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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神內裏的運行與人三部分的救恩(第四至六章)

900-Book

神內裏的運行與人三部分的救恩(第四至六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一至三十日,在香港青年特會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與魏林意天姊妹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至六篇信息論到關於『人的得救』、『靈活過來與神的內住』、以及『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

 

真理要點

一、人的墮落與人的得救,都是非常主觀的事。人的墮落乃是撒但將自己作到人裏面,而人的得救乃是神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西一27,加二20)。神拯救墮落罪人的方式,首先是藉著祂的血來洗淨人的罪污(太二六28,來一3)。其次,神藉著祂的靈將祂自己作到人的靈裏面(林前十五45下)。得救就是神的靈進到人的靈裏,使人有了神的生命,並使人的靈被點活。這不僅是外面行為的改變,更是內裏生命的經歷。

二、得救最中心的點,就是神自己進到人裏面。神不僅讓人的靈活過來,祂更永遠住在人的靈裏。新約多處經文都說到神住在人裏面(約壹三24,四13),以及基督住在人裏面(約十七23,加二20,西一27)。神一旦住在人裏面,就不會再離開,並且祂要在人裏面作力量、亮光、引導,使人可以經歷祂作一切。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也是神與人相交的生活。

三、神救恩的工作首先是從我們的靈開始,當人的靈被點活之後,神的救恩還要進一步擴展到人的魂裏。神在人的魂裏所作的工作有三個階段。首先,祂需要打動人的情感,使人因著愛祂而將自己獻上給主。接著,祂在人的心思裏作工,更新人的心思。末了,祂就要得著人的心志,就是意志。人的心思得更新有多少,意志被主得著也就有多少。在這三個階段的工作中,聖經特別強調心思的更新。因為心思是最難改變的部分。許多基督徒多年愛主,但是仍然滿了自己的想法、眼光和看法。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乃是人的心思讓神的靈進去,使神的靈調到人的心思裏,進而支配、管理人的心思。

 

生命經歷

一、當人得救後,靈裏活過來,會有三方面的明證:第一,接觸到罪惡、污穢、羞恥的事時,裏面會有不舒服的反應。第二,不隨從這世界的世代,不跟隨屬世的潮流,也不放任肉體的享受,反而靈裏感覺要丟棄屬世享樂。第三,一個靈裏活過來的人會樂意順服神,抗拒撒但。當人有了這三方面的感覺時,就證明他的靈是活的。

二、我們與神的故事都發生在我們的靈裏。救恩的中心點不是聽道或改良自己,乃是神進到我們裏面,與我們同住,一直不離開。我們需要更多經歷內住之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在凡事上都要摸裏面的感覺,如祂的安慰、作工、加力等等。因為我們所有的事祂都關心,每件事祂都過問並管理。我們若肯讓祂有地位,祂就要給我們亮光,使我們非常主觀的經歷祂與我們同在。如此,我們就會經歷與主同在的基督徒生活。

三、我們若要讓心思得更新,首先需要讀聖經,讀聖經是對我們心思的試驗。在讀聖經時,我們要學習將自己的想法、看法放在一邊,讓聖經的話來更新我們的心思。其次,我們也要學習跟隨聖靈的感覺,並願意讓那靈干涉我們的想法。當我們靈裏有感覺時,需要操練簡單的接受而不講理由。如此,外面聖經的話與裏面靈的感覺就能一同作工,而在我們的身上帶進天天的、真實的變化。這就是我們心思得更新的路。

 

問題研討

一、試述人得救,靈裏活過來的幾項證明。

二、如何經歷內住之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

三、我們經歷心思得更新的路為何?

主今日恢復之主要項目的重點(八)召會地方的立場

新約聖經啟示,基督的身體是宇宙的,這個宇宙的身體在一個城市只有一個顯出;因此,一個城市只應當有一個召會(太十六18,十八17,啟一11,徒八1,十三1)。在今天召會紊亂的時候,召會的立場可說是認識召會的關鍵;我們要認識召會,必須認定召會的立場。

召會的立場,與召會的根基不同(林前一2,三10)。根基乃是建築物最底下的部分;立場乃是擺放建築物的基地,場地。召會既是神的居所,神的建築物,就不只需要有根基,也需要有立場,就是場地;這場地是召會在其上建立的地方(一2,啟一11)。立場之於地方召會,比地方召會的情形更為重要(林前一2,11~13),因為情形是相對的,是會改變的,而立場是絕對的,是不能改變的。召會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不在於召會好壞的情形,乃在於召會的立場。

召會地方的立場,乃是在眾地方召會中所實行基督身體獨一的一(弗四4,林前一2,十二27)。基督宇宙的身體和眾地方召會,都是獨一無二的。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基督獨一的身體,在每一個地方只有一個獨一的地方召會;這個獨一的一,是召會生活的基本元素。這獨一的身體,彰顯於許多地方召會裏,乃是在神聖的一裏,如三一神所是的;也是在神聖的性質、元素、素質、彰顯、功用和見證上(啟一11,約十七11,21,23)。因此,地方召會有許多,但同有一個神聖性質、一個神聖元素、一個神聖素質、一個神聖彰顯、一個神聖功用、和一個神聖見證(啟一11~12,20)。

照著新約神聖的啟示,召會的立場是由三個重要的元素構成的。構成召會立場的第一個元素,是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稱為『那靈的一』(弗四3),就是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主所禱告的一。因為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所以在地方召會中所實行的一,必須是在那靈的行動裏,並在那靈的管治之下。召會立場的第二個元素,是地方召會在其上建立並存在的地方獨一立場(啟一11,徒十四23,多一5)。新約中所有的地方召會,都分別位於各個城市(徒八1,十三1,羅十六1,林前一2,啟一4,11),以城市為每一地方召會的界限和立場。召會立場的第三個元素是合一之靈的實際,就是那靈的實際;那靈是神聖三一活的實際(約壹五6,約十六13)。憑著這靈,基督身體的一能又真又活,也使地方的立場能應用在生命裏,而非在律法上,並且召會真正的立場能與三一神聯結(弗四3~6)。

召會一的真正的立場,與生命有內在的關係(詩一三三1,3,三六8~9)。生命是一的素質;離開了生命,就不能有一(約十10下,16下)。在神經綸中的一,聖經所完整啟示那偉大的一,只能憑生命來保存。要維持一,惟一的路是用生命、藉著生命、並在生命裏(羅八2,6,10~11,十二4~5,十五6)。

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乃是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沒有一個城有一個以上的召會(徒八1,十三1,啟一11);並且召會也不以街道或區域為單位。地方召會行政的區域,包括該召會所在的整個城市,不大於或小於該城的界限;所有在這界限內的信徒,構成該城內惟一的地方召會。在主的恢復裏,我們領頭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就是一的真正立場上(太十六18,十八17)。我們領悟召會在今天必須是一,並且必須建造在一的立場上(弗四3,林前一2)。關於這個寶貴的一,願主給我們更多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