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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小排聚會的關鍵(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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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聚會的關鍵(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四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二十八日,在臺北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二章說到『三合一的生活』,第三章論到『照著靈而行』,第四章交通到『操練說主的話』。

真理要點

一、舊約的祭司,每天要作三面的事:燒香、點燈、歌唱。祭司作的頭一件事,就是到神面前燒香,燒香就是禱告。祭司作的第二件事是點燈,點燈就是讀經,讓神的光照出來。點燈久了,燈芯燃燒變黑,光照得不亮,這時需要剪去燈芯,還得加點油,油就是聖靈。我們需要天天燒香禱告,也需要天天讀主的話,用主的話來整理我們的燈。祭司作的第三件事是歌唱,歌唱就是唱詩。我們都要像舊約的祭司,有『三合一』的生活:燒香、點燈、歌唱。我們需要天天禱告、讀經、唱詩。

二、摩西在民數記十一章二十九節說,『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是申言者。』不只摩西在舊約裏這樣說,保羅在新約說得更清楚了:『你們都能一個一個的申言。』(林前十四31)。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你們要追求愛,更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尤其要切慕申言』(1)。你們要說話!不說話就喫了大虧!小排聚會就是給你機會說話。參加聚會,在會中說和不說有很大的分別,在聚會中說話是蒙福的路。

三、小排聚會的關鍵:第一、在於我們對主有新鮮的愛。第二、人人要來學說神的話。第三、我們必須是個讀經的人。基督徒的說話就在於讀經,每天劃出十分鐘來讀經。第四、我們要帶著禱告的靈去小排聚會。第五、我們都要學著唱詩歌。小排聚會所以不活的因素,一個在不說,一個在不唱。第六、每一次小排聚會都該有一、兩個人作個結論,把那次讀的那段聖經或生命讀經來一個結論。若是我們這樣來聚小排,人數一定會增加。

實行要點

一、我們對聚會都該有一個正確的觀念,我們來聚會不是來敬拜,我們來聚會乃是來享受。若是我們來聚會,不是享受神,而是守宗教儀式,那麼來聚會就是來受罪。聖經裏清楚的說,每年三次去朝見神的時候,不可空手去,要帶著豐富的食物,叫神能喫飽,神也叫我們喫飽。以色列人的敬拜神,就是在那裏喫,這是舊約裏一幅豫表的圖畫。我們要改觀念,我們真正的敬拜神,就是來享受祂,就像我們回到家裏,媽媽急急忙忙去煮東西給我們喫,她巴不得天天給我們喫好的,這就是神的觀念。

二、我們應當照著靈而行,就是照著二靈聯成一靈這調和的靈來生活行動。若是弟兄姊妹整天的生活,都是照著那靈而行,每一位弟兄姊妹一定會喜歡來小排聚會。弟兄姊妹,我們需要禱告,我們的裏面需要一個復興。這不是人在外面的鼓動,乃是由於弟兄姊妹對主的愛。當我們愛主,與主有交通,照著靈而行,在靈裏被充滿,我們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這時復興就要到。復興一來到,天天晚上小排聚會都可以,大家都變作有時間了,這就是小排聚會的關鍵。

三、有些弟兄姊妹聚會可能已經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了,不要說沒在會中說過話,就是連『阿們』都不肯說。這位從來不開口的弟兄姊妹,忽然間說個『阿們』,這一聲阿們使他得了供應,使他得了造就,他覺得特別有味道。若是他在聚會中還能站起來說幾句話,那一次的說話,叫他得著的安慰、喜樂、滋潤、加強,比他聽幾篇道都好。相信許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這證明在聚會中說話,是條蒙福的路。

 問題研討

一、 舊約祭司『三合一』的生活為何?

二、 小排聚會的關鍵為何?

三、如何使弟兄姊妹喜歡來小排聚會?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基督作為釋放者以及使我們得勝有餘的那一位(十四)

我們可以憑生命之靈的律,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作為我們的釋放者(羅八2)。享受羅馬八章生命之靈的律,將我們引進羅馬十二章基督身體的實際裏。當我們活在基督的身體裏並為基督的身體而活,這律就在我們裏面運行。每一種生命都有一個律,甚至都是一個律。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這生命的律是最高的律。三一神已經經過成為肉體、釘死、復活並升天的過程,成了生命之靈的律,裝置在我們靈裏作為『科學的』律,就是自動的原則。這是在神經綸裏最大的發現,甚至是最大的恢復之一(羅八2~3,11,34,16)。生命之靈的律是神聖生命的自然能力,也是神聖生命自然的特性和自有、自動的功能。當我們保持與主的接觸,留在與主的接觸中,生命之靈的律就自動自發、毫不費力的作工。我們需要停止自己的掙扎和努力。也需要藉著禱告並有倚靠的靈,維持我們與生命之主和工作之主的交通,而與內住、裝置好、自動、並在內裏運行的神合作。並且,我們需要顧到我們靈裏生命的感覺,好留在生命的交通裏,就是留在神聖生命的湧流裏,使生命之靈的律得以運行。

基督身體生活和事奉的一切關鍵,乃是那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生命之靈的律。生命之靈的律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使我們成形,而有神長子的形像,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羅八2,29)。生命之靈的律將我們構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有各種的功用(弗四11~12,16)。我們可以與內裏運行之三一神這生命之靈的律合作,藉以下的路『打開』這律的『開關』:第一,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就是活在靈裏;第二,我們可以思念那靈的事,就是將心思置於靈(羅八5~6);第三,我們可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羅八13,亞四6,加五16);第四,我們可以作為神的兒子被那靈引導(八14);第五,我們可以在兒子名分的靈裏呼叫父(羅八15,加四6);第六,我們可以為著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在代求的靈裏歎息(羅八23,26~27)。

我們可以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作為使我們得勝有餘的那一位(37)。我們可以愛神,並被基督的愛困迫、限制、推動、迫使、催逼並推進,而在一切的事上得勝有餘(31~39)。『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羅八31,耶三一31~34,來八8~10)。神把萬有和基督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一切人事物和境遇,都是我們這些愛祂之人的,為要成全我們(羅八28,32,林前三21~22)。基督為我們死了,並且復活了,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羅八34)。一切的苦難,包括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危險、刀劍,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羅八35)。藉著那愛我們的,在這一切的患難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37)。因著神對我們不變的愛,以及基督為我們成就的一切,患難逼迫不能壓制或勝過我們。反而藉著那愛我們的,在這一切的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神的愛是祂永遠救恩的源頭;這愛乃是在基督裏,由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的,甚麼都不能叫我們與神這愛隔絕。神的愛在神的救恩裏,成了基督對我們的愛,經過基督的恩,為我們作了許多奇妙的事,直到在我們身上完成神完整的救恩。這許多奇妙的事,惹起神的仇敵,用種種災害攻擊我們。但這些攻擊,因著我們對神在基督裏之愛的響應,都成了我們的益處。因此,我們在這一切的苦難災害上,都是得勝有餘了(羅八35~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