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關於異象與四項規例(第四段第四、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關於異象與四項規例(第四段第四、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和五月二十二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水流職事站與服事者聚集禱告交通所釋放的信息內容。
信息內容
第四章『關於異象』的談話,第六章『關於四項規例』。兩篇信息內容,對於事奉主者該有的認識與生活極具啟發。
真理要點
一、在聖經裏,異象就是看見。要有異象首先必須有一種景況,然後必須有個開口來揭示;繼之還需要視力和光,纔能有所看見。在新約裏,看見異象乃是看見基督的身體連同身體的頭。基督與召會乃是極大的奧祕,一旦我們看見這事,這奧祕就成了異象。從創世記一章至馬太十五章,記載了神創造宇宙,人墮落,然後神作了許多不同的事;有豫表和影兒。然後施浸者約翰引薦了耶穌,記載了祂的出生、長大並盡職,這一切是甚麼意思?到了馬太福音十六章,藉著彼得所領受的啟示和主耶穌的話,我們纔看見神的心意。首先,神要完全具體化在基督裏;其次,祂要為基督得著建造的召會。頭和身體,這就是異象。任何少於這個的,都不是異象。
二、我們如何應用這異象?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保羅說到分辨那身體,這與主的桌子與擘餅有關。餅不僅象徵主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物質身體,也象徵祂那奧祕的身體,就是召會。我們摸這餅時,就是摸基督的整個召會。餅包括每一個肢體,即使我只輕視或批評一位弟兄,而仍舊喫餅,就表示我沒有分辨那身體。身體包括所有的信徒,甚至包括我所輕視的那位弟兄。我喫餅時,即使只對一個肢體有這種感覺,我就得罪了身體,這種的喫,是給自己喫喝審判了(29)。
三、要享受好的健康,就必須持守四項規例:呼吸、喝、喫和睡眠。我們必須呼求主名,好不住的呼吸。我們也必須學習如何禱告接觸主,來喝祂,然後要喫。在神的主宰和祂的經綸裏,祂賜給我們聖言和聖靈。基督徒的難處總是起因於缺少話或那靈。我們必須藉著那靈接受話。扎實的靈乃是話,因為『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約六63)。整本聖經乃是神的氣息;而氣息乃是那靈,話與那靈這兩者必須一直是並行的。最後第四個規例是睡眠。為著肉身,最好恢復精力的路是停下一切事;為著我們的靈,則需要在主面前休息。只要短暫的在主裏休息,光就會臨到,天就會破曉。
生命經歷
一、馬太福音十八章對付分辨那身體的事,啟示了地方召會。這章開始說到不絆跌小子;即使小信徒,也不要得罪他們,因為基督的身體包括好些小子們。假定一個肢體得罪你,你該去找他,不是要他道歉,而是要挽回他,把他從錯誤的光景帶回。無論人得罪我們的事多嚴重,他都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因為你是他所得罪的,你就蒙福、蒙重託要挽回他。此外,一個肢體得罪你時,你必須赦免他。『赦免』即忘記,這就是主說的『七十個七次』(1~22)。赦免、忘記別人得罪我們的事,乃是分辨那身體。
二、有些聖徒沒有讀聖經,也沒有讀信息和屬靈書刊,所以他們太瘦弱了,聚會也缺少豐富。我們不能只有呼吸並喝,也需要喫。年輕人每天最少需要讀一章聖經,更好是讀三章。從創世記開始,讀過整本聖經,我們也該讀屬靈書刊,好得著滋養。如果我們一週沒有摸聖經或任何屬靈書報,卻只是一直禱告並呼求主名,最終我們會發現自己是虛空的,營養被耗盡。神的路是使話與靈相符;至終,話就是那靈。我們在屬靈上不要怕體重增加,在屬靈上絕不會超重的,我們喫得越多越好。
問題研討
一、我們的異象是甚麼?如何看見並應用這異象?
二、請以『分辨那身體』的眼光,來詮釋馬太福音十八章所論到地方召會的生活。
三、請陳明使我們健康的『四項規例』。
認識生命與召會(五)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 (六 )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與建造,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之下活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並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
認識生命與召會(五)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上,受基督身體的限制,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
我們必須站在召會獨一的立場,就是一的真正立場上。一的真正立場,就是在神所選擇的地方上聚會,有四個特徵(參申十二5):首先,神的子民總該是一,他們中間不該有分裂。第二,神的子民該聚集到獨一的名裏,這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其實際乃是那靈。第三,在新約裏神的住處,神的居所,乃是特別設在我們的靈裏,也就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裏,在我們蒙重生、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之人的靈裏。第四,我們敬拜神時,必須真實的應用祭壇所表徵之基督的十字架(申十二5~6,27),拒絕肉體、己和天然生命,並單單憑基督來敬拜神(太十六24,加二20)。
然而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站在一的真正立場上,必須受其他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身體所有的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林前十二18)。我們應該像保羅一樣,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內,照著神所量給我們有多少而行動並行事(林後十13)。
不僅如此,為著主在祂恢復裏,在地方一面並宇宙一面的行動,我們必須在同心合意裏有身體的感覺(徒一14,二46,四24,十五25,羅十五6)。我們應當一直考慮到身體,顧到身體,尊重身體,並且作任何事都要對身體最有益處(林前十二12~27)。在身體裏不能有獨立或個人主義,因為我們是肢體,而肢體無法脫離身體而生活(林前十二27,羅十二5,弗五30)。我們若要認識身體,就不但要蒙拯救脫離我們犯罪與天然的生命,更要蒙拯救脫離個人的生命。我們不僅該倚靠神,也該倚靠身體,倚靠弟兄姊妹。
認識生命與召會(六 )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與建造,在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之下活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並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
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乃是完全在基督復活生命裏的生機體。在復活裏,意思就是我們天然的生命被釘死,我們那由神所創造並救贖的所是被拔高,在復活裏與基督成為一。當我們不憑天然的生命,而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我們就在復活裏;這事的結果就是基督的身體。
基督作為團體身體(召會)獨一的頭,也是所有個別信徒的頭;祂是我們各人直接的頭(西一18,林前十一3)。頭是權柄的事,基督作頭,就是祂在身體上有一切的權柄。基督身體的實際乃是神所救贖、由神作成神人的一班人,他們不憑自己,乃憑另一個生命而活,這生命就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加二20,腓一19~21上,三10)。
經歷基督身體的實際,需要我們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裏面(弗四15)。長到基督裏面,就是在一切事上得著基督加增到我們裏面,直到我們達到長成的人(13節)。我們需要在一切事上,就是在每一件事,無論大事、小事上,都長到元首基督裏面。而基督身體的長大,就是基督在召會裏的加增,結果叫基督的身體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三17上)。這愛不是我們自己的愛,乃是在基督裏面神的愛,成了在我們裏面基督的愛。藉著這愛,我們愛基督和祂身體上的肢體(約壹四7~8,11,16,19)。因此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我們需要被帶到作為神內在本質的愛裏。當我們進到神這內在的本質裏,我們就享受是愛的神,並在這甜美的神聖之愛裏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樣的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