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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暑期品格園

讓我們一同關心召會下一代,重視孩子的品格教育。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但以理書、撒迦利亞書結晶讀經(八)基督是有耶和華七眼的石頭,為著神的建造

神的建造乃是神與人的調和,是三一神團體的彰顯,也是神的擴大;神的建造是作生命的三一神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就是神的擴大和擴展。

在神的建造裏,基督是一切。首先,在神的建造裏,基督是磐石,永遠的磐石(太十六18)。這磐石是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並且在祂經過各步驟以後,也是三一神的完成。因此,為著建造神殿的磐石,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第二,基督是為著神建造的活石(彼前二4)。活石不僅有生命,也能在生命裏長大;這活石就是為著神的建造的基督。第三,主耶穌基督這包羅萬有者,是神為著祂的建造所立的惟一根基(太十六16,林前三11,賽二八16)。第四,基督是房角石(弗二20),為著聯結兩堵牆,一堵是猶太信徒,另一堵是外邦信徒。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既已得救,就在基督裏聯結為一,來為著神的建造。

在撒迦利亞書,基督被啟示為有七眼的石頭,為著神的建造,就是神的殿。撒迦利亞書三章九節裏,安置在約書亞面前的石頭,豫表基督是神建造的石頭。耶和華要雕刻這石頭,指明神要在基督這塊石頭上作工,以完成神的救贖、拯救和建造。豫表基督之石頭上的七眼是耶和華的七眼,也是羔羊基督的七眼,就是神的七靈,七倍加強的靈。因此,石頭、耶和華和羔羊乃是一。基督是救贖的羔羊和建造的石頭,也是耶和華;基督乃是羔羊石頭─羔羊為著救贖,石頭為著建造。神的羔羊基督是那有七眼之建造的石頭,這啟示基督的七眼乃是為著神的建造。基督是建造的石頭,有七眼,就是七靈,為要將祂自己灌注到我們裏面,好把我們變化為寶貴的材料,為著神的建造。

再者,基督也被啟示為恩典的頂石,為著完成神的建造。在撒迦利亞書四章七節裏,所羅巴伯搬出頂石,人大聲歡呼說,『願恩典恩典,歸與這石。』這表徵基督是恩典之石,在其上有耶和華的七眼,為著完成神殿的重建。

今天,基督這被雕刻之石頭上的七眼就是七倍加強的靈;我們藉著七倍加強之靈的灌注,就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成為與基督一式一樣,為著神的建造。這是神聖啟示的高峰: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以產生並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作三一神團體的彰顯。整本聖經都有相同的啟示,首先,在雅歌裏我們看見,愛主的尋求者作為基督的複製,成了神的聖所和團體的書拉密女。第二,按照約翰福音,基督得以複製,為著神的建造。第三,羅馬書裏深奧的思想,乃是神成為人,好在神完整的救恩裏,使罪人得著救贖、重生、聖化、更新、變化並得榮,而成為神的眾子;他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第四,希伯來書啟示,藉著生命之律的功用,我們成了基督這神長子的複製,成為召會,就是神許多兒子的活組成。第五,在啟示錄裏,耶穌活的人位是神的彰顯和見證,召會是耶穌的見證,就是基督團體的彰顯;如此,召會這擴大的基督,乃是神在基督裏之見證與彰顯的複製,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在新天新地裏作三一神終極並完成的團體彰顯。

基督與十字架(第十九至二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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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與十字架(第十九至二十二篇)

本書收錄了李常受弟兄一系列關於基督與十字架的特別造就聚會信息,共二十二篇。各篇原連載於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三年的『話語職事』,信息講時講地不詳;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十九篇說到『十字架與屬靈的經歷』,二十篇是『十字架的認識與經歷』,二十一篇論到『十字架的事實與經歷』,二十二篇則是『背十字架』。

 

真理要點

一、我們所有屬靈的經歷,都是藉十字架而有的,都是在於十字架。舊約裏屬於會幕的物件,最大的就是祭壇;據說祭壇能裝下會幕裏所有的器具。這表明十字架能包藏所有在基督裏的福分。我們經歷十字架的死,就能經歷神在基督裏為我們所豫備的一切。

二、按著認識並經歷十字架的步驟來說,神的兒女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人一得救就看見主要在他們裏面作生命和一切,而他們的一切都已經在十字架上被解決、結束了。在召會歷史中,只有少數聖徒對十字架有第一種的認識和經歷。大多數的聖徒,乃是蒙主愛激勵,願意將自己奉獻給主。這樣,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就有機會在他們裏面運行,他們纔開始覺得,主是要他們把自己這個人擺在十字架的死裏,要他們經過死,叫他們這個人完全受對付、被了結。

三、聖經啟示,基督的十字架乃是一個已經完成的事實。羅馬書六章六節說:『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基督在十字架上解決我們的罪,是代替我們死;基督在十字架上解決我們這犯罪的舊人,是帶著我們與祂同死。無論是代死的解決罪,或是同死的解決舊人,都是已經完成的事實。

四、十字架的用意不是叫人受苦,乃是叫人受死。所以背十字架不僅是接受苦,忍受苦,把苦難、苦擔背到身上,更是接受死,忍受死,把『死』背到身上,將自己置於『死』地,受『死』對付,而在『死』之下,在『死』裏面,失去作用與活動。

 

生命經歷

一、重生是我們屬靈經歷的第一步,是藉著基督的十字架而有的。當日在曠野,得罪神而被火蛇所咬的以色列人,因著仰望那掛在杆子上的銅蛇就得存活(民二一4~9);今天我們這些死在罪中的人,也要藉著相信那掛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而得到神永遠的生命,叫我們得著重生(約三14~15)。

二、一個人對十字架的認識和經歷,無論是那一種,都需要屬靈的啟示和裏面的看見。我們有了啟示和看見,就必須忠心順服,肯出代價,纔能有真實的經歷。凡是聖靈在我們裏面給我們感覺要定罪的,就得定罪;感覺要對付的,就得對付。不然,我們對十字架就不能有多少真實的認識和經歷。

三、要有十字架的看見與經歷,必須在聖靈裏,靠著聖靈,活在與主的交通裏。所以,羅馬書六章『與基督同釘』的事實,必須藉著八章『靠著那靈治死』的執行,纔能成為我們的經歷;六章『在基督耶穌裏』的事實,必須藉著八章的『在靈裏』,纔能成為我們的經歷。

四、我們因著信接受主的十字架,而將這十字架執行到我們身上,當作我們自己的十字架背著,就是將自己擺在主的死底下,而活在主的死裏面。我們必須時常不斷的將自己置於十字架的死底下,甘心接受死,使我們脫離自己,憑神活著,以遵行神的旨意。

 

問題研討

一、請以帳幕裏的器具說明,我們如何能經歷神在基督裏為我們豫備的一切。

二、神的兒女認識並經歷十字架的步驟,可分為那兩種?

三、羅馬書六章『與基督同釘』的事實,如何纔能成為我們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