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向人陳明真理並為主的恢復爭戰(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二冊)

向人陳明真理並為主的恢復爭戰(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年八月二十九日至九月一日,與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的長老們數次交通的記錄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釋放關於召會立場、三一神、基督身位、以及神人調和的真理』;第二章論到『回應反對,陳明真理,並為主的恢復爭戰』;第三章是關於『擔負責任為真理爭戰』;末了,第四章說到『我們獨特的負擔和使命─向人陳明神聖的真理』。
真理要點
一、回應反對的管治原則,乃是陳明神聖的真理。我們回應反對之事時,需要領悟,我們獨特的負擔和使命不是與反對者爭戰,乃是向人陳明聖經中所啟示的神聖真理(提前二7,提後二15)。不論反對者是否為著對我們有錯謬的指控而悔改,並為著批評我們而向我們道歉,我們都該竭力向所有信徒釋放真理。一幅畫的黑暗背景,會凸顯主要的物體。反對者就著我們的信仰對我們錯謬的指控,可以作為黑暗的背景,有助於凸顯主所給我們看見聖經中的神聖真理。我們該抓住這黃金機會,向人陳明神聖的真理。
二、我們需要陳明關於召會立場的真理。宇宙召會,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彰顯於眾地方召會。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獨一宇宙召會的彰顯。主設立了原則:一個召會為著一個城市,一個城市只有一個召會。啟示錄一章十一節啟示,七個召會等於七個城市。當基督徒不在召會的立場上聚會,就違反神所命定一個城市一個召會的原則,因而引起分裂。
三、盼望我們會考慮寫書來論到四個主題:基督的身位、神性與人性的調和、三一神和信經。關於基督身位七個不同的思想學派中,六個是異端,一個合乎聖經。正確、合乎聖經的教訓乃是,基督兼有神性和人性,並且祂的神性是完全的,祂的人性是完美的;祂是神又是人。其次,我們該照著聖經中的啟示,充分闡釋神與人的調和。耶穌基督這位神人乃是一個兼有神聖性情與屬人性情的人,並且祂是完整的神和完全的人。我們相信神性與人性在基督裏的調和,並沒有廢掉神性與人性而產生第三性。第三,我們該指出三神論與形態論的錯謬,並陳明聖經中對神聖三一的純正啟示。我們不僅承認父、子、靈同時共存,也必須相信三者互相內在。第四,我們必須闡明各種信經的缺失。奈西亞信經是基要的,卻沒有陳明聖經中對三一神完整的啟示。譬如,沒有題起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主就是那靈,以及神的七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啟一4)。
實行要點
一、近年來,有些反對主恢復的人不實的指控我們,出版消極的書籍毀謗我們,並破壞這恢復。我們一再嘗試接觸這些書籍的作者和出版商,但他們一直沒有回應。正如使徒保羅上訴於該撒,羅馬法律,以保守他的職事(徒二五11);照樣,我們也定意訴諸法律。我們不是因著不願遭受損失,而對反對者提起訴訟,如哥林多前書六章一至八節所指明的;反之,我們被迫走訴訟的路,不只是為主的恢復爭戰,也是為祂在這個國家的行動爭戰。
二、除了撰寫關於基督論、調和、神聖三一和信經的書,我們也需要持續一段時期,寫關於這些主題的文章,以及關於召會立場和基督身位的文章,週週發表在主要的報紙和校園報紙上。我們在文章中不只該指出反對者在他們教訓上的錯謬,也該陳明聖經中神聖的真理。為著釋放這些真理,眾召會在財物上的支持是值得的。我們也願意與不同的基督徒團體,進行關於聖經真理的神學辯論。除了使用刊物,我們也需要使用現代通訊工具,以竭力傳揚真理。
問題研討
一、對於回應反對者的管治原則為何?
二、我們該拿起負擔,向人陳明神聖真理的那些主要方面?
三、我們可以採取那些行動以回應反對、陳明真理、並為主的恢復爭戰。
申命記結晶讀經(十一)在神行政之下召會生活的各面
以色列人的歷史乃是召會的豫表(林前十6,11)。聖經包含兩種歷史,以色列的歷史和召會的歷史。以色列人的歷史是豫表,召會的歷史是豫表的應驗。在神行政的安排裏,神揀選了亞伯拉罕的後裔,就是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作神選民的以色列人,乃是召會最大、集體的豫表,在其中我們能看見召會蒙神揀選並救贖,享受基督與那靈作生命的供應,建造神的居所,承受基督作她的分,墮落且被擄,卻得恢復,並等候基督的來臨。
神在宇宙中有行政,神在召會裏也有行政(啟四2,徒十四23)。神要把祂在宇宙中的行政通到召會裏來。神百姓中間的神聖行政乃是神治,就是按著神的所是由神自己直接治理、管理。在舊約以色列人中間,神管理他的百姓,一面是照著神寫在律法上常時的說話,以及神藉著大祭司的胸牌,用烏陵和土明所啟示即時的說話。另一面是藉著一些代理人,就是那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長老。在新約的召會裏,神治理我們,是有聖經在外面作根據,並且有聖靈在裏面作依據。長老們隨著聖靈議事,不是專制,也非民主,乃是神治。
申命記十七章十四至二十節說到以色列人中間正確的王,乃是受神的話教導、管制、規律並支配的。今天在召會中,原則也該一樣。長老們要治理召會,就必須被神的話構成。結果,他們就在神的管理和支配之下。他們的決斷自然會有神在其中,長老們就代表神治理召會的事務。這種治理乃是神治。
神藉著摩西所說的話描述了在神行政之下召會生活的各面。首先,神在施行祂的行政時,要求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這獨一的地方,就是祂所揀選的敬拜中心敬拜祂(十二1~12)。神揀選獨一敬拜的地方,目的是要保守神百姓的一。
同時,神也顧到一切有分於作祂彰顯之人的需要(申十二19)。用新約的說法,這就是說,基督顧到祂身體的每一個肢體。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應當愛主耶穌,愛祂的身體,也顧到一切肢體的需要。
還有,神的子民若給窮人,神就要在他們一切所行的並他們手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他們(申十五10)。我們今天給窮人的時候該高興,知道神必賜福與我們。對付瑪門與奉獻財物,都與在復活裏神在眾召會中的行政有關。我們若認識復活的生命和復活的大能,就會勝過金錢和財物。我們所有的都會為著神在眾召會中的行政所使用。
申命記二十五章十三至十六節記載了關於不同法碼和量器的典章。就屬靈的應用說,在某件事上定罪別人,卻在同樣的事上稱義自己,指明我們有不同的法碼與量器。在召會中,應當只用一種尺度衡量每個人。倘若我們只有一種尺度,我們就會像神一樣的公平、公義、公正,也會在召會中持守一和同心合意。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葡萄園裏,可能豫表在召會中不可教導不同的事(申二二9)。召會乃是神的葡萄園,在這葡萄園裏,只該種一樣的種子,傳講一樣的教訓。使徒們在各處,在各召會中,教導眾聖徒同樣的事。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的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
我們惟有憑信,纔能在神的行政之下過召會生活。神要祂的子民不憑自我的努力,而是憑信,作祂所要求的一切。神的經綸乃是在信仰裏,信仰是神完成祂經綸惟一的路。召會是『信仰之家』,乃是由所有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神兒子的人所組成。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一同構成這宇宙的家庭,就是神的大家庭-一個相信神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