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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段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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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段第1-5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台灣二十處召會的六十七位長老、同工,以及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加拿大、南非等地的十一位長老、同工用華語交通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聖經中管制並支配的異象-神的經綸』,第二章為『神經綸的各步驟與基督身體的結晶意義』,第三章是『神經綸的教訓對牧養聖徒的需要』,第四章為『基督復活的認識與十字架並那靈的經歷』,第五章則是『十字架並那靈與基督身體的建造』。

真理要點

一、神的經綸有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神成為肉身,包括四個步驟:第一,成肉身。第二,經人生。第三,受死。第四,復活。祂乃是在復活裏,結束肉身的階段,從肉身變化成靈。基督從肉身變化成靈,開始了神經綸的第二部分。從使徒行傳開始,那位基督不再是肉體的基督,乃是一位是靈的基督,祂也就是靈。所以,神的經綸就是神成肉身,經過人生,受死,復活,化身成靈,進到人裏面作生命,把神分賜給人,叫人得變化,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神的家、神的國、基督的配偶,最終的集大成,就是新耶路撒冷。

二、神成肉身的結晶意義,不僅是將神性帶到人性裏,更是把神帶進人裏面,使神與人調和,成為一個神人。主耶穌在地上彰顯神,乃是藉著成為一個人,過人的生活,而在祂人的生活裏,把神的屬性,就是神自己所是的一切活出來,成為祂人性的美德。這就是基督經過人生的結晶意義。而基督被釘死的結晶意義乃是,祂成就了一個包羅萬有的死。在消極方面,祂的死了結了舊造(羅六6),包括與舊造相聯屬的一切人事物:撒但(來二14)、罪(羅八3下)、世界(約十二31)、人的肉體(加五24)、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弗二15上)、以及神之外的一切,把宇宙中因著撒但背叛和人墮落,所帶來的玷污和敗壞,一掃而光,了結淨盡。在積極方面,基督的死也把祂裏面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成為神新造的一個基本因素。在復活裏,祂就生為神的長子,在祂那個出生裏也生出神的眾子,並且祂自己也成了賜生命的靈,能以進入並居住在眾子裏面,作他們生命的供應。這就是基督復活的結晶意義。

三、神的經綸經過上述這四步驟,就產生神的眾子。神的眾子,就團體而言,乃是召會。就生機而言,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是神的家、神的國,又是基督的新婦,配偶。這些都是以基督的身體為其生機的因素。基督身體的結晶,就是三一神和祂所揀選而救贖的人構造、構建在一起,成為一個構造體、構建體。至終,新耶路撒冷的結晶意義,乃是三一神和祂所揀選救贖之人的一個調和、構成、構建。

生命經歷

一、今天我們所經歷的十字架,不只是客觀的替死,更是主觀的與主同死。這樣的經歷,就叫我們什麼都不是,叫神什麼都是,叫神成了我們的一切。我們就成了一個神人。你愛何物,你就變成該物。你若愛神,你就變成神。

二、夫妻之間的生活,也必須一直經歷十字架和那靈。夫妻間平常的小事,都應該說,我不是,我在十字架上,我在那裏死。你對配偶說話前,都要問:『這是我說的,還是主說的?』我們在十字架上死,基督就在那靈裏生,結果才產生召會。

三、惟有當我們這些蒙恩的人,得了主的救贖及光照,看見我們必須死,主在我們裏面才能活。十字架必須在我們身上,那靈才能活,並且天天這樣經歷,所活出來的才是召會。誰看見這個,誰就死得多。死得多的,活得也多。『惟死能使生命長成』,死了才能生。

問題研討

一、神的經綸有那兩大部分?

二、請說明基督成肉身、經人生、釘死及復活之結晶意義。

二、請陳明新耶路撒冷的結晶意義。

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段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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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段第1-5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台灣二十處召會的六十七位長老、同工,以及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加拿大、南非等地的十一位長老、同工用華語交通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聖經中管制並支配的異象-神的經綸』,第二章為『神經綸的各步驟與基督身體的結晶意義』,第三章是『神經綸的教訓對牧養聖徒的需要』,第四章為『基督復活的認識與十字架並那靈的經歷』,第五章則是『十字架並那靈與基督身體的建造』。

真理要點

一、神的經綸有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神成為肉身,包括四個步驟:第一,成肉身。第二,經人生。第三,受死。第四,復活。祂乃是在復活裏,結束肉身的階段,從肉身變化成靈。基督從肉身變化成靈,開始了神經綸的第二部分。從使徒行傳開始,那位基督不再是肉體的基督,乃是一位是靈的基督,祂也就是靈。所以,神的經綸就是神成肉身,經過人生,受死,復活,化身成靈,進到人裏面作生命,把神分賜給人,叫人得變化,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神的家、神的國、基督的配偶,最終的集大成,就是新耶路撒冷。

二、神成肉身的結晶意義,不僅是將神性帶到人性裏,更是把神帶進人裏面,使神與人調和,成為一個神人。主耶穌在地上彰顯神,乃是藉著成為一個人,過人的生活,而在祂人的生活裏,把神的屬性,就是神自己所是的一切活出來,成為祂人性的美德。這就是基督經過人生的結晶意義。而基督被釘死的結晶意義乃是,祂成就了一個包羅萬有的死。在消極方面,祂的死了結了舊造(羅六6),包括與舊造相聯屬的一切人事物:撒但(來二14)、罪(羅八3下)、世界(約十二31)、人的肉體(加五24)、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弗二15上)、以及神之外的一切,把宇宙中因著撒但背叛和人墮落,所帶來的玷污和敗壞,一掃而光,了結淨盡。在積極方面,基督的死也把祂裏面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成為神新造的一個基本因素。在復活裏,祂就生為神的長子,在祂那個出生裏也生出神的眾子,並且祂自己也成了賜生命的靈,能以進入並居住在眾子裏面,作他們生命的供應。這就是基督復活的結晶意義。

三、神的經綸經過上述這四步驟,就產生神的眾子。神的眾子,就團體而言,乃是召會。就生機而言,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是神的家、神的國,又是基督的新婦,配偶。這些都是以基督的身體為其生機的因素。基督身體的結晶,就是三一神和祂所揀選而救贖的人構造、構建在一起,成為一個構造體、構建體。至終,新耶路撒冷的結晶意義,乃是三一神和祂所揀選救贖之人的一個調和、構成、構建。

生命經歷

一、今天我們所經歷的十字架,不只是客觀的替死,更是主觀的與主同死。這樣的經歷,就叫我們什麼都不是,叫神什麼都是,叫神成了我們的一切。我們就成了一個神人。你愛何物,你就變成該物。你若愛神,你就變成神。

二、夫妻之間的生活,也必須一直經歷十字架和那靈。夫妻間平常的小事,都應該說,我不是,我在十字架上,我在那裏死。你對配偶說話前,都要問:『這是我說的,還是主說的?』我們在十字架上死,基督就在那靈裏生,結果才產生召會。

三、惟有當我們這些蒙恩的人,得了主的救贖及光照,看見我們必須死,主在我們裏面才能活。十字架必須在我們身上,那靈才能活,並且天天這樣經歷,所活出來的才是召會。誰看見這個,誰就死得多。死得多的,活得也多。『惟死能使生命長成』,死了才能生。

問題研討

一、神的經綸有那兩大部分?

二、請說明基督成肉身、經人生、釘死及復活之結晶意義。

二、請陳明新耶路撒冷的結晶意義。

三一神終極完成之靈與信徒重生之靈聯結的果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八段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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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二月三日至五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華語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三一神終極完成的靈』。第二章為『信徒重生的靈』。第三章是『神的靈與信徒之靈的聯結』。第四章『神的靈與信徒的靈聯結的果效』。第五章『藉著二靈在信徒裏共同的生活並行動』。

真理要點

一、三一神終極完成的靈是那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完成,是複合的靈,就是成為膏油的靈。是那賜生命的靈,就是生命的靈。是主靈。是耶穌基督的靈,就是與耶穌基督同經人生,並同經死而復活之神的靈,也就是那是靈的基督自己,在肉身中經歷人生並死而復活的全備供應。是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總和。是神的實際,基督的實際,復活的實際。是七倍加強的靈,在召會墮落中作信徒的加強者,使信徒能成為在召會墮落中的得勝者。

二、在神的舊造中,人的靈是人的實際而非人的人位,但在神的新造中,信徒的靈成為信徒新造之人的人位。我們原是死在罪中的,後經基督的復活得著復甦,再經那賜生命的靈,在基督的復活裏,用神的生命點活而得重生。在信徒重生的靈裏有神的生命,也有基督活在信徒裏面作信徒新造的人位。信徒重生的靈成為經過過程而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在信徒裏面的居所。成為信徒裏面的人,由這三一神的化身基督住留其中,而向信徒的心房開展,這就是經過過程而終極完成之三一神在信徒裏面安排住處。

三、神的靈與信徒之靈的聯結,乃是將神帶到人裏面,使神性與人性調和為一而不產生第三性,藉著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榮化的過程,讓神的生命將信徒浸透。神的靈與信徒的靈聯結的果效,乃是基督身體的建造,這建造不是用人天然的作法,將一班人組合在一起,乃是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三一神,與祂所救贖、重生、變化、榮化之三部分人,在這二靈裏的結構。這結構是以蒙神所救贖、重生、變化之信徒為其外面的架構,經過過程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為其內部成分。此一神性與人性的構成體是神與人的聯結調和,是神性構造到人性裏,為人的居所,也是人性建造到神性裏,為神的居所。

生命經歷

一、信徒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將主的話轉成靈和生命,好使我們在靈裏被神的靈充滿且充溢。我們若帶著禱告的靈來讀神的話,就要為神所充滿。我們經歷到天天花一點時間,十分鐘或八分鐘,留在神面前,與神接觸,讓神在我們裏面浸透、泡透,我們裏面的靈就像在神的靈裏沐浴過,我們就被神充滿,同時這被神充滿的靈要成為澆灌在信徒身上的靈,像外衣給他們穿上,作能力的靈以完成神的工。

二、信徒重生的靈成為信徒敬拜、經歷、享受神的器官,也是接受神的智慧、啟示、異象的機關。信徒重生的靈要擴展到信徒的心思裏,而成為信徒心思裏更新的靈,叫我們全人得著更新,人是受心思支配的,人思想的是什麼,就要作什麼。我們得救前都有我們的生活方式,但是在得救後,我們重生的靈就要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成為我們心思裏更新的靈,而使我們心思改變更新,我們就不再是原來的樣子了。

三、信徒重生的靈要和神終極完成的靈調和成為一靈,這樣,神的靈就不再是孤掌難鳴,而是與信徒重生的靈掌掌互鳴。今天在我們裏面,神靈與人靈相調為一,使我們過一種是神又人,是人又神的神人生活。所以,神人的生活乃是神靈與人靈,靈靈相聯,靈靈相調,二靈聯調為一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何為『三一神終極完成的靈』。

二、試述『神的靈與信徒的靈聯結的果效』。

三、一個人得救後,生活方式如何改變?

與一位尋求者的談話(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五段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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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位尋求者的談話(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五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一位來自南洋有心尋求之弟兄的談話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一章『主恢復的意義與歷史』。第二章『召會的路與主恢復的實行』。第三章『聖經中的十個重點』。第四章『召會、基督的豐富、以及二靈』。

真理要點

一、當我們說到主的恢復,我們需要了解,恢復是指一種改正,為要回到原初的情形。根據林前十五章,哥林多召會中竟有人連復活都不相信,保羅就寫信給他們,以改正他們的情形。改教運動,有相當成分是主的恢復。例如路德馬丁指出聖經上說,人的得救不在乎行為,乃在乎信主耶穌,一信就得著稱義。這是一個很大的恢復。宗教改革恢復了某些重要的真理,但卻因著道理見解的不同,召會分裂的情形卻越來越嚴重。神在西方無路可走,才到了東方。倪柝聲弟兄照著聖經實行,許多真理的亮光就越來越清楚,今天在主恢復的地方召會中,只要是聖經上沒有的實行,我們都不要也不實行。今天神從千萬人中揀選我們作基督徒,那是神的恩典,但是基督徒的路怎麼走,會決定我們的將來。所以要作基督徒,就要走主恢復的路,就得作得勝者。

二、聖經有其中心路線,可歸納為十個重點:第一是神的經綸,第二是神成為人,使人成為神,第三是召會,第四是基督的身體,第五是地方召會。神要完成祂的經綸,竟成為人,成了肉體,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在十字架上受死完成救贖的工作,又在復活裏把神聖的生命放到蒙救贖的人裏面,使人復活得重生,目的就是要把人作成神,在生命、性情、形像、構成上,但不在地位、身位和神格上成為神,這一班神人不是單獨分散的,而是一個實體,外在一面看就是召會,內在一面看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顯於眾地方召會。第六項是國度,第七項是新耶路撒冷,作為終極完成。第八是基督,第九是靈,第十是生命。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成為那靈,分賜生命,產生召會,就是祂的身體,並顯在各地成為眾地方召會。

三、神所要的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為此基督來成為人,好得著一個召會,甚至基督的死,不僅是愛罪人,為罪人死,而是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弗五25~27),神無意要人得救之後藉著修行改革來榮耀神,神乃是要使人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基督的形狀,再將得救的人建造成基督的身體;召會是基督所買,是神所親愛,並且是神的經綸所要得著的,藉此基督宇宙的身體就要被建造起來。

生命經歷

一、李弟兄見證,當他聽見汪佩真姊妹的信息,就定意非作基督徒不可,並跟神說,『神阿!你把整個世界給我,我也不要了,我只要提著聖經包到鄉下去,一處一處的傳耶穌。我甘願喝山水,吃樹根,將自己奉獻給你』。之後他就跟隨倪弟兄,照著聖經實行基督徒的聚會,之後受主引導,放下職業全時間事奉主,並看見主恢復的異象,他說:作人,就要作基督徒;作基督徒,就要在主的恢復裏;進到主的恢復裏,就要作得勝者。

二、基督的身體要建造起來,就要在得救的人中產生得勝者,主在啟示錄二至三章七個召會呼召得勝者,我們當讓基督從我們裏頭活出來而得著賞賜。我們必須認識二靈,並學習照著靈而行。三一神經過種種過程,而達到終極完成,神的靈就成了終極完成的靈,就是賜生命的靈,是靈的基督,住在我們靈裏頭。無論作什麼事,都要問問這個靈,這就是天天照著靈而行。不能只知道有靈,還要在日常生活細節中在意靈,好每時每刻活在靈裏。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主恢復的意義為何。

二、試述神要如何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

三、請說明聖經有那十個重點。

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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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三段第1-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清楚看見關於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成就(聖經的結晶研讀)』。第二章『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第三章『為著神經綸終極目標之基督復活真理的揭示』。第四章『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活基督以顯大基督』。第五章『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第六章『藉著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建造基督的身體』。

真理要點

一、基督復活的內在意義有:一,神在復活裏生了基督作祂的長子(徒十三33)。二,神藉著復活重生了千萬蒙神揀選的人(彼前一3)。第三,在復活裏,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神使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起,完成了以上三件大事。

二、神兒子的形像,是主耶穌基督的形像(羅一3~4)。主耶穌基督是神也是人,祂的形像乃是那一位是神又是人者的形像。祂過彰顯神的屬人生活,祂不憑屬人的生命,乃是憑神的神聖生命而生活的人。因此,神的神聖屬性成了祂的人性美德。神兒子的形像是宇宙中第一位神人-基督-的形像。所有信祂的人,就是與祂同胎的弟兄,都應該模成祂的形像。

三、基督的身體該有的性質、元素和素質,乃是基督的身體是神永遠經綸的中心、實際和目標,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基督的身體也是召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機體;亦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基督的妻子;基督的身體是新人;是神的新造(加六15);基督的身體是神的家;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和;是神的傑作(弗二10)。

生命經歷

一、耶穌基督之靈(腓一19下),不僅是在基督復活之前神的靈,乃是神的靈與基督一同經過祂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死和復活之後,成了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靈;是在成為肉體、人性生活、並經過死之耶穌的靈(徒十六7下);在復活裏之基督的靈(羅八9);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那靈(約七38~39),且成了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終極總結,作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集合,與那作新婦之召會,就是基督生機的身體,成為婚配。那靈也是包羅萬有複合的靈,調和著基督的神性、人性、死、死的功效、復活、並復活的大能,如聖膏油(出三十23~28)所豫表。這靈至終乃是七倍加強的靈,為著在召會墮落中神的行動(啟一4,四5,五6)。

二、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基督的弟兄,是許多的神人,需要過一種作基督這第一個神人生活之複製的生活(彼前二21上)。背十字架跟隨基督的腳蹤行(太十六24,彼前二21下)。向自己死,向神活(林後五15,加二19)。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好藉著祂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加二20,腓三10)。在復活裏,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羅八13)。使第一個神人基督成形在祂許多的弟兄-許多的神人-裏面,為著建造祂生機的身體,使神永遠的經綸得以完成。

三、我們是藉著在生命裏長大,而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5)。事實上,建造基督身體的工作不是一種工作,而必須是在基督生命裏的長大。建造的工作,該是基督身量在我們裏面的增加。我們必須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這長大是靠著基督復活的大能,藉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過模成基督之死的生活(腓三10,一19下)。這樣的長大,使基督的身體得著團體的建造(弗四16)。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基督復活的內在意義。

二、在基督裏的信徒需要過怎樣的生活?

二、如何使基督的身體得著團體的建造?

神人生活的復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一段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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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生活的復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一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四日至六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韓國眾召會負責弟兄們的交通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最高的異象和啟示』,第二章是『神人的生活』,第三章說到『今日召會所需要的復興』,第四章說到『帶進主再來的復興』。

真理要點

一、聖經中最高的異象,乃是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神來成為人乃是先創造一個有祂形像和樣式的人。過了數千年之後,神親自來成為一個人,穿上了肉體(約一14)。祂所穿上的肉體,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裏面卻沒有罪(羅八3)。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生活裏,活出一個神人的生活。然後,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把舊造、舊人、肉體、撒但、罪和世界都一併解決了。接著,祂進到復活裏,祂裏面的神性就把祂那被釘死的人性點活並拔高,使其有分於神性。如此,祂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人二性。在祂的復活裏,祂把所有神所揀選的人都重生了,使他們成為神的眾子(彼前一3,羅八29)不僅如此,祂在復活裏,也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二、基督在復活裏成為賜生命的靈,就能進入人裏面,為要完成把人作成神的工作。這賜生命的靈乃是三一神經過過程之後的終極完成;在這靈裏有神的成分、人的成分、基督死的成分與功效、以及祂復活的成分與大能。人只要願意相信,祂這位是靈的基督就要進到人裏面,把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命放在人裏面,使人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並得榮耀,與祂一樣一式。這就是召會作祂團體的彰顯,最終的完成就是新耶路撒冷,作為神成為人,人成為神,二者聯結、調和的終極顯出。

三、我們要看見最高的異象,過神人的生活。主在地上所過的神人生活乃是天天向自己死,天天拒絕自己。主不從自己作甚麼(約五19),主不從自己說甚麼(約十四10),祂也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神的意思(約五30)。主的一切所言所行,都不是從自己來的,乃是照著父的意思,與父配合所作的。祂是拿撒勒人耶穌,但祂不活祂那人性的生命,乃是讓神從祂裏面活出來。

生命經歷

一、我們的生活該與主一樣,應該天天否認己,天天向己死;沒有一件事是憑自己作,也沒有一句話是憑自己說。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們所面臨種種個人問題、家庭問題、聖徒們中間的問題、召會和召會間的問題,幾乎都是由於人的己。我們的己不能討神喜悅,我們的己甚麼都不是,只彀資格釘十字架,只配死,只配捨棄。只要人承認自己已經與基督一同死了並埋葬了,召會、家庭就沒有難處了。

二、我們需要與經過種種過程,成為神而人者,又成為那靈住在我們裏面的主合作。藉著不斷的操練呼求主名,禱讀主話,不住的禱告,不銷滅那靈,也不藐視申言(帖前五17~20),讓祂的靈有機會在我們裏面運行。這樣祂必定把三一神所是、所經過、所完成的一切,包括祂的神性、人性,祂的死與復活等成分,都灌輸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聖別、更新、變化、並模成祂的形像,最終進到榮耀裏。這樣的生活就是今日召會所需要的復興,也就是眾人都過神人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聖經中最高的異象及其內容。

二、請陳明主在地上所過的神人生活為何?

三、試述我們如何與主合作,活出神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