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耶利米書與耶利米哀歌結晶讀經(八)耶利米書中神的經綸同祂的分賜
耶利米書十七章七至八節說,『信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信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沿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罣慮,而且結果不止』。這兩節經文可用兩種不同的方式領會-照著天然的理解,或照著神的經綸。這兩節不是說到信靠神以接受物質的祝福這樣膚淺的事;事實上,這兩節乃是指神藉著祂的分賜完成祂的經綸。這裏的啟示乃是揭示,按照神的經綸,信靠神的人像樹栽於水旁;這表徵神乃是活水的泉源(二13上)。樹在水旁,藉著吸取水的一切豐富到它裏面而生長;這是神分賜的一幅圖畫。這裏的思想與哥林多前書三章六節的相同,那裏保羅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澆灌是為著樹的吸取,而吸取就是接受神的分賜。樹憑著神作供應者和供應而生長。供應就是這位供應之神的豐富,分賜到我們這些植物裏面,使我們長成神的度量。至終,植物與神,神與植物,二者乃是一,有同樣的元素、素質、構成和樣子。
耶利米書十七章十九至二十七節說到持守神的安息日;持守神安息日的路,就是享受祂、安息於祂、並滿足於祂這活水的泉源(二13)。在論到神居所的建造這一長段的記載之後,出埃及三十一章十二至十七節重申守安息日的誡命。按照歌羅西書二章十六至十七節和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至三十節,基督是安息日之安息的實際。倘若我們只知道如何為主作工,而不曉得如何與祂一同安息,我們就違背了神聖的原則。人受造首先不是為了作工,乃是以神為滿足,並與神一同安息。對神而言,是作工而安息;對人而言,是安息而作工。我們對神有完滿的享受以後,就能與祂同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
我們這些神的子民必須帶著一個記號,就是我們與神一同安息,享受神,並且先被神充滿,然後與充滿我們的那一位同工。此外,我們不僅是與神同工,更是與神是一而作工,有祂作我們作工的力量和勞苦的能力。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也許作了許多事情,而沒有先享受主,沒有與主是一而事奉。這樣的事奉導致屬靈的死亡,也失去身體的交通。主建造召會的工作應當開始於對神的享受,這指明我們為神作工,不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乃是藉著享受祂並與祂是一。這就是以基督作我們靈中內裏的安息而持守安息日的原則。
耶利米書是全本聖經的摘要。耶利米的豫言指明惟有基督能完成神的經綸,並且惟有基督能回應神在祂經綸裏的要求。耶利米所描繪的圖畫表明我們算不得甚麼,基督對我們纔是一切。耶利米說到基督在完成神的經綸上,是我們的公義和我們的救贖(二三5~6),說到神是活水的泉源(二13),說到基督是我們的食物(十五16),又說到基督是新約及其一切福分的實際(三一31~34,來八8~12)。基督是新遺命(新約)的實際,也就是神一切所是,以及神所給我們之一切的實際,所以,基督就是新遺命。基督是在諸天之上坐寶座的升天者,如今在執行新約,就是祂遺贈給我們作遺命的,並在為我們代求,且供應我們,使我們能認識、經歷、並享受包含在新遺命中的一切遺贈。
我們若要接受新約中一切福分的應用,就必須是對基督天上職事有回應的人。基督在諸天之上的職事執行新約,需要我們的回應。我們的眼必須被開啟,看見新遺命,新約,遺囑,及其一切遺贈的屬天異象。我們也需要新約全部二十七卷書,來說明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這簡短的一段。
羅馬書中的二靈(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冊第七段第1-4章
羅馬書中的二靈(一)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冊第七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八至三十一日,在美國德州達拉斯,以及六月一至三日在紐約市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為『二靈與神的定旨』,第二章是『為著神聖兒子名分的二靈』,第三章則是『那靈的內住』,第四章說到『內住之靈的豐富』。
真理要點
一、在以弗所書一章四至五節指明,神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豫定了我們,使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神揀選、豫定我們有確定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們成為眾子,得兒子的名分。為這目的,神首先創造了我們,並為我們造了靈,使我們可以接觸、接受神。所以當我們在靈裏禱告接受主,我們就在我們的靈裏,從神的靈而生,成為神的兒女。因為『從那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下)。
二、羅馬書八章九至十一節指明,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基督、基督的靈也在我們裏面;復活的靈也在我們裏面。所以內住的靈是神的靈、基督的靈、基督自己、也是復活的靈。因為內住的靈是神的靈,凡神所是、所作、所能的一切都在這靈裏。作為基督的靈,內住的靈也包括基督所是、所完成、所得著、所達到的一切。基督原文意受膏者,祂是神成肉體、為人生活、釘死…坐寶座、被立為主的那一位。在內住復活的靈裏,包含復活的大能、升天、得榮、寶座、權柄。這樣一位靈,如今內住在我們裏面,並且與我們的靈是一。當我們向父呼叫,並呼求主名,來操練我們調和的靈,我們就取用內住之靈一切的豐富。
三、羅馬書八章十五節說到:我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乃是兒子名分的靈。這節說到,我們所受之兒子名分的靈,不僅是人的靈,也不僅是神聖的靈,乃是重生之人的靈,由神聖的靈所內住,並與神聖的靈調和為一。在這裏說到調和的靈,我們就要認識調和的意義。調和正確的定義,是神聖的性情與屬人的性情成為一,而沒有產生第三性。調和這辭也可以形容神聖的靈與人的靈成為一,這是完全合乎聖經的(羅八16,林前六17)。這辭可見於舊約的豫表,在利未記多次題到素祭,二章五節說,素祭是用『調油的無酵細麵』作的。因此素祭餅是由兩種實質調和成一個實體組成的,並未產生第三性。油豫表那靈,細麵豫表基督的人性。調和這件事是重要且基本的,調和完全與我們屬靈經歷有關。讚美主,我們所受的靈是調和的靈。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八章十五節說到:『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阿爸,父。』呼叫阿爸,父,乃是照著我們的靈而行。我們有時無法勝過我們消極的習慣或行為,我們必須學習呼叫阿爸,父!並呼求,哦主耶穌!我們的靈會焚燒,天然的生命會冷靜下來。
二、因為我們是神的眾子,已經受了這兒子名分的靈(羅八15)。我們在日常生活上,都需要照著這一位靈而行。我們不需要再憑己、天然、文化來行事。當我們呼叫或歎息時(羅八15,26),就運用我們兒子名分的靈。這樣,我們就會作神的兒子而受神的靈引導(羅八14~27)。
三、羅馬書八章十五節指明,我們需要呼叫阿爸,父。神不要我們做任何事,祂只要我們活祂。活神就像呼吸,因為我們是活的,所以我們能呼吸。我們如何有呼吸的器官,而能自動的呼吸。照樣,我們有兒子名分的靈,也當自然的向父呼叫。當我們呼叫時,我們的靈就活起來,我們就憑靈而活,這就是神要我們作的。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何謂豐富的內住之靈。
二、當我們呼叫『阿爸,父』時,會帶給我們有怎樣的經歷?
三、請陳明『調和的靈』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