乃是一班在內裏燒香接觸主的人,我們需要學習如何細緻的燒香,從靈的深處,不是從心思裏,發表、彰顯一些基督,而向神獻上馨香之氣。那香的煙指明,那香同眾聖徒的禱告向神焚燒,上升於神面前;這含示眾聖徒的禱告有功效,且蒙神悅納。換句話說,煙指明眾聖徒的禱告有功效,因為基督作為香已經加到這些禱告裏。在基督裏並以基督作香所獻上的禱告,不是為自己禱告,乃是為著神聖行政的完成,為著神供應之恩典的分賜,並為著眾召會和眾聖徒禱告。這樣的禱告管治神恩典的分賜並推動神聖行政的執行。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三)基督作祭司的食物、衣服和住處

本篇信息說到基督作祭司的食物、衣服和住處。就祭司們的生活而論,他們需要有喫的,好在裏面得著力量、營養、飽足。他們也需要穿著,好在外面有遮蓋。此外,祭司還有住的需要,好得著安息。首先我們需要看見基督是祭司的食物(約六57)。在新約中基督頂替了舊約一切的祭物,除去舊約一切的豫表,立定祂自己作我們的一切,乃是神極大的旨意(來十5~10)。我們必須過一種合乎神的心和旨意的生活,天天享受基督作一切祭物的實際。

不同的祭物豫表基督之於我們不同的方面:贖罪祭表徵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在十字架上藉著死定罪了罪。贖愆祭表徵基督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了神的審判,解決了我們行為上的罪,使我們在罪行上得著赦免。燔祭豫表基督是神的喜悅和滿足,祂在地上的生活絕對為著神;燔祭是『神的食物』,讓神享受並得著滿足。素祭豫表在人性並為人生活裏的基督,祂的生活為人都是正確適度,柔細均勻,清潔無罪的。平安祭豫表基督是成就和平者,祂為我們受死流血,作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和平與交通,使我們能與神共同享受基督,使神人同得滿足。搖祭表徵在愛中復活的基督。舉祭豫表在升天與高舉裏有能力的基督。奠祭表徵基督成為獻祭者的享受,使獻祭的人被基督這屬天的酒所充滿,甚至使他成為獻給神的酒,作神的享受和滿足。陳設餅,面餅,表徵神的同在,神的面,乃是神祭司的筵席,作他們事奉的供應,為著神的建造。

接著我們需要看見基督是祭司的衣服(加三27)。雖然我們已經浸入基督,已經在基督裏面,我們還需要穿上基督;穿上基督就是憑基督活著,並活出基督,而顯大基督。穿上基督,與穿上光的兵器相同,指明基督就是為著那靈和肉體私慾之間爭戰之光的兵器(羅六13)。按豫表,衣服表徵彰顯;祭司的衣服表徵事奉的祭司所彰顯的基督;照聖經看,沒有人比祭司所穿戴的更華美。祭司的衣服主要是為榮耀為華美,表徵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彰顯。

所有的祭司都穿著細麻布褲子、內袍、腰帶,並裹上頭巾或戴上頂冠(出二八39~42)。此外,大祭司穿戴外袍、以弗得、肩帶和胸牌,又戴一面印刻的牌在頂冠上(36~37)。細麻織的內袍表徵基督在受過對付的人性裏面,作我們完全之義的遮蓋。大祭司穿的長袍連同其裝飾,表徵召會是基督神聖屬性和人性美德的豐滿與彰顯。以弗得豫表基督在祂的神、人二性,並祂的屬性和美德裏彰顯出來。頂冠上的聖冠,指戴在大祭司頂冠上雕刻的金牌,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指明整個祭司體系都是聖別歸主的。

此外,基督也是祭司的住處(詩九十1)。祭司聖衣的材料,與帳幕的材料完全相同。幕幔、幔子、與帳幕入口的門簾都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製造,祭司的衣服在材料上與帳幕相同。帳幕有許多項目是用金作的,祭司的衣服也有金線和為著鑲嵌寶石的金框。因此,神的居所帳幕所有的材料,原則上都可以在祭司身上找著;這就是說,祭司們所穿著的就是他們的住處;他們的衣服就是他們的房屋。在新約裏基督以及召會作為帳幕,神的家,乃是祭司的居所。我們需要穿上基督,也要穿上新人(弗四24)。穿上新人就是穿上作為身體的基督,也就是穿上基督的身體。

末了,我們看見『你們…被建造成為屬靈的殿,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彼前二4~5上)。聖別的祭司體系,眾祭司所組成的團體,乃是屬靈的殿;當我們被基督充滿、浸透,正確又完滿的表現祂時,我們就成為神實際的居所。基督從我們眾人裏面表現出來就是召會,也就是聖別的祭司體系作神屬靈的殿,神與人相互的居所。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二)祭司的意義

我們要明白作祭司的意思,首先必須認識神永遠的心意和神的定旨。神按著祂心頭的願望創造了人,要將祂自己作到他們裏面,使祂成為他們的生命,也使他們成為祂的彰顯。祭司乃是一群看見神這計畫而專特為神的權益活著並事奉神的人(出十九6)。因此,祭司是一班最正常、最正當的人。一個正常、正當的人乃是作祭司事奉神的人;我們若沒有在我們所作的一切事上作祭司事奉神,我們就不正常。

儘管祭司是一個事奉神的人,這意思並不是指他為神作工或為神作一些事。按照聖經的啟示,事奉神乃是接觸神,將神接受到我們裏面,被神充滿、浸透並浸潤,讓神從我們裏面流出來,以至於成為神活的表現(羅一9,八11)。

神呼召我們,一點沒有意思要我們單單為祂作甚麼。神的心意首先是要我們向祂敞開,讓祂能進到我們裏面,充滿我們,甚至從我們滿溢出來,直到祂得著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弗三16~21)。

倘若這是我們的情況,我們就會與神是一,不僅外面穿上祂作能力,裏面也以祂作一切而被祂浸潤。我們被神浸透、浸潤並得著,神就自然而然的從我們裏面流出來,我們也就能與別人在這生命的流中同被建造。

神並無意呼召我們為祂作甚麼,祂所要的就是我們將自己向祂敞開,說,『主,我在這裏,不是豫備好為你作工,而是豫備好被你充滿,被你得著,並與你成為一。』除非我們與主是一並被祂得著,否則就無法為祂工作。

祭司是一個在與神的調和中接觸神的人(林前六17)。祭司經過聖所,進入至聖所,就是與神接觸。這樣的接觸乃是在神裏面,也是在與神的調和裏面。我們作為祭司去接觸神時,不是僅僅客觀的接觸,乃是主觀的接觸。我們不是在神之外接觸神,我們乃是在神裏面,也就是在與神的調和裏接觸神。

祭司是一個絕對並徹底與神調和的人(約十四20)。神的定旨乃是要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使祂成為我們的生命、性情和內容,並且使我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神人調和是神性與人性之元素內在的聯結,這聯結形成一個生機的實體,但在聯結中兩種元素仍可區分。

神的旨意是神人調和。神定旨的完成是在於神性與人性的調和。實際上,基督徒生活就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和。成為基督徒乃是與神調和而成為神人。神在祂的經綸中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使我們與祂成為一個實體。我們可以經歷神生機的救恩到一個地步,我們和神完全調成一個,有同一生命而共同生活。

我們若要作祭司事奉神,就需要看見神聖的靈與我們重生之人的靈調和的異象(羅八4)。父在子裏面,子就是那靈,那靈現今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神經綸的中心點就是這調和的靈。凡神所要作的,或祂所要完成的,都與調和的靈有關。

調和的靈是主的靈,也是我們的靈。調和的靈乃是與神成為一靈的靈。這靈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祂的神格上,與神一樣。在我們裏面,神的靈與人的靈相調為一,使我們過一種是神又人,是人又神的神人生活。活在調和的靈裏乃是讓基督來充滿並浸透我們,直到祂從我們全人浸潤出來,我們就彰顯基督了。我們若要有祭司的生活與事奉,就必須認識,今天主耶穌作為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乃是那靈,住在我們的靈裏,並與我們的靈調和成為一靈。

祭司乃是在靈的新樣裏事奉的人(七6)。一切與我們的靈有關的,一切出於我們靈的都是新的(林後五17)。我們重生的靈是新樣的源頭,因為主、神的生命和聖靈,都在我們重生的靈裏。

祭司乃是事奉主的人。安提阿召會工作的起頭,乃是在事奉主的時候。聖靈的工作,只能在事奉主的時候啟示出來。我們為主所作的一切工作,必須來自這樣事奉主的祭司職分,這是新約的工作惟一的原則。

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一)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與君王職分

撒迦利亞書裏安慰、撫慰和鼓勵的異象,藉著給大祭司約書亞加冠,而得著印證。大祭司約書亞豫表基督有祭司職分,他是聯於猶大省長所羅巴伯,後者豫表基督作大衛的苗,有君王職分。基督是耶和華的苗,指祂的神性;這也指明基督成為肉體,乃是耶和華神新的發展,為使三一神將祂自己在祂的神性裏伸枝出來,進到人性裏;這乃是為著耶和華神在宇宙中的擴增與開展。基督也是大衛的苗(由所羅巴伯所豫表),指祂的人性和君尊的忠信。在撒迦利亞書六章十一至十三節,基督是由約書亞和所羅巴伯這二人所豫表,祂是惟一的一位,在神的行政裏擔任祭司職分和君王職分兩職,並『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為著建造召會作神的殿。

希伯來書的中心乃是天上的基督,主要的點說到,祂是麥基洗德所豫表的大祭司和君王。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作君尊的大祭司,將神服事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供應,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基督君尊的祭司職分,是為著與神的仇敵爭戰,以帶進公義與平安,使祂能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供應到我們裏面,作我們每日的供應和享受。基督神聖的祭司職分,是為著消除死亡,帶來生命,並在祂的生命裏拯救我們到底。

祭司職分使人有神的形像,君王職分使人有神的管治權,以完成神原初的心意。人受造主要有兩面:形像是為著彰顯神,管治權是為著代表神對付祂的仇敵。祭司職分是為著神的彰顯;祭司享受主,就成為祂的彰顯、顯出、居所和住處。君王職分是為著主的權柄,以對付祂的仇敵。基督藉著祂的血所成功的救贖,『使我們成為國度,作祂神與父的祭司』(啟一5下~6上)。在千年國裏,得勝者要作祭司,親近神和基督,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轄管列國。失敗的信徒要失去這賞賜;但他們在千年國裏受主對付之後,要在新天新地裏有分於這福分,就是在祭司職分裏事奉神,並在君王職分裏代表神。

啟示錄二十二章一節的寶座與生命水的河,說出基督是君王與祭司。照著新耶路撒冷這幅圖畫,寶座的權柄和生命的交通,生命的水流,乃是為著新耶路撒冷的建造;這正好符合撒迦利亞書六章十二至十三節所說,祭司和君王這兩種職分,乃是匯合在豫表主耶穌的約書亞和所羅巴伯身上,並且這樣的匯合是為著建造神的殿。祭司親近神,進入至聖所,摸著神的寶座,並讓神這活水的河在他們裏面流通,並流進別人裏面;這乃是建造神的召會惟一的路。彼得前書二章九節啟示,蒙救贖的人乃是『君尊的祭司體系』;君尊的意思,就是有君王的身分和權柄(寶座);祭司體系說出在我們身上有生命的交通(生命水的河)。我們每個人身上都該顯出祭司和君王的光景,成為祭司的國。

我們作祭司供職的路,就是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我們在靈裏禱告,摸神寶座,而到神面前接觸神的時候,就會經歷神的靈在我們裏面流通,叫我們得著供應。這個供應,這生命之靈的流,就是應時的幫助,也就是神的憐憫和恩典。每當我們靠著主的血,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摸這寶座時,神就在我們裏面流通,滋潤我們,灌溉我們;這時,不論環境如何惡劣,我們都經歷難以形容的喜樂。神要我們進入至聖所,就是我們的靈,摸神施恩的寶座,讓生命的水流通;這個流通就把我們眾人都流到神的交通裏,叫我們眾人都在祂的生命裏同被建造,成為祂的居所,祂屬靈的殿,就是祂聖別並君尊的祭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