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工作的區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冊第四段第3-4章)

工作的區域(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冊第四段第3-4章)
一九八四年二月間,超過三百五十位弟兄來自六大洲,聚集在加州安那翰,接受李常受弟兄為期二週的國際性長老訓練。
信息內容
第三章和第四章為『工作的區域』(一)、(二)。
信息要點
一、召會有地方上的行政,卻是一個身體,背負一個見證。在美國,加州人能說,他們無須遵守紐約州或德州的法律。各個州的人能說,他們不願遵守其他州的法律。然而,按照耶路撒冷會議所作的決議,確立了一個原則,所有的召會都該遵守同樣的『法律』,背負同樣的見證。無論猶太或外邦,所有的召會乃是一個身體,並且是背負一個見證。就行政說,眾召會在地方上可以彼此不同,但就見證說仍該是一,因為所有的召會乃是一個身體,在一個職事和主的一個行動之下。
二、論到召會生活的實行,我們必須強調地方召會。沒有地方召會,就無法有實行的召會生活。然而,論到召會所背負的見證,我們必須強調身體,就是召會宇宙的一面。這兩面是明確、清楚的啟示在羅馬書裏。羅馬書九至十二章是論到身體,而十三至十六章是結束於眾地方召會。論到召會的見證,我們必須強調身體;論到召會的實行,我們必須強調地方召會。沒有地方召會,身體就是空中樓閣,不能實行的。然而,就召會的見證而言,我們必須超越地方,必須強調身體。
三、所有的問題都是由於兩隻老『地鼠』-野心和驕傲。如果我們的野心和驕傲被消殺,就絕不會有甚麼問題了。我們喜歡地位。我們喜歡受人尊敬、敬重。也許我們沒有這麼說,但我們在主面前必須誠實。我們的內心如何?如果我們沒有野心,就絕不會和別人有難處。如果我們沒有野心,沒有驕傲的成分,我們就不會和任何人有問題。
實行要點
一、我們不可因著有一個地區的工作,在這地區的工作下有幾個召會,就以為有充分的轄權,以為可以照著我們的揀選來作一切,而不顧到主宇宙的見證、宇宙的身體、宇宙的職事、和宇宙的行動。如果我們這樣思想並實行,我們自己會陷入難處,也會給別人製造難處。每一個地方召會的確有自己的轄權,但一個地方召會無論作甚麼,必須仔細考慮這會如何影響主宇宙的見證、宇宙的身體、宇宙的行動、和宇宙的職事。
二、李弟兄常常查問自己,直到他能說,『主,因著你的憐憫,為著你的愛,我在這裏。主,我若不純潔,求你煉淨我。煉淨我的心,並煉淨我的動機。主,我恐懼戰兢,惟恐在你的職事裏有一些附帶的意圖。』弟兄們,我們都必須受試驗,我們的純潔是含糊可疑的。我們都必須看見,我們在這裏是為著主的恢復,而主的恢復就是主藉一個職事而有一個行動,為著產生祂獨一的身體,作祂獨一的見證。
三、我們必須學習認識我們的肉體,沒有一個召會是屬於個人的。召會乃是神的召會,基督的召會,和眾聖徒的召會。召會不該是區域的。所有的召會都該是大公的,宇宙的。嚴格說來,甚至我們所作成的工作,或仍在作的工作,也不是我們的工作。這是主的工作,我們不過是微小的僕人。因著祂的憐憫和恩典,祂使用我們作一些事,這乃是祂的工作。我們是主的奴僕,也是眾人的奴僕,我們甚至是所有軟弱之人的奴僕。我們不是主人,不該把所作的,一直握在自己的手中。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召會地方與宇宙的兩方面。
二、論到召會生活的實行,我們必須仔細考慮的點有那些?
三、我們如何對付自己的野心及驕傲?
腓立比書中所啟示的認識、經歷、並享受基督(四)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
腓立比書三章給我們看見使徒保羅渴望認識基督並對基督有主觀的認識和經歷。在腓立比書三章八節,得著對基督之認識的至寶,是藉著啟示;但十節的認識基督,是藉著經歷。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就是基督的寶貴給我們實化了。保羅首先得著基督的啟示,然後尋求對基督的經歷,就是在經歷上認識並享受祂。腓立比書三章十節的『認識』等於『經歷』,認識基督意即經歷祂,享受祂,有分於祂,並分享祂。因此,認識基督就是藉經歷祂而領略祂。
要認識基督,不僅要有關乎祂的知識,更要贏得祂那獨特的人位,這是需要出代價的,贏得基督就是出代價以經歷、享受並支取祂一切追測不盡的豐富。基督徒的生活乃是贏得包羅萬有之基督的生活。即使保羅已經相當經歷並贏得基督,但他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完全經歷了,已經徹底贏得了。保羅仍然向著標竿前進,要贏得基督到最完滿的地步。為著要贏得基督到最完滿的地步,保羅不但拋棄他在猶太教裏的經歷,也不停留在他已往對基督的經歷中。不論已往的經歷多真實,我們若停留其中,懷記不忘,就會受阻撓,不能進一步追求基督。因著基督的豐富追測不盡,有廣闊的範圍讓我們去取得,保羅乃是努力向前,要達到這範圍的極限。所以認識基督乃是給人看出在基督裏面的結果。
保羅渴望認識並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基督復活的大能,就是使祂從死人中復活的復活生命(弗一19~20)。基督自己就是復活,『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活著的;我曾死過,看哪,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17下~18)。因著人墮落,死就進來作工,將每一個人聚攏到陰間。死亡和陰間的鑰匙是拿在我們死而復活的救主手中。『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這樣說』(二8)。『又活的』意即復活。主受過死的苦,但祂又活了;祂曾進入死亡,但死亡不能拘禁祂,因為祂是復活。基督進到陰間,經過死亡,勝過死亡,並從死亡裏奏凱而出;這就是復活。復活就是有一個人-我們的主耶穌-衝過了限制,連最大的限制-死-也衝過了。主的復活衝破了一切天然範圍的限制;因此,耶穌不再受任何事物(包括空間和時間)捆綁。復活乃是勝過死亡而且不被死亡毀壞、損傷的生命。死亡不能對復活的生命作甚麼,死亡能把各樣的損害加在別種生命上;惟有一種生命是死亡損傷不了的,就是復活的生命,復活乃是經過死亡,而死亡拘禁不了的生命。按照聖經完滿的啟示,神自己就是復活的生命。
那靈是基督復活及其大能的實際,我們要經歷基督復活的生命,就需要看見,基督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復活最高的定義乃是:復活是末後的亞當基督成為賜生命之靈的過程。基督的復活乃是祂的變化形像,使祂成為賜生命的靈,為要進到信徒裏面。復活的原則就是天然的生命被殺死,神聖的生命代之而起,經過死而能存在的,纔是復活(啟二8)。復活乃是從死裏出來,而且越過天然範圍的東西(徒二24)。復活就是:沒有任何事故或任何境遇能把我們這有基督復活生命的人壓下去。在復活裏,意思就是我們天然的生命被釘死,然後我們這人裏面神所造的部分在復活裏被拔高,在復活裏與基督成為一。當我們不憑天然的生命,乃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我們就在復活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