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七至八章)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七至八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七至八章皆論到『關於傳福音實行的交通』包括如何接觸不信者、在日常生活中傳福音,以及相關的問答。
信息要點
一、根據新約,主給召會的頭一個使命就是傳福音(太二八18~20,可十六15,路二四46~49)。主恢復中所有的聖徒都必須清楚,今天召會的負擔首先就是要傳福音。在主的恢復中,一切事的品質都必須達到原初的標準。新約記載起初的召會生活,聖徒們火熱的傳揚福音。我們必須回到那標準,在日常生活中有真正的福音傳揚。傳福音試驗我們屬靈的光景。我們若對傳福音感到冷淡,就指明我們的光景在退步。我們屬靈的光景若在往前,在傳福音的事上就會火熱。
二、我們需要學習如何與不信者說話。我們該信靠主,仰望祂即時的引導,並操練靈,照著祂內裏的引導來說話。當我們接觸人時,裏面該禱告,求主賜給我們當說的話,並讓我們知道如何繼續談話。在與人談過幾句話之後,我們就能了解對方是怎樣的人,處在何種光景中。這需要辨識與技巧,好幫助不同類型的人。為此,我們在接觸人之前,需要多有禱告,被聖靈充滿、浸透,並被那靈這從高處來的能力所膏抹,以得著信心,有把握、膽量和衝擊力。除此之外,還需要學習避免爭論。
三、為著傳福音,我們需要學習合式的接觸不同類型的人。例如我們接觸無神論者時,最好不要以知識的方式,卻要摸著人良心裏的感覺,或是陳明事實,讓人重新思考到底有沒有神。對於有雄心的人,我們需要陳明一個更高的生命,同著一個更高的目的。接觸那些對基督鮮少認識的人時,需要陳明一幅活的圖畫,向他們描繪基督。此外,聖靈總是尊重聖經的話,我們接觸人時,可以使用一些清楚、深奧、實用、且吸引人的經節對人說話,使人對一處經節印象深刻,這話會在人裏面強有力的作工。
實行要點
一、關於傳福音有幾項基本的實行:第一,我們需要花時間與主同在,並列出接觸對象的名單。第二,找出名單裏尚未得救的人,就是我們所要勞苦的對象。第三,我們必須勞苦為名單上的每個名字禱告。第四,前去接觸那些在我們禱告中,主使我們有負擔的人。當我們持續勞苦並禱告,聖靈可能會使我們對其他人有負擔。當我們對人有負擔,就會找出方法去接觸他們,例如打電話、親自探訪、邀請他們到家中,或是寄送書報給他們。這樣的接觸是為著傳福音。
二、和聖徒配搭打開家,是召會中傳福音最有效的方式。我們應該找出路來接觸那些我們認識的人,與他們約定會面,使他們可以到我們的家或其他聖徒打開的家中。除此之外,召會中所有的聖徒都可以與這些打開的家配搭,每個月在會所舉行一次大型福音聚會。如此聖徒們就可以邀請朋友參加大型福音聚會,作為收割的聚會。要藉著實行在家中並在較大型的收割聚會中傳福音結果子,全體聖徒都要傳福音,一面在家中小排配搭牧養,一面與全召會配搭收割新人。
三、我們傳福音時,不該在意任何外面的事物,反而該放膽,得鼓勵,不怕丟臉。我們若要傳福音,就該忘記自己,也忘記人的身分地位,因我們是關切人的得救而說話。那靈同我們的靈會辨別該說甚麼。傳福音的祕訣就是作個沒有任何感覺的人,作個忘記自己的人。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我們如何與不信者說話。
二、試述傳福音的幾項基本實行。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六章)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六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六章論到『我們見證的話』,強調主恢復之見證的特徵和緊要,以及相關的問答。
信息要點
一、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作生命,以及恢復真正的召會生活作耶穌的見證(西三4,啟一2)。主的恢復首先不是恢復任何實行或道理,乃是恢復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主恢復的第二個項目,乃是恢復真正的召會生活。就如啟示錄所描繪的,召會生活乃是燈台照耀出來,作耶穌的見證(一11~12)。我們如今乃是要經歷這位活的、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活出真正的召會生活作耶穌的見證。
二、主恢復的見證有三項特徵:第一,勝過世俗(約十七14~17,加六14,約壹二15~17)。為著主恢復的見證,我們必須過一種絕對勝過世界的生活。第二,勝過一切反對神的事物,包括罪、天然的個性、天然的觀念。當人接觸我們時,該有深刻的印象,知道我們裏面沒有任何反對神的事物,這會使人良心裏產生信服。第三,過一種愛主的生活。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是愛主的人(太二二37,林前二9,十六22,弗六24)。我們若過這樣的生活,向我們周圍的人,包括我們的親戚、鄰舍、同學和同事,作活的見證,主就會得勝。
三、啟示錄十二章說到,弟兄們,就是那些構成男孩子的得勝信徒,他們因羔羊的血,並因自己所見證的話勝過撒但(5,10~11)。他們見證的話不是表白、教訓、或改正的話,而是作見證的話。這意思是我們需要學習如何作見證,以合式的接觸福音朋友和信徒。
四、主恢復的聖徒需要更多傳揚福音,這意思是,我們需要禱告,求主帶我們去找不信者,並將不信者帶給我們。我們需要主動去找不信者,堅決定意帶著福音去找不信者。這是主恢復中一個重要的項目,就是福音的傳佈與推廣(腓一5)。
實行要點
一、當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學習如何分辨人,帶著相當的真理來見證我們的經歷。這需要我們有學習並受指導。為著主今日的見證,我們必須天天隨處作見證。我們不該與人爭論,告訴人該作甚麼,或告訴人是非對錯,反而該說見證的話。見證的話能光照、說服、並摸著人;這樣的話打開人的心,並且征服人。我們都需要天天作見證。
二、接觸人的基本原則,乃是要挑旺人裏面的飢渴。我們無論接觸信徒或不信者,都需要在人裏面創造出向著主的飢渴。這就是何以我們需要活的見證。我們需要過一種生活,能在人裏面創造飢渴。今天全人類都在失望的狀態中。我們若能在這種光景中過一種滿足的生活,這種生活就能在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能否接受我們的傳揚,在於我們能否讓人對基督產生羨慕。為此,我們需要在人面前以活的方式見證基督徒生活的滿足,這樣的見證會挑旺人;人們會渴望過這種生活。我們若能在人裏面創造出些許飢渴,就會為立下根基,使我們得以向他們傳福音。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主恢復主要的兩個項目。
二、試述主恢復的見證的三項特徵。
三、我們接觸人的基本原則為何?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四至五章)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四至五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四章『關於福音的問答』,第五章『關於接觸人的問答』,這兩章主要是問答回應的記錄,試著解決聖徒在傳福音和接觸人時遇到的難處。
信息要點
一、我們幫助尋求者的路,首先乃是要讓人對我們所憑以活著的神聖生命有深刻的印象,我們必須憑著每日向主而活的見證,在尋求者身上建立信託。第二,我們需要幫助尋求者踏出一步,確定的將自己奉獻給主。第三,我們該幫助人尋求神的旨意,並照著神的旨意生活。羅馬書十二章一節說到,我們該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也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二節接著說到,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十二章其餘的經節更給我們看見,身體生活,召會生活,就是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我們該給人看見,神旨意中主要的因素就是召會生活。
二、召會在地上乃是為著主的見證,而主的見證與真理密切相關。因此,我們為著主的恢復,無論供應甚麼,都是完全基於主的話。我們對主的話有充分的信心。這不是說我們已經明白聖經中的一切,而是說無論我們供應、傳揚、或教導甚麼,都是照著主純正的話。我們並非知道聖經中的一切,或所有的屬靈事物。然而,我們一直在學習主話,並竭力進入這話,好使我們被主光照,更深的被帶進神經綸中真實的事物。
三、在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主說,『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些經節指出,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不只關乎我們對祂的認識和信心,也關乎我們的經歷。基督若只在天上活著,那麼祂就與我們的經歷無關,但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就完全是主觀的,並且聯於我們的經歷。
實行要點
一、當我們在校園接觸人時,不是去作事工,而必須給人看見一個活的見證。我們需要作主活的見證,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看見我們有一些東西比傳統基督教所能提供的更好、更高、更有分量。不僅如此,這見證會吸引人,並引發人的興趣來接觸我們。每當主恢復正確的見證建立起來時,接觸人就很容易。
二、我們若關心人,有負擔將人帶進召會生活中,就需要迫切的為人禱告。我們無論作甚麼,都必須信靠禱告。沒有禱告,我們一無所能,也不知道該怎麼作,但我們若迫切禱告,局面可能會改變。主可能在人心中,或環境中作事。主也可能會給我們負擔、賜我們智慧,以專特的方式來對福音朋友說話。一面,我們需要以日常的方式接觸人,但另一面,對於特定接觸的對象,我們也需要特別的智慧和專特的發表。這樣的智慧和發表是從我們的禱告來的。主常會賜給我們應時的帶領和發表。但這需要我們活在主的同在裏,並且運用我們的靈,在主面前多有禱告。
三、我們在校園裏作工時,要學習以合式的方式勞苦,就是對人有耐心、關切和愛心。我們若對人有耐心、關切和愛心,有些人會被我們的所是和行事為人所摸著,也會被我們為主作工的方式所摸著。因此,我們接觸人的時候,不僅是向人傳揚、說點話或散發單張冊子,而必須是一種生活,吸引人到主面前。起初人可能對我們態度不好,但我們行事為人和勞苦的方式會成為決定性的因素。我們若正確的勞苦並行事為人,至終門會打開,人會受感動,新人也會被得著。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我們如何幫助尋求者。
二、試述如何在校園裏合式的接觸人。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一至三章)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一至三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一至三章依序論到三個傳福音的基本管治原則,首先是『傳福音要在靈裏』,接著是『傳福音要讓主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最後是『傳福音要打開家』。
真理要點
一、傳福音的第一個原則乃是我們要在靈裏(羅一9,七6)。這裏的靈不是神的靈,乃是我們人重生的靈。傳福音這件事完全是在屬靈的範圍裏,其中有神、撒但和人三者。神是靈,這神聖的靈在祂順從的兒女裏面運行。撒但是那邪靈,在每個人裏面,特別是在悖逆之子裏面運行。所有的人都有一個屬人的靈。傳福音帶人得救,必須捆綁那壯者撒但,進入他的家,以搶奪他的家具(太十二28~29)。因此,為著傳福音,我們必須付代價,以進入我們調和的靈裏。我們惟有將自己禱告到靈裏,纔會有衝擊力、能力和權柄。我們若徹底將自己禱告到靈裏,就能吩咐撒但釋放人,撒但會別無選擇,因為他這壯者已被捆綁。
二、傳福音的第二個原則是,要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裏面。我們福音要傳得充分,就要進入我們調和的靈裏,也要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裏面。沒有那靈,話是死的字句;但有那靈,話就是活的話。根據新約的描述,話包含七個要素:神、基督、十字架、信仰、真理、恩典和生命(來四12,西三16,林前一18,提前四6,弗一13,徒二十32,腓二16)。我們若要認識並擁有這話,就必須認識這七個要素。出外傳福音時,我們要滿了話,並且說話要有確定的方向,以得著不信者。
三、我們若要在傳福音上有學習並進步,就需要遵守這三個原則─在那靈裏,有話在我們裏面,並打開我們的家。為著福音擴展第三個要緊的因素或管治原則乃是家。使徒行傳裏說到早期的聖徒是在他們的家裏過召會生活。真實的召會生活,是在眾聖徒家裏的生活。這召會生活包括擘餅、禱告、教導神的話、傳福音、讚美神,以及在眾民面前有恩典(二46~47,十二12,五42)。這表明今天我們實行召會生活需要在自己的家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的禱告需要將我們帶進調和的靈裏,使我們靈裏火熱。我們需要禱告,並向主呼喊說,『哦,主耶穌,把我帶到靈裏;將我投進靈裏;將我浸沒在靈裏,並用那靈把我浸透且彌漫。主,使用我摸著人的靈。』我們這樣禱告並向人說話時,福音的門就會大大敞開。而且我們不需要說太多話,只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摸著人的靈,請人呼求主名,使人能得著救恩。
二、我們禱告,首要的事是將自己禱告到靈裏。然後我們能運用我們的信心,題名說到主使我們有負擔的人。這樣我們就是在為福音『火車』鋪設『軌道』;軌道鋪到那裏,火車就能開到那裏。我們帶著信心的禱告,要為主的往前鋪路,以致我們禱告到那裏,主拯救的能力也會到那裏。
三、家庭生活的一個秘訣,就是邀請人到我們的家。要維持我們的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並使我們的家清潔有序且充滿了主,一條最上好的路,就是打開我們的家天天傳福音。我們若天天豫備好我們的家傳福音,爭吵或其他惡事就沒有地位。傳福音使我們的家被分別脫離地。我們若打開家傳福音,就天天享受主的同在,有分於祂的恩典,並將祂供應人。這樣的情況使我們生命長大,並使我們的兒女得著益處。
問題研討
一、傳福音的三個基本原則為何?
二、傳福音時,我們要如何得著能力,以捆綁壯者撒但?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六至七篇)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六至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當時在台北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已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本書所載者,乃為主僕講於特會以外之晨間聚會的信息,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六篇信息講述『分別基本信仰與不同見解』,第七篇則論到『維持召會見證的試驗』。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四章五節所說的『一信』,意即一個信仰。一個信仰並不在於信仰的本身,乃在於信仰的目的物。我們所信的是基督,我們信仰的目的是基督,所以基督就是我們的信仰。神在基督裏,基督又成為靈;有了基督就有神,而基督又實化為那靈。所以,我們的信仰乃是三一神。此外,我們之所以能有憑有據的相信,乃是因為神的話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3)神的話是我們信仰的根據。我們所信的是神自己,但我們信仰的根據,信仰的憑據,乃是神的話。聖經乃是我們信仰的憑據。
二、相信聖經是一件事,對於聖經的見解又是一件事。我們不能把對於聖經的見解,當作基督徒的信仰。我們需要學習分別基本信仰與不同見解。我們信三一神在祂兒子裏面作了我們的救主,為我們受死流血,又從死裏復活,成為靈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得著祂的生命。這就是我們那『一信』的信仰,除此以外,沒有其他可以取代基本的信仰。若是把這以外的見解或看法當作信仰,就會造成召會的分裂。
三、每當我們來看關於召會的事,事實上就是摸到神的心意,也是摸到人的心意。一面,神的心意要得著召會;另一面,在召會的事上,需要人的心意能體貼神的心意。在召會的事上,當人不是完全為著神的心意時,人的心意就不單純。因此,我們需要從七方面來看關於召會的事:第一,只能有一信的信仰。第二,必須拆毀一切在信仰之外的見解,不光是別人的,連自己的也都得拆毀。第三,無論甚麼人,只要不分派,不成會,我們就絕不能和他們產生分裂。第四,必須檢查自己的存心。第五,包容接納所有的弟兄姊妹。第六,絕對厭惡、棄絕造成分裂的會別。第七,與清心禱告的人一同事奉主。
生命經歷
一、我們一直要學習一個功課,就是站在『一信』的地位上,保守一信。其他關於受浸、受洗、蒙頭的見解,我們都不必用自己的手去防範、干涉或限制別人的實行。我們若學了功課,在這些事上就能向主說,『主,如果你容讓這種情形,我為甚麼不容讓?如果你讓約櫃倒,我為甚麼要去扶?如果你要叫約櫃站起來,你的手先伸出來,我的手隨後著。』如果我們學了這個功課,取了這個態度,相信許多不同的見解,有一天主都會帶過去。即使不能過去,也不會有多少妨害。
二、我們需要看見,今天召會的分裂,表面上是真理問題,內在卻是人的問題。在許多基督徒中間,人的肉體喜歡居首位,搞花樣,弄故事,結果就叫人非分不可。真理不過是藉口,是個遮護,不過是一層外皮,真實的原因乃是人的問題。我們若在主面前實在受了對付,就不會以真理見解不同而借題發揮。所以,這些分門別類的事,對於我們乃是很厲害的試驗。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以弗所書所啟示之『一信』的內容。
二、我們對於基本信仰和不同見解應有的態度為何?
三、為著召會的見證,我們需接受那七方面的試驗?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四至五篇)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四至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當時在台北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已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本書所載者,乃為主僕講於特會以外之晨間聚會的信息,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四篇指出『召會的信仰』乃是三一神住在信徒裏面,使他們成為一個身體,彰顯祂自己,維持祂的見證。第五篇論到『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召會的信仰是召會見證與立場的根據。
真理要點
一、神的兒子藉著兩個步驟來彰顯神:第一,祂在三十三年半為人的時間裏,在地上將神活出來。第二,藉著死與復活成為那靈,將祂自己翻印到千萬信祂的人裏面。如今父在子裏,子成為靈,靈又在身體裏,就是在召會裏。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在十七章二十一節,主向父禱告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這給我們看見,父在子裏,子就是父的見證。子成為靈,所以聖靈來了,就是為子作見證。這一位靈又包含著子進到召會裏,因此召會也就為子作見證。這就是召會的見證。
二、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這說出『信』使我們與主聯結,『浸』使我們舊造的一切都被了結,好讓復活的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神的成分。因此,信而受浸就使我們有分於三一神,而成為祂兒子的身體;這就是我們基本的信仰。我們只能因著『一信』(弗四5)產生一個見證,一個見證產生一個立場。我們不能將任何『一信』之外的東西帶進來當作信仰。信仰只有一個,其他都是真理的見解或是人的看法。
三、按照新約聖經,使徒們對各種不同的意見,乃是採取寬容的態度。譬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明明的容讓人守安息日,容讓人喫素(1~9)。使徒承認那是因為他們信心軟弱,然而他並沒有把這班人革除。反之,他勸戒信心剛強的人,要擔代不剛強之人的軟弱,並且還要接納(十五1,7)。另一面,使徒們雖然容讓人有不同的意見,但絕不許可人分會分派。使徒們容讓人守安息日,卻不許可人成立安息日會。因為成立安息日會就一定造成分裂。意見一變成信仰,必然產生不該有的立場,使基督的身體分裂。
生命經歷
一、我們不該把意見當作信仰,信仰乃是相信三一神,相信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住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成為祂的身體。這也就是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信仰乃是能叫人成為神兒女的一個條件。信就作神的兒女,不信就不能。
二、這裏信仰的意思乃是,我們若是相信就得救,不信就滅亡。凡是與成為神的兒女無關的,都不叫作信仰,不過是見地或見解。舉例來說,只要人信主,不管蒙不蒙頭,或信不信蒙頭,都是得救的。所以,我們無需爭論受浸的方式、蒙頭與否、被提的方式等,這些都不能使信徒彼此分開。
三、我們的教訓該非常認真、準確;我們的態度、行動卻應當寬大。然而,我們不能因寬大而承認造成分裂的會派或者組織。這些都破壞神的召會。若是神的兒女即使意見不同,卻一點不分會,不分派,不分組織,都在基督裏持守一個信仰,一個見證,一個立場,神今天不知要得著多少地位,福音要廣傳到怎樣的地步,並有多少人要得救且受到造就。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何謂『召會的見證』。
二、試述我們基本的信仰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