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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主恢復的性質與異象(第九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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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恢復的性質與異象(第九段第一至三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一章『維持主恢復的性質』,第二章『受主恢復之異象的管制』,第三章『需要看見並保守主恢復的性質-真正的一』。

信息要點

一、『性質』一辭指事物內在的素質。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七節說,『我們雖多,還是一個身體…』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因此,身體的性質不是聖別或是屬靈,乃是一。主恢復的性質是一,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身體的一。

二、為了保守眾召會在主恢復的中心線上,我們需要恢復的異象、生命的供應、以及對基督真實的經歷。首先,我們需要有透徹的異象,看見主的恢復是甚麼,就不會從主恢復的性質偏離出去。其次,我們也需要確保將屬靈的食物供應給人。職事的出版如同食材、生命讀經滿了屬靈的豐富。再來,我們需要對基督有確定的經歷,這些經歷是個人的,但不是個人主義的。

三、主恢復的性質是很容易失去的。主的恢復在十九世紀初是在英國的弟兄們(或稱弟兄會)身上,當他們開始偏離時,雖然起先並不明顯,隨著時間過去,偏離越來越顯著,一百年後,就失去祝福了。我們要避免重複這不幸的歷史,就需要受主恢復之異象所管制,使我們留在中心線上。只有做到我們裏面的異象,纔能管制我們。我們身上也許有一些主恢復之異象的『圖畫』,但這異象需要更深的作到我們裏面。

實行要點

一、我們必須問自己,我們最主要關切的是自己的屬靈或聖別,還是關切基督的身體?如果有需要,我們應當樂意犧牲個人的屬靈、工作或擴展,為要保守身體的一。我們不該顧到諸如個人屬靈或美好家庭生活等這樣的事,過於顧到基督身體的一。如果我們沒有看見這一點,而造成分裂,我們就離開了主恢復的中心線。以犧牲身體為代價,來顧到傳福音的衝擊力,這是錯的。我們需要能力、衝擊力、活力和增長,但如果尋求這些事使我們失去身體的性質,我們就會失去一切。以犧牲一為代價,去顧到某種福音工作,就如同為了『腳』而犧牲『心臟』。

二、我們必須避免任何一種分裂。我們中間若有分裂,就不再是主恢復的一部份。分裂來自不當的強調某些事而引起爭端。例如堅持或反對說方言、蒙頭等實行,就是強調這些事而起爭端,產生了規條,而造成分裂,分裂就使我們失去主恢復的性質。

三、主恢復的性質乃是基督身體真正的一。我們要保守一,就必須避免分裂、封閉、排外或選擇。我們不該在聖徒當中有偏好,俊美和不俊美的肢體,對我們都該是一樣的。事實上,我們該更顧到不俊美的。

四、我們需要為主的權益爭戰,但在這樣作時又不得罪別人。在召會中我們能容忍任何事,只要不是粗鄙的罪、異端或拜偶像。我們不該企圖使眾召會劃一;眾召會在情形、光景和實行上,不可能都一樣。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在本地實行召會生活的方式,對其餘各地都是最好的。在其他地方推動一地所作的,可能會造成難處。我們需要在正確意義上是在一個流中;這不是說每一種特別的實行都必須一樣。

問題研討

一、什麼是主恢復的性質?

二、要保守眾召會在主恢復的中心線上,我們需要什麼?

三、當個人的屬靈、工作或擴展,與身體的一有衝突時,我們該如何選擇?

以西結書結晶讀經(十五)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西結書中,『知道我是耶和華』一詞共出現了五十五次之多。神要我們知道祂是耶和華。聖經裏首先出現神的神聖名稱是『伊羅欣』,這是神在與造物之關係上的名,而『耶和華』是神在與人之關係上的名(創一1,二4,賽一2,4)。神-『伊羅欣』-這名意即『那強有力者』,含示神的能力。『耶和華神』表明神和人發生關係;耶和華神不只是有能力的,且是和人親近的(創二4,8,15~16,18~19,21~22)。

『耶和華』的意思是『我是那我是』,指明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永遠者,就是那昔是今是以後永是者(出三14,啟一4)。『我是』這神聖的名稱,指神是自有的一位,祂不倚靠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自有』這辭是指一樣東西是自己存在的,是沒有開始的;那我是的神,是自有的,是無始的。『永有』這辭是指一樣東西是永存的;神永遠存在,直到永遠,是無終的。惟有耶和華是那是的一位,一切都將不再是,惟獨神要一直的是;祂,那我是,乃是偉大的『是』。

出埃及記六章三節,神對摩西說:『從前我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足的神(直譯:伊勒沙代);但我未曾以我的名耶和華使他們認識我自己』。『伊勒沙代』,是就著供應和應許來說(創十七1,二八3,三五11);但就著存在和成就應許來說,神的名是『耶和華』(出三14,六6~8)。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經歷神是伊勒沙代,卻沒有經歷祂是耶和華,因為他們雖然存著信心死了,並沒有得著神關於美地之應許的成就。在出埃及六章六至八節,神不是來應許摩西,祂乃是來成就祂從前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因此,祂臨到摩西不是作伊勒沙代,乃是作耶和華,就是那我是,並要成就祂一切應許的一位。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是在應許的階段,乃是在應驗的階段;我們經歷的神不僅是伊勒沙代,更是耶和華,那偉大的我是。

耶和華不僅是自有永有者,祂也是三一神;祂是獨一的神,卻又是三一的(三6,14~16,太二八19)。耶和華是三個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含示祂是三一神-父、子、靈。亞伯拉罕的神表徵父神呼召人、稱義人、裝備人,使人憑信而活,且活在與祂的交通裏。以撒的神表徵子神祝福人,使人承受祂一切的豐富,過享受祂豐盛的生活,並活在平安中。雅各的神表徵靈神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變化人,並使人在神聖的生命裏成熟。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也是復活的神,就是使人復活的三一神(出四5,太二二31~32)。

約翰福音啟示,耶穌乃是那偉大的我是(八24,28,58,十八4~8)。耶穌不僅是人-祂是那我是。『耶穌』這名的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救恩』。耶穌是偉大的我是,這含示祂是永遠的一位。耶穌就是自有永有的神;祂是完整的神,三一神(十四9~10,16~18)。基督是那我是,對我們乃是一切,給我們經歷並享受;祂是那我是,意思就是『你需要甚麼,我就是甚麼』(六35,八12,十11,十一25)。因為祂是那我是,所以祂也就是實際(十四6)。叫我們得以自由的實際就是這我是;那永遠的『是』叫我們得以自由(八32,36,58)。

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神是(直譯)』。信,乃是信神是。信將我們聯於神,就是惟一的那一位。這位耶和華我是,在以西結書中說:『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上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三十七13)。『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使人認識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三十九7)。至終,所有人都要知道神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