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哥林多前書中的神聖分賜(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

哥林多前書中的神聖分賜(三)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十六日,講於德州歐文。
信息內容
第三十一章至三十四章說到『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帶進地方召會中肢體的功用』(一至四)篇。
真理要點
一、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一節說,『弟兄們,關於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在三節也說,『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裏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使徒在這裏的思想是說,在二節不能出聲的偶像,使敬拜它們的人啞口無聲。但活神卻使敬拜祂的人,在祂的靈裏說話。這樣的說話與屬靈的恩賜有關。保羅在三節告訴我們,若不是在聖靈裏,沒有人能說,『主,耶穌!』這指明當我們以正確的靈說『主,耶穌!』時,我們就在靈裏。因此,呼求主耶穌乃是有分於、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
二、保羅在十二章十三節說,『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那靈是我們靈浸的範圍和元素,在這樣一位靈裏,我們眾人浸成了一個生機的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不論我們的種族、國籍、社會地位如何,我們眾人都該是這一個身體。基督是這身體的生命和構成成分,並且那靈是基督的實際。在那靈裏受浸,乃是進入那靈,消失在祂裏面。喝那靈,乃是把那靈接受進來,使我們全人被祂浸透。藉著這兩種手續,我們就與那靈調和。
三、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二十八節說,『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這裏的召會,乃指她宇宙和地方的兩面。我們從二十八節清楚看見,神將不同的恩賜設立在召會裏。事實上,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是身體的恩賜。因此,你不該認為別人是恩賜,而你不是恩賜。身體上所有的肢體都是身體的恩賜,都是身體不可少的。
生命經歷
一、林前十二章的恩賜與我們的說話大有關係。每當我們說話,那靈就作工。我們也許認為,說話時盡功用的是我們,但事實上盡功用的是那靈。當我們說話時,那靈就盡功用,主就盡職事,神就運行。因此,我們的說話非常重要。如果我們不說話,那靈就不盡功用,主就不盡職事,神也不運行。那靈渴望盡功用,主要盡職事,神有意要運行。但這都在於我們運用我們的靈將主說出來,所以我們的說話乃是神得以運行的關鍵。
二、所有的恩賜,就是那靈所分給各個信徒的表顯,都是為著叫這身體得益處,被建造。信徒藉著受浸被引進與基督並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活肢體。一面,基督已經把我們放到這一位靈裏,另一面,我們都得以喝這一位靈。因此,我們在那靈裏面,那靈也在我們裏面。結果,我們就被那靈泡透並浸透。這使我們完全彀資格在聚會中盡功用,為主說話,甚至把主說出來。
三、在主恢復裏的基督徒,需要學習一直說話。無論在那裏,在家裏,在上班途中,都需要說話。我們在基督裏說話,就能勝過仇敵,並且關了邪惡事物的門。我們都應當把握每個機會講說基督,藉此贖回光陰。但是我們不習慣不停的講說主。聖徒經常靜靜的坐在會所裏等聚會開始。他們不為主說話,也不講說主,卻閒談一些其他的事。我們需要說主,說聖經,說神的救恩,說各樣基督徒生活的事。我們基督徒應當是說話的人。
問題研討
一、請就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一~三節說明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
二、請以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說明我們如何與那靈調和?
三、請說明基督徒如何操練贖回光陰並勝過仇敵?
列王紀(十二)藉著在生命中作王,過得勝的生活,而成為生命城新耶路撒冷
真正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得勝者的生活。所有新約的得勝者都該是君王。他們得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而在生命中作王。
身為神所命定的申言者和祭司,我們也是君王,讓神在我們裏面管治我們,並藉著我們管治神所有的仇敵。在新約裏,所有信徒都得救成為君王和祭司。當祭司為神說話時,他們就成為申言者。
神完整的救恩是要我們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憑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的恩賜在這生命中作王。義的恩賜是神法理的救贖實際應用在我們身上。恩典是神自己作我們全足的供應,使我們生機的得拯救。
在聖經末了一卷的啟示錄裏,主向我們發出七重的呼召,要我們成為祂的得勝者。沒有得勝者,基督就無法回來。得勝者乃是讓基督回來的路。
我們要在生命中作王,成為主的得勝者,就需要看見我們已經重生得著神聖、屬靈、屬天、作王、君尊的生命。主說,『神的國是這樣,如同人把種子撒在地上』。神的國就是基督自己。基督是在人性裏的三一神,乃是神國的種子,神國的『基因』,撒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能在他們裏面長大、生活,並從他們裏面彰顯出來,而發展成為神管治的範圍。
在經歷上,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基督是在生命中作王的榜樣,祂一直在父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保羅也是一個榜樣,他的生活和職事都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所有得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信徒,都必須操練在神聖生命中受約束和限制。這樣生活就是作奴僕服事基督,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申命記啟示,正確的王首先要受神的話教導、管制、規律並支配。對眾召會中的長老們和我們渴望在生命中作王的眾人來說,這原則也是一樣。我們要在生命中作王,也需要在那靈的管治之下。
約瑟一生的記載乃是那靈管治的啟示,因為那靈的管治乃是成熟聖徒掌權的一面。約瑟夢見神的子民乃是滿了生命的禾捆,也是滿了光的天體。約瑟的夢支配他的一生,並指引他的行為。約瑟在屬天異象之下的生活,就是馬太福音五至七章所描述諸天之國的生活。他的怒氣被制伏,情慾被征服。這樣的生活,使他充分豫備好作王掌權。
另一面,約瑟享受主的同在,並且因此享有主所賜的權柄、亨通與祝福。約瑟否認己,把自己完全擺在神主宰的帶領下,行事為人全然為著神和祂子民的權益。約瑟的否認己,並在神主宰的手下受約束,乃是國度生活實行之鑰。我們必須用『神聖的望遠鏡』,透過時間來看,就會看見新耶路撒冷。在那裏沒有別的,只有滿了生命的禾捆,和滿了光的眾星。我們越在生命裏成熟,就越不會消極的說到聖徒或召會。
我們需要看見並達到在生命中作王的目標。當我們在生命中作王,活在神聖生命的管治之下時,結果就是在召會生活中彰顯真正且實際的身體生活。我們已經信入基督的人,已經遷入神愛子的國裏。在召會生活中,愛有效能。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生機的身體,在我們一切的所是所作上,愛乃是極超越的路。基督的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
我們在生命中作王,就是讓內住的基督作恩典在我們裏面作王,叫我們得永遠的生命。這是在生命中作王的終極完成。約翰福音四章十四節下半說,『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 『直湧入』說到目的地,也有『成為』的意思。永遠的生命乃是湧流之三一神的目的地。
父作生命源,子作生命泉,靈作生命河;藉著享受湧流的三一神,我們就接受洋溢之恩,而成為新耶路撒冷這神生命的總和,就是生命的城。因此,我們在生命中作王的結果和終極完成,應當是神永遠經綸獨一無二且終極無比的目標-新耶路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