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但以理書、撒迦利亞書結晶讀經(二)神所用以轉移時代之人的榜樣
每當神要有一個轉移時代的行動,祂必須得著祂時代的憑藉,就是有時代價值的人。神總是得著一班得勝者,來進行時代的行動。主使用但以理和他的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將神百姓從被擄的時代轉移到歸回以馬內利之地的時代,為著建造神的殿和神的城,使神得著彰顯並掌權。基督是獨一的得勝者,祂住在我們靈裏,使我們成為祂的得勝者。得勝者乃是一班照著身體原則作工的人。在神眼中,得勝者乃是『珍貴的人』,甚至就是『珍貴的本身』。主需要興起轉移時代的人,以恢復神的彰顯和權柄。
凡能給神使用來轉移時代的人,都必須是拿細耳人,就是自願奉獻的人,絕對且徹底的聖別歸給神。但以理和他的同伴雖然年輕,卻立定心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但以理有同伴,能一同絕對奉獻給神,並從跟隨撒但的世代分別出來歸給神。我們若要為著召會生活過聖別的生活,就要顧到我們的飲食,這乃是一件生死攸關的事。得勝者活在身體裏,並在基督整個身體相調的生命裏,照著身體的原則作工;凡不能與別人相調的人都將被時代所淘汰。
但以理不僅是常讀神話語的人,而且還是與神的話聯得起來的人。他藉著神的話語,聯於神的心意。當他讀到耶利米書之後,便禁食,披麻蒙灰,為著神百姓的復興禱告(但九2~3)。要作這世代相反見證的人,必須讀神的話,從神的話摸著神的心意,並把自己聯在那個心意上。神活的話在我們裏面作工,將我們從世界分別出來,並從製造分裂的己遷出,而進入三一神的一裏(約十七17,21)。
但以理是禱告的人,有美好的靈,他敬畏神,尊重神,高舉神,並在諸天之國(諸天管治)的實際裏,活在神的管治之下。敬畏神,就是真要神,一心要遵行神的旨意,完全順服神,沒有一點要自己。尊重神就是憑那靈生活行事,使基督得著高舉,好藉著將那靈供應給人而尊重他們。活在神的管治之下,就是被祂公義、聖別並榮耀之管治的同在所充滿。人與神合作最高的表現就是禱告;神是藉著人作祂忠信禱告的管道,在地上執行祂的經綸。但以理的禱告達到了最高峰;他禱告說,『我們的神阿,現在垂聽你僕人的禱告懇求,為主的緣故使你的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但九17)。只有像但以理這樣專一向神禱告的人,纔能給神用來轉移時代。
但以理是一個犧牲自己,有殉道之靈的人。當總長和總督意圖毀滅但以理,要切斷神用以執行祂經綸的禱告管道時,他仍冒著性命的危險禱告。但以理的同伴也是一樣,當王命令他們要向金像俯伏時,他們回答王說,『我們所事奉的神,…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三17~18)。凡是給神用來轉移時代的人,只怕一件事,就是怕得罪神,怕失去神的同在。我們在自己裏面不能過犧牲的生活,因為我們的生命是天然的生命,自私的生命。然而,基督的愛困迫我們,使我們向祂活並向祂死。基督的愛使信徒願意為祂殉道。我們若經歷基督作出產酒的葡萄樹,就會在主裏被喜樂充滿。我們藉著經歷基督作出產酒的葡萄樹,並藉著被祂這新酒所充滿,就可以在祂裏面並同著祂成為奠祭被澆奠,為著神的滿足和神的建造。
但以理書、撒迦利亞書結晶讀經(一)諸天的掌權、神的經綸以及超越的基督作神行動中那寶貴且居首位者
禱告與主的行動(六)在神工作獨一的水流裏禱告的召會
禱告與主的行動(五)在神經綸大輪的行動上與三一神是一
為了讓神從仇敵篡奪的手中重新得著這地,我們需要在成為肉體的原則裏,與神完全合作、配合(創一26,28,太六9~10,林前六17)。主要恢復地並在地上建立祂的國,但要這樣作,祂需要我們照著成為肉體的原則與祂是一(啟十一15,十二10,林前七10,25,40下)。我們需要在主的心願和祂在地上完成祂的定旨上,與祂是一。我們也需要在神的行動上與神是一,也就是說,在生命上,在生活上,並在我們今天地上全部的行動上,與神是一。再者,我們需要在神經綸大輪的行動上與三一神是一,使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太六9~10,啟四11,西四12)。
在以西結書一章十五至二十一節裏,神的經綸比作一個大輪。這大輪是神在宇宙中的行動;這輪作神行事、行動的憑藉,乃是基督同召會(弗五32)。這個大輪的輪軸表徵基督作神經綸的中心;輪輞表徵基督的配偶,就是召會,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西一17~18,弗一22~23)。作基督肢體的許多信徒,乃是輪軸的輪輻,伸展到輪輞,就是基督的身體(弗五30)。而這大輪不只是神的經綸,也是神經綸的行動。從創世記一章直到如今,神經綸的大輪一直在地上行動,今天這大輪已經到了我們這裏(徒二八31);我們都是這大輪行動的一部分。
我們需要與主是一,為著神聖經綸之大輪的行動禱告。而真實的禱告乃是禱告的人與神合作同工,讓神從人裏面並藉著人發表祂自己和祂的心意,至終成功祂的定旨(約十五7,雅五17)。正如詩歌五百六十九首所說,『禱告為主將路鋪,禱告把主來推動,也被推動走主路』,『讓主發起並推行;所有計畫和工作,都是主藉我完成』,『禱告與主同勞苦,直到大輪已轉動』。
神完成祂經綸的行動,乃是藉著以西結書一章十五至二十一節所描繪大而可畏之輪子的行動。輪子的行動乃是主特別、不平常的行動,藉祂作我們的力量、能力和供應,為著祂永遠的定旨。而每一個地方召會和每一位個別的信徒,都該有高而可畏的輪子隨著他們。高而可畏的輪子在地上,表明神需要在地上行動(15)。輪有水蒼玉的樣子,指明輪子無論往那裏去,都帶著主顯出來的樣子(16上)。四輪都是一個樣子,指明在每一個召會中,主的行動都有同一個樣式和樣子(16下)。輪向四方直行,行走時並不掉轉,指明在配搭裏的行動(17)。高而可畏的輪輞滿了眼睛,指明我們若在主的行動上與祂是一,我們就有祂的眼光和啟示;我們越有分於主的行動,就越得光照,也越能看見(18)。
以西結書一章裏最大的啟示乃是輪中套輪;輪中套輪,表明主在我們的行動中行動(15~16):以利亞在禱告裏禱告(雅五17),這意思是主的禱告在他的禱告裏,這就是輪中套輪。以利亞不是憑自己的感覺、思想、意願、情緒,或任何來自環境和情況的刺激,為著達到自己的目的而禱告。以利亞有負擔獻上專一的禱告,那個負擔就是主賜給他的禱告,為了成就主的旨意;因此,以利亞在禱告裏禱告。
輪隨著活物,指明神工作的行動在於我們的行動(結一19)。輪隨著活物,活物隨著靈,但靈在輪中;這指明主在我們行動中的行動,乃是照著成為肉體的原則(20)。神行動的輪子,需要作輪輞的召會配合作輪軸的基督;我們有基督作中心,召會作輪輞,就會有神經綸的輪子一直運轉。
禱告與主的行動(三)在香壇禱告,為著編組成軍,為神在地上的行動爭戰(四)堅定持續的禱告
第三篇 在香壇禱告,為著編組成軍,為神在地上的行動爭戰
啟示錄八章三至五節說,『另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祂,好同眾聖徒的禱告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同眾聖徒的禱告,從那天使手中上升於神面前。那天使拿著香爐,盛滿了壇上的火,丟在地上,於是有雷轟、聲音、閃電、地震。』這幾節經節說明,神行政的執行,是由香壇那裏所獻給神的禱告來推動的。啟示錄是講神聖行政執行的一卷書,這本書揭示神的寶座,並神在宇宙中的行政。然而這個執行的中心並不是寶座,而是八章中的香壇。
照著會幕的圖表,約櫃是中心;然而在實際的實行上,中心乃是香壇。香壇乃是神在宇宙中工作的中心。香壇也表徵基督作代求者。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說:『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羅馬書八章三十四節又說:『誰能定我們的罪?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已經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還為我們代求。』基督的代求生活、禱告生活,乃是神在地上執行祂管治的中心。基督復活並升天以後,個人的基督成了團體的基督;因此,今天在神面前,不僅個人的基督在代求,團體的基督,就是頭同著身體,也在代求。當我們到達香壇,就是神聖行政的中心時,我們就成為代求者,為著別人並為著主的權益代求。我們對香壇若有這樣清楚的觀點,就會為著神的行動,為著神定旨的執行,為著主的恢復,為著神聖行政的實施,並為著神聖的分賜而禱告;這種禱告成就神的定旨,並使神的心喜悅。
出埃及記三十章十三節:『凡被數點的,每人要按聖所的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交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獻給耶和華的舉祭。』作為舉祭的半舍客勒銀子,豫表神的子民所經歷並付出作為遮罪銀的升天基督。我們如果要在軍隊裏為著神的行動爭戰,我們就必須成熟。這表示我們要在香壇的位置上為著信徒的長大成熟代求,使軍隊能編組起來,帶下神在地上的行動,能以為神爭戰,就是與反對神行動的仇敵,即美地居民所豫表諸天界裏執政的、掌權的爭戰。
第四篇 堅定持續的禱告
歌羅西書四章二節,『你們要堅定持續的禱告,在此儆醒感恩。』這處經節題醒我們,在禱告上,需要注意兩件事,就是儆醒和感恩。前者說出我們需要禱告的同伴,後者說出堅持的祕訣。
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都結束於同樣的囑咐─要禱告。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四十一節也說:『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試誘;你們的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我們即便肉身沒有睡,心理上或靈裏卻常是睡著的。心理上睡著,是指我們的心思、注意力、聽覺和領悟力都不在了;靈裏睡著,意指我們的知覺遲鈍了。除非我們找到禱告的同伴,並且讓我們的靈興起,否則我們就不容易儆醒的建立起堅定持續禱告的習慣。
當我們想要實行堅定持續的禱告時,我們應把我們想要定時禱告的時間告訴主。我們若不設法把一些時間節省下來禱告,我們可能永遠沒有時間禱告。其實,只有堅定持續的禱告,為眾召會代求,可以使我們每天持續的思念在上面的事,維持在至聖所施恩的寶座前。我們若是這樣的隨處、堅定持續的禱告,無論我們是在職或在家,主的恩典就要像江河一樣,在我們裏面湧流並供應我們。
禱告與主的行動(一)禱告的意義,禱告的原則,以及召會禱告的職事(二)禱告的人
第一篇 禱告的意義,禱告的原則,以及召會禱告的職事
禱告真實的意義,乃是人在靈裏和神接觸,並吸取神自己(猶20,約十四13,十五7);是人的靈和神的靈接觸,在接觸之間,把神吸入到人裏面。這個神人調在一起而有的禱告,完全是神發起的;是神在人裏頭禱告,也是人在神裏頭禱告(雅五17)。惟有這種禱告應當獻給神(啟五8,八3~4)。
我們需要有合乎禱告原則的禱告;合乎禱告原則的禱告,纔是真有價值的(太六9~10,約十五7,約壹五14)。禱告的原則就是:必須神的子民禱告,神纔肯興起作工(太十八18~20,約十五16)。神不願獨自行動,祂不肯單獨成功祂的旨意;乃是當神的子民在禱告裏與祂同心意,並與祂是一時,祂纔肯成功祂的旨意(西一9,四12)。因此,禱告乃是信徒與神同工,為要成功祂旨意的一種行為。我們如果不在禱告裏和神同工,不藉著禱告來為神的旨意豫備道路,不『多方』的祈求使神有多方活動的可能,神就不肯作工,也不能作工。
禱告聚會是執行召會禱告的職事(徒一14,四23~31,十三1~4,十六25)。召會禱告的職事就是神將祂自己所要作的事告訴召會,召會在地上將神所要作的事禱告出來;這一個禱告,乃是要神去作神所要作的(太十八18~20)。神所要作的,神不能單獨去作,必須召會和祂合作,神纔能作(徒十二5)。召會的職事是要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太六9~10)。神的能力在天上是沒有限量的,神的能力在地上顯出來多少,就看召會的禱告有多少。召會的職事是禱告;召會必須有大的禱告,厲害的禱告,剛強的禱告,有顯明神並為祂行動開路的禱告。
第二篇 禱告的人
主耶穌身上,我們看見在福音書裏所啟示一個禱告之人的純淨榜樣(太十四23,可一35,路五16,六12,九28)。作為一個禱告的人,主耶穌始終與神是一(約十30)。祂不住的活在神的同在裏(徒十38下,約八29,十六32下)。在任何苦難和逼迫下祂都信靠神,不信靠自己(彼前二23下,路二三46)。並且撒但這世界的王在為人的主耶穌裏面是毫無所有,意即沒有立場,沒有機會,沒有盼望,任何事都沒有可能(約十四30下)。
禱告的人真實的禱告,有以下特徵:首先,禱告的人把自己禱告到神裏面,從父接受生命的供應,如路加福音十一章一至十三節所描述的。第二,禱告的意思是說,我們看見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能;這含示禱告是真正的否認己(可八34,九29)。第三,我們要神垂聽我們的禱告,就必須向著聖地、聖城、和聖殿所表徵之神的權益禱告(王上八48)。
禱告的人必須是一個要神和神旨意的人(太二六39,約四34,五30,六38);是一個活在神裏面和神常常交通的人(十五7,約壹一3);並且是一個照著亞伯拉罕的榜樣,常在神面前等候的人。
不僅如此,禱告的人也必須是一個放下自己的一切,特別是放下自己能力和意見的人(徒十13~15);是一個肯出任何代價答應神一切要求的人(林後十二7~10);並且是一個生活和禱告相符的人(一12,二10,帖前五17,參可十一22,來十一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