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以西結書結晶讀經(十五)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西結書中,『知道我是耶和華』一詞共出現了五十五次之多。神要我們知道祂是耶和華。聖經裏首先出現神的神聖名稱是『伊羅欣』,這是神在與造物之關係上的名,而『耶和華』是神在與人之關係上的名(創一1,二4,賽一2,4)。神-『伊羅欣』-這名意即『那強有力者』,含示神的能力。『耶和華神』表明神和人發生關係;耶和華神不只是有能力的,且是和人親近的(創二4,8,15~16,18~19,21~22)。
『耶和華』的意思是『我是那我是』,指明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永遠者,就是那昔是今是以後永是者(出三14,啟一4)。『我是』這神聖的名稱,指神是自有的一位,祂不倚靠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自有』這辭是指一樣東西是自己存在的,是沒有開始的;那我是的神,是自有的,是無始的。『永有』這辭是指一樣東西是永存的;神永遠存在,直到永遠,是無終的。惟有耶和華是那是的一位,一切都將不再是,惟獨神要一直的是;祂,那我是,乃是偉大的『是』。
出埃及記六章三節,神對摩西說:『從前我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足的神(直譯:伊勒沙代);但我未曾以我的名耶和華使他們認識我自己』。『伊勒沙代』,是就著供應和應許來說(創十七1,二八3,三五11);但就著存在和成就應許來說,神的名是『耶和華』(出三14,六6~8)。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經歷神是伊勒沙代,卻沒有經歷祂是耶和華,因為他們雖然存著信心死了,並沒有得著神關於美地之應許的成就。在出埃及六章六至八節,神不是來應許摩西,祂乃是來成就祂從前給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應許;因此,祂臨到摩西不是作伊勒沙代,乃是作耶和華,就是那我是,並要成就祂一切應許的一位。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是在應許的階段,乃是在應驗的階段;我們經歷的神不僅是伊勒沙代,更是耶和華,那偉大的我是。
耶和華不僅是自有永有者,祂也是三一神;祂是獨一的神,卻又是三一的(三6,14~16,太二八19)。耶和華是三個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含示祂是三一神-父、子、靈。亞伯拉罕的神表徵父神呼召人、稱義人、裝備人,使人憑信而活,且活在與祂的交通裏。以撒的神表徵子神祝福人,使人承受祂一切的豐富,過享受祂豐盛的生活,並活在平安中。雅各的神表徵靈神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變化人,並使人在神聖的生命裏成熟。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也是復活的神,就是使人復活的三一神(出四5,太二二31~32)。
約翰福音啟示,耶穌乃是那偉大的我是(八24,28,58,十八4~8)。耶穌不僅是人-祂是那我是。『耶穌』這名的意思是『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救恩』。耶穌是偉大的我是,這含示祂是永遠的一位。耶穌就是自有永有的神;祂是完整的神,三一神(十四9~10,16~18)。基督是那我是,對我們乃是一切,給我們經歷並享受;祂是那我是,意思就是『你需要甚麼,我就是甚麼』(六35,八12,十11,十一25)。因為祂是那我是,所以祂也就是實際(十四6)。叫我們得以自由的實際就是這我是;那永遠的『是』叫我們得以自由(八32,36,58)。
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神是(直譯)』。信,乃是信神是。信將我們聯於神,就是惟一的那一位。這位耶和華我是,在以西結書中說:『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上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三十七13)。『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使人認識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三十九7)。至終,所有人都要知道神是耶和華。
對付意見與魂裏聯結(第九段第四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對付意見與魂裏聯結(第九段第四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八年五月一至十二日,在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與長老們聚集交通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第十七和十九章的信息講於弟兄和姊妹共同出席的聚會。
信息內容
第四章揭示『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好為著福音的緣故同魂』。第五章『需要魂裏聯結,思念同一』。第六章『為著主的恢復,需要生命與一』。
真理要點
一、保羅對腓立比人說到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一章二十七節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要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就需要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並且同魂。『同魂』是獨特的辭,只出現在腓立比書。本書的背景乃是在腓立比的聖徒有各種異議,同魂比在同一個靈裏更難。腓立比人顧到使徒保羅,並在推廣福音上與他有交通,但他們仍需要同魂。要同魂就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想法和情感,我們需要在召會生活中、在基督身體裏、並在交通上同魂,而沒有意見。
二、腓立比書二章二節說,『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從腓立比書全文看,這節經文的『同一件事』,是指對基督主觀的認識和經歷。基督,惟有基督,該是我們全人的中心與普及。我們的思念應當集中於對基督寶貴的認識和經歷。專注於任何別的事物,都會使我們的思念不同,造成我們中間的不合。
三、在馬太福音七章主指明,我們需要謹慎如何事奉祂。在二十一至二十三節祂說,『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主不否認那些工作本身,但祂不承認那些工作是父的旨意;那種工作乃是不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十至十三節的話同樣啟示,我們為主的勞苦也許並沒有真正、長存的價值。十二節給我們看見,我們可能用有價值且長存的金、銀、寶石來建造,或用天然且將被燒燬的木、草、禾秸來建造。人有可能在主恢復的眾召會中作許多工,卻不是行神的旨意,也不是用金、銀、寶石來建造。倪柝聲弟兄從不操縱局面或推動任何事;他只是供應生命。我們若照著自己的意見推動一件新的事,只會產生外在的表演和規條。一件事若是出於主的,祂遲早會作成;若不是出於主的,我們就該棄絕。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並思念同一件事,就必須丟棄我們的意見。沒有別的事像堅持己見那樣冒犯人,即使是堅持對的事。堅持使任何的恩慈和享受都失去了。
二、李弟兄在中國服事主時,曾受杭州負責弟兄們的邀請,到他們那裏處理某種狀況。李弟兄回來之後,倪弟兄問他為甚麼去那裏。他回答說,是因為弟兄們有難處,請我去。倪柝聲弟兄回答說,『你是政客,你去那裏乃是耍政治手腕。』他不懂倪弟兄這樣回應是甚麼意思,直到最後他解釋說,在工作上作一件事,惟一的正當理由乃是主的引導;任何其他的理由都是政治手腕。
三、任何出於主的事,我們只需要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付諸實行;別人會自然而然的接受,並且這事不會造成為難,反而是一種往前。例如眾召會逐漸接受了禱讀聖經的實行,這期間並沒有任何推動。有些人看見別人實行禱讀,就接受了,這不是努力去勸服人要如此行。
問題研討
一、我們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需要操練什麼?
二、腓立比書二章二節說思念同一件事是指什麼?
三、在馬太福音第七章,主指明我們該如何謹慎的事奉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