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關於神的說話與真正的一(第四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關於神的說話與真正的一(第四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至十二月十一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水流職事站與服事者聚集禱告交通所釋放的信息內容。
信息內容
第一章『關於神的說話』,第二章『關於真正的一(一)』,第三章『關於真正的一(二)』。
真理要點
一、希伯來書一章一節說,『神既…說話』。我們的神說話了。神在古時,是藉著眾申言者,多分多方向列祖說話,但如今在『這末後的日子』,神是在子裏向我們說話。在新約時代,神說話的方式是藉著在基督這個人位裏說話,不再是多方的。祂雖興起彼得、保羅、雅各和約翰起來為祂說話,但他們講說同樣的事、他們說一樣的話。
二、使徒的教訓,是新約全部的教訓,也是神在子裏向祂新約子民的整個說話。原則上,主現今在地上正在作的,是與使徒的教訓相同。使徒的工作是拯救人,幫助人認識並經歷基督,聚集成為召會,使召會成為基督在地方上的彰顯;至終構成基督的身體,使新婦裝飾整齊,等候祂的回來。這是使徒們的工作,也是我們現今正在作的。
三、基督身體的內在構成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與一班在法理上蒙祂救贖,並在生機上蒙祂拯救之三部分人的聯結、調和與合併。而其真正的一,就是那靈的一,也就是神聖三一擴大的一。正如約翰福音十七章二十一節,主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這裏提到的一就是身體的一,是三一神的一,這一也是以弗所書裏的身體,也是馬太福音十六章提到召會的建造。
實行要點
一、在提摩太前書一章三節保羅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不可教導…不同的事』這短句似乎很簡單,但若僅僅讀這短句,不會覺得不同教訓的嚴重性。實際上,這是非常嚴重。教導不同的事,會把人殺死,拆毀神的建造,而廢除神的整個經綸。因此,我們必須謹慎我們的說話,我們的說話能建造,也能拆毀;惟有教導神新約的經綸,才能帶進召會的建造。
二、身體包括每一個肢體,不論你喜歡與否,他們都是身體上的肢體,並且每一個肢體都是一樣的。在召會生活中,我們總是喜歡那些好的聖徒,不喜歡那些麻煩的聖徒;但只要是身體上的肢體,我們都要接納。甚至犯罪的人,他們雖不能有分於主的桌子,我們仍必須相同的對待他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弟兄,是身體上同作肢體的。
三、我們要一直仰望主的憐憫,使每一位肢體在我們的眼中、心裏和態度上都是一樣的。並且聖徒中間一切的交通,對於每一個人也都是同樣的,這纔是真正的一。我們在這裏不是為著自己的感覺、口味和領會,而是為著真正一的恢復。
四、當身體有不健康的情形,這時候不是談論或批評,乃是要禱告,因為所有的光景都是由於缺乏基督而造成的。當我們從消極的事物轉開,而開始禱告的時候,我們的靈會興起來,我們也會與別人分享生命,在聚會中跟隨靈盡功用,積極供應基督。身體裏一切不健康的情形,都被正確豐富的滋養排除了,生命就吞滅死亡。
問題研討
一、神在現今『末後的日子』,如何向我們說話?
二、如何接納在基督身體中的每個肢體,並經歷真正的一?
三、召會生活中若有『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時,我們該如何?
認識生命與召會(四)召會的性質
聖經說到召會是神的(林前一2,十32,十一16)。地方召會必須是神的召會,有神的神聖性質(彼後一4)。『神的召會』這發表不僅指明召會屬於神,也指明召會必須有神的性質。
聖經也說到召會是『基督的』(林前十二12,弗一22~23)。每一個地方召會必須是基督的召會(羅十六16),在基督的元素裏。基督是召會的性質,召會實際上就是基督本身(西三10~11)。召會是基督的純產物,在召會裏,除了基督的元素以外,不該有別的元素。
由於召會是在基督的復活裏並憑著復活的基督造成的新造;因此,召會的性質也是『復活的』(加六15,林後五17)。召會完全是在復活裏的實體;召會不是天然的,也不是在舊造裏。召會乃是在基督的復活裏產生的,並且憑著基督的復活生命得以繼續存在;因此,召會是耐死的。
再者,召會乃是在升天的基督裏;召會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現今與基督一同坐在諸天界裏(弗一19~21,二6),所以召會的性質還是屬天的,乃是在神的權柄之下(太二八18,但四26,34~35),服神的權柄。
我們需要儆醒並忠信的保守召會的性質(太十三31~32)。召會該像菜蔬一樣生產食物,使神和人得著滿足;不該在性質和功用都變了,成了『樹』,作飛鳥的宿處(4,19)。召會按其屬天、屬靈的性質,該像芥菜一樣寄居地上,不該性質改變,像樹一樣深深扎根、定居地上(31~32)。
召會其實是神與人的調和(弗三16~21,四4~6,16)。神與人的調和是聖經裏既深且中心的真理(林前六17,約十四20,十七21~23)。我們必須抓牢召會的原則-召會乃是神與人調在一起,若光是神或光是人,就失去召會的性質。神與人調在一起,顯明召會的性質。
神獨一的定旨是要將祂自己與我們調和,好使祂成為我們的生命、性情和內容,我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約十四20,十五4~5,弗三16~21,四4~6,16)。神與人的調和,乃是神性與人性之元素內在的聯結,以形成一個生機的實體,但聯結中的元素彼此仍有分別。神的意願乃是要神與人調和,而神永遠定旨的完成,是在於這調和(一5,9,三11)。
基督的身體是基督的擴大,就是那神與人調和者的擴大(一22~23,四16)。在福音書裏,神與人調和產生元首;在使徒行傳裏,神與人調和的擴大產生基督的身體(弗一22~23,四15~16)。在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六節,四個人位-身體、那靈、主和父神,都活躍的調和在一起:父具體化身在子裏,子實化為那靈,那靈與信徒調和。這調和乃是基督身體的構成。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將祂自己與蒙祂揀選的人,在他們的人性裏相調和,這調和就是基督身體真正的一(3,約十七21~23)。
在經歷上,為著召會生活,我們需要看見調和的靈的異象,就是神聖的靈調著我們人得了重生的靈的這個異象(林前六17,羅八4)。父在子裏,子就是那靈,而那靈如今調著我們的靈(約十四9~10,16~18,林前十五45下,六17,羅八16)。神與人的聯結乃是神靈與人靈二靈的聯結(林前二11~16);這二靈的聯結乃是聖經中極深的奧祕。神經綸的中心點乃是調和的靈,就是神靈與人靈的調和;神所要作或完成的一切,都與這中心點有關(六17,弗三9,5,一17,二22,四23,五18,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