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在靈裏聚會與活在靈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三段)

在靈裏聚會與活在靈裏(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一冊第三段)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一年八月二日至十二月二十日在美國安那翰和聖塔安那數次主日聚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在靈裏聚會以及照著靈』,第二章說到『每位信徒都有剛強的靈,並且需要活在靈裏』,第三章論到『憑著在靈裏而住在基督裏』。
信息要點
一、我們的聚會需要讓那靈湧流,聖徒需要運用他們的靈。我們的聚會也該有一些安排,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十四節保羅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關於聚會,保羅也說,『凡事都要端正得體的按著次序行』(十四40)。然而,我們的安排該像打開房間裏的門窗,讓通風良好。在每次聚會中,領頭的人需要作一些安排,為使聖徒的靈得釋放,並使聖靈有自由的路臨及每個人,且從每個人得釋放。在聚會中有正確的安排很要緊,我們安排聚會的方式,必須讓神的靈有自由的通道,並使聖徒的靈被挑旺且得釋放。
二、信徒都有剛強的靈,且需要活在靈裏。提摩太後書一章七節說,『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膽怯的靈,乃是能力、愛、並清明自守的靈。』保羅的書信清楚的啟示,神賜給我們的,不是軟弱或膽怯的靈,乃是能力的靈。所以,每當我們覺得軟弱或下沉,意思就是我們不在靈裏,乃在我們的心思裏。當我們覺得剛強並得激勵時,就知道我們是在靈裏。我們不需要時常分析自己是在靈裏或在心思裏。我們只需要守住這個原則:先禱告以不斷活在靈裏。我們作甚麼或說話以前,若停頓片刻,並簡單的呼求主,立刻就會知道我們是在心思裏或在靈裏。
三、我們憑著在靈裏而住在基督裏。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翰福音十五章所著重的是『住』,就是基於我們已經在基督裏面的事實而停留在祂裏面。住的意思是停留,既然我們已經在基督這葡萄樹裏面,我們就不需要尋求進入基督裏的祕訣,因為我們已經在祂裏面。我們只需要讚美主,我們是在祂裏面,無論我們在作甚麼或者我們的光景如何,事實乃是我們在基督裏。
實行要點
一、聚會的安排不該殺死聚會,乃該讓聖徒運用他們的靈,並能讓那靈自由湧流。在聚會中站起來說話時,要學習用靈。聚會中的說話若是只照著心思而不在靈裏,結果就會說出許多論點、觀念和意見;這樣的聚會將會在混亂中結束。聚會結束該像箭射中靶心,使聖徒對一個主要的點印象深刻,這需要說話的人運用他們的靈來說話。
二、我們需要操練不要接受軟弱的感覺,並且操練若不先有簡短的禱告去核對事情的源頭,就不要有習慣性的行事。作為信徒,我們有剛強的重生之靈,我們的靈已藉著重生被點活,且因著神聖的靈得加強。因此認為我們的靈軟弱,乃是錯誤的。我們絕不該說,我們的靈軟弱或下沉。我們也絕不該習慣性的行事,我們想要作任何事,該先停下並呼求主名。這簡短的禱告會把我們帶進靈裏。
三、有時候我們沒有在聚會中說話,因為想要等候靈感。然而,等候靈感就像在找一條住在基督裏的路。我們不需要等候靈感,因為靈感在我們靈裏。我們只需要開口並釋放我們的靈,甚至簡單的說『哦,主,阿們,阿利路亞!』我們就能得著釋放。我們不該回頭等候靈感,我們只需要承認這個事實,並且宣告:『我在靈裏』!這樣我們就能在聚會中盡功用,就會剛強。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召會中聚會安排的正確原則。
二、試述如何藉提後一章七節來操練活在靈裏。
三、請陳明我們已經在基督裏的事實。
神的旨意(七)負主的軛(父的旨意)且跟祂學,好使我們魂裏得安息
主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因此你們要負我的軛,且要跟我學,你們魂裏就必得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主的軛是父的旨意,祂的擔子是將父旨意實行出來的工作;這樣的軛是容易的,不是痛苦的;這樣的擔子是輕省的,不是沉重的。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不為自己作甚麼,也不盼望為自己得甚麼;因此,無論環境如何,祂心裏都有安息;祂完全以父的旨意為滿足。主過這樣的生活,並不在意別的,只在意祂父的旨意;祂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父的旨意;因此,祂要我們跟祂學。
負主的軛、跟主學,就叫我們的魂得安息;這是裏面的安息,不是任何外面的事物。我們照著主的榜樣跟祂學,不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是憑祂在復活裏作我們的生命。我們若負主的軛(父的旨意)且跟祂學,我們魂裏就必得安息;神經綸的軛就是如此;在神經綸中的每一件事,都不是重擔,乃是享受。
出埃及記三十一章七節重申守安息日的誡命;歌羅西書二章啟示,基督是安息日之安息的實際;祂是我們的完成、安息、平靜和完全的滿足。在帳幕建造工作的囑咐之後插入關於安息日的話,這指明主吩咐那些建造者,他們為主作工時要學習如何與主一同安息。倘若我們只知道如何為主作工,而不曉得如何與祂一同安息,我們就違背了神聖的原則:『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
神在第七日安息了,因為祂完成了祂的工,並且滿足了。神的榮耀得著彰顯,因為人有了祂的形像;祂的權柄也即將施行,以征服祂的仇敵撒但。只要人彰顯神並對付神的仇敵,神就得著滿足而能安息。
對神而言,第七日是安息、舒暢的日子;然而,對作神同伴的人而言,安息、舒暢的日子是第一日;人的第一日乃是享受的日子。在我們得著享受以前,神不會要求我們作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等到我們與祂一同對祂有完滿的享受以後,就能與祂同工。如果我們不曉得如何與神一同有所享受,如何享受神自己,以及如何被神充滿,我們就不曉得如何與祂同工,並在神聖的工作上與祂成為一。人乃是享受神在祂的工作上所已經成就的。我們這些神的子民,必須帶著一個記號,就是我們與神一同安息,享受神,並且先被神充滿,然後與充滿我們的那一位同工;此外,我們不僅是與神同工,更是與神是一而作工。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也許作了許多事情,而沒有先享受主,沒有與主是一而事奉;這樣的事奉導致屬靈的死亡,也失去身體的交通(14~15)。凡與神居所有關的事,都將我們引到一件事-主的安息日及其安息與舒暢;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是在帳幕裏,而帳幕將我們引到安息,引到享受神所定意並作成的!
主的軛(父的旨意)是容易的,祂的擔子(將父旨意實行出來的工作)是輕省的;我們事奉總要帶著從主而來的負擔。靈向神敞開是從神得著負擔的條件;我們必須學習在與主親密的交通中,藉著禱告得著負擔並卸去負擔。
申言者所得著的啟示,就是他們所得著的負擔。沒有負擔,就沒有話語的職事,沒有申言來建造召會。我們的負擔是要將神的啟示釋放給人,而神的啟示是藉著神所賜給我們啟示的話而釋放的。
負擔是最叫我們受對付的。我們的負擔會不許可我們作某些事,這會使我們的己減少,並願意受對付,以釋放負擔。我們的事奉若是因著責任而不是帶著負擔,這會叫我們失去主的同在,使我們的事奉墮落。
主建造召會的工作,開始於對神的享受,其間繼續有享受神而得的舒暢。我們為神作工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享受祂並與祂是一;這就是以基督作我們靈中內裏的安息而守安息日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