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 (第三~四章)
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第三至四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七六年第三冊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六年一至十二月所釋放的信息。該年李弟兄均留於美國加州安那翰,本段係七月二十九至三十日,他對長老及負責弟兄們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三章說到『長老職分有正確的監督和充分的生命供應以建造召會』,第四章進一步論到需要『為著召會的往前對付個性』。
信息要點
一、在召會中長老就是監督(徒二十17,18);監督和長老是同義辭,指同一班人。長老這名稱指成熟的人,監督指長老的功用。監督並不親自作每一件事,但必須懂得並知道每件事要如何作。當服事的人不知道如何作的時候,監督就幫助他們。因此,監督職分要求作監督的人率先知道如何執行服事的事。我們可以用牧人察看並看守羊群以保守羊群為例,來說明長老的監督(彼前五3)。牧人需要看顧好每件事物,因為任何事物都可能破壞羊群。並且,在召會生活中,被設立為長老的人,必須全面的治理召會,卻不運用權柄或僭取地位,反而要花費全人,作奴僕服事。
二、長老職分不是人能夠為自己尋求舒適、地位或名聲的地方,乃是作奴僕的地方(參太二十25~28)。屬世的組織和宗教裏有地位,也有野心,但召會中沒有這樣的事。反之,在真正的召會生活中,領頭的人必須花費自己,施行監督,以應付一切需要。召會的光景是憑長老施行多少監督來衡量。監督弱,召會就弱;有正確的監督,召會就強。
三、正確的召會生活,要求長老像供應並餧養孩子的乳母(帖前二7),帶給聖徒生命的供應。供應生命就是用生命注入人裏面。將生命注入別人裏面,意思不是給人聖經知識,乃是在與人來往的過程中,生命自然而然的流進到人裏面。聖徒在這樣的長老職分之下,有充分的接觸,帶著生命的注入,他們就得享生命的供應。然後聖徒們就會有供應,能用來滋養別人。生命的水流和注入從長老達到所有聖徒和眾人,結果帶進生命長大,就是召會的建造(弗二21,四16)。沒有生命裏的長大,就沒有建造。生命的長大是在於聖徒得著充分的滋養。以屬靈的滋養供應聖徒,是長老的責任。長老們必須被生命充滿而向人洋溢並供應生命。
實行要點
一、長老必須在每件事上盡他們的長老職分,監督每件事。長老不該以為,既然有人服事招待、排椅子和整潔,這些服事就不再是長老的責任。長老該認為,所有的服事都是他們的責任。他們需要監督,確保一切服事都妥善的完成,並且他們要確保所有服事的聖徒都在享受生命的供應,並且供應生命給別人。
二、長老需要更多接觸主,徹底被主對付,犧牲,並讓主在他們裏面更有地位,以正確的盡長老職分。這會讓長老們有更多生命的長大,使他們彀格、完全並全備,好盡長老職分,供應生命給所有聖徒。真正的長老職分並非僅僅料理外在事務,以及偶爾釋放信息,要緊的是長老的服事和說話能供應生命給眾聖徒。
三、關於長老職分,我們必須在積極一面留意監督和供應生命的事,在消極一面留意個性的事。我們若顧到這三件事,復活的基督就會顯明在我們的長老職分裏,如亞倫發芽的杖所指明的(民十七),並且我們會蒙主祝福。我們的杖會不會發芽,在於正確的監督、充分的生命供應、以及徹底對付我們的個性。我們的個性會造成基督身體中的難處。在為著召會生活的長老職分裏,我們需要讓主來對付我們的個性,而保守身體的生命。
問題研討
一、試述在召會中,長老和監督的意義。
二、試述長老將生命供應給聖徒的實行與結果。
三、關於長老職分,我們必須顧到那三件事?
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 (第一~二章)
長老職分與召會生活的往前(第一至二章) 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五─七六年第三冊
本書包含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六年一至十二月所釋放的信息。該年李弟兄均留於美國加州安那翰,本段係七月二十九至三十日,他對長老及負責弟兄們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開宗明義的說到我們必須『以生命的路執行召會的事奉』,第二章繼續論到『對付召會生活中的老舊』。
信息要點
一、我們必須以生命的路執行召會的事奉,避免落入組織裏。譬如在兒童聚會中,我們必須幫助兒童認識主,接受救恩,並在他們屬人的生命裏長大。我們不該給他們過量的聖經知識,乃該幫助他們認識人的生命。我們必須給他們正確屬人生命的印象,為他們建立標準,教導他們善待人,並且孝敬、順從父母,並幫助他們領悟,他們需要救恩。為此,我們不該跟隨主日學的方式,採納任何一種系統,或取用來自我們老舊背景的材料;反而,我們該幫助為人父母者建立他們兒女的屬人性格。
二、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不是無生命的組織,乃是滿了生命的生機體(弗一22~23)。我們容易落入組織,因為我們缺少生命。任何一種沒有生命的運作,都需要組織。召會不是組織,乃是由神聖生命所構成的生機體。這生命是一個人位,就是基督自己這賜生命的靈。生命屬於那靈,而那靈稱為生命之靈。我們若不認識基督這活的靈,就不可能對生命有充分的經歷。我們必須領悟,我們需要更多的生命,而生命就是基督這賜生命的靈。這事對我們不該僅是道理,乃必須滲透我們的日常生活。生命的律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自動自發的功用,我們必須照著這律而行,藉此憑著神聖的生命而活。當我們憑著神聖的生命並照其功用而活,組織和死沉在我們當中就沒有地位。我們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在靈的新樣裏服事(羅六4,七6)。我們有生命,就有新樣。我們必須在生命裏並照著生命的律從事所有召會的事奉。
實行要點
一、我們需要對付召會生活中的老舊。按照天然的個性,少有人喜歡接受改變,但我們與主同工的人,必須比世上的人更進取並迫切。今天我們當中仍有一些難處,第一個難處就是注意手續過於事奉。原則上,我們必須盡可能減少為著執行任何屬靈的事奉所需要的手續。我們的焦點必須放在事奉本身,而不是執行事奉的手續。其次,我們不要叫少數人擔負許多人的責任,也不要產生額外的需要。將我們自己的責任加在別人身上成為重擔,等於叫少數聖徒負許多人的責任。我們在事奉中該減少需要,特別是因手續而生出的需要,使我們能將時間花在事奉本身。我們若注意手續過於服事,就會被帶進組織裏;這會使我們死沉,並減少我們與人的接觸,以致無法使人有生命的增長。既然我們對人有負擔,就需要花大部分的時間接觸人。
二、眾召會中領頭的弟兄們需要花許多時間交通和禱告,使他們能接受彼此的幫助,藉著遠離組織,實行召會生活。眾聖徒都需要更多接受生命,更多照著靈而行,更多禱告,更多交通,還要更多接觸人。召會事奉的目的是要接觸人,眾聖徒都必須用大部分的時間來接觸人。在這事上,長老們需要領頭。若是每個地方的長老們都領頭為人禱告,並拿起負擔接觸人,花時間將生命注入人裏面,就會給聖徒建立正確的榜樣,並能鼓勵聖徒作同樣的事。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避免落入組織,在生命裏事奉?
二、試述弟兄們如何領頭照著生命實行召會生活。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十至十二篇)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十至十二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篇信息從積極一面啟示『在基督身體等次中的事奉』,十一篇論到『組織與生機』的區別,十二篇從消極一面教導我們要『出到營外事奉神』。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一23)、基督的豐滿,是祂的延續、延長和擴展,隨時隨地彰顯並見證基督。召會是神在靈裏的居所(二22)。神要藉著召會,使諸天界裏執政的、掌權的,現今得知神萬般的智慧(三10)。召會也是一個新人(二15,四24),是基督的配偶(五25~32),是團體的戰士(六10~18)。這些都說出,神救贖工作的目的,不是僅僅要救許多單個的人,乃是要得著團體的一班人,就是召會。所以我們得救後,都必須過召會生活。如果我們離開召會生活,就像一個肢體脫開了身體,會枯乾並死亡,因此我們永遠不能向身體單獨。
二、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神的居所、基督的配偶和團體的戰士,應該是立體的。所謂立體,就是有等次和次序的講究。一旦立體,就有權柄產生。召會的權柄不是教皇或聖品階級的管轄,乃是身體的權柄,存在於肢體彼此之間。好比手掌是手指的權柄。為這緣故,我們在召會中配搭事奉,不僅要順服元首基督,也要順服身體上的肢體。倘若我們實在看見召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願意服在十字架之下接受破碎,就會知道基督身體中的等次與權柄。
三、我們走主恢復的路,必須看見異象。我們不是跟隨人,乃是跟隨屬天的異象,走召會的路。召會的路乃是一條純淨的路,因此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的破碎與了結,棄絕自己的選擇和口味,站住召會的立場,在召會中同被建造,以完成神的旨意。我們的事奉,需要有基督為內容和實際,也要在身體裏配搭。同時,也要有分辨力,要出到營外(來十三13),離開屬人的宗教組織。營表徵屬人的組織,特別是指猶太教的組織,名為敬拜神,實際上卻是人在掌權。我們必須願意受對付,背十字架,讓基督作王,讓聖靈在我們中間有地位,否則就會變成屬人的組織,失去神的同在。
生命經歷
一、我們必須認識生命,認識權柄,並且守住生命的等次。我們要認識自己的等次和地位,必須經過十字架的破碎與對付。聖靈會讓我們清楚神在身體裏的安排,也會讓我們知道自己在那些肢體之下。當我們配搭事奉時,就需要活在靈裏,照著我們在身體裏的等次說話並服事。
二、召會事奉中正常的光景,乃是弟兄們來在一起,都在靈裏彼此敞開交通。人人不搶作頭,也不退後;不裝作謙卑,也沒有一點越過主的成分。眾人都是恐懼戰兢的活在主面前,將裏頭的感覺交通出來,而產生出乎主,出於聖靈的準確感覺。我們一起交通時,一定要學習敞開發表感覺,不堅持自己的意見和看法。這樣的彼此順服,乃是順服聖靈在身體裏的說話,也就是順服身體的權柄。
三、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每一個肢體的地位和權柄乃是以生命來維持的。我們若是愛主,敬畏主,拒絕我們的肉體、己和單獨,而活在生命裏,隨從靈事奉,都會知道自己的等次和權柄在那裏,不必組織安排。這樣,召會的情形就會是立體的,那將是何等美麗的光景,對世人作強有力的見證。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基督身體裏的等次,並照著等次配搭事奉?
二、召會事奉中正常的光景應為何?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七至九篇)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七至九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七至九篇信息帶我們看見何謂『啟示的事奉』,並看見『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乃是神顯現於肉體』。
真理要點
一、保羅對亞基帕王見證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六19)。保羅之所以丟棄猶太教,就是因為他看見了從天上來的異象;他沒有違背那異象,卻受那異象的支配。一個真實事奉的人要蒙拯救脫離照著宗教、傳統、形式的事奉,就必須有異象,有屬靈的看見。這個異象乃是多方的,首要的乃是看見真實的事奉就是流露基督,要讓基督從我們裏面流露出來。
二、聖經啟示召會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林前十17,十二27)。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自己,是基督的延續和普及。召會不是人群組織,乃是蒙恩之人裏面的基督加起來。因此,在召會這基督的身體裏,對我們有一個厲害的要求,就是我們必須將自己擺在一邊,被了結。召會也需要在生命裏長大成熟,主才能回來收割莊稼。歷代以來,主在召會中呼召得勝者。祂要藉著這班人結束這個世代,帶進國度時代,使神永遠的定旨得以完成。
三、召會作基督的身體,是神來成為肉體,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這節的基督不是個人的基督,乃是團體的基督,包括主耶穌自己和召會,召會就是所有蒙神重生的人,也是神與人的調和。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至十六節也證明,召會乃是神顯現於肉體。
四、召會乃是神成為肉體的擴大,是基督在地上的繼續、普及與擴大。神成為肉體,目的是要從人活出祂自己的生命。然而,信徒是否活出神的生命,與他們是否在生命上長大成熟有關,正如主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個童女的比喻中所說的。為此,我們必須應用十字架來了結天然的人,破碎人的肉體、天然生命與單獨個性,好使基督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
生命經歷
一、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神在我們身上作工,目的是要使基督與我們調和,使基督的成分在我們裏面加多。基督的成分在我們裏面有多少,基督的流露就有多少。我們的事奉必須有基督作內容。有些弟兄口才遲鈍,話語也不流利,好像一點也不能打動人的情感,但他講過信息之後,聽眾裏面卻覺得有東西摸著他們的深處。這就是基督流露出來,進到聽的人裏面。基督從我們裏面流露出來,我們才有真實的事奉。
二、主必須對付我們這個人,讓祂從我們裏面活出來。主的對付包括三方面:第一,我們自己;第二,天然生命;第三,個性,即單獨和個人主義。我們必須看見,召會生活不只要求我們對付罪,脫離世界,拒絕自己,對付肉體,否認天然的生命,同時要求我們脫離個性,就是單獨與個人主義。當我們一步一步的受了對付,基督才有機會從我們身上活出來。
三、我們不該論斷召會的是非對錯,也不該談論關於長老或弟兄姊妹的消極事情。這些消極的談論,對召會生活乃是極大的虧損。反之,我們要將自己置於十字架底下,這是我們蒙拯救的祕訣。惟有我們自己先經過十字架的破碎與對付,聖靈在我們身上才有出路,才有地位掌權。
問題研討
一、試述何謂真實的事奉。
二、請簡述召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乃是神顯現於肉體。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四至六篇)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四至六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四至六篇信息繼續說到聖徒與神同工該有之經歷,操練『不憑自己活,乃憑內住的基督活』,看見『真實的服事乃是基督生命的的流露』,而願意『被破碎以流露基督』。
真理要點
一、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五章十九節說,『子從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在三十節祂說,『我從自己不能作甚麼;…因為我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這些話說出主在地上的說話、行事和為人,都不是憑自己的意思,乃是住在主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節說,『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但這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在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說出保羅的生活、服事和主耶穌一樣,不是憑自己,乃是照著住在他們裏面的那一位。
二、真實的服事或工作,乃是基督生命的流露,是主藉著我們活出祂自己。服事主根本的意義,是要讓主從我們裏面流露出來。就像在約翰福音十五章,主說祂是葡萄樹,我們是祂這葡萄樹的枝子(5)。葡萄樹的枝子除了為樹結果子之外,沒有其他的用途。然而,葡萄樹的果子製成酒之後,就能給人甜美的享受,解人的乾渴,加添人的心力。這也是主的生命進到人裏面所產生的功效與結果。因此,主不在意我們在外面作甚麼,乃是要我們從裏面流露祂的生命,並顯明祂的生命。
三、哥林多後書一章給我們看見,保羅在服事主的道路上歷經苦難和患難(4~6)。到一個地步,他被壓太重,力不能勝,只能信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8~9)。在第四章,保羅又說,他是四面受壓,出路絕了,遭逼迫,被打倒,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8~10)。『耶穌的治死』是指主耶穌的死在我們身上所作殺死的工作。保羅這樣經歷耶穌的治死,就使主的生命從他身上流露出來,並作工在別人身上(10~12)。
生命經歷
一、我們的工作不能只照著神的吩咐,乃要學習讓主在我們裏面作,讓主藉著我們作;一切工作都必須是主在我們裏面推動。要這樣作,有一個很大的要求,就是我們的自己必須停下來,我們的興趣、傾向都需要停下來。人總想要獨立行事;然而,主不要我們這樣,祂希望我們一直跟隨祂,不要離開祂。
二、我們必須學習一直住在主裏面,不斷與主有交通。在這交通中,主的生命就在我們裏面流通,並且要經過我們流露出去。我們若不是住在主裏面,交通立即中斷,如同枝子離開了葡萄樹,就不能作甚麼。所以,主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人無論作了多大的事,若是離開主,這工作就算不得甚麼。我們的服事要有屬靈的價值,就必須有基督的成分。
三、一個人被治死有多少,基督從他裏面流露出來就有多少。真實的事奉不在於熱心、愛心、殷勤有多少,也不在於講多少道;真實的事奉乃是基督流露出來有多少。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先是看見啟示,然後被放在環境中受對付,耶穌的死就在我們身上作工,治死我們的心志、心情和心思,叫我們身上有了破口,基督的生命就得以從我們身上流露出去。
問題研討
一、我們如何操練憑著基督生活工作?
二、試述何謂『真實的服事』。
三、根據保羅的榜樣,信徒如何經歷破碎以流露基督?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一至三篇)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一至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一篇信息啟示『與神同工』的意義,第二篇講到信徒應經歷『以神為源頭,調著神而事奉』,第三篇繼續說到要『被神破碎而讓神運行』。
真理要點
一、聖經中有個實際的例子可以說明人與神同工。使徒行傳十三章說到,在安提阿的召會中,有幾位申言者和教師。當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2)。這裏明確說到聖靈差遣巴拿巴和掃羅出去傳道,他們出去時,沒有自己的計畫、目標,要在亞洲設立多少召會,或是要去歐洲的馬其頓或哥林多帶多少人得救。這工作的發起、經過和目標都是神,保羅和巴拿巴不過是神的同工。反過來說,如果是他們發起,求神與他們同工,那神就成了他們的同工了。
二、神的旨意是要將祂自己調在人裏面,因此人所作的一切,只有調著神而作,纔能滿足神的心。凡是人在神之外,憑自己單獨行事,都不能蒙神喜悅。無論事情是好或壞,只要是人憑著自己作的,就是善惡知識樹的原則。服事神並不是作好就彀了,問題乃是人是憑著自己作,還是以神為源頭,以神調在人裏面作出來的。
三、哥林多前書與哥林多後書有一個很大的分別:前書大多說到恩賜,後書則是題到職事。前書說到哥林多召會的信徒恩賜最多,但他們屬靈的光景卻最糟。這讓我們看見,恩賜不一定是生命。人雖然有恩賜,卻不一定屬靈。在後書,保羅說到他蒙神憐憫,『受了這職事』(四1)。在四章七節,保羅進一步說到基督這寶貝要從他這瓦器裏彰顯出來。瓦器裏面有寶貝,但需要外面的瓦器被破碎,也就是經過外在環境的對付,寶貝纔能彰顯出來。
生命經歷
一、我們與神同工,必須絕對的順服神。我們不能有自己的想法、意志或舉動,乃要完全與神合作,與神是一,纔能與神同工。我們需要學習順服神,在這工作中沒有任何折衷的辦法或妥協的空間。以婚姻生活來說,當一對弟兄姊妹因相愛而結婚時,一面是非常喜樂的事,但一面也意味著要失去個人的自由。夫妻如何需要藉著順服纔能彼此合拍,我們也要完全順服神,纔能與神同工。神的主張、目標是不變的,若是我們有自己的想法,就不能與神合作,所以我們這面需要被破碎、被對付、被折服,而完全的順服神。
二、以神為源頭,並不是行事舉動的問題,乃是生命的問題。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是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信徒從起頭就要學習不活在自己裏面,不憑自己而活,乃要憑神而活。舉例而言,一位弟兄想要對某弟兄表示他的愛心,但這樣的愛心若不是出於神,也沒有經過神,那就是源自他自己。另一位弟兄將自己奉獻給神,為神而活。有一天他與主交通時,覺得要在一位弟兄身上作一件愛心的事,這不是他自己覺得要愛弟兄,而是在深處覺得需要如此作。上述這二者所作的,目的是一樣,但源頭不同;前者是憑自己,後者是憑著神。
三、服事神的根本在於人被破碎,而讓神運行。服事神最關鍵的因素,不是外面環境的問題,乃是看我們認識神有多少,讓主活在我們裏面有多少,願意被破碎有多少,這乃是最根本的問題。若是我們完全的奉獻,願意被破碎,並活在主裏面,讓主在我們裏面運行,無論在何時何地服事,都有屬靈的價值。
問題研討
一、試舉例說明人與神同工的意義。
二、試說明信徒如何以神為源頭而事奉。
三、我們的服事有屬靈價值的關鍵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