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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神聖的經綸(四)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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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經綸(四)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三月三日至十日,在巴西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八章是『神聖的經綸-基督超越的復活』,第九章為『神聖的經綸-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第十章是『神聖的經綸-賜生命的靈』。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的中心思想是在十四章二十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那日是指主復活的日子(二十19)。主復活的那日,門徒就知道這三個『在…裏面』-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主耶穌已經告訴門徒,祂在父裏面,父在祂裏面(十四10~11)。再者,祂曾告訴他們,祂與父原是一(十30)。門徒乃是藉著祂的復活,纔得以進入同樣的實際裏,就是父在他們裏面,他們在父裏面,以及他們與父是一。到那日,門徒就要知道主在祂父裏面,他們也在主裏面。因為主在父裏面,他們如今又在主裏面,所以他們也就在父裏面。

二、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九至二十節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十九節含示主的死與復活。祂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這含示祂的死。祂死了並埋葬了,所以世人不能看見祂。當祂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這含示祂的復活。主復活後,就住在祂的門徒裏面,他們就憑祂活著(加二20)。在復活那日,門徒就知道主在祂父裏面,並且他們在主裏面,主也在他們裏面。

三、約翰十四章二十六節說,父在子的名裏差那靈來。十五章二十六節告訴我們,子差那靈同父而來。父差那靈,子也差那靈。這兩節給我們看見兩個差遣者和一個受差遣者。兩個差遣者是父與子,受差遣者是那靈。父在子的名裏差那靈來,意思是父差遣那靈作為子而來。父差那靈作為子而來,子也差那靈同父而來。在約翰福音末了吹到門徒裏面的那靈,乃是三一神的總和,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集大成。

實行要點

一、當我們在復活裏,我們就在主裏面,並在父裏面,而主與父也在我們裏面。復活乃是一個人位,這個人位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約十一25)。主耶穌告訴馬大,祂是復活,祂是生命。祂對我們不僅是生命,也是復活。這對我們不該僅僅是道理,我們必須看見異象,看見在復活裏,我們是在主裏面並在父裏面,主和父也在我們裏面。

二、提後四章二十二節說,『願主與你的靈同在。』今天主耶穌不再在十字架上,也不僅僅在諸天之上。祂現今就在我們裏面,在我們的靈裏。祂若不是那靈,祂怎能在我們的靈裏?願主與『你』的靈同在。主今天乃是與我們的靈同在,因為祂是賜生命的靈。祂在諸天之上,但作為無所不在的靈,祂同時也在我們的靈裏,賜我們生命和平安。這乃是為著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

三、我們需要每天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向主敞開。將心轉向主,和主之間沒有間隔,和那靈之間沒有間隔。每一天,每一刻,都要向主敞開,主就是在我們裏面的那靈。要常常說,『讚美主!阿們!哦,主耶穌!我愛你,主耶穌!』我們要這樣向那包羅萬有的靈敞開,要觀看祂。我們若這樣行,生命就要供應到我們裏面。就有生命賜給我們的靈,我們的魂,甚至我們那必死的身體,使我們成為生命的人。

 問題研討

一、試述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三一神如何彼此內在?

二、請說明主藉著死而復活而活在我們靈裏?

三、請簡述那靈為父及子所差遣,我們如何經歷享受祂?

神聖的經綸(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第一段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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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經綸(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第一段第6-7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三月三日至十日,在巴西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六章為『神聖的經綸-基督同著父的成為肉體與人性生活,以及耶穌憑著聖靈的成孕與盡職』,第七章論到『神聖的經綸-基督包羅萬有的死』。

真理要點

一、約翰六章四十六節說,『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祂看見過父。』這節的『從』是個介系詞,希臘文是para,帕拉,意『在旁邊』,含『同』意。子乃是從父且同父而來。祂不只從父而來,也是同父而來。七章二十九節說,『我卻認識祂,因為我是從祂來的,是祂差了我來。』主耶穌在十六章二十七節說,『我是從神出來的。』這兩節的『從』也是帕拉,意思是『從…同…』。父差子來,子從父來,但子也是同父而來。

二、約翰八章十六節說,『我就是判斷,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我並不單獨,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主不是單獨的。祂與父總是在一起。在同章二十九節,主耶穌說,『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一人。』差遣者與受差遣者同在。在十六章三十二節,主耶穌說,『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這裏有三處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在地上時從未單獨,因為父總是與祂同在。

三、宇宙中至少有八項消極的事物,需要基督在十字架上對付。第一項是神的仇敵,神的對頭魔鬼撒但,將人握在他篡奪的手下。第二個項目是世界。世界是屬撒但的系統和組織,霸佔神的子民。第三個項目是罪。有一個人位化的、活的、有能力的,且非常邪惡的東西,就是罪。第四個消極的項目是肉體。我們的肉體是邪惡、腐敗、敗壞、醜陋、背叛神的。第五個消極的項目是舊人。不管我們多年輕,我們仍是舊人的一部分。第六個是舊造。我們在整個創造中能看見敗壞;每件事物都在趨向死亡或朽壞。第七,在這地上的人類中間,沒有合一,沒有和平。第八,最後的仇敵(林前十五26),就是死。

實行要點

一、我們都必須從聖靈而生,這就是我們的重生,我們的新生,使我們裏面能有聖靈。在素質一面,我們重生時已經得著聖靈。但在經綸一面,我們仍需要聖靈。當我們說話時,我們需要聖靈在經綸一面作我們的能力。在聖靈裏的浸是獨一無二的,在兩千年前已經完成於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但經歷在聖靈裏的浸卻是多次的,並且繼續不斷由身體的眾肢體所共享。

二、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說,『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主說,我們愛祂時,父與祂就要來與我們同住。每當我們說『主耶穌,』父就與子同來。父總是同著子,所以當我們呼求子,並說『主耶穌,我愛你』,父就來了。我們都需要說,『主耶穌,我愛你』,好經歷父與子同來,同我們安排住處。

三、約翰十九章三十四節說到,從主被扎的肋旁流出兩樣東西:血和水。血是為著救贖,洗去我們的罪。水是為著生命的分授,將神聖的生命分賜給我們。所有消極的事物都已受了對付,神也已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永遠的生命。血是逾越節羊羔的血所豫表的,水是從那擊打的磐石所流出的水所豫表的。血形成洗罪的泉源(亞十三1),水成了生命的泉源(詩三六9,啟二一6)。基於洗淨的血,我們如今能享受永遠的生命作活水。

 問題研討

一、約翰福音的那些經文說明,子乃是從父且同父而來?

二、約翰福音有那三處經文指出,主在地上時從未單獨,因為父總是與祂同在?

三、基督在十字架上對付那八項消極的事物?

神聖的經綸(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第一段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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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經綸(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第一段第4-5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三月三日至十日,在巴西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四章是『神聖的經綸─基督作生命樹』,第五章是『神聖的經綸─那靈作河』。

真理要點

一、神是抽象奧祕的,然而神渴望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如何能體驗並摸著這生命?因這緣故,神這生命必須具體化。電是真實而有力的,但沒有人能看見電。電必須具體化,才能加以分配和應用。電纜或電線就是電的具體化。聖經啟示,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就是耶穌。祂乃是具體化身在耶穌裏。在耶穌之外沒有神。在耶穌之外我們看不見神,也找不到神。神具體化身在耶穌裏,而這位具體化身在耶穌裏的神,乃是生命。

二、神和生命是抽象的,需要一個具體化身。生命樹乃是神這生命的具體化身,也就是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這生命樹是一幅圖畫,說出那是神具體化身的耶穌,作我們的生命。主耶穌告訴人,祂是生命的糧。祂不僅是生命,更是生命的糧,使我們可以喫祂。生命的糧是以食物的形態作人生命的供應,像生命樹一樣『好作食物,』(創二9),作人生命的供應。我們必須看見,耶穌是可喫的。主也告訴我們,祂是真葡萄樹。(約十五1)。葡萄樹不是高大的樹。如果主耶穌是高聳的樹,祂的果子對於我們就不是便利的。但主是葡萄樹,非常便利的讓人食用並享受。約翰十五章告訴我們,主是葡萄樹。然後在啟示錄二十二章二節,我們看見一棵生命樹長在河的兩岸,表徵生命樹是一種藤蔓,沿著生命水的流伸展、蔓延,給神的子民接受並享受。

三、生命樹乃是生命的具體化身,這生命要進到我們裏面,就需要流通。這生命若不流通,就不能進到我們裏面。在園子裏,有生命樹作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但為著神的分賜,這生命必須流出來,並流進我們裏面。隨著這樹有河在湧流,指明神聖的生命湧流出來給我們喝。當我們喝這河,神聖的生命就分賜到我們裏面。主在約翰福音七章說,凡口渴的人,都該到祂這裏來喝。我們若喝祂,活水的江河就會從我們裏面流出來。三十九節說耶穌這話是指著那靈說的。當我們喝這靈,我們就享受河。

實行要點

一、在啟示錄二章七節,神的樂園是指新耶路撒冷,今天的召會就是新耶路撒冷的豫嘗。召會生活是一個小樂園。在這樂園裏,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樹。沒有喫,就沒有享受。喫生命樹,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該是召會生活首要的事,我們需要每天對基督有享受。我們享受祂,喫祂作生命樹和生命糧。

二、我們不僅喫祂,我們也與祂聯結。我們如今是祂的枝子,也是這棵大葡萄樹的一部分。作為這大葡萄樹的枝子,我們必須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這是何等的享受!如今我們與祂有生機的聯結。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時,這具體化身的神就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神人。因此,生命樹也就是那是生命之神的具體化身,能給我們喫和享受,使我們成為生命的人!

三、父神具體化身在子裏,子憑著那靈流出,那靈作為活水臨及我們,作我們的享受。我們喝流自泉的河,而這泉乃是源的具體化身。這是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與祂一樣。神聖的父在一個神聖的家庭裏,有許多神聖的兒女。這就是召會生活,召會生活乃是三一神在祂神聖的經綸裏,將祂自己作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的結果。

 問題研討

一、神是抽象奧祕的,祂如何能作我們的生命?

二、主耶穌如何是生命樹所描述的,作神生命的具體化身?我們要如何接受祂?

三、生命的流如何進到我們裏面?

神聖的經綸(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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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的經綸(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三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三月三日至十日,在巴西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神聖的經綸』,第二、三章為『神聖的經綸-神的創造』(一)、(二)。

真理要點

一、在以弗所書中,保羅用經綸一辭,是與『喜悅』、『意願』和『定旨』有關聯的。神有一個喜悅,這喜悅就是祂心頭的願望。神也有一個意願,這意願是照著祂的喜悅。神照著自己的意願,立了一個定旨。因著神有一個定旨,祂需要一個經綸。經綸一辭原文的根源,是指將食物分配一包一包的分配出去。分配就是分賜。在神的經綸裏,祂將自己分賜到祂的子民裏面作生命,作生命的供應,並作他們的一切。神要將祂自己當作食物分賜給我們。

二、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告訴我們,神按著祂的形像,照著祂的樣式造人。人是神的複本。二章七節:『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人,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人就成了活的魂。』這生命之氣乃是人的靈。為什麼神為人造了靈,神的經綸就是答案。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說,神是靈,我們必須在靈裏敬拜祂。只有靈才能敬拜靈。保羅在羅馬書九章告訴我們,神造人作為器皿,就是作盛裝神的容器。因著祂神聖的經綸,神按著祂自己的形像,照著祂自己的樣式造人,給人有個靈可以敬拜祂、接觸祂,使祂能將自己分賜到人裏面。

三、創世記二章的圖畫給我們看見生命樹與水河,並且在河那裏有金子、出自植物生命的珍珠、以及紅瑪瑙。我們需要問這幅圖畫的意義是什麼。保羅在林前三章告訴我們,他已立了獨一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我們必須用金、銀、寶石在這個根基上建造。創世記二章有金子、珍珠和紅瑪瑙,而林前三章保羅說到金、銀、寶石。要建造召會需要金、銀、寶石。在聖經末了的啟示錄裏,聖城新耶路撒冷是用三種東西建造的-金、珍珠(產自動物的)、寶石。

實行要點

一、神之於我們豐富如糧食。主耶穌說,祂是生命的糧。保羅說,神吩咐他傳揚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保羅受託付作這些豐富的分賜者,就是管家。我們也正在享受祂的分賜。三一神正在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並作生命的供應,作食物和飲料,使我們可以因祂活著。我們聚在一起,乃是享受奇妙的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這就是神的神聖分賜。

二、伊甸園裏有兩顆樹-生命樹和善惡知識樹。惡總是隨著善,恨總是隨著愛,驕傲總是隨著謙卑,這不是神所要的。神要的是生命。神不要我們作好人,神要我們作神人。我們若僅僅是好人,就絕不能成為神的彰顯。我們需要接受生命樹到我們裏面。生命樹指明神要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必須藉著喫祂,來接受祂。我們若喫基督作生命樹,我們就接受祂到我們裏面,神就成為我們的內容。基督徒不僅僅是好人,更是神人。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有靈接受神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內容,使我們成為神人。

三、在屬靈的意義上,金、珍珠和紅瑪瑙都表徵變化。舊造被變化,就成為新造。主要把我們從土人變化成為金人,帶著珍珠和寶石,我們必須相信,主已經將一些金、珍珠或銀、以及紅瑪瑙加到我們裏面。這不僅是創造,更是在復活裏被三一神變化。這就是神的經綸。生命樹、水河、金、珍珠和紅瑪瑙,都是為著神的經綸。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經綸』一辭,與『喜悅』、『意願』和『定旨』有何關聯。

二、為什麼神為人造了靈?

三、基督徒如何變化成為『神人』?

長老的地位與功用(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冊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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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的地位與功用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冊第8-9章

一九八四年二月間,超過三百五十位弟兄來自六大洲,聚集在加州安那翰,接受李常受弟兄為期二週的國際性長老訓練。

信息內容

第八章為『長老的地位與功用』,第九章是『長老實行的點』。

真理要點

一、召會中沒有階級,首先,不該把長老看為一種高階的地位。嚴格說來,照著新約,召會中不該有階級。甚至早期門徒也有求地位和階級的野心,特別是在十二個門徒中間。在馬太福音二十章和二十三章,主耶穌不容許祂門徒中間有任何階級。祂告訴門徒說,召會不像外邦人。外邦人有君王和大臣治理他們,但信徒中間不該有這樣的事。主耶穌說,『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奴僕。』(二十27)。在信徒中間只有弟兄,我們都是弟兄(二三8)。在地方召會中,長老並不比弟兄姊妹高。照著主的教訓,長老們反而比較低,因為他們是奴僕。

二、照著主在福音書裏的話以及彼得在他第一封書信裏的話,聖經絕不容許長老施行任何控制。主耶穌非常有力的強調這一點。領頭者不該是管轄者,乃該是服事而不控制的奴僕、僕人。彼得告訴長老們不要作主轄管信徒。召會不屬於長老們,召會乃是神的群羊。長老是牧人和僕人,照管主人的群羊,主人乃是神自己。彼前五章三節,彼得告訴長老們,不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這辭原文指一分土地或資產。召會乃是神的產業,分配給長老,委託他們照管。神是主人、業主,長老是祂的僕人,服事祂並照管祂所分配給他們作的。主人把地方召會分配給長老們,他們就照管群羊,不是藉著作主轄管,乃是藉著作奴僕服事,以自己為活的榜樣。

三、有些人大大誤用了倪弟兄所著『權柄與順服』這本書。倪弟兄不是僅僅用權柄這辭,他的說法乃是『屬靈的權柄』。屬靈的權柄不是作官,乃是生命裏的事。當我們說長老們有權柄時,我們不可忘記,權柄不是作官。任何事成了官派的,就不再屬乎生命。倪弟兄不是說到官派的權柄,乃是說到屬靈的權柄。既然權柄不是作官,就沒有階級或地位。

實行要點

一、長老不是管轄,乃是管理,主告訴我們,信徒中間不該有為主的、管轄的。凡要為大的,必須作奴僕服事。基本上說,奴僕沒有任何權柄。彼得告訴我們,他也是長老。但他告訴同作長老的說,不要轄管神的產業,就是神的群羊,乃要作群羊的榜樣。

二、管理和帶領給長老某種權柄來說話。但長老們必須記得,不要沒有愛而說甚麼或作甚麼。讓愛來保護,讓愛來平衡。在帶領的時候,總要在愛裏行事。的。這會保護召會,保守聖徒,並且保守人。

三、不要過度信靠人,乃要信靠主。不要以為我們應當充分信靠我們的幫手。當主耶穌揀選十二門徒的時候,祂揀選了猶大。我相信主在這裏指明一個功課,我們不該盼望有可以完全信靠的幫手。我們總得信靠主(耶十七5,7)。羅馬三章指明,沒有一個人是可靠的,惟有神是真實且信實的(4)。人是軟弱自私的,我們不該信靠人,而該信靠主,這會避免許多損害的事。這不僅保護我們,也保護我們所信靠的人。即使我們都蒙了重生,我們中間好些人也相當得著變化,但我們仍然是人,仍然在舊造裏,過度的信任的確會造成損害。我們都有自己的弱點,因此,我們都必須慎重,並且運用鑑別力,我們仍應當彼此相愛,彼此信任。

 問題研討

一、試述在召會中,長老沒有階級和地位。

二、在召會中誰是真正的主人?

三、長老們該如何照管神的群羊?

接納聖徒(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冊第四段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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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聖徒(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二冊第四段第6-7章)

一九八四年二月間,超過三百五十位弟兄來自六大洲,聚集在加州安那翰,接受李常受弟兄為期二週的國際性長老訓練。

信息內容

第六章『接納聖徒』(一),第七章『接納聖徒』(二)。

真理要點

一、在接納聖徒上,原則上,第一,我們必須接納所有的聖徒。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四、十五章全是講這一點。他告訴我們,我們必須接納各式各樣與我們不同的真信徒。有的信徒即使仍然守安息日、或者吃猶太宗教式的飲食,我們也沒有立場棄絕他們。若是我們棄絕他們,我們就成了宗派。我們必須接納基督所接納的每一個人。

二、第二,不相信個人的感覺是百分之百正確的。照著我們的感覺,一個人沒有真正得重生,但事實上他也許真正得重生了。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過於自信,堅持自己的感覺。當我們對人是否真的得重生,感覺並不確定的時候,只要這人向我們確定的說,他相信主耶穌,承認過他的罪,也向主禱告了,我們就該根據神的愛,作正面的斷案。

三、第三,不照著自己的個性,乃照著神愛的性情。一切有關召會生活的事,我們必須一直是在愛裏來實行。我們在愛裏接納人。即使我們必須把人請出去,也必須在愛裏來執行。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必須在愛裏行。愛總是正確的。我們必須照著愛裏的公正,實行召會生活。這正是主所作的。

實行要點

一、除非是與不道德、拜偶像或基督身位之異端有關的事,否則我們不該停止聖徒來擘餅。人也許問我們,為什麼不革除一個不道德的人,只停止他來擘餅。我們必須看見,所謂革除的事涉及家庭以及人在社會上的名聲。把人從召會的交通中除去,乃是一件大事,因此我們不該作得太匆促,乃該謹慎行事。並且我們要給人悔改的時間。
因著他們的不道德,我們應當告訴他們停止來擘餅,也應該警告他們要悔改,並且清理這事,使我們能在愛裏遮蓋這事,並拯救牽涉在其中的人和家庭。一面,我們不要讓他們來擘餅。另一面,我們要遮蓋他們,意思就是保護他們。我們給他們機會悔改並清理局面,藉以保謢他們。

二、我們該盡所能的,幫助個人在主面前有清楚的認罪。即使人自願公開的認罪,也最好勸他不要這麼作,這並不造就人,這些是污穢的事,污穢我們的耳朵,也污穢青年人的心思。一旦人聽見這樣的事,他一生都不容易忘掉,這些不是健康的事。在使徒行傳十九章,那些相信的人承認他們的罪,並述說自己素來所行的。然而我們必須曉得,這些是自然而然所發生的事例,並不是要求人該怎麼作的教訓。

三、一旦在召會生活中有罪惡的事,我們不該輕率的讓它過去。我們必須多在生命中勞苦來對付它。今天我們的實行有一個趨勢,不是不顧到事情,就是顧得倉促。但聖經表明,我們必須謹慎的處理這事。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就是這樣的勞苦。寫哥林多後書的時候,再度勞苦,來對付那個犯罪的弟兄。我們必須向保羅學習,不是簡略、匆促的處理罪惡的事。我們必須在愛裏勞苦。我們必須在愛裏顧到召會中犯罪的肢體,用智慧對待他,盼望他能得著幫助,悔改回到主面前。我們必須供應生命給他,幫助他接受生命的供應,使他重得與主之間所失去的交通。

 問題研討

一、在接納人上,必須記住的原則有那三件事?

二、我們該以神的何種性情,來實行召會生活?

三、從保羅身上,我們學習到該如何幫助犯罪的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