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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活在神聖三一並與神聖三一同活(一)在神聖行動裏並在我們經歷中,神聖的經綸連同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我們需要看見聖經中心的事乃是神聖的經綸連同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要分賜到在基督裏的信徒裏面,為著建造召會作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三一神永遠、團體的彰顯。神聖的經綸就是神的家庭行政,要在祂神聖的三一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他們得變化,以產生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神的家、神的國、基督的配偶,最終的集大成就是新耶路撒冷。新約裏說到關於神的一切事,都與那為著神聖經綸的神聖分賜有關。神聖經綸的完成乃是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整本聖經乃是按照一個支配的異象寫的,就是三一神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好以神聖的三一,就是以父作源頭、子作肥甘、並那靈作河,浸透他們全人。三一神─父、子、靈-經過了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使我們能喝祂,而使祂能成為我們的享受。我們喝活水時,這水就在我們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永遠生命的總和是新耶路撒冷。因此,神聖三一在我們裏面湧流並從我們湧流出來的結果,就是我們成為新耶路撒冷。

基於神聖的經綸連同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這支配的異象,我們能看見馬太福音中在神聖行動裏並在我們經歷中的神聖三一。在馬太福音一章,聖靈(18,20)、基督(子-18)和神(父-23),為著產生那人耶穌(21),都在現場。耶穌作為耶和華救主,以及神與我們同在,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二十至二十一節啟示那出於聖靈的神聖成孕和耶穌(子)的出生。然後二十三節告訴我們,人稱這一位為『以馬內利』,意思是『神〔父神〕與我們同在』。在馬太福音三章,子站在受浸的水中,在開啟的諸天之下,那靈彷彿鴿子降在子身上,並且父從諸天之上向子說話(16~17節)。

馬太福音六章,主教導我們的禱告,乃是開始於三一神,按著父、子、靈的次序(9~10);也是終結於三一神,但是按著子、靈、父的次序(13)。這樣的禱告,乃是禱告願三一神在地上得勝,如同祂在天上得勝一樣。在九至十節,主教導信徒以發表三項祈求來禱告,這三項祈求含示神格的三一:『願你的名被尊為聖,』主要的是與父有關;『願你的國來臨,』主要的是與子有關;『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主要的是與靈有關。主示範的禱告,乃是這樣結束:『因為國度、能力、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太六13)。國度是子的,這國乃是神運用祂能力的範圍;能力是那靈的,這能力完成神的目的,使父的榮耀得以彰顯。

在馬太福音十二章,子以人的身位憑著那靈趕鬼,帶進父神的國(28節)。在二十八節所見神聖三一神聖配搭的行動,是一個絕佳、美麗的榜樣,給我們跟從。這是我們的元首為我們(祂身體的肢體)之配搭所立下的好榜樣。在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下),經過釘十字架的過程,進入復活的境地,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祂回到門徒中間,在祂復活的氣氛和實際裏,吩咐他們去,將萬民浸入神聖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實際裏,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太二八19)。

我們需要禱告,願實際的靈引導我們進入在神聖行動裏並在我們經歷中,神聖經綸連同神聖三一之神聖分賜的一切實際裏。我們需要成為活在神聖三一裏並與神聖三一同活的人,以祂作我們生活的本質和元素(約十六13,十五4~5)。

生命之靈與信徒人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九七年第一冊第九段第13-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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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靈與信徒人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九七年第一冊第九段第13-1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至十二月十七日,以及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至四月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曾以『羅馬書的結晶』單行本印行。

信息內容

第十三章和十四章說到『生命之靈』(一)(二),第十五章和十六章則說到『信徒人的靈』(一)(二)。

真理要點

一、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九節說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得著榮耀,乃是耶穌的人性在祂的復活裏被提高到神性裏。另外,還沒有那靈,是因為耶穌的人性尚未在祂的復活裏被提高到神性裏。在聖經的頭一部份,神的靈只有神性而無人性。但在聖經的最後一部份,那靈被揭示為生命的靈,兼有神性與人性。因此,還沒有那靈,意即還沒有兼具神性與人性的靈。曾有一個時期,神的靈只有一種元素,就是神聖的元素,沒有屬人的元素。但基督在祂的復活裏,已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裏。如今神的靈成了神人的靈,兼有神的性情和人的性情。所以祂不再是簡單的靈,乃是複合的靈,就是調和著神與人的靈。

二、複合的靈不僅調和著神與人,也調和著基督的死、基督死的功效、基督的復活、及復活的大能。這複合的靈調和著六個元素:神的元素、人的元素、死、功效、復活的元素、復活的大能。最終,這複合的靈成了七倍加強的靈。神、人、基督、賜生命的靈、以及七倍加強的靈,乃是一個,這一切乃是復活。復活的實際是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是基督的實化,基督是三一神在人裏的具體化身。今天我們是在復活裏,當我們在復活裏,我們就在賜生命、複合、七倍加強的靈裏。

三、人的靈是人最內裏的部分,作人的實際,在神的創造中地位崇高,與天地並列。人若不憑靈而活,卻憑魂或體而活,就不是真實的人。人的實際乃是人的靈。人的靈是人內裏的器官,以接觸神、接受神、並盛裝神,好讓神在人身上得著彰顯。人的靈是神的燈,以接觸、接受並盛裝作光的神,好讓神藉著人照耀出來。燈需要油,纔會發光。油就是神的靈,我們的靈就是燈。神的靈乃是油,燃燒成光,在我們裏面照耀。

生命經歷

一、我們可能有膽量承認自己是耶穌忠信的跟隨者,但在神的眼中我們能否算為得勝者?那能使我們成為得勝者的,乃是七倍加強的靈。七倍加強的靈乃是為著得勝者。我們絕不能憑自己的力量或努力,成為得勝者。耶穌忠信的跟從者必須宣告,他們勝過了控告他們的撒但,但不是憑他們自己勝過的,乃是憑羔羊的血。我們必須看見,我們一直需要基督的血,並且我們是藉著七倍加強的靈,才能成為得勝者。

二、我們要在神大能的救恩裏經歷基督作生命,就必須認識我們的靈。我們的靈裏由那靈所重生,然後我們的靈同那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領受了神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阿爸,父』。我們重生以後,呼叫『阿爸,父』是甜美的,因為我們的靈成了兒子名分的靈。我們有主在我們裏面,在我們靈裏。提摩太後書四章二十二節說:『願主的靈與你同在。』神的居所是在我們的靈裏。

三、信徒必須憑神活的、有功效的、鋒利的話,分辨他們的靈與魂。我們要分辨靈與魂,就需要禱讀聖經,直到聖經的話刺入我們的全人。譬如,約壹二章十五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再他們裏面了。』這看見我們還有許多屬事的東西。我們必須絕對照著我們的靈生活、行動、為人。在舊造裏,人的靈只是實際,但魂乃是人位。從我們藉著重生由舊造遷到新造那一天起,我們的靈就成了新的人位。現今我們必須是在靈裏的人,而不是在魂裏的人。

問題研討

一、約翰七章三十九節為何說,那時還沒有那靈?

二、調和的靈包含那些元素?

三、如何經歷靈與魂的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