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書報導讀
享受基督作為那靈,並顧到基督身體的一與擴增(第四至六章)
享受基督作為那靈,並顧到基督身體的一與擴增(第四至六章)
本書包括李常受弟兄於1971年四至六月所釋放的信息。此段係李弟兄於六月十四至二十日,講於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篇說到『認識聖經中四個主要的人物:神、基督、召會和眾地方召會』。第五篇及第六篇則著重講到召會一的立場,包括『從大巴比倫出來,回到一的立場上』、『在靈裏敬拜神並在地方立場上聚會』。
真理要點
一、關於地方召會有兩件重要的事:第一,一個地方召會乃是宇宙召會在某地實際的彰顯,這彰顯必定是獨一無二的。啟示錄一章十一節裏,書信寄給七個召會,等於寄給那七城。七個召會等於七個城市,指明地方召會正確的界限乃是城市。這原則保守一,並關閉分裂的門。信徒若看見這個原則,就別無選擇,只能進入並留在真正的地方召會裏。第二,一個地方召會必須是包羅的,接納所有的真信徒,無論他們在道理或實行上有多大的不同。只要人是真信徒,有新約基本信仰,我們就該按照基督的接納而接納他們。
二、舊約的以色列豫表新約的召會。申命記十二章啟示,以色列人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獨一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團體的獻祭敬拜祂。說出我們該謹慎,只在神所選擇的獨一地方敬拜。再者,當以色列人墮落,被遷徙到被擄之地而分散在分裂裏,神吩咐祂的子民要回到耶路撒冷。這班人的歸回不是造成進一步的分裂,乃是恢復那已經失去的真正的一。他們的歸回到底是恢復一,還是進一步的分裂,取決於一的立場。以色列人若回到耶路撒冷,就是有分於一的恢復;若回到耶路撒冷以外的地方,無論多靠近耶路撒冷,都是造成分裂。同樣的,當召會墮落和分裂後,主也呼召信徒回到一的真正立場,好恢復祂身體真正的一。
三、主在約翰福音四章說,那真正的敬拜者,『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乃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父(21,23)。耶路撒冷是豫表,我們的靈是這豫表的應驗。今天我們的靈乃是真正的耶路撒冷,就是神的居所,因為神乃是居住在我們靈裏(羅八16,提後四22)。舊約神的百姓要尋求並去到神所選擇作祂居所的地方;今天我們也該尋求並去到神所選擇作祂居所的地方。神的居所既是在我們靈裏,我們就該從我們的心思轉向我們的靈。
生命經歷
一、召會不在於我們的偏好或選擇,召會乃是我們的定命。正如出生在同一家庭裏的兄弟,有同樣的姓氏,無論個性和習慣彼此有多大不同,都是在同一家庭裏。召會是作為基督眾弟兄的眾信徒所組成的團體實體,我們應進入並留在地方召會裏,並接納那些在觀點和偏好上與我們不同的各種真信徒。
二、正確的召會生活不在於道理觀念或宗教實行,乃是在我們靈裏並屬於我們的靈。我們惟有在我們的靈裏,纔能看見召會的異象。若留在心思裏,就只會考慮召會外在的方面,如會所的狀況,以及與會者的人數、外表、種族、以及教育程度,無法清楚認識召會,甚至會產生誤解。所以在以弗所書中,使徒保羅在陳明召會的各種身分以前,先禱告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充分的認識祂。這樣的靈是神所賜的,使我們有智慧和啟示好認識召會。因我們需要轉向我們的靈,並留在我們的靈裏,好實行正確的召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依據真理要點第一點,簡述關於地方召會兩件重要的事。
二、我們應如何操練,好實行正確的召會生活?
享受基督作為那靈,並顧到基督身體的一與擴增(第一至三章)
享受基督作為那靈,並顧到基督身體的一與擴增(第一至三章)
本書包括李常受弟兄於1971年四至六月所釋放的信息。此段係李弟兄於六月十四至二十日,講於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揭示『神的經綸─要得著召會作祂的家』,第二和第三章則接續說到,我們需要『享受奧祕的基督作為包羅萬有的靈』,並『為著召會,在我們靈裏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
真理要點
一、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說,『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段話啟示神的經綸乃是要得著召會作祂在地上的家。現今地被神的仇敵撒但霸佔。然而,地是屬於神的,神要在撒但所霸佔的範圍裏建造祂的家。雖然撒但企圖使地留在他的掌握之下,但神使用基督身體的肢體與他爭戰,在全地的主要城市建造了活神的召會。許多尋求的信徒被神經綸的異象得著,在全地建立眾地方召會,藉此建造神的家。
二、基督是奧祕(西一26~27),遠超過我們頭腦的理解。聖經啟示,基督是耶和華的使者,也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差遣者,也是受差遣者;是大衛的子孫,也是大衛的主;是阿拉法,也是俄梅嘎;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是初,也是終。按照約翰福音啟示,基督是話,也是神,是包羅萬有的氣。
三、在神聖的經綸裏,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基督是神、創造主、父、子、靈;祂也是神的像、神的具體化身、神的彰顯、神榮耀的光輝、以及神本質的印像。祂是救贖主、救主、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以及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祂是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分,是宇宙中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雖然遠超頭腦所能領會,但我們能天天有分於祂作我們的分,因為祂乃是那靈,在我們靈裏作我們的享受。
生命經歷
一、長遠來說,操練我們的靈更扎實的路,乃是禱讀主的話。聖經既是神的呼出,我們就能吸入聖言中神的氣。我們接受周圍的空氣,不是藉著研究,乃是藉著吸入;我們接受神聖的氣,也不是藉著運用心思來讀主的話,乃是藉著用我們的靈禱讀主的話。每一次我們來到聖經跟前,不該離開我們的靈而操練心思來讀;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靈,新鮮的吸入神聖的氣。
二、今天基督可以作我們的生命,因為祂乃是聖氣,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在這包羅萬有的氣裏,有父、子、靈、基督復活並拔高的人性、救贖、十字架殺死的能力、滋養人的生命糧、解渴的生命水、和生長的葡萄樹。我們若吸入基督這氣息,就摸著祂救贖的成分,使我們這些罪人彀資格享受祂生命裏的救恩。我們也接受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並經歷十字架殺死的能力,了結我們裏面消極的事物。我們可以藉著呼求主名,吸入作為聖氣的那靈。呼求祂的名絕不是徒然的,因為每一次我們呼求祂的名,就吸入包羅萬有的那靈。這就是奇妙的基督作為包羅萬有的氣。
三、召會是由作為那靈的基督而生,也是藉著信徒享受祂那追測不盡的豐富而產生。召會不是藉著操練神奇的恩賜或累積道理的教訓而產生,乃是藉著享受基督作我們的分而產生。沒有對基督的享受,就不能產生召會。我們該經歷並享受基督,使召會得以產生。今天包羅萬有的基督,在神聖經綸裏是一切的這一位,乃是賜生命的靈。作為賜生命的靈,祂是可接受、可應用、可取用的。這靈既然已經分賜到我們靈裏,我們應當學習轉向我們的靈享受祂。
問題研討
一、根據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神經綸的目的為何?
二、我們如何享受包羅萬有的基督?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五至七篇)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五至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四月,在菲律賓碧瑤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九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五篇和第六篇接續論到主在山上教訓的第五段和第六段,『國度子民之於錢財』,以及『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第七篇是結論,說到『國度子民生活和工作的根據』。
真理要點
一、在教導國度子民之於錢財的事上,主第一句話說,『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太六19上),『只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天上』(20)。自己是和地相聯的,神是和天相聯的。我們的錢財若是為神而用,就是積蓄在天上。神的兒女沒有積財在地上的需要,不要顧慮衣食問題,也沒有事奉瑪門的必須。我們若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神就要顧到我們一切的需用。這也是神所給諸天之國子民的福分。
二、關於對待人的原則,主說『不要審判』(七1),審判可譯作論斷,主的意思是不要我們對人有觀感。一個屬肉體、憑血氣活著的人,一碰到人,定規對人有所觀感,以致不免對人有所論斷。然而一個活在主面前,受聖靈約束的人,對任何人的事,都不願去觀察或感覺,除非是為了要幫助他所帶領的人。這不僅是因為要脫離自己,更是因為要免去神的審判。我們所用以審判人的審判,就是將來神用以審判我們的審判(七2)。
三、諸天之國子民的生活和工作有四種根據:第一,進窄門,走狹路;第二,要接受人的帶領,必須先看他的果子;第三,作工要根據天父的旨意;第四,整個人生的生活和工作,都要以主的話為根據。這四種根據,要試驗我們的生活工作到底如何。我們若合於這四種根據,就證明我們是讓天掌權,服天的管治,也定規是否認自己,拒絕肉體、血氣,不憑己意活著。
生命經歷
一、甚麼時候,我們在神之外有所倚靠,我們就不能禱告。比方,我們要找職業,如果我們有十足可靠的人,替我們設法介紹,我們很自然就不禱告了。我們富足的時候不容易禱告,有所倚靠時也不容易禱告;乃是越有缺乏,越有難處,越容易禱告。所以,錢財若不從我們人生中對付出去,神就很難進到我們裏面。出代價不是別的,乃是把我們裏面一切代替神的都交出去,而把神換進來。最代替神的,就是我們的錢財。凡在錢財上沒有好好解決的,都不容易有真實的禱告,就是為神的權益禱告。
二、我們願意神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我們願意神對我們寬大,我們就要對人寬大。我們盼望神對我們有恩,我們自己就得對人有恩。我們要神給我們好東西,我們自己就得把好東西給人。神從來不把壞東西給人,即使是人求錯了,神還是將好東西給人;我們也該如此待人,這就是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
三、主責備行不法的人說,『離開我去罷』(太七23)。這裏的『不法』,不一定是指惡事,也可能是指好事。比方,一個學校定了規矩,夜裏十點半熄燈。若是一個學生過了那時間還在讀書,這就是不法。讀書是好事,不是惡事,但你在學校規定熄燈的時間讀書,就是不法。同樣,說豫言、趕鬼、行許多異能都是好的,但如果不是憑神的意思,只憑自己的意思作,也是不法。主在這一段話裏,明明警告我們,祂那一天的審判,不是根據我們作工的果效,乃是根據我們作工到底是憑著誰的意思作。
問題研討
一、國度子民對於錢財應有怎樣的態度?
二、國度子民待人的原則為何?
三、何謂在神眼中行『不法』的意義?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三至四篇)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三至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四月,在菲律賓碧瑤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九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論到『國度子民的律法』,是主山上教訓的中心、最重要的一段;第四篇接續說到『國度子民的義行』。
真理要點
一、神不廢除律法的要求,因為律法是神的權柄寄託的所在。然而,律法只是要求人行善,並沒有給人生命和能力去行善。人憑自己不能答應神的要求,神就藉著主死而復活,成為人的生命,而來答應這個要求。這就是新約。新約不是取消神的要求,乃是加進神的供應。恩典的福音,是來成全山上的教訓。主來供應人,施恩給人,就是為要把人帶到諸天之國的權柄底下,叫人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主成為肉體來到人間,就是要設立這個權柄。因此主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太五17)。
二、主來到地上給我們恩典,乃是要把舊約律法的要求成全得更完滿,把更完滿的權柄帶到地上。從馬太福音五章二十一節之後,主詳細說到諸天之國對人各面的要求。關於仇恨,舊約的律法只要求不殺人,但主的諸天之國要求不動怒,連輕看、鄙視弟兄都不可以。舊約律法要求人不可有情慾的行為,諸天之國的管治要求人不可有情慾的念頭。舊約律法要求人起了誓,就要遵守,但諸天之國要求人根本不可起誓,認識自己沒有地位。舊約的律法許可人報復,諸天之國要求人一點不報復,並且還豫備忍受遠超過人所對待的。舊約律法說當愛鄰舍,恨仇敵,但諸天之國要求人愛仇敵,對任何人都有一樣的愛。總括來說,諸天之國的要求,就是要我們沒有血氣,沒有肉體,沒有自己,也沒有物質的霸佔。這比舊約律法的要求高太多,主就是要把我們救到這樣一個完滿並榮耀的地步。
生命經歷
一、馬太福音五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說出,一個諸天之國的子民,是絕對不可與人有間隔的。不管我們錯或對,都得求和息,如果還講一點理由,就證明在我們身上還有血氣、肉體和自己。即使我們沒有錯,若是弟兄向你懷怨,還得去與他和好。主給我們看見,所有與弟兄出事的人,也不能與神有正常的交通。這裏還不重在外面的行為和手續對不對,乃重在裏面的心平不平,靈對不對。我們若服在國度的權柄底下,讓十字架對付血氣和肉體,心平了,靈對了,自然不為自己講理由,而能向人求和息。
二、主要我們把一切的義行在暗中,不要行在人前,其中心意思乃是要我們在這些事上脫離血氣、肉體和自己。諸天之國子民的義行,無論是向人的施捨、對神的禱告,以及對付自己合法享受的禁食,都應當作在暗中。我們在任何事上,都有顯揚自己的可能,所以甚至在義行上,都要脫離自己。
三、在馬太福音六章九至十三節,主帶我們看見一個禱告的榜樣,這些原則簡單分述如下:禱告的第一個原則,是為神求,要神的計畫成功。第二是為自己生存的必需禱告,好為著神的爭戰。第三是要認罪,能赦免人而求神赦免。第四是求神保守並拯救,求神對付仇敵,那惡者撒但。
問題研討
一、神如何使我們達到律法的要求?
二、請依據馬太福音第五章,簡述諸天之國對人的要求,與舊約的律法有何不同。
三、禱告的原則為何?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一至二篇)
國度子民的生活與法則(第一至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四月,在菲律賓碧瑤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五九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論到『國度子民的性質』,第二篇則陳明『國度子民的影響』。
真理要點
一、主在馬太福音裏有三次最重要的教訓,即分三條線論到諸天之國的事。馬太福音五至七章,說到諸天之國的實際,又稱山上的教訓,是在山上講的。十三章說到諸天之國的外表,又稱海邊的比喻,是在海邊講的。二十四至二十五章說到諸天之國的實現,又稱作橄欖山的豫言,是在橄欖山上講的。主講這三個教訓的地點很有講究。諸天之國的實際與實現都是在山上所講,意即只有上山又到主跟前的人,纔能聽見,纔能有分。
二、論到國度子民的性質,包括九種有福的光景(太五1~12),重在說到諸天之國裏的人該有怎樣的特質。頭六項是說到國度子民裏面的光景,包括靈裏貧窮、哀慟、溫柔、飢渴慕義、憐憫人、清心。頭一個就題到靈,到第六個又明顯題到心,指明只有靈和心都正常的人,纔能與神發生正常的關係,得著神而活出神。後三項則是說到國度子民外面的生活,包括製造和平、為義受逼迫、為主受逼迫。國度子民的生活,一面是對人製造和平;另一面是接受人的對待,甚至願意受逼迫、被毀謗。這種生活完全是人接受天的管治,順服天的掌權所活出來的。因此,國度子民該是充滿神而接受天的管治,活出神的人,這樣的人,纔有真正的福樂。
三、主將國度子民比作地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啟示國度子民的影響,乃是針對世界的光景(太五13~16)。現今世界的光景雖然複雜,但主要的成分只有兩種,一是腐化敗壞,一是黑暗。作為地上的鹽,信徒應有消除腐化並調味(製造和睦)的功用。作為世上的光,聖徒需要被神的靈充滿、浸透他們的魂,如此他們的生活行為就成為消除黑暗的光。
生命經歷
一、諸天之國的實際和實現,只有上山又到主跟前的人,纔能聽見。上山需要花力氣,到主跟前就是親近主;這指明只有今天出代價,又與主有交通的人,纔能認識諸天之國的實際,將來纔能進入諸天之國的實現。
二、諸天之國實際的生活,一點不是人工修行出來的,乃是神從裏面活出來的。一面我們需要靈裏貧窮。靈是專為著神的,所以靈裏貧窮必是追求神。另一面我們也要心清,心清潔要神,就看見神,得著神,充滿神。結果諸天之國子民所活出的,就是他靈所渴慕、心所追求的神。再者,這種生活完全是根據人讓天掌權而有的。當人逼迫他們時,他們不是因為沒有血氣、肉體,所以不抗拒,乃是因為天在他們身上管治、掌權,叫他們沒有辦法抗拒。
三、鹽從地土裏和海水裏產生出來,象徵國度子民原先也和世人一樣,都是被造屬乎天然的,也是墮落而敗壞的。然而,因著主的拯救,國度子民就脫離地,也脫離海。我們身上應該脫盡並除淨所有土和水的成分;這樣,我們才能顯出鹽的功用。在我們身上,邪惡和罪污固然不該有,但是人所稱許的良善,若是出於天然,也不該保留,因為那會頂替屬靈的實際,使我們無法活出國度子民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認識並進入諸天之國的實際?
二、請簡述國度子民的性質。
三、國度子民對這世界的影響為何?
生命樹與善惡樹的異象(第五至六篇)
生命樹與善惡樹的異象(第五至六篇)
本書收錄李常受弟兄與同工們的交通,原刊於一九五八年『話語職事』,今彙集為單行本。本系列依據內容推斷,應係一九五八年,關於如何享受神的特別訓練之後,在台北同工聚會所釋放的談話記錄。
信息內容
第五篇信息著重在異象上開啟我們,『要走上享受神的路必須先轉觀念』;第六篇信息則在實行上幫助我們,認識『關於如何享受神的重點』。
真理要點
一、人對屬靈之事的作法,乃是根據他屬靈的看見。我們若要實際的走上享受神的路,就得厲害的轉觀念。首先是關於敬拜。舊約的人敬拜一位在身外、以大能成就神蹟的活神;我們在新約所敬拜的,是一位復活、內住於人裏面、與人調和的神。接著是關於禱告和讀經。禱告是為享受神,不是為求事情;讀經也是為享受神,不是為得教訓。根據聖經,神的心意是要把祂自己給人享受,而作人的一切。神不要人為祂作甚麼,只要人享受祂。
二、我們必須透徹領略關於如何享受神的二十個重點:一、神與人之間的一切不在事情上。二、神以糧食的方式作人的生命和供應。三、人在神前一切生活、行動和作為,都該是調著神而有的。四、在基督之外,人找不到神,享受不著神。五、藉著主耶穌的成為肉體、死而復活,神與人有了完全的調和與聯結。六、主在十字架上的死,將罪案、罪的本身、肉體、舊造、撒但、世界、和死這些消極的事物全解決。七、主從死裏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八、聖靈乃是七靈,是奉差遣往全地去的。九、人碰著聖靈,就是碰著主基督,也就是碰著神自己。十、聖靈臨到人,首先作為審判的靈、定罪的靈。十一、人隨著聖靈的定罪而知罪自責時,一面呼出他自己,連同他裏面一切的罪污;一面自然而然吸入聖靈裏一切的成分。十二、人在神面前,在聖靈裏的呼吸,就是喫神,喝神,享受神。十三、神要穿著人,調著人,頂著人,作祂所要作的一切事。十四、人在神面前的禱告,不重在向神求討,乃重在把人裏頭的成分呼出去,把神吸進來。十五、聖經是神作人的食物,而作人生命的一個發表。十六、聖靈是聖經裏面的生命,讀經必須用靈讀,也必須將聖經讀到人的靈裏。十七、讀經要讀到靈裏,必須經過一點默想,並化作禱告。十八、讀經和禱告兩面調和著作。十九、舊約雲柱表徵聖靈,火柱表徵聖經。二十、禱告呼吸神的靈,讀經享受神的話。
生命經歷
一、我們到神面前,並不是和一位身外的神來往,也不是在祂面前祈求多少事情。你或是有病,或是有缺乏,實在說,都不必告訴祂。因為你告訴祂,祂知道;你不告訴祂,祂也知道。你到神面前,要學習接觸祂,吸取祂,享受祂,停留在祂面前。神來了,缺乏的供應也來了,疾病的醫治也來了,難處的解決也來了;神來了,甚麼都來了。
二、你該作甚麼工,該到那裏,該有甚麼動作,完全不是你的事,你只要享受神裏頭的一切。等到神真正作了你裏頭的享受時,自然會叫你結出果子。不是你定規今天要去看三位弟兄,就跪到主面前為他們禱告;這是錯的。乃是你進到主面前享受祂,取用祂,呼吸祂,不記得那三位弟兄,只記得這一位神;不記得作看望的工作,只記得喫這位神,喝這位神,享受這位神。等你這樣把祂喫飽喝足了,祂在你裏面自然會結出果子,帶著你去看望弟兄,這個看望就是神從你裏面結出的果子。
問題研討
一、我們若要實際的享受神,正確的觀念為何?
二、請簡述關於如何享受神的重點。
三、我們看望弟兄時該有怎樣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