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經歷基督的祕訣(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二冊第七段第八至九章)

經歷基督的祕訣(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年第二冊第七段第八至九章)
本段前七章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十月十四至十七日在日本東京特會所釋放的信息,後四章是一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至三十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特會所釋放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八章是『加拉太書中經歷基督的祕訣』,第九章論到『以弗所書中經歷基督與召會的祕訣』。
真理要點
一、加拉太書中的消極事物都是『現今這邪惡的世代』的一部分。在一章四節保羅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要把我們從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在六章十四節保羅稱這邪惡的世代為世界:『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六章十四節宗教的世界,就是一章四節現今這邪惡的世代,包括猶太教、律法、割禮、和傳統這四項基本的構成成分。這宗教世界裏的主角乃是由『我』和肉體這二者所描繪的,『我』是墮落的人,而肉體是『我』的表現。宗教世界的四項構成成分,加上『我』和肉體,就是加拉太書中的消極事物。所有這些消極的事物都是基督的頂替品。保羅在該卷書中向我們啟示,基督現今必須頂替猶太教、律法、割禮和傳統;不僅如此,基督也必須頂替『我』和肉體。
二、我們得救前,都服在一些消極事物之下,按照以弗所書二章二至三節,這些消極的事物包括這世界的世代、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以及肉體的私慾。但我們一得救,成了在基督裏的人和召會的肢體後,就開始受到另外幾種消極事物的攪擾。按照以弗所書,攔阻信徒的第一件消極的事是眼瞎,今天千萬的基督徒都受屬靈眼瞎的苦,他們的心眼瞎了。所以保羅在一章十七至十八節中禱告,求榮耀的父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我們充分的認識祂;光照我們的心眼,使我們知道祂的呼召有何等盼望。
三、第二件消極事物乃是規條。不同種族的人,怎能成為一個新人的構成分子?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宣告說,規條已經釘在十字架上。這使得不同國籍的人能成為一個新人。第三件消極的事乃是教訓之風,或道理之風。道理常像一陣風,把信徒吹離元首基督和身體召會。在地方召會中,我們有純正的真理,使我們蒙拯救脫離各種打岔人的道理之風。第四件消極的事是心思的虛妄。在神以外,日光之下凡事都是虛空。我們必須留意,不要在心思的虛妄裏行事,惟有作三一神具體化身的基督,纔是實際。第五件消極的元素是魔鬼撒但,以及他空中的黑暗權勢。我們藉著穿上神全副的軍裝就能與邪惡的黑暗權勢摔跤並且得勝有餘。
實行要點
一、我們所作的許多好事,往往是照著習慣,而不是照著那靈。一件事情只要不是憑著那靈作的,就必定是『我』作的,是肉體作的。在加拉太書五章十六節和二十五節,保羅用了兩個不同的希臘字說到『行』。指明有兩種的憑著靈而行,一種是在日常生活中的行(16),一種是為了完成神永遠定旨而有之專特的行(25)。一面,我們需要憑著靈生活、行動並為人。另一面,需要憑著靈,在行列的步伐中行,以完成神的定旨。
二、按照以弗所書六章十七至十八節,我們需要時時在靈裏禱告,我們禱告時,不需要作文章;我們有聖經作禱告文。禱告最好的路就是以神的話禱告。我們也需要在禱告上儆醒,終日在這事上堅定持續。雖然黑暗的權勢想要銷滅我們,叫我們不這樣禱告,但我們需要盡力堅持,繼續操練靈,用主的話禱告。我們若這樣實行,就能享受以弗所書中所啟示的祕訣,這樣,就會對基督與召會有正確的經歷。
問題研討
一、加拉太書中的消極的事物包括那些項目?
二、在加拉太五章十六節和二十五節,保羅說到那兩種的憑著靈而行?
三、請簡述按照以弗所書,有那五件攔阻信徒的消極事物?
神的旨意(三)禱告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雖然一切的事,神都有祂的旨意,但是祂並不單獨行動;祂要地上人的意志響應祂的旨意,神纔有所舉動(太六10)。在宇宙中有三個意志:神的意志、撒但的意志、人的意志;神要得著人的意志與祂合起來,與祂是一,好叫人在禱告中發表並響應祂的旨意,為著祂意願所喜悅的。神不願獨自行動,祂不肯單獨成功祂的旨意,乃是當神的子民與祂表同意,並與祂是一時,祂纔肯成功。如果只有天上的旨意,神就不行動;惟有當我們要天上的旨意行在地上的時候,天上的旨意纔會成功在地上。因為神是照祂所立的定律行動,祂不肯用祂自己的旨意來抹煞地上人的意志;祂不肯剝奪人的意志而有單獨的行動。所有和神在地上的行動與工作發生關係的事,都得有地上的意志來與神合作纔能成功。神所要作的,神不能單獨去作;惟有召會與神合作,祂纔能作;祂是藉著召會成功祂的旨意。甚麼時候我們的意志和神的旨意完全合一,神的旨意就要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神的心意是要藉著信徒與祂聯合的禱告來成功祂的旨意。信徒必須禱告,神纔能在地上行動,成功祂的旨意。神所最喜悅的禱告,乃是求神成功祂旨意的禱告。神要我們禱告與祂同工來成功祂的旨意。禱告乃是為著與神的旨意聯合,使神能在地上作工,以成就祂的定旨。我們如果不在禱告裏與神同工,祂就不能在地上行動,成功祂的旨意。我們若與主是一,就會要神所要的,我們的意願也就成為神的意願。成功神旨意的禱告,不是要神去作我們所要作的,乃是要神去作神所要作的;這樣的禱告是神旨意在地上的出口。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的禱告,包含四個步驟:一、神按著祂的旨意,起意要作一件事。二、祂把祂的旨意藉著那靈啟示給我們,叫我們懂得祂的旨意。三、我們響應祂的旨意並回頭禱告給祂聽。四、神照著祂的旨意作成那件事。
神需要我們操練靈以及我們復活的意志,照著祂的神聖意願禱告,這意願就是要我們彰顯並享受基督,要我們實行身體生活,並要基督的身體藉著我們被建造起來。一個真實禱告的人,他的心願完全調到神的心願裏,他的思想與神的思想完全是一;神的願望翻印到他裏面,他是有啟示的人,他的心是神心的複製。當我們在禱告中來到主這裏,我們要讓那靈把我們的心願與祂的心願調和,把我們的思想帶到祂的思想裏,並把祂的心願和思想翻印到我們裏面。這樣,我們向神發出的禱告,帶著祂內裏的心願,對祂會是珍貴、有分量、有價值的,也會叫撒但受虧損。
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的有效禱告,乃是神心願和心意的發表,也是我們住在主裏面以及祂的話住在我們裏面的結果(約十五4~5,7)。禱告乃是神的心願經過我們,再回到神裏面去。我們禱告的心願不是我們發起的,乃是神心願的發表。神的心願和心意藉著那靈,塗抹在我們裏面,變作我們的心願和心意,我們就在禱告中向神發表。所以我們的禱告,是神的心願和心意從神裏面出來,經過我們,再回到祂那裏去。
一切有力的禱告,在神面前算得數的禱告,乃是我們住在主裏面,也讓祂的話住在我們裏面而產生出來的。當我們住在主裏面,祂的話也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能摸著神的感覺,明白祂的心願。我們摸著了神的感覺,明白了神的意思,我們自然就有神的心願,這心願出自祂在我們裏面的話。祂的心願就成了我們的心願,祂所願意的就是我們所願意的,我們就照著這心願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