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約翰福音中的神聖分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第四段第11-13章)
約翰福音中的神聖分賜(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冊第四段第11-13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三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其中第十一至十四章是六月三至五日講於美國紐約市,論到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信息內容
第十一章是『父的分賜』,第十二章是『子的分賜』,第十三章為『靈的分賜』。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首先啟示父,繼而啟示子,接著又啟示那靈。十四章啟示父在子裏,也啟示子與父原為一(9~11)。接下去又啟示另一位保惠師是實際的靈(16~17)。神的兒子經過了死,進入復活,就在復活以後,並在復活裏成為『紐瑪』(pneuma),回到祂的門徒那裏,向門徒吹氣,並且囑咐他們接受祂作『紐瑪』,就是那靈(二十22)。這是約翰福音中所論到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二、父為著把祂自己分賜(dispensing)到我們裏面,祂作為源頭、發起者,差遣子來,並與子同來,在子裏生活工作,將祂所有的給子,並把子賜給我們,然後父分賜的終極完成,就是父同著子、藉著靈住在我們裏面(十四23,約壹三24,四13)。當一位來的時候,我們就三者都有了。我們都需要看見這一個異象!神的經綸就是啟示祂自己是父同著子、藉著靈,作一個活的人位。這神聖的人位成了我們的禮物,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並且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
三、神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而人是墮落的,有罪、世界、和撒但的難題。這些東西怎樣纔能除去?需要有一位來定罪、審判世界,並且趕出撒但。在神聖的分賜中,這一位就是子。子奉父的差遣,穿上血肉之體,藉著死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罪,審判了世界,並且趕出了撒但(來二14,約十二31)。而且為著進到我們裏面,神必須是賜生命的靈。那靈就是聖氣,使我們可以將祂吸入(二十22)。
生命經歷
一、按照約翰福音,至少有三件東西攔阻子的分賜(十一21,24)。第一是宗教。我們出生在宗教裏,宗教在我們的血輪裏。第二個攔阻是倫理道德。我們不能擺脫作好人的思想,丈夫想作最好的丈夫,妻子想作最好的妻子,母親想要作最好的母親。第三,我們不能擺脫天然的想法,天然想法的演進就產生了邏輯和哲學。當你憑自己要作好丈夫或者好妻子,那就是說,你離開神而獨立了,我們向主的認罪,應該是為著我們沒有活基督,而不是為著倫理的事。我們應當看見,主在我們裏面所要的,乃是讓祂活在我們裏面,並且我們能活祂。這完全是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使祂得著彰顯。
二、約翰福音並沒有教導我們要怎樣行事為人,而是囑咐我們要信祂,並且愛祂。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同他安排住處。』(十四23)這就是祂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也許我們讀了許多生命讀經信息,參加過多次特會,但在下意識裏可能還存著殘餘的天然宗教思想,我們還想改良自己、使自己作得更好、調整自己、改正自己。願主光照我們裏面的人,叫我們能看見,祂並不要改正我們,而是要重生、變化我們,祂要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
三、基督徒是活三一神這實際的生命,與三一神成為一。祂動的時候,你也動;祂說話,你也說話;祂停留,你也停留。你只需要注意祂,你就是活三一神的生活。我們若過這種生活,世界就會受審判,魔鬼就會逃跑,所有的罪惡也會被勝過。三一神成了我們的生命、生活、得勝、聖別、公義、愛和光。我們需要過三一神的生活,那靈乃是三一神的進入和實施者,我們的神不僅是源頭和彰顯,還是進入,祂已經進到我們裏面。
問題研討
一、請簡述約翰福音所論到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二、在約翰福音裏至少有那三件東西攔阻子的分賜?
三、試述在約翰福音裏教導我們如何享受祂的分賜,並讓祂活在我們裏面的生活。
約書亞記 士師記 路得記(七)神興起底波拉作以色列的士師並作以色列的母,她實行女人對男人的服從,以守住神的定命,並將全以色列帶進正確的等次,服在神的作王和作頭之下
士師記的記載表明,以色列人因著厭棄神作他們的王,而得罪了神。這含示我們今天作為神的子民,若厭棄神作我們的王、我們的主、我們的頭、和我們的丈夫,這在神眼中是極大的惡事(撒上八7,十二17,19)。我們該不斷接受、經歷並享受祂,使祂成為我們的祝福,也使我們對眾聖徒和眾召會成為祝福的管道。這就是為甚麼馬太福音一章一節先說到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再說到祂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著我們是背叛的,我們需要悔改,接受基督作大衛的子孫,在我們裏面掌權。這樣,我們就享受祂作祝福(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是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為包羅萬有之靈的三一神之福(加三14,16,29)。
在士師記四章,以笏死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所以耶和華把以色列人交付於迦南王耶賓手中。這時,因以色列男人在神命定的領頭功用上失敗,神就興起一個女人底波拉作以色列的士師。底波拉實行女人對男人的服從,以守住神的定命,並將全以色列帶進正確的等次,服在神的作王和作頭之下。底波拉的興起,改變了整個以色列的光景。
在聖經裏,正確的女人指明服從神,守住神定命的人;這是以色列在神面前該採取的地位。但以色列違反神的定命,離開作神妻子的地位,離棄神,轉向眾多的偶像,落入悲慘的情況和光景裏。然而在士師記五章,底波拉雖滿了能力、才幹、眼光和遠見,卻非常服從。當這卓越不凡的婦人領頭實行女人對男人的服從,全國就進入絕佳、正確的等次。
今天,召會中的姊妹第一且最大的功用乃是服從;如果姊妹們能學這個功課,召會就必剛強、豐富且得更新。要能服從,就需要生命的供應、恩典的享受、十字架的作工、以及否認己。主一生都是服從的,祂給了我們服從和順從的生命(腓二5~11)。滿有基督的人就滿有服從。
底波拉除了被神興起作士師,也作以色列的母(士五7)。根據羅馬書十六章,當召會生活在實行上達到頂峰時,每個召會都該有一些真實的母親,如保羅在十三節所說,『問…魯孚和他母親,也就是我的母親安』。使徒保羅有屬靈的母親,指明在羅馬的召會生活裏,聖徒藉著基督的釘十字架與復活,有了生命的轉換。按約翰福音這卷講生命的書,在十九章裏,本來約翰不是馬利亞的兒子,馬利亞也不是約翰的母親,但憑著基督釋放生命的死,憑著祂分賜生命的復活,並憑著祂與他們生命的聯結,祂所愛的門徒就能與祂是一而成為祂母親的兒子,祂母親也能成為祂所愛之門徒的母親(26~27)。這就是轉換並變化過的生命。姊妹們若操練作真實的母親,就會照顧一些屬靈的兒女。盼望姊妹們都看自己是服事的護士,在召會這真正的醫院中護理看顧;並憑著禱告作服事的姊妹,憑著愛這極超越的路作慈愛的母親,好幫助有需要者和年幼者。
我們在士師記五章看見,因著底波拉作以色列的士師並作以色列的母,所以那時在神百姓中間,有『心中定大志的』,也有『心中設大謀的』(15~16)。定大志是作一個決斷,設大謀是定一個計畫,要向主活並活出主,為著祂現今的恢復,建造祂的身體,豫備祂的新婦,並引進祂國度的實現(林後五14~15,羅十四7~9,啟十九7~9)。
今天,我們都需要渴望並禱告要像底波拉在她的歌末了所描述的那些人:『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五31)。聖經應許,得勝者要被醫治的基督作為公義的日頭重新構成,在他們父的國裏,發光如同太陽(瑪四2,路一78~79,太十三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