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神人生活的復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一段第1-4章)
神人生活的復興(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年第二冊第一段第1-4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四日至六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與韓國眾召會負責弟兄們的交通記錄。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最高的異象和啟示』,第二章是『神人的生活』,第三章說到『今日召會所需要的復興』,第四章說到『帶進主再來的復興』。
真理要點
一、聖經中最高的異象,乃是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神來成為人乃是先創造一個有祂形像和樣式的人。過了數千年之後,神親自來成為一個人,穿上了肉體(約一14)。祂所穿上的肉體,只有罪之肉體的樣式,裏面卻沒有罪(羅八3)。祂在地上三十三年半的生活裏,活出一個神人的生活。然後,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把舊造、舊人、肉體、撒但、罪和世界都一併解決了。接著,祂進到復活裏,祂裏面的神性就把祂那被釘死的人性點活並拔高,使其有分於神性。如此,祂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人二性。在祂的復活裏,祂把所有神所揀選的人都重生了,使他們成為神的眾子(彼前一3,羅八29)不僅如此,祂在復活裏,也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二、基督在復活裏成為賜生命的靈,就能進入人裏面,為要完成把人作成神的工作。這賜生命的靈乃是三一神經過過程之後的終極完成;在這靈裏有神的成分、人的成分、基督死的成分與功效、以及祂復活的成分與大能。人只要願意相信,祂這位是靈的基督就要進到人裏面,把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生命放在人裏面,使人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並得榮耀,與祂一樣一式。這就是召會作祂團體的彰顯,最終的完成就是新耶路撒冷,作為神成為人,人成為神,二者聯結、調和的終極顯出。
三、我們要看見最高的異象,過神人的生活。主在地上所過的神人生活乃是天天向自己死,天天拒絕自己。主不從自己作甚麼(約五19),主不從自己說甚麼(約十四10),祂也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神的意思(約五30)。主的一切所言所行,都不是從自己來的,乃是照著父的意思,與父配合所作的。祂是拿撒勒人耶穌,但祂不活祂那人性的生命,乃是讓神從祂裏面活出來。
生命經歷
一、我們的生活該與主一樣,應該天天否認己,天天向己死;沒有一件事是憑自己作,也沒有一句話是憑自己說。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所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們所面臨種種個人問題、家庭問題、聖徒們中間的問題、召會和召會間的問題,幾乎都是由於人的己。我們的己不能討神喜悅,我們的己甚麼都不是,只彀資格釘十字架,只配死,只配捨棄。只要人承認自己已經與基督一同死了並埋葬了,召會、家庭就沒有難處了。
二、我們需要與經過種種過程,成為神而人者,又成為那靈住在我們裏面的主合作。藉著不斷的操練呼求主名,禱讀主話,不住的禱告,不銷滅那靈,也不藐視申言(帖前五17~20),讓祂的靈有機會在我們裏面運行。這樣祂必定把三一神所是、所經過、所完成的一切,包括祂的神性、人性,祂的死與復活等成分,都灌輸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得以聖別、更新、變化、並模成祂的形像,最終進到榮耀裏。這樣的生活就是今日召會所需要的復興,也就是眾人都過神人的生活。
問題研討
一、請說明聖經中最高的異象及其內容。
二、請陳明主在地上所過的神人生活為何?
三、試述我們如何與主合作,活出神人的生活?
活在神聖三一裡並與神聖三一同活(五)與神聖三一同活(二)神在我們裏面運行
神在地上有行動,祂是藉著祂的運行而行動的(林前十二6,11,林後一6,四12,弗一19,三7,20,四16,腓三21,西一29,二12,帖前二13)。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三節啟示,腓立比書全盤、概括、總括的思想乃是神在我們裏面運行。凡基督向著我們的所是,都是為著神的運行。我們的神一直活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裏面行動並運行,我們應當顧到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腓二13)。
腓立比書中所論及的每一件事,都是在神運行的行動之下。一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需要活基督並顯大基督,使祂成為我們的生活和彰顯(20~21)。二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需要以基督為我們的榜樣,將祂表明出來(5~11,16)。三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需要追求並得著基督作我們的目標(14)。四章給我們看見,基督是我們的祕訣(12~13)。
那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乃是三一神-父、子、靈(太二八19,林後十三14)。神為著祂的美意,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立志是在裏面,發生在我們的意志裏,指明神的運行開始於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羅八4,6)。在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祂的美意』-祂意願所喜悅的-是要使我們能達到祂無上救恩的頂點(弗一5,腓一19,二12)。行事是在外面,原文與本節『運行』同。我們需要看見,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是神奇的,卻又是平常且安靜的(四7),是一件神奇的平常事。
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是帶著『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腓一19)。『耶穌的靈』是神的靈特別的說法,乃指成為肉體之救主的靈,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裏的耶穌,經過了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上的死。在耶穌的靈裏不僅有神的神聖元素,也有耶穌的人性元素,以及祂為人生活並受死的元素(腓二5~8)。耶穌的靈不只是神的靈帶著神性,使我們能活神聖的生命;也是那人耶穌的靈帶著祂裏面的人性,使我們能過正確的人性生活,也能忍受其中的痛苦(15)。
『基督的靈』是指在復活裏基督的靈(羅八9)。藉著成為肉體、釘死和復活的過程,神的靈已經成了基督的靈。基督的靈實際上就是基督自己,住在我們的靈裏,將祂自己,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分賜到我們裏面作復活的生命和大能,以對付我們天性裏的死(2,9)。我們藉著基督的靈,就能有分於祂復活生命的大能,在祂升天的超越並祂登寶座的權柄上與祂聯合為一(腓三10,弗一20~21,二6,約十一25,徒二22~24,31~36)。
『耶穌基督的靈』是指受苦之耶穌與復活之基督的靈(腓一19)。因為『耶穌的靈』專指主的受苦,『基督的靈』專指祂的復活,『耶穌基督的靈』是聯於祂的受苦,也聯於祂的復活。『耶穌基督的靈』就是那曾在地上過受苦生活之耶穌的靈,與如今在復活裏之基督的靈(徒十六7,羅八9,腓一19)。耶穌基督的靈是神的靈成為約翰福音七章三十九節所題的『那靈』-那藉著基督成為肉體、釘死、並復活而有的耶穌基督之靈,就是那兼有神聖的元素與屬人的元素,連同基督成為肉體、釘死、和復活之一切素質和實際的靈。
『全備的供應』是特別且含意豐富的辭。我們必須看見,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包含神性,就是神聖的人位帶著神聖的生命與性情;拔高的人性,就是一種帶著正確生命、生活、性情和人位的人性;主在十字架上奇妙、包羅萬有的死;以及基督的復活和升天。耶穌基督包羅萬有之靈這全備的供應,乃是為著我們活耶穌基督。在耶穌基督的靈裏有包羅萬有、全備的供應,叫我們能應付各種環境,而經歷基督,享受基督,活基督,並顯大基督(一19~21上,四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