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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四至五章)

874-Book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四至五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四章『關於福音的問答』,第五章『關於接觸人的問答』,這兩章主要是問答回應的記錄,試著解決聖徒在傳福音和接觸人時遇到的難處。

 

信息要點

一、我們幫助尋求者的路,首先乃是要讓人對我們所憑以活著的神聖生命有深刻的印象,我們必須憑著每日向主而活的見證,在尋求者身上建立信託。第二,我們需要幫助尋求者踏出一步,確定的將自己奉獻給主。第三,我們該幫助人尋求神的旨意,並照著神的旨意生活。羅馬書十二章一節說到,我們該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也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二節接著說到,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十二章其餘的經節更給我們看見,身體生活,召會生活,就是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我們該給人看見,神旨意中主要的因素就是召會生活。

二、召會在地上乃是為著主的見證,而主的見證與真理密切相關。因此,我們為著主的恢復,無論供應甚麼,都是完全基於主的話。我們對主的話有充分的信心。這不是說我們已經明白聖經中的一切,而是說無論我們供應、傳揚、或教導甚麼,都是照著主純正的話。我們並非知道聖經中的一切,或所有的屬靈事物。然而,我們一直在學習主話,並竭力進入這話,好使我們被主光照,更深的被帶進神經綸中真實的事物。

三、在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主說,『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些經節指出,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不只關乎我們對祂的認識和信心,也關乎我們的經歷。基督若只在天上活著,那麼祂就與我們的經歷無關,但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就完全是主觀的,並且聯於我們的經歷。


實行要點

一、當我們在校園接觸人時,不是去作事工,而必須給人看見一個活的見證。我們需要作主活的見證,使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看見我們有一些東西比傳統基督教所能提供的更好、更高、更有分量。不僅如此,這見證會吸引人,並引發人的興趣來接觸我們。每當主恢復正確的見證建立起來時,接觸人就很容易。

二、我們若關心人,有負擔將人帶進召會生活中,就需要迫切的為人禱告。我們無論作甚麼,都必須信靠禱告。沒有禱告,我們一無所能,也不知道該怎麼作,但我們若迫切禱告,局面可能會改變。主可能在人心中,或環境中作事。主也可能會給我們負擔、賜我們智慧,以專特的方式來對福音朋友說話。一面,我們需要以日常的方式接觸人,但另一面,對於特定接觸的對象,我們也需要特別的智慧和專特的發表。這樣的智慧和發表是從我們的禱告來的。主常會賜給我們應時的帶領和發表。但這需要我們活在主的同在裏,並且運用我們的靈,在主面前多有禱告。

三、我們在校園裏作工時,要學習以合式的方式勞苦,就是對人有耐心、關切和愛心。我們若對人有耐心、關切和愛心,有些人會被我們的所是和行事為人所摸著,也會被我們為主作工的方式所摸著。因此,我們接觸人的時候,不僅是向人傳揚、說點話或散發單張冊子,而必須是一種生活,吸引人到主面前。起初人可能對我們態度不好,但我們行事為人和勞苦的方式會成為決定性的因素。我們若正確的勞苦並行事為人,至終門會打開,人會受感動,新人也會被得著。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我們如何幫助尋求者。

二、試述如何在校園裏合式的接觸人。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一至三章)

874-Book

傳福音的原則與實行(第一至三章)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七年關於傳福音的信息集成。第一至三章於七四年四月講於美國加州哥斯達美沙,第四至八章於七七年二至三月講於美國加州安那翰。


信息內容

第一至三章依序論到三個傳福音的基本管治原則,首先是『傳福音要在靈裏』,接著是『傳福音要讓主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我們裏面』,最後是『傳福音要打開家』。

 

真理要點

一、傳福音的第一個原則乃是我們要在靈裏(羅一9,七6)。這裏的靈不是神的靈,乃是我們人重生的靈。傳福音這件事完全是在屬靈的範圍裏,其中有神、撒但和人三者。神是靈,這神聖的靈在祂順從的兒女裏面運行。撒但是那邪靈,在每個人裏面,特別是在悖逆之子裏面運行。所有的人都有一個屬人的靈。傳福音帶人得救,必須捆綁那壯者撒但,進入他的家,以搶奪他的家具(太十二28~29)。因此,為著傳福音,我們必須付代價,以進入我們調和的靈裏。我們惟有將自己禱告到靈裏,纔會有衝擊力、能力和權柄。我們若徹底將自己禱告到靈裏,就能吩咐撒但釋放人,撒但會別無選擇,因為他這壯者已被捆綁。

二、傳福音的第二個原則是,要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裏面。我們福音要傳得充分,就要進入我們調和的靈裏,也要讓神的話住在我們裏面。沒有那靈,話是死的字句;但有那靈,話就是活的話。根據新約的描述,話包含七個要素:神、基督、十字架、信仰、真理、恩典和生命(來四12,西三16,林前一18,提前四6,弗一13,徒二十32,腓二16)。我們若要認識並擁有這話,就必須認識這七個要素。出外傳福音時,我們要滿了話,並且說話要有確定的方向,以得著不信者。

三、我們若要在傳福音上有學習並進步,就需要遵守這三個原則─在那靈裏,有話在我們裏面,並打開我們的家。為著福音擴展第三個要緊的因素或管治原則乃是家。使徒行傳裏說到早期的聖徒是在他們的家裏過召會生活。真實的召會生活,是在眾聖徒家裏的生活。這召會生活包括擘餅、禱告、教導神的話、傳福音、讚美神,以及在眾民面前有恩典(二46~47,十二12,五42)。這表明今天我們實行召會生活需要在自己的家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的禱告需要將我們帶進調和的靈裏,使我們靈裏火熱。我們需要禱告,並向主呼喊說,『哦,主耶穌,把我帶到靈裏;將我投進靈裏;將我浸沒在靈裏,並用那靈把我浸透且彌漫。主,使用我摸著人的靈。』我們這樣禱告並向人說話時,福音的門就會大大敞開。而且我們不需要說太多話,只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摸著人的靈,請人呼求主名,使人能得著救恩。

二、我們禱告,首要的事是將自己禱告到靈裏。然後我們能運用我們的信心,題名說到主使我們有負擔的人。這樣我們就是在為福音『火車』鋪設『軌道』;軌道鋪到那裏,火車就能開到那裏。我們帶著信心的禱告,要為主的往前鋪路,以致我們禱告到那裏,主拯救的能力也會到那裏。

三、家庭生活的一個秘訣,就是邀請人到我們的家。要維持我們的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並使我們的家清潔有序且充滿了主,一條最上好的路,就是打開我們的家天天傳福音。我們若天天豫備好我們的家傳福音,爭吵或其他惡事就沒有地位。傳福音使我們的家被分別脫離地。我們若打開家傳福音,就天天享受主的同在,有分於祂的恩典,並將祂供應人。這樣的情況使我們生命長大,並使我們的兒女得著益處。


問題研討

一、傳福音的三個基本原則為何?

二、傳福音時,我們要如何得著能力,以捆綁壯者撒但?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六至七篇)

871-Book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六至七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當時在台北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已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本書所載者,乃為主僕講於特會以外之晨間聚會的信息,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六篇信息講述『分別基本信仰與不同見解』,第七篇則論到『維持召會見證的試驗』。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四章五節所說的『一信』,意即一個信仰。一個信仰並不在於信仰的本身,乃在於信仰的目的物。我們所信的是基督,我們信仰的目的是基督,所以基督就是我們的信仰。神在基督裏,基督又成為靈;有了基督就有神,而基督又實化為那靈。所以,我們的信仰乃是三一神。此外,我們之所以能有憑有據的相信,乃是因為神的話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3)神的話是我們信仰的根據。我們所信的是神自己,但我們信仰的根據,信仰的憑據,乃是神的話。聖經乃是我們信仰的憑據。

二、相信聖經是一件事,對於聖經的見解又是一件事。我們不能把對於聖經的見解,當作基督徒的信仰。我們需要學習分別基本信仰與不同見解。我們信三一神在祂兒子裏面作了我們的救主,為我們受死流血,又從死裏復活,成為靈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得著祂的生命。這就是我們那『一信』的信仰,除此以外,沒有其他可以取代基本的信仰。若是把這以外的見解或看法當作信仰,就會造成召會的分裂。

三、每當我們來看關於召會的事,事實上就是摸到神的心意,也是摸到人的心意。一面,神的心意要得著召會;另一面,在召會的事上,需要人的心意能體貼神的心意。在召會的事上,當人不是完全為著神的心意時,人的心意就不單純。因此,我們需要從七方面來看關於召會的事:第一,只能有一信的信仰。第二,必須拆毀一切在信仰之外的見解,不光是別人的,連自己的也都得拆毀。第三,無論甚麼人,只要不分派,不成會,我們就絕不能和他們產生分裂。第四,必須檢查自己的存心。第五,包容接納所有的弟兄姊妹。第六,絕對厭惡、棄絕造成分裂的會別。第七,與清心禱告的人一同事奉主。

 
生命經歷

一、我們一直要學習一個功課,就是站在『一信』的地位上,保守一信。其他關於受浸、受洗、蒙頭的見解,我們都不必用自己的手去防範、干涉或限制別人的實行。我們若學了功課,在這些事上就能向主說,『主,如果你容讓這種情形,我為甚麼不容讓?如果你讓約櫃倒,我為甚麼要去扶?如果你要叫約櫃站起來,你的手先伸出來,我的手隨後著。』如果我們學了這個功課,取了這個態度,相信許多不同的見解,有一天主都會帶過去。即使不能過去,也不會有多少妨害。

二、我們需要看見,今天召會的分裂,表面上是真理問題,內在卻是人的問題。在許多基督徒中間,人的肉體喜歡居首位,搞花樣,弄故事,結果就叫人非分不可。真理不過是藉口,是個遮護,不過是一層外皮,真實的原因乃是人的問題。我們若在主面前實在受了對付,就不會以真理見解不同而借題發揮。所以,這些分門別類的事,對於我們乃是很厲害的試驗。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以弗所書所啟示之『一信』的內容。

二、我們對於基本信仰和不同見解應有的態度為何?

三、為著召會的見證,我們需接受那七方面的試驗?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四至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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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四至五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當時在台北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已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本書所載者,乃為主僕講於特會以外之晨間聚會的信息,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第四篇指出『召會的信仰』乃是三一神住在信徒裏面,使他們成為一個身體,彰顯祂自己,維持祂的見證。第五篇論到『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召會的信仰是召會見證與立場的根據。


真理要點

一、神的兒子藉著兩個步驟來彰顯神:第一,祂在三十三年半為人的時間裏,在地上將神活出來。第二,藉著死與復活成為那靈,將祂自己翻印到千萬信祂的人裏面。如今父在子裏,子成為靈,靈又在身體裏,就是在召會裏。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節說:『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在十七章二十一節,主向父禱告說:『使他們都成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這給我們看見,父在子裏,子就是父的見證。子成為靈,所以聖靈來了,就是為子作見證。這一位靈又包含著子進到召會裏,因此召會也就為子作見證。這就是召會的見證。

二、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這說出『信』使我們與主聯結,『浸』使我們舊造的一切都被了結,好讓復活的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神的成分。因此,信而受浸就使我們有分於三一神,而成為祂兒子的身體;這就是我們基本的信仰。我們只能因著『一信』(弗四5)產生一個見證,一個見證產生一個立場。我們不能將任何『一信』之外的東西帶進來當作信仰。信仰只有一個,其他都是真理的見解或是人的看法。

三、按照新約聖經,使徒們對各種不同的意見,乃是採取寬容的態度。譬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明明的容讓人守安息日,容讓人喫素(1~9)。使徒承認那是因為他們信心軟弱,然而他並沒有把這班人革除。反之,他勸戒信心剛強的人,要擔代不剛強之人的軟弱,並且還要接納(十五1,7)。另一面,使徒們雖然容讓人有不同的意見,但絕不許可人分會分派。使徒們容讓人守安息日,卻不許可人成立安息日會。因為成立安息日會就一定造成分裂。意見一變成信仰,必然產生不該有的立場,使基督的身體分裂。

 
生命經歷

一、我們不該把意見當作信仰,信仰乃是相信三一神,相信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住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成為祂的身體。這也就是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信仰乃是能叫人成為神兒女的一個條件。信就作神的兒女,不信就不能。

二、這裏信仰的意思乃是,我們若是相信就得救,不信就滅亡。凡是與成為神的兒女無關的,都不叫作信仰,不過是見地或見解。舉例來說,只要人信主,不管蒙不蒙頭,或信不信蒙頭,都是得救的。所以,我們無需爭論受浸的方式、蒙頭與否、被提的方式等,這些都不能使信徒彼此分開。

三、我們的教訓該非常認真、準確;我們的態度、行動卻應當寬大。然而,我們不能因寬大而承認造成分裂的會派或者組織。這些都破壞神的召會。若是神的兒女即使意見不同,卻一點不分會,不分派,不分組織,都在基督裏持守一個信仰,一個見證,一個立場,神今天不知要得著多少地位,福音要廣傳到怎樣的地步,並有多少人要得救且受到造就。


問題研討

一、試簡述何謂『召會的見證』。

二、試述我們基本的信仰為何?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一至三篇)

871-Book

召會的信仰、見證與立場(第一至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七年五月,在台北釋放的信息集成。主僕當時在台北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已刊於『教會的見證與立場』一書;本書所載者,乃為主僕講於特會以外之晨間聚會的信息,可視為前述信息的補充與應用。


信息內容

頭兩篇信息依序揭示『召會是基督的見證』、『召會是基督的奧祕』,第三篇接著論到『神團體的觀念與建造召會的目標』。


真理要點

一、基督是神的彰顯,在這個彰顯裏包括了許多成分。基督作神彰顯的第一個方面,就是神與人的調和。第二,在祂裏面沒有撒但的地位。第三,在祂裏面沒有罪。第四,死在祂身上沒有地位。第五,在祂裏面沒有偶像。第六,在祂裏面沒有世界。第七,祂一點不在撒但的國裏。第八,祂把人帶到神裏頭。召會見證基督,就是見證基督裏面的這些方面。

二、歌羅西書二章二至三節說到,『神的奧祕,就是基督;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都藏在祂裏面。』九節說,『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這兩處經節說出神的奧祕就是基督。以弗所書三章九至十一節又說,『並將那歷世歷代隱藏在創造萬有之神裏的奧祕有何等的經綸,向眾人照明,為要藉著召會,使諸天界裏執政的、掌權的,現今得知神萬般的智慧,這是照著祂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所立的永遠定旨。』這一段明白的說出,基督的奧祕就是召會。一章二十三節說,『召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這一位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就是基督,而召會是基督的豐滿,就像基督是神的豐滿一樣。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所以基督是神的奧祕。照樣,基督一切的豐滿都在召會裏,所以召會就是基督的奧祕。

三、召會的建造與陰間的門和諸天之國的鑰匙這兩方面有關。門與鑰匙彼此相關。陰間的門代表撒但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度。諸天之國的鑰匙代表神的權柄,就是神的國度。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說,『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這意思是說,陰間的門雖然強而有力,卻對付不了召會。因為召會乃是在復活裏。召會是建造在復活的基督身上,是陰間的門所不能勝過的。此外,召會又有諸天之國的鑰匙,能將人帶到諸天的掌權之下,帶到神的境地、神的國度裏。


生命經歷

一、召會是為基督作見證。召會的見證不是為著別的,乃是為著基督,並且就是基督。有的人以為召會的見證是擘餅、蒙頭、受浸等。然而神對召會的目的,乃是要召會維持基督的見證。只有為著基督所作的見證,纔是召會的見證。召會所維持並見證的,必須搆上神在聖經裏所說的見證。

二、基督一切的故事,都在召會裏。人在基督之外,不能遇見神;同樣,人在召會之外,也不能遇見基督。人要遇著神,就必須摸著基督;人要遇著基督,就必須摸著召會。召會就是基督的彰顯,基督的見證。凡基督所是、所有、所能、所作,這一切的故事,一切的講究都在召會裏;所以,召會就是基督的奧祕。也藉著召會在各地,把基督表明出來。這就是召會的見證。

三、神在宇宙中所注意的乃是召會,而召會乃是一個。召會雖由許多基督徒組成,卻絕對是一個。我們不能作個人單獨的基督徒,也不要成為一團一團分開的團體。神所要得著的乃是一個建造的召會。我們需要進到神的觀念裏,看見召會只有一個,沒有任何人事物能成為分的理由。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基督作為神的彰顯,包括了那些成分。

二、試引經說明神的奧祕就是基督,基督的奧祕就是召會。

從出埃及記看神的救贖與神居所的建造(第八至九篇)

867-Book

從出埃及記看神的救贖與神居所的建造(第八至九篇)

一九五四年十月起,李常受弟兄在台北帶領生命訓練,為期三個月,其中一堂課係從全本聖經來看生命的路線;本書各篇即由該次查讀出埃及記的記錄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八至九篇繼續啟示『神居所的建造(二)帳幕的器物』、『神居所的建造(三)帳幕的三層』。


真理要點

一、帳幕有兩層,外面一層叫聖所,裏面一層叫至聖所。從外院子進到會幕裏,頭一層就是聖所。『聖』是分別歸神的意思;『聖所』意指這個地方乃是分別歸給神的。聖所裏有三樣器物:陳設餅的桌子、金燈台和金香壇,這三樣器物說到基督的內容。第一,陳設餅指基督的生命作我們的生命。第二,金燈台指基督的生命作我們的光。第三,金香壇指基督作我們在神前的香氣。在聖所裏,桌子上擺著陳設餅(出四十22~23),豫表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聖所裏還有金燈台;燈台是說到光。聖所裏的光,不是天然的光,乃是屬乎神的光,是基督生命的光。聖所裏還有金香壇,啟示基督復活的生命在神面前像馨香之氣。基督作生命,說出不要我們的行為;基督作光,說出不要我們的眼光;基督作香氣,說出不要我們的美德。

二、帳幕有外院子、聖所和至聖所這三層的講究。帳幕最裏面的一層,就是至聖所。人要進入至聖所必須經過三層脫離:第一層,脫離污穢、黑暗;第二層,脫離外面的行為;第三層,脫離己。至聖所乃是神所在的地方,人一進到至聖所,就完全進入神裏面,與神調在一起。在至聖所裏只有一件器物,就是約櫃(出二六33)。約櫃豫表基督自己。會幕的價值乃在於約櫃;會幕的中心、重點和內容,就是約櫃。約櫃裏有三樣物件,相當於聖所裏的三樣器物。聖所裏的陳設餅,進到約櫃裏面,就是隱藏的嗎哪,也就是基督自己。聖所裏的燈台,進到約櫃裏,就是約版,為著光照人,給人知道對錯。聖所裏的香壇,進到約櫃裏,就是亞倫發芽的杖。這三樣深過外院子、聖所、和至聖所,深到約櫃裏面。凡我們在至聖所裏的經歷,都是在最深處的。


生命經歷

一、當人進了聖所,就不再在外院子裏。一個人停下自己,就進入了另一層的生命。當他進到基督裏,就不再看重自己的行為;然而,他的行為卻會比從前更好。在外院子的人,需要用人工維持他的行為;進到基督裏的人,則經歷基督作他的生命,並在這生命裏與神有交通。這就是陳設餅擺在神面前,供神享受,也作我們享受的結果。

二、我們在外院子時,我們的行為、眼光和美德是頂撞基督的;然而,當我們進入聖所,活在聖所裏時,我們的行為、眼光和美德就漸漸消失了。我們的行為不再有所謂,眼光不再有用,美德也保不住了。當我們活在基督裏,基督就作了我們的生命、光、和香氣,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當我們和人接觸時,人在我們的身上能聞到基督的香氣,嚐到基督的味道。我們的整個人,整個生活,整個事奉,都是基督。

三、在我們基督徒初期的經歷中,我們是在外院子,就是在外面作基督徒。慢慢的,我們進到聖所裏,活在感覺裏,覺得喜樂、平安,也覺得禱告摸著主,裏面有光照,經歷聖所裏的基督。之後,當我們對主再有更進一步的認識,知道要從聖所進到至聖所,也就是從魂轉到靈裏。這時,我們無法憑感覺,完全要靠信心。這指明到了至聖所裏,基督徒的生活變得深入了。神要叫我們脫離憑感覺過生活,而進入更深處,就是在靈裏過信心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試述聖所和至聖所各有那些器物,其豫表為何?

二、試從帳幕三層的圖畫,說明基督徒屬靈經歷的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