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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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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五篇『利未記的豫表(八)祭司事奉的條例』。

信息要點

一、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承接聖職,有兩個要點。第一,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說出神願意在一切事奉祂的事上,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第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承接聖職要持續七天之久,且不可出會幕的門,直到日子滿了。帳幕豫表主,也豫表召會。因此,住在帳幕裏,就是住在主裏面,也就是住在召會裏面。七天表徵一段完整的時期,說出事奉神的人,從作祭司那天開始,直到主再來為止,都要住在主裏面,也住在召會中。

二、關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受膏之後如何盡職及其結果,有三個要點。一、在第八天盡祭司職分:『八』表徵復活,這說出我們只能在復活裏盡祭司職分。二、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指明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先獻上贖罪祭,解決他和神之間罪的問題;另一面,他還需獻燔祭,表明他願意完全且絕對為著神。三、亞倫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加上素祭和平安祭:亞倫為百姓獻的,多了素祭和平安祭。素祭表明神子民與基督聯結,而有素祭的生活;平安祭表明神子民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四、有火從神面前出來,燒盡壇上的燔祭和脂油:這是帳幕裏祭壇頭一次啟用。這火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不是人點著的,因此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

三、祭司當如何謹慎盡其職分免致干罪,有六個要點。一、不可獻凡火: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上耶和華所沒有吩咐的凡火。這凡火是俗火,是出於人的,出於地的,沒有遮罪為其基礎。二、不可蓬頭散髮和撕裂衣裳:我們必須在凡事上服從基督的元首權柄,按次序而行,同時,要一直保守自己行為道德和生活為人的完全。三、不可出會幕的門:我們什麼時候離開基督,離開召會,與召會脫節,我們就無法事奉。四、進會幕時,淡酒、濃酒都不可喝:酒總是叫人的肉身歡愉,令人興奮,並激起人的情慾,這表徵事奉神的人進到召會生活中後,不該飲於任何屬世的享受、肉體的興趣、或天然興奮的東西。五、剩下的素祭要在祭壇旁的聖處不帶酵而喫,表徵事奉神的人要一直留在十字架這裏,就是分別為聖的地方,除掉罪惡,以及享受主耶穌的生活為人。六、祭司要在聖所裏吃贖罪祭的肉,擔當神百姓的罪孽:表徵這位為人擔罪的主,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供應,叫我們能在神子民中間擔當他們的罪孽。


生命經歷

一、利未記九章二十四節,『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十章二節說,『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這兩處的火都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卻有兩種用途和功用。九章二十四節的火,是為著悅納;但在十章二節的火是為著審判。火代表那是烈火的神,當人的情形無法滿足神聖別性情的要求時,就招致審判;反之,當人的情形與神聖別的性情相符時,就蒙神接納並悅納。

二、我們作神的祭司,必須有一種心情,常常記念神子民在神面前的光景,顧到他們的難處和軟弱,背負他們的擔子,並且帶領他們到神面前對付罪和虧欠,以接受基督為他們所完成的救贖。今天我們若太在自己的感覺裏,就無法顧到召會中聖徒們的軟弱和難處,也就不能背負他們到神面前有所對付。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如何承接聖職,及其屬靈意義。

二、試述拿答、亞比戶獻凡火的屬靈意義,及如何應用在召會生活。

三、祭司需要在聖所裏喫贖罪祭的肉,其屬靈的豫表為何?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三至十四篇)

 1013-Book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三至十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三篇『利未記的豫表(六)燔祭與素祭的條例』,第十四篇『利未記的豫表(七)贖罪祭、贖愆祭與平安祭的條例』。

信息要點

一、利未記六章八至十三節說到燔祭的條例。九節說到燔祭要整夜在壇上的焚燒處,直到早晨,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這幅圖畫指明,在宇宙間,神自己如同火一樣,一直要得著人作祂的滿足;神在這裏顯出來,不是像發怒可怕的火,叫人懼怕,乃是像一種叫人感覺親近、可愛、舒服、甜美的火。這燔祭壇上的火,象徵神顯在那裏要接受人。火把祭物燒去,乃是豫表神接受人、得著人,使祂得著滿足。

二、利未記六章十四至二十三節說到素祭的條例。素祭是我們的食物,使我們滿足,其中也有一分與神分享。素祭有一部份是歸給祭司的,祭司喫的時候要在聖處喫,就是在會幕的院子喫,不能離開會幕。這豫表我們享受素祭,享受主耶穌的為人生活作我們屬靈的糧食時,必須有一定的立場,一定的地位。帳幕第一是豫表基督,第二是豫表召會。人若是不活在基督裏面,不活在召會中,就無法享受主耶穌的為人生活作他的糧食。

三、利未記七章十一至三十八節說到平安祭的條例。十二節說,『他若為感謝而獻,就要把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平安祭表徵基督使神與人相安,共同享受快樂。祭司喫平安祭的肉,還要配著作素祭之調油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或者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這幾種素祭表徵基督是無罪的與那靈調和、無罪的有那靈膏抹、以及被那靈浸透之柔細的一位。這些素祭的餅與平安祭同獻,意思是我們乃是根據主耶穌在神面前流血,成就了和平,而享受主耶穌的為人生活的美德作我們的糧食。

實行要點

一、利未記六章十二節說到壇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燒著,不可熄滅。祭司每早晨在壇上燒柴,指明神需要人與祂的心願合作。神需要你我這些事奉祂的人,如同柴加在壇上,讓祂這火在召會中燒得旺,使召會中許多人都能作燔祭,完全被神這火焚燒,作為神的食物,使神得著滿足。我們該在神的帳幕,就是召會中,常常加上柴,讓神能更多得著人,若這樣與神合作,一直加柴,神的火就會燒得厲害。

二、利未記六章二十六節上半說,『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物』。主耶穌乃是作為贖罪祭被獻在十字架上,所以,當我們週週外出訪人傳福音,向人傳講主耶穌如何擔當我們的罪時,就是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參羅十五16),把主耶穌當作贖罪祭傳給別人。當人接受主作贖罪祭時,我們就是作祭司為人獻祭,使人得蒙救贖,同時我們也享受主作贖罪祭,所獻上的基督就作為食糧,成了我們的供應。

三、利未記七章十九節下半至二十節說,『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喫;只是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喫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平安祭是人與人、以及人與神之間相安相和、共同享受歡樂的祭物,但是享受的人必須脫離並對付污穢,否則會被剪除。我們藉著脫離並對付污穢,就能在擘餅聚會中有分餅和杯,維持神子民中間的交通,與神並與眾聖徒一同享受基督作平安祭。

問題研討

一、燔祭的條例呈現的圖畫有何意義?為何要祭壇的火不可熄滅?

二、如何能有分基督作為贖罪祭,作我們的食糧?

三、我們該如何操練享受基督作為平安祭?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一至十二篇)

1013-Book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一至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一篇揭示『利未記的豫表(四)贖罪祭』,第十二篇『利未記的豫表(五)贖愆祭』。

真理要點

一、贖愆祭是為著對付人複數的罪,就是罪行;贖罪祭是為著對付人單數的罪,就是罪性。贖罪祭乃是指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主耶穌成為肉體時,祂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墮落之人的罪。『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羅馬八3)。主耶穌是無罪、不知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如同約翰福音三章十四節和民數記二十一章四至九節,杆子上被舉起的銅蛇,僅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毒。從外表看,會咬人的毒蛇和杆子上的銅蛇,在形狀上沒有兩樣,但在性質上卻大不相同。前者裏面有毒素,後者全是銅的,沒有毒素。銅蛇豫表主耶穌成為肉體時,乃是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並沒有罪的本質。因這緣故,主耶穌纔能作我們的贖罪祭,解決我們的罪性。

二、利未記五章六節說『並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綿羊或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作贖罪祭。』接著以下七至九節的經文,開始時都明說贖愆祭,其中多次題到贖罪祭,最後又成了贖罪祭。這是因為罪性與罪愆都是罪,罪愆是從罪性來的,是出於罪的。罪分作罪性與罪愆,罪性是性情問題,罪愆是行為問題。歸納起來,末了都需要贖罪祭。祂解決我們罪性裏的罪,是作贖罪祭;祂解決我們行為上的罪,是作贖愆祭。但歸結到末了,都是為我們成功救贖,解決我們的罪。所以,贖愆祭也是贖罪祭。

生命經歷

一、按照利未記四章三至七節,首先,獻祭者看見贖罪祭的血,在燔祭壇那裏流出來;其次,這血被帶到至聖所的幔子那裏,在神面前彈過;三,這血被帶到香壇那裏抹過;最後,纔倒在燔祭壇的基部。這幅圖畫乃是描繪:第一,主耶穌的血流在十字架上;第二,祂把血帶到神面前為我們完成了救贖;第三,祂的血作為我們親近神、禱告神的根據和效能;第四,祂的血使我們的良心得著潔淨。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接受祂作贖罪祭,看見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良心就有完全的平安。

二、人有許多罪愆、過犯,如偷竊、撒謊、欺騙、虧欠,原因在於人裏面有罪性,以及人不為神活著。我們每一次在神面前要對付罪愆、過犯時,都需要在神前有兩面的表示:先要向神認罪,解決裏面罪的問題,也要承認自己沒有為神活著。我們這樣作,就是接受主作贖罪祭,並接受主作燔祭,好從根本解決我們在神面前過犯的問題;這贖罪祭加上燔祭也就成了我們的贖愆祭。

三、利未記五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行事不忠實,無意中犯了罪,就要照你按聖所的舍客勒所估的銀價,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並且他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人若在聖物上,就是在神所該得的物上虧欠神,除了要獻上贖愆祭之外,還要把虧欠神的如數歸還,再加上五分之一。『五』在聖經中乃是負責任的數字,表示人在神面前要負相當的責任。換言之,除了把所虧欠的歸還之外,還加上負責任的表示。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四章三至七節說到贖罪祭的血,這幅圖畫有那四方面的描繪?

二、我們每一次在神面前要對付罪愆、過犯時,需要有那兩面的表示?

三、人若在聖物上虧欠神該如何的操練?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八至十篇)

1012-Book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八至十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八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一)燔祭』,第九篇是『利未記的豫表(二)素祭』,第十篇說到『利未記的豫表(三)平安祭』。

信息要點

一、燔祭不重在對付罪,而重在成全神的旨意,為神而活。其首要的思想,乃是豫表主耶穌如何不保留自己,將自己毫無瑕疵、毫無玷污的完全獻給神。燔祭牲有五種,從最大到最小的分別是:公牛、綿羊、山羊、斑鳩和雛鴿。燔祭豫表主耶穌,就著主說,並不分大小;就著獻祭的人對主的享受說,卻有大小之分;因此所能獻上的就有大小之分。利未記一章四節說,獻祭的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表明獻祭的人和祭物聯結為一,他們的弱點都歸給祭物,祭物的優點都成為他們的。祭司要將燔祭牲全燒在壇上,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火祭,有馨香的氣味上升,蒙神悅納;焚燒所剩下的乃是一堆灰,在人面前見證這祭是完全為著神。

二、素祭豫表主耶穌這個人,更重要的是豫表祂的為人、生活,含示祂的死,卻重在祂的生活。此外,素祭重在主的義,和主在神前的義行。素祭的成分乃是細麵,並且素祭裏沒有酵,沒有蜜,卻有油,有鹽,有乳香。素祭被烤過、煎過,就是被悅納的火經過。在主耶穌的生活裏,沒有一點酵和蜜;沒有一點敗壞,也沒有一點天然的好或良善。主的生活滿了油,滿了聖靈和乳香的成分。祂也是用鹽調和的,祂的一切都在十字架的死裏。

三、平安祭豫表基督作為神與人之間的平安,也豫表基督作為神與人之間的享受。平安祭牲可取自牛群或羊群,可以是公的,也可以是母的。人獻供物為平安祭,必須是沒有殘疾的,表徵基督沒有罪和過犯。人要按手在供物頭上,並將祭牲宰於會幕門口。祭司要把血灑在壇的四邊,並將脂油燒在壇上,就是在壇的燔祭上。所以平安祭裏有燔祭,平安祭是基於神對燔祭的滿足。至於祭牲的胸和腿,則是給獻祭的人享受;而脂油和血,人都不可吃。

實行要點

一、燔祭之焚燒的『燒』字,原文意『使…在煙中上升』,意思是把香味從一件東西裏面燒出來,使之上升成為神的享受。我們這些為神而活的人,常經歷環境在我們身上發生燒的作用。在別人看是一種燒燬,但在神看並不是燒燬,乃是把我們裏面的馨香燒出來,讓神享受。當人討神喜悅時,聖火也來燒他;外表雖然痛苦,結果卻是神憑著祂自己的神聖性情悅納人,那些外表的痛苦不過證明神的悅納。

二、素祭的細麵要加上乳香;乳香是豫表基督的復活,凡主在苦難中所顯出的都是復活。當你看見一位弟兄遭遇極大的苦難,卻能在苦難中感謝讚美神;他這樣的讚美就是復活,就是乳香。

三、有人獻的平安祭供物是山羊,而不是公牛,指明這人對基督的認識和經歷不彀。基督是那樣的完美,但人感覺不到,不覺得祂像公牛那樣剛強,只享受祂如同山羊,替我們成為罪。比方,一位弟兄剛與妻子吵架後想要享受基督,這時他對基督的享受可能很貧窮,乃像山羊。又如,有人確實信了基督,卻還認為某些屬人的教訓和思想,與主耶穌的差不多,他對主的享受就不那樣完美。我們對主的享受,需要剛強到一個地步,像公牛一樣。

問題研討

一、燔祭之焚燒的『燒』字,意思是把香味從一件東西裏面燒出來,使之上升成為神的享受。這如何應用在我們的經歷?

二、素祭的細麵所加上的乳香表徵什麼?

三、平安祭如何豫表基督?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六至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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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六至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六篇『生活條例的要義(三)神子民與祭司聖別生活的條例』,第七篇『節期與補充條例的要義』。

信息要點

一、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是論到神子民的聖別生活。聖別的生活乃是與眾不同、分別出來歸神成為聖別的生活。這不是說,人得救後不必讀書,不必帶職業,不必結婚,也不需要過家庭生活了;乃是說得救後生活分別出來,聖別了。神子民的聖別生活,有以下七個重點:第一,對神要敬畏。第二,與撒但、鬼魔絕對無分無關。第三,對自己絕對持守公義。第四,對人要寬大憐憫,不可狹窄嚴厲,還要顧到窮人。第五,不容許摻雜。第六,凡事都照著神的規律,受限制。第七,不破壞神創造的自然。

二、利未記二十一至二十二章乃是說到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神在祭司身上的要求,不僅比照一般神子民聖別的條例,甚至要求更多。主要的原因在於他們是獻火祭給神作食物的人。換句話說,他們是叫神得滿足的人。他們負責的事,就是奉獻神的食物;因此,他們必須站在一個特別聖別的地位上。首要的要求是不能受玷污。第二,作祭司的人不可以有殘疾。第三,祭司若有不潔,就不能吃祭物。第四,在祭司的職任上無分的,不可喫聖物。第五,祭司所獻的祭物必須是純全無殘疾的。

三、神雖然對事奉的人有許多聖別的要求,但到了二十三章就不再有要求,而是只有節期。『節期』也可說是筵席。節期的第一面是安息,第二面是享樂。每七天經常性的有安息日,另外一年中有七個節期;在這七個節期裏,神的百姓都與神一同享受快樂。按照利未記所寫的思路,應該到二十三章就可以結束;可以說,人的三個需要:親近神、過正確的生活和快樂都具備了。然而還有一些未盡的話;所以二十四至二十七章還有一些補充的條例。

實行要點

一、利未記十八至二十二章相當於新約以弗所書四章十七節至五章十四節,使徒保羅吩咐神聖別的子民,要在從前的生活樣式上,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乃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四22,24)。耶和華似乎是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所吩咐的,就是遵行並謹守我的律例和典章。這樣,你們就會脫去你們的舊人,穿上新人。這個新人是照著神造的,是照著我耶和華所吩咐的;因為我是聖別、公義的』。

二、若我們僅僅作一個得救的人,而不作祭司事奉神,我們就是個得救卻天天挨餓的可憐人。要作一個飽足的基督徒,就必須是個事奉神的人,並且照著神所定規的事奉,叫神得滿足。這就是祭司生活的條例。這一段生活的條例給我們看見,天地間,人群中,有一班負責神食物,叫神得飽足的人,他們因為讓神得飽足,自己也得著飽足。

三、為神活著的人,不是勞苦的,乃是安息的。神要給人享受節期與筵席,這享受的第一面就是安息。我們今天事奉神,頭一個感覺應當是安息。即使我們忙於服事,也要有安息;我們若沒有安息,就不能事奉神。我們若真認識神,連事奉都是與神一同享受耶和華的筵席。從歲首到年終,每七天安息一天;神要我們作享受安息的人。

問題研討

一、神子民的聖別生活,有那些重點?

二、為何神在祭司身上的要求,不僅比照一般神子民聖別的條例,甚至要求更多?

三、如何纔能作一個飽足的基督徒?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四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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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四至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四篇是『生活條例的要義(一)不潔與遮罪』,第五篇為『生活條例的要義(二)血的禁例』。

信息要點

一、事奉神的生活,基本條件就是『聖』與『潔』。『聖』是說到地位,是指與眾不同、分別出來;『潔』是說到情形,是指脫去一切的玷污、沾染與污穢。我們既願意作神的祭司事奉神,就要學習在接觸外面的人、事、物時,不能糊裏糊塗的接觸,而要分別那些是潔淨的,那些是不潔淨的。利未記十一至十五章說到在人的生活裏有兩面的事:頭一面是外面的接觸,從人身外進到人裏面,是以喫東西作比方,說出外在一切人、事、物的接觸,會影響我們在神面前的為人。另一面是從人裏面發出來的不潔,包括三方面:第一,生產的不潔,指我們是從不潔淨的源頭生出來的。第二,痲瘋的不潔,指人裏面的不潔、敗壞顯在外面。第三,男女身上漏洩的不潔,說出從人裏面出來的,無論好的或壞的,合法或是不合法的,都是不潔的。

二、我們若仔細讀利未記四至五章,就會看見贖罪祭就是贖愆祭,贖愆祭也就是贖罪祭。無論是罪或愆,到末了都是罪,必須在神面前得解決。贖愆祭所指的罪,是人行為上的罪,就是罪行。贖罪祭所說的罪,乃指人性情上的罪,就是罪性。事實上,我們所有外面的罪行,都源自裏面的罪性。表面上,神要我們對付罪行;實際上,是要我們對付那作罪行源頭的罪性。因此,我們獻給神以對付我們罪行的贖愆祭,至終乃是贖罪祭。因為惟有贖罪祭,纔能解決人在神面前罪的問題。

三、利未記十七章乃是生活條例的繼續,提到有關血的兩條禁例。第一,平安祭牲的血只可流在獻贖罪祭的壇上,不可隨便流在別處。這表徵人與人、以及人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必須在基督為人流血受死成功救贖的地位和根據上。若有人在基督救贖的立場外享受它,就是褻瀆祂,這人就要從神子民的交通中被剪除。第二,不可喫血。血是為著救贖,所以要留給神,人不可以喫;另外宇宙中惟獨主耶穌的血能救贖人,再沒有其他的血能救贖人,所以任何的血,人都不可喫,惟獨主耶穌的血是可喫的。在宇宙中,我們不能將其他的血擺在與基督的血同等的地位上。否則,就是踐踏神的兒子,將基督的寶血當作俗物。

生命經歷

一、事奉神的人該一直被神分別出來,也必須被神潔淨。所以要留意我們所接觸、所接受的是甚麼。一個人裏面若是有了恨,這是不潔。若是他裏面有愛,這愛有兩類:一類愛得正當,好像父母愛兒女,愛的有節制;另一類愛得太過,溺愛兒女,這沒有管制的溺愛就是血漏。然而,這兩類的愛都是從人裏面出來的,所以都是不潔的。

二、傳福音乃是告訴人,基督已經作了贖罪祭,人可以接受祂做平安祭。這就是使徒保羅所說,『我們為基督作了大使,…替基督求你們:要與神和好。』(林後五20)因著我們接受了基督作贖罪祭,也就得著基督作平安祭,使我們這些原本與神為敵的人,能與神相安。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十一至十五章,是從那兩方面來論到生活的條例?其代表意義為何?

二、利未記四至五章啟示贖愆祭就是贖罪祭,試從經歷解釋之。

三、試述利未記十七章提到那兩項關於血的禁令?其代表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