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持守身體的原則以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一)基督身體的實際
我們必須看見,神經綸的最高峰乃是基督身體的實際(羅十二4~5,林前十二13,27,弗一22~23,四16,西一18,二19)。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實際的靈作到我們裏面並構成到我們的所是裏(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
按以弗所四章二十一節的啟示,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就是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如四福音書所記載的,重複在祂許多肢體身上,作為得了成全之神人的團體生活(約十四6上,弗四20~24,加二20,腓一8,19~21上,二19~30)。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裏面,同著神並為著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這就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這樣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是惟一討神喜悅的生活。我們要照著基督這第一個神人的榜樣,否認天然的生命,而活神聖的生命(太十一29上,十七5下,彼前二21)。這是耶穌再次活在祂身體的眾肢體裏。
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神與人聯結相調,活出一個團體的神人(弗四4~6,16,21,23~24)。這是神所救贖的一班人,與神人基督一同過神人生活(腓一19~21上)。主耶穌在祂的復活裏,產生了許多弟兄,他們同著祂這長兄,成為團體的大神人;這個宇宙人是神又是人,是人又是神。賜生命的靈把我們重生之後,就住在我們裏面,調在我們的靈裏,帶同我們過這樣一種神人的生活(林前十五45下,六17)。因此,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被成全之神人所過的團體生活。他們不憑自己的生命,乃憑經過過程之神的生命而活。這樣的生活乃是經過過程之神的屬性藉著他們的美德彰顯出來(加二20)。
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模成基督之死的團體生活(腓三10,林前十二12~13,林後四10~12,羅八13~14,十二4~5)。這是一種與基督同死的生活(太十38,十六24),因此十字架必須成為我們的經歷。進入我們心的十字架,成了我們主觀經歷的十字架,使我們活基督(加六14,五24)。在十字架下的生活,摸著我們裏面最深的各部分,也摸著我們日常生活上的每一細節。
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我們能模成基督的死(腓三10)。十字架就是基督的死,是我們過基督徒生活之路的中心與普及,使我們能完成神的定旨。我們既是基督的繼續,就該每天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林前十五31,林後四10~11),以基督的死作我們生活的模子,這樣纔有基督身體的實際(林前二2,十二27)。
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乃是活在調和的靈裏(羅八4,十二4~5,林前六17,十二12~13,27,弗二22,四16,23)。神獨一的定旨是要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好使祂成為我們的生命、性情和內容,並使我們成為祂的彰顯。在神的經綸裏,祂將自己與我們調和,與我們成為一個實體(林前六17)。我們要得救到一個地步,我們和神完全調成一個,有同一生命,過共同生活(約十五4~5,加二20)。
神經綸的中心點乃是調和的靈,就是神靈與人靈的調和;神所要作或完成的一切都與這中心點有關(弗三9,5,一17,二22,四23,五18,六18)。調和的靈乃是與神成為一靈的靈;這靈乃是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祂的神格上)與神一樣(約壹五11,彼後一4)。在我們裏面,神靈與人靈相調為一,使我們過一種是神又人,是人又神的神人生活。這種神人的生活乃是神靈與人靈,靈靈相聯,靈靈相調,二靈聯調為一的生活。我們照著調和的靈而行,藉此就活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羅八4)。
生命之律的科學運行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章)
生命之律的科學運行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一冊第三段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二月十四日至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三章是『生命之律的科學運行』,第三十四章則是『生命之靈的律主要的功用』,第三十五章是『如何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
真理要點
一、三一神是藉著律,而不是藉著活動在我們身上運行。羅馬書七、八章中所使用的『律』這詞,是指科學的定律(七23)。八章二節說到『生命之靈的律』,生命之律是以科學的方式運行的。在舊約中,神不能進到我們裏面,只在人中間藉著許多活動行事。但在新約裏保羅清楚的說到,我們從信主接受祂時,祂就進到我們裏面。三一神不再僅僅藉著活動在我們身上作工,更是在我們裏面藉著律來作工,祂不僅是生機的,也是自動的。蒙拯救、得脫離的路就是我們裏面生命之靈的律,帶著所有的成分,以科學的原理自動運行、作工來消除有罪的肉體。
二、生命之靈的律為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生命之靈的律,是三一神經過了種種過程,成了內住的靈。而罪和死的律是神的仇敵撒但,搶先在神之前進到人的肉體裏,與人成為一,就成了這個惡的律。此時,人身外字句的律法無從發揮功效,律法也就因肉體軟弱,而成為無能的。因著我們裏面有這兩個律,神與撒但就都已經安裝到我們裏面。保羅說,『我這苦惱的人!誰能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呢?』然後他說:『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七25)是生命之靈的律藉著祂救你脫離。七章中三個律-摩西的律法、肢體中罪的律,以及心思中為善的律。但如今有第四個律-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能拯救並釋放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
三、律法所不能作的,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作成了。撒但以為他進入人的肉體裏,他就能夠得著人、佔有人,實際上他是愚昧的。神道成肉身成為肉體的形狀,把肉體帶到十字架上。當肉體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撒但與罪都被定罪了,就是被征服、勝過、剝奪了能力(來二14,弗二25,來十20)。藉著十字架,肉體、罪與撒但都了結了。我們可以得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
生命經歷
一、當我們得救後,我們就尋求如何勝過我們裏面攪擾與糾纏我們的事。有人說,對付我們肉體的方法是需要算自己是死的,背起十字架,留在十字架上,甚至親吻十字架。並且禱告求主幫助我們實行所聽見的道。但這樣行的人是在犯屬靈的自殺。我們要忘掉憑自己努力而有的行為,只要與主有不間斷的接觸,已經安裝到你裏面的律會自動的以科學的原理運行,殺死一切的細菌,甚至對付攪擾你的特殊細菌。
二、生命之靈的律是怎樣有功效的?就是它運行的時候。為此我們應當保持與主不斷的接觸,與祂交通、來往。我們已往可能碰巧接觸到祂,但問題是當我們花時間享受神的同在,與神、且與這個律接觸的時候,我們立即定意要作些事,因此我們和主的接觸就失去了。你越與主接觸,不要求祂為你作什麼,不試著要討祂的喜悅,你裏面就會有一種自動的運行來消除有罪的肉體,生命之靈的律就不斷運行。
三、打開生命之靈的開關。電一安裝進房子裏,你需要電力的話,只需要去找開關。你若需要光,只需要把開關打開,這不是神蹟,而是律的運行。有時候我們作了懇切卻愚昧的禱告,如同偶然按對了電鈕,但是這不是每次都靈,因為我們不曉得祕訣何在。現今我們不需要在黑暗中摸索了,當我們照著靈生活行動時,許多奇妙的作為就會藉著律在我們裏面發生,那就是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
問題研討
一、試述羅馬書七、八章中的『律』這詞之意?
二、請問生命之靈的律,主要的功用為何?
三、信徒如何脫離罪與死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