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傳福音的原則(第一至三章)
傳福音的原則(第一至三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三─七四年第二冊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三年十月至一九七五年二月,在美國所釋放的信息。本段係李弟兄於一九七四年四月十二至十四日,在美國加州橙縣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一至三章信息指出傳福音能應用的幾項原則,分別是『傳福音要在靈裏』,『傳福音要讓主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以及『傳福音要打開家』。
真理要點
一、傳福音的頭一個原則,就是我們必須在靈裏。因為傳福音這件事完全是在屬靈的範圍裏,其中有神、撒但和人三者。神是靈,撒但是那邪靈,而人有屬人的靈。我們傳福音是涉及綑綁那壯者撒但,進入他的家,以搶奪他的家具(太十二28~29)。因此,我們需要為著傳福音而付代價在靈裏。我們為傳福音禱告,該求的第一件事不是拯救別人的能力,乃是使我們得以加強到靈裏的能力(弗三16)。我們需要將自己禱告到我們調和的靈裏,使我們靈裏火熱,而將別人帶進靈裏。
二、在使徒行傳,我們看見那靈與話這『二』的原則。使徒們穿上那靈並浸入那靈(一8),但他們出去傳福音,不是陳明那靈,乃是陳明話。分散的聖徒出去,傳神的話為福音(八1,4);使徒施教並傳揚話(十五35);保羅住留在一地,教導神的話(十八11,十九9~10)。我們出去傳福音時,不僅靈裏有那靈,口中也需要有話。那靈本身是抽象的,我們能將那靈供應人,但我們所能透徹陳明的乃是話。我們傳福音時如何需要在靈裏被充滿,照樣也要被話所充滿。
三、為著福音擴展第三個要緊的因素或管治原則乃是『家』,使徒行傳裏多次題起聖徒的家(十22,二十20,二八30~31)。靈是神的素質,話是神的彰顯,同著並藉著這兩項,我們就與三一神成為一,並且得裝備,彀資格傳基督為福音。但我們還需要一個地方能充分執行福音的傳揚,最適合傳福音的地方,乃是在聖徒的家裏。使徒行傳說到早期聖徒在家裏過召會生活,他們在家裏主要作四件事:擘餅、一起禱告、教導真理、傳揚福音(二46,五42,十二12)。
生命經歷
一、在二十世紀初威爾斯大復興期間,弟兄們經常禱告:『主,折服我,折服召會,拯救世人』。藉著這樣的態度和禱告,主使用這班人,將全威爾斯的人帶到靈裏。我們向人傳福音時,若僅憑著講說,聽者也許領會我們所講的一切,卻仍留在救恩門外。我們需要禱告,向主呼喊說,『哦,主耶穌,把我帶到靈裏,將我浸沒在靈裏,用那靈將我浸透並彌漫,使用我摸著人的靈』。當我們這樣禱告並對人說話,福音的門就會大大敞開。
二、我們必須禱告,被那靈浸透,也需要誦讀甚至研讀聖經,好被話充滿,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不僅如此,在說話上,我們要有確定的方向,以摸著不信者。只是籠統的說到神並不彀,我們說話要有特定的方向,帶著專特的焦點,例如:從神的方向、人的方向、撒但的方向、基督和祂的成就的方向等。
三、在新約裏召會生活的圖畫表明,我們實行召會生活需要在自己的家裏。真實的召會生活,乃是在眾聖徒家裏的生活。這召會生活包括擘餅、禱告、教導神的話、傳福音、讚美神,以及在眾民面前有恩典。我們需要為著福音打開家,這要求我們不愛錢財或我們的家,卻愛人的靈魂。我們愛人,就會願意付上任何代價來得人;當人看見我們願意為了得著他們的緣故而甘願捨棄一切,會向我們敞開。將來在來世和新耶路撒冷,當我們看見我們一生中帶到主面前所有的人,我們會有更大的喜樂。
問題研討
一、根據使徒行傳啟示,傳福音的兩大首要因素為何?
二、如何實行真實的召會生活並得人?
復活升天之基督的異象與經歷(三)復活基督的異象與經歷(三)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在復活裏生活
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看見關於基督復活這個揭示的真理。第一,在人性裏的基督,在復活裏由神生為神的長子,作基督身體的頭(徒十三33,羅八29下,西一18);第二,基督所有的信徒,都是由父神藉著基督的復活所重生,為著產生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就是祂的複製(彼前一3,約十二24,林前十17,十二12);第三,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作為基督身體的素質、內容與實際(十五45下,弗四4)。沒有以上主復活的這些主要項目,就沒有召會,沒有基督的身體,也沒有神的經綸。因此,復活乃是神聖經綸的命脈和生命線。
那靈乃是三一神的實際,復活的實際,以及基督身體的實際。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實際,乃是終極完成之實際的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約壹五6)。復活的實際就是基督這賜生命的靈(約十一25,二十22,林前十五45下)。實際的靈使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一切,在基督的身體裏成為實際(約十六13~15)。沒有那靈,就沒有基督的身體,沒有召會(弗四4)。
我們若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需要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召會完全是出於基督的元素,完全是在復活裏,也完全是在諸天界裏(彼前一3,弗二6,參創二21~24)。金燈台豫表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描繪基督是復活的生命,要生長、分枝、發苞、開花而發光(出二五31~40,民十七8,啟一11~12,弗五8~9)。當我們不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我們就在復活裏,其結果就是基督的身體(腓三10~11)。我們都需要被主構成門徒,成為神聖且奧祕的人,否認我們天然的生命,而活神聖的生命(參約三8)。任何事,即使是合乎聖經的,卻是在天然生命裏作的,都不是基督身體的實際(林前三12)。
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認識、經歷、並得著復活的神。神一直使用環境中的苦難,並藉著十字架作工,了結我們,領我們到盡頭,使我們不再信靠自己,只信靠復活的神,好將祂的生命和性情作到我們裏面(林後一8~9,四7~12,帖前三3)。當我們經過患難時,在我們裏面天天需要有不斷的更新,好使神完成祂心頭的願望,使我們成為新耶路撒冷(結三六26,林後五17,啟二一2)。
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也必須因復活生命新鮮的供應得著滋養,而日日得更新(林後四16)。真實的基督徒生活乃是在早晨、在晚上,天天都有復活的神加到我們裏面(西二19,羅八10,6,11)。我們需要不斷的接觸神,將自己完全向祂敞開,讓祂進到我們裏面,逐日新鮮的加增到我們裏面(腓二13,三10~11)。我們憑著十字架、聖靈、我們調和的靈、以及神的話得更新(林後四10~12,多三5,弗四23,五26)。十字架的殺死,結果叫復活的生命得顯明;這種日常的殺死,是要在復活裏釋放出神聖的生命。
我們天然的力量和才幹還需要受十字架的對付,好在復活裏成為有用,為著事奉主(腓三3)。摩西被神擺在一邊四十年之久,學會照著神的引導事奉神並信靠神(出二14~15,徒七22~36,來十一27~28)。彼得經過徹底的失敗,學會憑著信心,謙卑的服事弟兄們(路二二32~33,約十八15~18,25~27,太二六69~75,彼前五5~6)。發芽的杖表徵我們經歷復活的基督,使我們蒙神悅納,在神所賜的職事上有權柄(民十七8)。我們要一直留意並受題醒,七倍加強的賜生命之靈,只尊重在復活裏的事;我們所作的任何工,若不在復活裏,賜生命的靈是絕不會尊重的(林前十五58,三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