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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九至十篇)

823-Book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九至十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九至十篇信息說到亞伯拉罕的經歷的第三部分,認識恩典,包括恩典的意義,和恩典的絕對。


真理要點

一、創世記十二章,神給亞伯拉罕應許的中心點,乃是應許亞伯拉罕要有後裔。這個應許如果需要亞伯拉罕成全,那就是律法,不是恩典。反之,如果是神來成全,那就是恩典。所以自十五章起,神就帶領亞伯拉罕認識恩典。神要亞伯拉罕認識,神所給他的應許,一點不必用到他自己的力量,全數是神的能力來成全。恩典就是一切都是神作,都是神成全;一切都是神的能力、神的生命,也都是神自己。恩典在聖經中的最高意義,就是神和神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作了人的生命和能力。

二、恩典全數是神自己,神充滿我們,作了我們的生命和能力。因此認識恩典的頭一步,就是認識在完成神旨意的事上,不需要我們所有的。第二步,認識不需要人自己所作的。第三步,認識不需要自己所能的。第四步,除去人自己所作的。在創世記十五章,亞伯拉罕有以利以謝,這是他所有的。到了十六章,他生了以實瑪利,這是他所作的。十七章說到他肉體的能力,這是他所能的。這三者神一概不要。二十一章說到當以撒剛斷奶時,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就是把憑肉體所作的趕走,這是認識恩典的證明。如果要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長大成形,肉體的果子非對付不可。在成全神旨意的事上,恩典是絕對的:不用我們所有的,不憑我們所作的,也不靠我們所能的,並且還要除去我們所作的。


生命經歷

一、我們在環境中蒙神保守,在需用上得神供應,這些不過是神的看顧。只有神自己和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纔是真恩典。有好房子、好工作,或是病得醫治等類的事,都不過是神的看顧而已。乃是當你生病時,你與神有交通,在其中得著神的同在和扶持,那纔是恩典。照樣,經過禱告找到工作,或藉由禱告解決難處,那都不過是神一點的看顧。乃是當你失業時,你裏面得著神作你的力量,叫你能經過試煉。或者在你為難時,你裏面得著神的同在作安慰和喜樂,叫你能面對難處,這纔是恩典。神的恩典乃是神自己和神的生命,以及神的能力,在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享受。

二、我們都要問問自己:『到底我今天事奉神,是讓神作,還是我作?是靠神的生命和能力,還是靠我所有的,靠我從世界得來的?』我們都需要在神的光中,看見我們原有的都不能代替恩典。凡我們所有的,都要剖開,擺在死地,讓神經過。如果我們肯這樣作,就會有一個憑據和把握,知道並相信神定規成全祂的旨意,神的恩典定規進來替我們作。

三、神要我們傳福音,但是能叫福音傳出去的,乃是神自己。同樣原則,我們需要學習不用人的手腕來治理召會,召會中所有的治理都該是神自己。召會沒有復興的光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手腕,乃是因為缺少神。神來了,召會就復興了。神來了,召會就上軌道了。我們要對神說,『神阿,這是你的工作,你自己來作罷!雖然你呼召我來作,但我知道你實在不是要我作,你乃是要經過我來作,所以我在這裏讓你作』。


問題研討

一、聖經裏所說的恩典意義為何?

二、試述認識恩典的四步。

三、試述在經歷上神的恩典與神的看顧有何不同?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六至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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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六至八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六至八篇信息,繼續說到亞伯拉罕的經歷中,關於過信心生活的部分,包括信心生活的能力、信心生活的意義與表示,以及信心生活的試煉。


真理要點

一、蒙召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因為蒙召的人所過的生活都是憑信心,不是憑眼見(林後五7)。神的顯現是信心生活的發源地,也是信心生活的能力;沒有一個人在蒙召後不碰著神、得著神的顯現,而能過信心的生活。信心生活的能力不是從聽道來的,不是從鼓舞來的,不是從興奮來的,乃是因著裏面遇著神了,有了神的顯現,神的啟示。

二、創世記十二章中,亞伯拉罕一得著神的顯現,立刻築了一座壇(5~7)。這座壇是從神的顯現出來的,亞伯拉罕的祭壇,就是他在神面前信心生活的意義。信心生活的意義就是祭壇的生活。祭壇的意思,就是『我把自己和我所有的都獻給神,我乃是為神活著,我這人和我所有的都是為著神』。亞伯拉罕給神碰著後,先是築一個祭壇,願意奉獻一切為著神,然後他搭一個帳棚作表示(7~8)。信心生活的表示就是帳棚,帳棚表明人在地上沒有長久的家鄉,乃是寄居的。帳棚是不扎根的,意思是告訴人:我不屬世界,我在這裏是客旅,是寄居的,我所盼望的,乃是神所建造那座有根基的城。

三、過信心生活的人定規有試煉,並且這試煉不只一次,是多次,不只一種,是多種。神藉著難處試煉我們,也藉著難處試驗我們,顯出我們的光景,叫我們認識自己。在亞伯拉罕信心生活的光景裏,至少有三次試煉:饑荒、弟兄之爭和弟兄被擄。由此亞伯拉罕學了一個功課,就是蒙召者的生活,不在於自己,乃是在於神。就是一切都是神起頭,神負責,神來作;不需要自己負責,不需要自己作,也不需要靠別人。


生命經歷

一、神是靈,我們接觸神,也是在於靈。所以,神的顯現完全是在靈裏的故事。也許有一天早晨或晚上,在你的深處,與神的關係加深了。你想到神的愛,神在你身上所作的工,所施的恩,你深處覺得神的靈碰著你的靈了。就在那時,你覺得自己對不起神;同時覺得神愛你、要得著你。你自然在神面前認罪:『神阿,直到今天,我還是這樣遠離你,我還是荒涼,沒有好好憑你活著』。這時候,你又覺得神太榮耀、太尊貴、太可愛了,自然對祂說:『主阿,願你得著我的全人,願我一生一世為你所用』。這個故事就是神的顯現。

二、我們一有了祭壇的奉獻,接著應有帳棚的生活。祭壇乃是靠著帳棚維持的。人甚麼時候在地上過帳棚生活,甚麼時候就築祭壇為神而活。開頭是祭壇產生帳棚,奉獻產生客旅生活;然後客旅生活,維持祭壇奉獻的生活。失去帳棚,就失去了祭壇;不過客旅生活,就不能過奉獻的生活,這奉獻的生活乃是寄託在客旅生活上。

三、亞伯拉罕所以遇到饑荒,是因他離開了伯特利的地位。蒙召之人所過的生活,應該在神所指示、所定規那中心的地方。饑荒可說是一個試煉,一個管教,一個攔阻。亞伯拉罕在南地遇到饑荒,就該受題醒,想到神怎樣看顧他,負他一切的責任,再回到伯特利。


問題研討

一、蒙召之人過信心生活的能力為何?

二、試述信心生活的意義和表示。

三、蒙召之人遭遇試煉的原因為何?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四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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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四至五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至五篇信息論到亞伯拉罕的經歷中蒙召的部分,包括蒙召的動機和能力,以及蒙召的目的與過程。


真理要點

一、神的顯現乃是我們蒙召的動機和能力。當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聖經說是『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七2)。在巴別的背景裏,人已是墮落極深,那個環境、背景、吸引的力量、和包圍的情形,都叫亞伯拉罕不容易從那裏走出來。然而,這位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這顯現就變作亞伯拉罕的動機與能力,使他能從巴別走出來。我們這些亞當的子孫,乃是墮落在世界裏的人,也是墮落在巴別背景裏的人。我們所以能從這世界走出來,是因著裏面給神碰著了。

二、神向亞伯拉罕顯現時,告訴他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要使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十二2~3)。神賜的應許共有三大項:第一是國,第二是福,第三是萬族得福;這就是福音的內容。加拉太書三章八節說,『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國,就是神的國。神也應許賜福給亞伯拉罕;這福就是神創造和救贖的福,也就是神在永遠的計畫裏,所豫定給人的福。亞伯拉罕不只自己得這福,還把這福轉到萬族身上,叫萬族得福。

三、神呼召人乃是為著祂永遠的目的。神永遠的目的有兩面:一面,神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另一面,神要人有祂的權柄,為祂掌權。形像和神的榮耀發生關係,因為形像是為著彰顯神自己,而神顯出來就是榮耀。另一面,權柄的結果就是國度。神在歷世歷代的工作,就是要在地上得著一個國度,好在其中施行祂的權柄,彰顯祂的榮耀。這是神永遠的目的,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所計畫,在將來的永遠裏所要得著的。


生命經歷

一、亞伯拉罕跟隨主,乃是因著受了吸引;但羅得並不是,羅得乃是跟隨亞伯拉罕,受亞伯拉罕的影響。亞伯拉罕離開吾珥,羅得也離開吾珥;亞伯拉罕到迦南,羅得也到迦南。這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有神的異象,一個沒有神的異象;一個有神的顯現,一個沒有神的顯現。有一天,當所多瑪那滋潤的平原擺在前面時,引誘來時,有異象的人能抵擋得住;沒有異象的人就受不了。有異象的人有動力頂著、繫著他,叫他能站住。從起頭到如今,神的選民中就有這兩班人。一班人是有異象的,一班人不過是跟著的。我們要感謝讚美神,祂有榮耀的顯現,這榮耀的顯現會吸引人跟隨祂。

二、神永遠的目的是在蒙召的人身上達到。當蒙召的人把他自己所有、所作、和所能的都擺在一邊,讓神自己來作,讓神從他身上經過,讓神自己生出以撒,生出兒子,神的目的就達到了。子基督一生出來,國就有了,福也來了,權柄和形像就都有了。但願我們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不憑自己所有的,不靠自己所作的,也不信自己所能的,學習在凡事上讓祂作我們的一切。


問題研討

一、蒙召之人從敗壞世界中出來,跟從神,其動機和能力為何?

二、請簡述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內容。

三、我們蒙召的目的為何?

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一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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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經歷看神的選召(第一至三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臺北帶領生命訓練,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看生命的路線。前兩部分信息分別刊於『從神的創造看神的心願與目的』與『從人的墮落看神的救法』二書;本書各篇由該次查讀創世記第三部分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揭示『神選召的意義』,第二篇論到『神選召的背景與起源』,第三篇則陳明『蒙神選召者對三一神的經歷』。


真理要點

一、神選召的第一個意義,就是神在人身上重新有一個起頭。創世記一至二章講神創造的起頭,十一至十二章講神選召的起頭。當神創造人時,在人身上有一個新起頭,因為祂的目的和手續都在人身上。然而因著人的墮落,神只好再來一個新的起頭,就是神的選召。蒙召乃是我們這些墮落之人身上的新起頭(弗四1)。神選召的第二個意義,就是族類的轉換。神放棄受造的亞當族類,揀選蒙召的亞伯拉罕族類。族類的轉換就是生命的轉換,神的用意是要將亞當舊造的生命,轉換為基督新造的生命。這個轉換從亞伯拉罕開始,經過以撒,一直到雅各變成以色列,纔完全成功。

二、亞伯拉罕所處的時代,人背叛神,造一座城名為巴別,又造一座塔,高舉人的名,立國否認神的主權,並拜鬼事奉偶像。神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呼召亞伯拉罕從那地出來。巴別是神選召人的背景(創十一4~9)。神的選召發源於神自己。我們所蒙的選召,並不是從我們發源的,乃是從神發源的。首先,祂向我們顯現。然後,祂立刻呼召人。這二者加起來,就是神的選召。

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所經歷的,就是一個神選民完整的經歷。亞伯拉罕身上的經歷描繪父神所作的,以撒身上的經歷描繪子神,就是基督所作的,而雅各身上的經歷描繪靈神,就是聖靈所作的。蒙召之人首先經歷父神的計畫、揀選、豫定、呼召、稱義(包括帶著洗淨的赦免、與悅納)、看顧。在子神身上所經歷的,是祂救贖我們、並給我們承受。靈神在蒙召者身上的工作,乃是實施父神所定規,子神所完成的,而使蒙召者得著重生,受到管治,生命長大並有變化,達到成熟而像神。


生命經歷

一、我們原先只有亞當舊造的生命,所以神選召我們時,就另給我們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在信徒身上,生命的經歷開始於重生,從這時起,基督的生命加進來。而後經過生命長進的階段,經歷十字架的工作,我們身上亞當的生命死了,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成形。至終,我們的身體得贖。那時,我們纔能完全成為新的族類,完全像神,而與基督一同作王,使神滿足。

二、神在地上的目的,乃是要在人身上掌權,同時要得著人的事奉和敬拜。然而在巴別那裏,神的主權被否認了,人的事奉也歸給了偶像和魔鬼;這就是巴別的背景。我們蒙召的人,對於原來所在的世界都該有這樣的認識。一個蒙召厲害的人,對於自己蒙召的背景定規有深刻的認識。所以纔不惜任何代價,決心從那裏走出來。認識蒙召的背景,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三、在我們得救那一天,父、子、靈的工作就都給我們得著了。以名義說,所有基督完成的,所有在基督裏的,都是我們的;但在經歷上還不是。所以,神來作靈,進到我們裏面,把一切神所計畫、定規、經過基督所完成、所得著的,都作到我們裏面,並構成到我們裏面。直到完全成熟。


問題研討

一、試述神選召的意義。

二、神選召的背景與起源為何?

三、蒙神選召之人對三一神完整的經歷為何?

一個新人的時代(第六至七篇)

820-Book

一個新人的時代(第六至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七年十至十一月,在台灣數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包括李弟兄率同海外聖徒訪問花蓮、台中、高雄的講話記錄,以及回台北後於同工聚會、在職青年聚會、在學青年聚會的交通記錄。


信息內容

第六篇信息,是李弟兄對在職青年講到聖經中的一條路線『來,去,來』。第七篇則是對在學青年,說到『一個新人的活出』。


真理要點

一、新約裏有一條路線,叫作『來,去,來』。當主耶穌出來盡職時,就呼召人到祂這裏來。四福音給我們看見,主一再呼召人到祂這裏來:來得安息,來喝活水,來蒙拯救。書信中仍有這個『來』的思想(來四16),一切的恩典、救恩、能力、愛、光、聖別和公義,都在於我們來到主這裏。接著主要我們『去』,主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9)。來,是我們蒙恩;去,是將恩典傳給人。這樣的『來與去』是基督徒屬靈的呼吸、生活和交通,結果就使我們對主發出一種渴望:『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啟二二20)。

二、以弗所書二章十四至十六節說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除滅了仇恨,廢掉了規條,在祂自己裏面創造了一個新人。從上下文看,仇恨就是『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規條就是每個民族生活的方式,造成人與人之間極大的隔閡。主拯救我們脫離罪,脫離魔鬼,脫離世界,最終還要脫離規條,目的是為把我們在基督裏創造成一個新人。我們這些得救的人不是一個個單個的人,乃是一個團體人。當我們蒙拯救,被擺到基督裏,就成了基督的複製,在基督裏成一個新人。

三、新人雖然已經造好,但我們還要實際的穿上(弗四24)。穿上新人,意即穿上召會生活,也就是過召會生活。此外,我們還需要更進一步『活出新人』,有新人的表現,就是返照神。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五節到六章九節,說到實際活出新人的生活細節,例如『各人就要與鄰舍說實話』、『要效法神,好像蒙愛的兒女』、『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行事為人…乃要像有智慧的人』等等。我們重生之人的靈裏有神實際的義和聖,義是合於神的法則,聖是合於神的性情,如此就能返照神。


生命經歷

一、聖經裏沒有『全時間』這辭,卻有這樣的事實(林前九7~9,13~14),說到傳福音的人需要供應,證明他們不是帶職業養活自己,乃是全時間擺在福音工作上。當我們這樣事奉主,就漸漸對別的事不再感興趣。我們都是被神揀選、蒙神呼召的,並且也被神分別了。這是我們的定命,只有走信心的路。信心的路非常榮耀、光明,但其中有些艱難,每次的艱難不過是一個機會,要我們經歷主的信實。我們要操練自己維持生計,並顧到同工們的需要,學習有信心為著自己,也有信心為著別人。操練信心,相信活神。

二、傳福音需要活出新人,例如,當我們去鄉鎮的時候,要先活出新人的生活,讓人看見我們和別人不同。別人會知道我們的不同,是出於我們裏面的耶穌,他們就會被折服。照樣,在家庭中不要只在口頭上向父母傳耶穌,我們若是活出新人的生活,父母終究會從心裏折服。他們起先可能因著傳統習俗,一時無法接受而責備,我們也不需要爭辯,反倒比一般人更愛父母、體貼父母。然而,這不是我們作的,乃是主耶穌從我們裏面作出來的。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聖經中『來,去,來』的思想。

二、請由以弗所書說明主如何在十字架上創造了一個新人。

一個新人的時代(第四至五篇)

820-Book

一個新人的時代(第四至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七年十至十一月,在台灣數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包括李弟兄率同海外聖徒訪問花蓮、台中、高雄的講話記錄,以及回台北後於同工聚會、在職青年聚會、在學青年聚會的交通記錄。


信息內容

第四篇信息中,弟兄鼓勵同工們,在一個新人的時代裏,要『跟上時代成全聖徒』,讓主的恢復在啟示和實行上都不斷進步。第五篇接續前篇負擔,說到同工們應『在聖靈水流中學習為主用』,並指出影響我們工作果效的幾件事。


真理要點

一、根據馬太福音二十五章,恩賜的產生和天賦有很大的關係。十五節說,主人按照奴僕各人的才幹,分別給了五他連得、二他連得、和一他連得銀子。銀子象徵屬靈的恩賜,而才幹表徵天然的才能。天然的才能不同,主所賜的恩賜也就不同。今天的局面清楚表明主轉移了時代,有些青年一代的才幹,那一分是老一輩所沒有的。當時代轉移,主的行動往前,青年人也興起,我們要認清局面,認識時勢,隨時代轉移,跟上主當今最新的路,以成全青年人,為主產生後代。

二、使徒行傳給我們看見,主在地上的行動和工作只有一條線、一個流,從耶路撒冷到安提阿,從安提阿再到小亞細亞,並且後來的同工被興起來,也都進到這一道流裏。這一道的流,就是祂在地上的工作,也就是祂的說話。主工作的路就是說話,主的說話就是祂的工作。祂創造萬有,是藉著說話;祂傳揚福音,也是藉著說話(詩三三9,來一1~3)。主在每一個時代,都在作工,祂的工作都是藉著說話。主的說話不一定只藉著一個人,然而即使有許多人,仍是說同樣的話。因為主的工作沒有停,所以今天主的說話也沒有停。我們眾人都要看見這道聖靈的水流,也要看見主今天的說話在那裏,這樣我們的工作纔會有果效。


生命經歷

一、我們若曉得主今天的作為,就該盡力把一切都轉讓給青年人。他們不彀沉穩,我們就扶助;他們有不懂的,我們就成全。青年人必須學習老年人的經驗,年長的必須把我們所有的都交給青年人來作。同工們應該一直站在成全人的地位上,成全人,不代替人;扶助人,不頂替人。一個地方只要有人是可以受成全的,我們就扶助他,讓他作,多扶持幾次,人就起來了。同工們在各處召會成全青年人作事情,可以先告訴他們該注意的事項。等他們作過之後,再針對缺失給與題示。這樣作過幾次,他們纔能被成全。這樣纔能為主生出後代來。

二、我們為主作工,還得注重工作的果效,因為主說,『或說樹好,果子就好;或說樹壞,果子也壞;樹總是憑果子認出來的』(太十二33)。要認識樹,就要看果子,所以我們不能不注意果效。有四件事會在消極一面影響我們工作的果效,我們要注意提防。第一,個性的難處。第二,不用人。第三,不能給人用。第四,耍手腕。我們需要在每一點上有學習,好為主用,帶進果效。

三、我們需要對付個性的難處,例如喜歡指責別人的錯的個性。母親之所以能彀責備她的孩子,因為孩子是她生的、養的、教的。同樣,要能供應人生命,之後纔有地位說人的錯。指責人的錯,乃要根據生命供應的程度。要成全人,第一就是要供應生命。只有供應人生命,纔能把人折服。人被折服以後,就是不完全同意你的指責,也不會反,且最後還是會接受。


問題研討

一、使徒行傳如何讓我們看見,作主的工必須注重聖靈的水流?

二、試述如何成全青年人,為主產生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