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主恢復中的四大支柱(六)第三大支柱─召會(一)召會作為神的國
主恢復中第三大支柱是關於召會,本篇信息強調召會作為神的國這一點,其中心思想乃是國度是現今召會的實際;真正的召會乃是神國的實行與活出,並要帶進神國的實現。以弗所書二章十九節啟示召會乃是神的國,由『同國之民』這辭指明。神的國是神施行祂權柄的範圍;所有的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神國裏的國民。在這節,保羅主要的觀念乃是神國裏的公民權。神國的公民權包括了權利和義務。權利和義務總是並行的,我們享受神國的權利,也要擔負神國的義務。
在新約時代,一般的印象以為我們是蒙召進入召會,但神乃是召我們進入祂的國;神的國乃是我們在神聖的管治下,敬拜並享受神的範圍。神的國也是神能成就祂的計畫,執行祂的權柄,達到祂心意的領域。新約傳揚福音是說到國度;福音是為著國度,宣揚福音是叫背叛的罪人得救、合格且被裝備,好進入國度。
事實上,聖經首先陳明國度,然後陳明召會;國度的出現產生召會。國度乃是生命的範圍,讓生命行動、治理、管治,使生命能達成其目的;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國度。福音帶進神聖的生命,這生命的範圍就是國度;神聖生命同其範圍產生召會。可以說,國度是生命本身,而召會是生命的結果,國度的福音產生召會。
同時,國度是召會的實際;因此,我們離了國度的生命,就不能過召會生活。諸天之國的實際乃是召會生活的內容;沒有國度的實際,召會就是空洞的。因著國度的生命產生召會生活,所以當我們團體的在國度生命裏生活,我們自然就過召會生活。並且,若沒有國度作召會的實際,召會也不能被建造起來。由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至十九節,我們看見召會是藉著國度的權柄所產生;主賜給使徒國度的鑰匙,乃是為著建造祂的召會。當諸天的國能在一班信徒身上施行權柄,那一班信徒就能被建造成為召會。
藉由重生,我們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被遷入父愛子可喜悅的國裏。雖然父愛子的國包括今世、來世和永世,但歌羅西書一章十三節所強調的是今世,就是召會時代。召會生活今天乃是父愛子的國。當我們在復活裏,憑著子作我們的生命而活,我們就活在祂的國裏,在父的愛裏享受祂。感謝父!我們已經從祂而生,得著神聖的生命和性情,成為在神國裏的神人。我們乃是神人,在神的國這神聖種類的範圍裏。
真正的召會就是今世的神的國;今天信徒乃是在召會中過國度生活。雖然今天召會是神的國,但惟有當我們在靈裏,而不在天然人裏生活、行動、為人時,我們纔在國度的實際裏。當神國的權柄得以在我們身上運行,公義、和平、並喜樂將是我們日常生活的特徵。並且我們蒙重生進入神的國之後,藉著在召會中過國度的生活,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並發展以至成熟,結果乃是豐富的進入我們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現在召會在地上的工作就是要把神的國帶進來。不僅在召會中一切的工作,都要受神國原則的管治;召會更要負責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並將天上的旨意在地上實行出來,使神的國在地上得著完滿的彰顯。
約翰福音中的生命與建造(第一至三篇)
約翰福音中的生命與建造(第一至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至一九六○年一月,在臺北召會中週造就聚會所釋放的約翰福音生命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六二至一九六三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以單行本印行。
信息內容
在這個宇宙裏,神中心的工作,就是祂自己要來作祂救贖之人的生命,好把祂所救贖的人,建造成祂永遠的居所。約翰的職事,乃是一個講生命與建造的專一職事。本書即從約翰福音前兩章來看生命與建造的重要題目。第一篇說到『太初有話』;第二篇說到『話就是神』;第三篇則是論到『生命在話裏面』。
真理要點
一、太初是在時間開始之前;在太初神就有一個心願,要來作我們的生命。神在永遠裏如果安坐不動,不願顯出來給人認識,那麼祂就是遠在天上,令人無法捉摸的神。然而祂若稍微一動,祂就是話。話就是神出來了。在創世記一章,神說話,萬物就被造了。到了約翰福音,神說話,受造的人裏面就有了祂的生命。所以我們若讓神在我們裏面多說話,就是讓神在我們裏面多行動,也就是讓神在我們裏面多作生命。
二、主耶穌基督和神有何分別?一個是神;一個是話。主耶穌不只是神,更是出來的神、彰顯出來的神。約翰福音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回教徒很虔誠的敬拜神,但那是客觀的神,和他們沒有發生關係。然而,信基督和別的宗教不同;信基督絕不是加入一個基督教。我們不只是信有神,我們更是得著神,因為神已經在基督裏出來了。
三、在約翰福音五章,主耶穌像一個很平常的人,來到那癱瘓了三十八年的人跟前,柔聲的說,『你想要痊愈麼?』(6)這個癱瘓的人把自己可憐的光景講給主聽,他一點都沒有覺得眼前的這一位就是神,是主。主耶穌聽了他的話,就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罷。』(8)那個癱瘓的人聽了這話,就起來,拿著褥子走了。這就是話;生命在主這話裏面。人聽見這話就活了,就起來了,這是奧祕的事。
生命經歷
一、甚麼時候神對我們說話,我們就有生命,就活了、就新鮮了、就有力量。這是我們基督徒和別的宗教徒不一樣的地方。當我們在靈裏禱告,主就在我們裏面光照,給我們看見:自己對配偶的態度不對,對孩子的態度也不對。我們越禱告,裏面就越活、越舒服、明亮、喜樂。當別人接觸我們時,也會感受到一種溫煦之氣。這完全不是宗教教義使然,而是神在人裏面變作話,對人說了話,所產生的結果。
二、有些基督徒明白許多道理,但這些道理不與神同在,所以沒有力量,不生功效。沒有話,我們摸不著神;但有了話,如果神不在裏面,話還是空的、死的。所以我們不只要神,更要神來作話。我們要聽道,但我們要聽『與神同在』的道,並且要『就是神』的道。
三、神一在我們裏面變作話,那就是基督。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對我們來說,可能是死的道理,不是活的經歷。然而,當我們裏面有一種活的話,是神對我們說話,對我們發聲,對我們有所發表,有所形容,使我們對神有很深的感覺,我們就知道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
問題研討
一、試述信基督和信別的宗教有何不同。
二、我們要如何經歷神作我們的生命?神、話和生命有何關聯?
三、我們如何知道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