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八至九篇 )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八至九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八篇與第九篇說到『因信稱義的結果』(一~二),從羅馬書五章一至十一節看見,人因信稱義得了甚麼有福的結果。
真理要點
一、羅馬書前四章是講神的義,到五章就講到恩和愛。這次序是由義進到恩,由恩進到愛。恩是由義顯出,義是根據愛。五章五節是講神的愛怎樣在裏面藉著聖靈澆灌。六節是說明神怎樣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就將愛顯明出來。聖靈把這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叫我們知道神永不棄絕我們,因這愛是不能隔絕的愛。
二、神無意要苦待我們,祂之所以許可苦難臨到我們,乃因苦難在我們身上有積極的用處。羅馬書五章三節下半至五節上半說,『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蒙羞』。沒有人生來就有忍耐,忍耐是藉著忍受患難所產生的;『老練』這辭也可繙作蒙稱許,忍耐能產生蒙稱許的品質;而蒙稱許產生盼望,一個人越受苦難,就越有主的稱許,裏面也就向主越有盼望,越有榮耀,並且這盼望永不會落空,所以不至於蒙羞。
三、羅馬書五章一至十一節乃是一個段落,給我們看見『因信稱義』有十大結果:第一,我們得與神和好,對神有了和平;第二,我們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第三,我們因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第四,我們在患難中也是誇耀;第五,我們得著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第六,我們得著神的生命;第七,我們天天在神的生命裏,不斷的得救。除了這七項之外,還有聖靈、基督和神自己,三一神也是我們『因信稱義』所得的福分與結果。
生命經歷
一、羅馬書五章一節說,『所以,我們既本於信得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這就證明未得稱義以先,我們對神沒有和平,亦即與神不相安;這意思是,我們與神出了事。一個未得救的人,不論他是否承認有神,他與神之間必定沒有正確的關係;只要一提到神的事,他總是不安。
二、神救了我們,把我們擺在恩典中,若患難與我們沒有益處,祂絕不會叫我們遭遇。一個人不經過患難,他的意志仍然倔強。這樣的人只能在自己的形狀裏,不能進入主榮耀的形像裏。神用苦難對付我們,不一定是因我們有錯,乃因我們太硬,因此神用患難破碎我們,折服我們。這與我們將來要和神榮耀的形像相似,大有關係。患難還有附帶的結果,就是使受過患難的人,能與世界分開。患難能叫人遠離罪和世界。許多人常聽不進神的話,但一經患難,就摸著了神話語的甘甜。
三、主的死不僅叫我們得與神和好,更要叫我們在祂的生命裏得救(羅五10)。基督徒初期得救的經歷的確很美妙;我們現在已經是從神而生的人,但『更要』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每一個經歷基督是救主的人,都必須被帶進這個『更要』的經歷中,就是進入一種聖別的生活,天天在祂的生命裏,不斷的得救,脫離種種消極的事物,而達到榮耀的地步。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苦難在基督徒身上有那些積極的用處。
二、請簡述在羅馬書五章我們如何認識神的愛。
三、試從羅馬書五章一至十一節,說明『因信稱義』的十大結果。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六至七篇 )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六至七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六篇『稱義的界說』,第七篇『稱義的表樣』。
真理要點
一、羅馬書三章說到,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藉著信耶穌基督顯明出來(21~31)。二十五節下半說,『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顯示祂的義』。為時四千年的期間,神一直在寬容人、忍耐人;為此惡人就譏笑說,沒有神,因為這不像神公義的作法。豈知神所以這樣寬容、忍耐,乃是在於那要來的十字架,而將祂的義向舊約的聖徒顯示出來。二十六節接著說,『為著在今時顯示祂的義,使祂能是義的,也能稱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為義』。自有人類以來所犯的一切罪,都藉這十字架歸在主身上;當神看見罪在祂愛子身上時,祂立刻伸手擊殺,沒有絲毫顧惜。神在『先時』(十字架來到前)所積蓄的一切憤怒,都在『今時』(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向祂的愛子發洩淨盡了。這是何等的愛、何等的義、何等的救法。這樣就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並藉著我們信耶穌,白白的稱義我們,而將祂的義向新約的聖徒顯示出來。並且神本於信,稱義受割禮的猶太人,也藉著信,稱義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二、亞伯拉罕得稱義不是本於行為,他信神就算為他的義。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為有福的。因信稱義乃是神最初的思想,信是方法和道路,為要使人得著基督,因此信的子孫也就是基督的子孫。在羅馬書一章一至八節說到亞伯拉罕和大衛,使用這二人來說明因信稱義;保羅所引證的這二人都不是卑微的人,乃是特殊、偉大的人。一個是以色列人頭一代的先祖,另一個是他們頭一位君王。保羅用他們來證明給猶太人看,像這樣偉大的人都不能靠行為稱義,何況是卑微的猶太人;這兩人若需要因信稱義,其他人就更不必說了,這就是稱義的表樣。
生命經歷
一、稱義是神照著祂義的標準稱許人的行動,而我們罪人如何能使神照著祂的義的標準來稱許我們?乃是基於基督的救贖。救贖應用在我們的身上,我們就得著稱義,而稱義是神的義顯示出來。我們乃是藉著信的律得稱義,這信不是起源於我們,乃是出於活的基督。靠行為稱義是立功的思想,這就叫人在神面前有了可誇的,然而無人能靠行為得稱義,就是人的義在神面前,也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立功的思想是神旨意莫大的攔阻和難處,會使人離開基督而向神獨立;這思想深入墮落人類的心思裏,就連在愛主、追求主的人裏,也會化妝出現。我們要知道,神遲早要打碎你我所有『立功』和『作工』的思想。
二、神應許亞伯拉罕,或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這就是因信稱義的所得。你若不認識神,就不知道這福有多大;不是像上天堂這麼膚淺。在神的定命裏,我們將要承受世界。當初神所創造的世界,本是把世界賜給人;要使祂所造的人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然而人墮落犯罪,被神從伊甸園趕出,就失去世界。但要在主回來時要潔淨、清理世界,把世界從那惡者手裏奪回,交給亞伯拉罕和他信心的後裔。那時人將看見這班新人類承受世界,管理這地;這纔是福音的目的,也是稱義的結果。
問題研討
一、羅馬書三章如何解說稱義?
二、稱義的結果就是稱義所得。試簡述之。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三至五篇 )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三至五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三篇到第五篇信息皆論到『定罪-說出救恩的需要』(一~三)。
信息要點
一、外邦人中的不道德者為神所定罪的原因有二。首先,神既已藉著所創造的萬物,將祂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顯明出來,使其成為可知的,人若還說不能認識神,那就是推諉,不得原諒。其二,人或者知道有神,卻以不義對待這個真理,不把神當作神來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推想上變為虛妄,把神換作偶像來拜,抑或是不承認有神。因著人這樣放棄了神,神就任憑人逞著心裏的情慾(羅一24),任憑人陷入可恥的情慾,存可棄絕的心思,行不合宜的事。至終墮落的人對神成為不虔的,對人是不義的。人這些不虔不義,就招來了神的憤怒。
二、外邦人中的道德者可能不覺得自己像不道德者一樣有罪。因此使徒指出,有道德的人在什麼事上審判不道德的人,也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為他們審判行這樣事的人,自己卻照樣行,甚至以為自己能逃脫神的審判。然而神必按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因此不論是道德者或不道德者,都需要神的救恩。此外,羅馬書二章十二節也讓我們看見,不管是有律法的猶太人,或者是沒有律法,卻有出於神的本性以及代表神之良心的外邦人,凡犯了罪的,都必定要受審判,必定要滅亡。前者是在律法以下,按著律法;後者則是在律法以外。
三、猶太人誇口三件事,他們以神誇口、倚靠律法,並看重割禮。然而使徒指出,他們干犯了律法,因而使他們所誇口的神受了玷辱。而他們所看重的割禮,也被他們弄成虛儀,毫無價值。他們外面受割禮,卻沒有從內心接受割禮的實際,脫去一切肉體的邪惡。結果他們在神面前的光景便顯得和外邦人沒有兩樣,同是在神的定罪之下。從羅馬書一章十八節到三章十八節,使徒將外邦人和猶太人都折服。至終他下了一個判決:『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這段話為著接下來使徒所要講的救恩鋪好道路。神藉著律法顯明人的罪,叫人伏在祂的審判之下,好接受祂的救恩。
生命經歷
一、我們看見宇宙的造化,萬物的存在,不僅能知道有這位創造者,並且還能知道祂無限的能力,及神性的特徵。我們看見天地光明,山水秀美,萬事有定律,以及宇宙奇妙的安排和天地如何適合人生存,我們就知道這位安排並創造一切的神,祂的特徵必定是光明、美麗、有規律,且滿有智慧和慈愛的。
二、按實際說,文雅的罪人和粗野的罪人並沒有分別:別人粗野的頂撞父母,明顯是不孝不敬;你表面對父母禮貌一點,好像又孝又敬,但你心裏卻埋怨父母。別人粗笨的偷竊,你細巧的舞弊。別人搶劫用槍桿,你盜竊用筆桿。所以,你在什麼事上審判別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同樣是以不義對待真理。
三、割禮不過是外面的虛儀,必須有律法的行為作其實際才有價值。割禮真實的意義,乃是從人身上除掉邪惡的肉體。神是實際的神,真實的神。神不要人表面有律法的字句,裏面卻沒有律法真實的地位。
問題研討
一、神如何定外邦人中之不道德者為有罪,為使其接受神的救恩?
二、神如何定外邦人中之道德者為有罪,為使其接受神的救恩?
三、神如何定猶太人為有罪,為使其接受神的救恩?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一至二篇 )
從羅馬書看神完全的救恩
(第一至二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二年九月至十一月,在臺北的訓練中帶領查讀羅馬書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概論』,第二篇『引言—神的福音』。
真理要點
一、新約頭四卷是福音書,詳論基督生命的顯出。使徒行傳接著說到這生命的傳開。以後就有二十一卷書信,陳明這生命進入信徒裏面的途徑,以及在信徒和召會裏的情形。末了就有啟示錄豫言這生命所要產生的結果,就是新耶路撒冷要完全充滿並彰顯基督這榮耀的生命。這是全部新約的次序。羅馬書居於使徒行傳之後,為書信之首,承先啟後概括的說明基督的生命怎樣進到信徒裏面,並在信徒裏面的過程,因此可說是後面二十卷書信的總綱,而後面二十卷書信可說是羅馬書的詳解。
二、羅馬書的題目是『神的福音』。本書裏面最重要的一句話,就是『神的義』。神的福音是建立在神的義上。沒有神的義,神的福音就沒有根基,也沒有能力。神的福音所以有大能,能救一切相信的人,乃是因為神的福音是以神的義為根據。
三、神的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神的福音所論到的這位神的兒子,是有神人二性的。祂是神子,也是人子。祂成為人子,是由童女馬利亞而生。馬利亞乃是大衛的後裔,所以羅馬書一章三節說,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這一面說,祂是人子,有人的肉體,有人的性情。四節又接著說『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這是說到主耶穌身位的另一面。在靈的一面,主耶穌因著經過死而復活,就顯出是神的兒子。
四、『聖別』的意思,是聖而與俗不同,與人有別。主所以能過那樣聖別的生活,乃是因為聖別的靈在祂裏面,使祂有聖別的能力。乃是聖別的靈,叫祂過聖別的生活。聖別的靈在主身上所作一件特別重大的事,就是叫祂從死裏復活。祂所以能從死裏出來,是因為聖別的靈在祂裏面。祂不僅能叫自己從死裏出來,還能叫別人從死裏出來。祂自己已經從死裏復活,成了從死人中復活的初熟果子。將來祂還要叫所有死了的聖徒都從死裏復活。聖別的靈在主身上最高的表顯,就是叫死人復活。
生命經歷
一、使徒所以不以福音為恥,是因為這福音是神的大能。人無法改良自己、管理自己,也不能約束自己、救拔自己;但他若是接受福音,福音就要把他改變了。我們若看見這個,就能以福音為榮耀,不以福音為恥。
二、福音既是神的大能,所以就能救人,就能成為人的救恩,使人得著拯救。這救恩的內容豐富,包括赦罪、稱義、和好、成聖、釋放、自由、以及得著榮耀等等。這一切加起來,就是救恩。這一切都是神的大能替人作成的;但必須人相信。福音必須藉由人的相信,纔能顯為大能,纔能拯救人,纔能成為人的救恩。
三、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是因著人的信,而顯示與人的信;也就是因著人相信,而顯示與那相信的人。所以人必須信,並因著信,纔能得著神的義。羅馬書一章十七節下半說,『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這話是引自舊約哈巴谷書二章四節。舊約聖經也是說,『義』人是因『信』得生,是聯於信的。
問題研討
一、 請簡述羅馬書與聖經其他各卷的關係。
二、 神的福音是論到神的兒子那兩方面?
三、 請問福音如何是神的大能?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八至二十篇 )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八至二十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八篇是『模成基督榮耀的形像』,第十九至二十篇則是『萬有的效力與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一)~(二)』。這三篇都是藉著羅馬書向我們啟示神工作的目的,就是將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信息要點
一、羅馬書十二章講到基督的身體,也就是基督的形像。基督的形像乃是由基督的身體彰顯出來的。羅馬書從開頭就給我們看見污穢不堪的罪人,至終罪人成為基督的身體,有基督的形像,這樣奇妙的救恩需要三方面的拯救來解決人的三個難處。首先是耶穌的血洗淨人的罪,就是藉著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除去我們的罪行;接著需要十字架釘死我們的舊人,就是釘死我們犯罪的根源,好解決我們性情上的罪;最後是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對付我們行善自義的肉體,就是要我們照著靈而行,活在靈裏,思念那靈的事。罪行、罪性如何不能彰顯神,行善也一樣;惡如何叫我們遠離神,使我們不能與神交通,善亦如是。我們藉著基督之血的潔淨、十字架的對付、並順服聖靈,隨從聖靈而行,自然在召會裏就有屬天、榮耀、復活的光景;這就是基督榮耀的形像。
二、 羅馬書八章給我們看見,神在人身上的工作是由兩面分頭進行的,一是聖靈在人裏面作;一是環境在人外面作。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工作,乃是為著將祂自己調和、組織在我們裏面;而聖靈藉外面的萬有作工,乃是在破碎、壓迫、催逼我們。裏面的聖靈配上外面的受苦,裏應外合,一直作工,結果就把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二十八節說『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這說出是神先愛我們,祂豫定我們,呼召我們,叫我們來愛祂。當我們一開始愛主,神就調度萬有,安排合式的環境來為我們效力,叫我們得著屬靈的益處,這益處就是二十九節所說的『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生命經歷
一、我們蒙耶穌的血洗淨後,還必須經過十字架的釘死。否則,來事奉的人越多,人的熱心越多;久了之後,肉體、血氣、個性、脾氣都出來了。然而,我們若只停留在十字架的釘死,就可能對付了罪行和罪性,卻開始重視愛心、溫柔、謙卑等,想要行善討主喜悅。因此,我們需要由外面的立志行善,轉回到靈裏,摸裏面聖靈生命的感覺,學習活在靈中,不知道善與惡,只隨從聖靈而行。弟兄姊妹若這樣操練一段時間,人在他們身上就碰不著罪行與罪性,也碰不著立志與行善,只碰著基督的形像,碰著基督的活出。
二、許多基督徒對神在萬事萬物中的安排,領會得不彀正確。他常以為所遇見的一切變故只是偶然、或運氣不好,譬如,夫妻難相處,兒女難管教,上司乖僻、刁難等。事實上,沒有一件事臨到我們,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都是神用來破碎我們天然的人,要叫我們身上有破口,祂纔能更多進入我們裏面。我們越完整,神越無法進來。因此,有人多年聽道,個性仍然未變;有人聖經知識很多,在召會生活中卻無法與人相處。一個人沒有破碎過,他無論有多好,仍是自己,沒有基督。所以我們不要害怕環境和試驗,因為這是聖靈的工作,要叫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問題研討
一、甚麼是神工作的目的?
二、罪人要成為基督的身體,有基督的形像,需要經歷那三方面的拯救並解決人那三個難處?
三、試述聖靈在人身上兩面的作工及其生命經歷。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五至十七篇 )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五至十七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五篇『主在復活裏的形像』,第十六篇『復活的要求與供應』,第十七篇『復活的工作』。
真理要點
一、新約說到我們要模成主的形像,主就是那靈,我們要被變化成為主的形像,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林後三18)。肉體是亞當的形像,聖靈是基督的形像,照肉體而活,就是活出亞當的形像;活在聖靈裏,就是活出基督的形像。聖靈越在我們裏面有地位,並在我們裏面作變化的工作,罪、肉體、舊人、世界、己就越脫落,我們就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聖靈在我們身上的顯出,就是主的形像。這聖靈的彰顯,乃是有屬天的情形、榮耀的景象、神聖的味道,這些就是復活,而復活的實際就是那靈。
二、神救恩的計畫不是要完全抹煞我們,而是要把我們擺在死地,然後把我們帶到復活裏。死了才能復活,藉著復活的過程,那靈把我們帶進神裏面。那靈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全人各部分調進神裏面。那靈就是復活的實際。
三、神揀選我們,是豫定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而不是豫定我們為祂作工;就像窯匠選擇泥塊一樣,不是要泥塊為窯匠作甚麼,乃是窯匠自己要把泥塊作成他心目中的樣子。神是窯匠,要我們在祂手中,被作成祂兒子的模樣。神來作成這工,第一步是藉著話成肉體,第二步是藉著死而復活。主死而復活,作為那靈,正在我們裏面作復活的工作。
四、耶穌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完全將自己置於死地,從不憑自己說話、作事。祂與神從來不分開,從來不單獨行事。祂倚靠神,一直與父同在,從來沒有向神獨立,這是祂死的樣式。至終祂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人中復活,就是人被帶進神裏面。基督如何活出死與復活的樣式,我們也要活出基督死與復活的樣式。我們若是將自己的一切置於死地,否認己、不憑己,我們身上就會有神的味道,我們就會有超凡的生活和死與復活的樣式,就是主的形像。
生命經歷
一、復活在我們裏面一發動,就有一個要求,要把我們的一切都置於死地。保羅說過『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之後,緊接著題到『同祂受苦的交通』,結果就是『模成祂的死』。與主同死的經歷,乃是因著認識復活,並模成主的死。
二、我們每次向主禱告、祈求,主都在我們裏面摸我們。祂要摸我們的脾氣,要求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當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就經歷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再禱告,祂就摸我們的打算、想法,我們將自己的打算、想法置於死地,就會有能力從我們裏面爆發出來。這就是復活的大能,也就是復活的供應。
三、弟兄姊妹所需要的不是一時的奮興,乃是要認識在我們裏面有個泉源。當我們碰著這泉源,復活的生命就會來摸我們:我們的愛好、工作是出於自己,還是出於主;我們傳福音是在天然裏,還是在復活裏。我們裏面復活的要求遠超過律法的要求。
四、復活乃是被帶進神裏面,把人的心思、愛好、主張等一切的成分都調進神裏面。如果一位弟兄讓聖靈在他身上作復活的工作,作到一個地步,你碰著他的心思,就覺得有神的心思在裏面,他的心思與神調和了,他的心思像神,感覺、主張、愛好都有神的味道。
問題研討
一、那靈在信徒身上正在作的是甚麼?
二、復活在信徒裏面的要求是甚麼?如何經歷?
三、復活在信徒身上作工的結果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