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神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三段第1-6章)

神人(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二冊第十三段第1-6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章是『神人與新人』,第二章為『神人與基督的身體』,第三章則為『神人與得勝者』,第四至第六章論到『神人與新耶路撒冷』(一、二、三)。
真理要點
一、神人的資格,就是由神所生,成為祂的眾子(約一12~13)。我們既是神的兒子,也是神人,就有神聖的生命(約三15)。神人不僅有神聖的生命,也有神聖的性情(彼後一4)。作為神人,我們也有屬人與神聖的兩種生命,如同一個生命,同過一個生活(羅十一17~19)。就是神聖的生命與我們人的生命調和。我們屬人的生命(舊人)已經被釘十字架,為著神聖的生命與復活的屬人生命(新人)同過生活(加二20上),是使神在肉體顯現為新人(弗二15)。這個團體的神人在長大,乃是為著建造基督生機的身體,好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二、作神兒女的神人,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羅十二5)。神人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他們乃是身體的構成成分。作新人的神人,乃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不僅是基督身體的肢體,也是建造身體的人。那作管家的神人(路十二42),為著基督身體的長大和成熟竭力奮鬥(西一28~29)。身體需要肢體,身體需要建造的人,身體也需要一些管家,以促進身體自己的長大和成熟。那作三一神無數繁增複製的神人,完成基督的身體,作祂的擴增(約三30)和豐滿(弗一23)。成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團體的擴大和豐滿,作祂的彰顯(三19)。神人之於基督的身體,作為三一神的複製,他們要完成基督的身體,作祂的擴增和豐滿,為著祂永遠的彰顯。
三、神人從神生,勝過罪和世界(約壹三9,五4)。我們這些神人得著重生,不僅是為著得救,也是為著要得勝。我們蒙神命定,勝過一切反對和逼迫、艱難的環境、以及困難的處境(羅八36~39)。我們這些神人得救以後,不是命定走在平坦順利的大道上,而是走在崎嶇的道路上,這道路滿了難處、試煉、試誘、逼迫、攻擊和反對(約十五20上,徒十四22,林後十一26)。在眾召會中蒙主所召,作得勝者,勝過眾召會中的墮落。
生命經歷
一、神人成為得勝者的路,首先是愛基督並跟從祂(約二一15~17,19下)。作得勝者的神人也必須追求基督並贏得祂(腓三12~15)。更要憑基督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10)。我們憑自己不可能模成基督的死,但我們有復活的基督活在我們裏面。我們該倚靠祂復活的大能,使我們可以在凡事上模成祂的死。許多時候,我領悟到我對妻子的態度沒有模成主的死。只要說了短短一句語氣不好的話,我就發現我沒有模成基督的死。我幾乎每天都為這樣的罪悔改。
二、不是說那些是珍珠的人只有珍珠的經歷,就是只有基督死與復活的經歷,而不需要那靈變化的經歷。也不是說,那些是寶石、有那靈變化經歷的人,不需要基督死與復活的經歷。我們需要看見,舊約的聖徒和新約的信徒乃是一體。他們是一體的經過基督的死與復活,然後往前經過那靈的變化。
三、我們墮落的人性被了結,並使我們那起初由神創造的人性得著救贖並恢復,基督就能使用我們作材料。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我們墮落的人性就得著了結,使那在祂的死裏所釋放的神聖生命能分賜到這蒙救贖的人性裏。然後在基督的復活裏,那靈把那釋放出來的神聖生命分賜到蒙救贖的人性裏,以重生我們,這就是新耶路撒冷的創造。
問題研討
一、請問作為一個神人的目標為何?
二、神人之於基督的身體有那四項特點?
三、試述一個神人的經歷為何?
撒母耳記結晶讀經(五)與亞瑪力人爭戰
撒母耳記上十五章記載掃羅在征服亞瑪力人的事上不順從。掃羅雖然征服了仇敵,但他完全不順從神(7~9節)。掃羅在這裏完全、徹底的被暴露,因而被神和撒母耳棄絕(14~26節)。在此,我們該學習以下重要的功課。
按豫表,亞瑪力人表徵肉體,墮落的人。『亞瑪力』這名字的意思是好戰,指明肉體好戰、毀壞人、攪擾人。肉體是阻撓我們跟隨主最主要的仇敵。神不斷與亞瑪力人爭戰,這啟示神如何憎惡肉體,要將肉體除滅淨盡(出十七16,加五17)。
創世記六章三節,『耶和華說,人既是肉體…。』指明肉體是墮落舊人的總和,就是整個墮落的人(羅七18上,加二16)。保羅對其有極為深刻的認識與經歷:肉體是舊人的活出,舊人的表現(羅六6);肉體是與神為仇,肉體不服神的律法,肉體本身也不能服神的律法(八7)。肉體是神仇敵的大本營,是神仇敵作工最大的根據地(加五19~21)。就實際的意義說,在整個宇宙中,神惟一的仇敵不是撒但,乃是肉體。肉體是在我們一切的仇敵當中為首的;它領先於罪、世界和撒但,與我們爭戰。神如何憎惡撒但,也如何憎惡肉體;祂如何要除滅撒但,也如何要除滅肉體。
出埃及記十七章十六節,『…因為有手(亞瑪力人)敵擋耶和華的寶座』。亞瑪力人想要推翻神的寶座,正如撒但從前想要作的一樣,表徵肉體和撒但一樣,敵擋神的權柄。無論神有甚麼行政,肉體總是反對。我們的肉體是神權柄的仇敵,背叛神的行政管理,敵擋神的寶座、行政和計畫。那裏有肉體,那裏就不能有神的國;故此,肉體必須徹底受對付,神的國纔能來臨。
撒母耳記上十五章二節,耶和華宣告說,為著亞瑪力人與以色列人爭戰時向以色列人所作的(出十七8~16),祂要懲罰他們。出埃及記十七章八至十三節給我們看見,當如何與亞瑪力人爭戰。摩西在山頂舉手,豫表升天的基督在諸天之上代求。約書亞與亞瑪力人爭戰,豫表內住的靈與肉體爭戰。我們需要與代求的基督聯合,好與爭戰的靈合作。我們必須藉著禱告並將肉體治死而與主合作。
神吩咐掃羅『去擊打亞瑪力人』,並『滅絕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但掃羅沒有順從耶和華的吩咐。他滅絕了亞瑪力的眾民,卻憐惜亞甲王,也愛惜上好的羊、牛、肥畜、羊羔,並一切美物。這描繪一個事實:在經歷上我們寶貝自己肉體、天然生命好的方面,不想加以毀滅。肉體的每一面,無論是善或惡,都與恩典和神的國對抗,使我們不能享受基督;所以,我們必須恨惡肉體的每一面,在毀滅肉體的事上絕對。
照我們自己的意願行善,實際上是悖逆神寶座和祂經綸的行為。掃羅的不順從,暴露他是背叛神的人,也是神的仇敵(撒上二二17)。掃羅所作的,與接觸邪靈,要行邪靈的意願而不行神的意願,是同樣的邪惡(23節)。我們若在對付肉體的事上不絕對,就會像掃羅那樣失去我們的君王職分。
關於掃羅不順從的記載乃是警告,指明我們不該在神的國裏憑肉體作任何事。我們必須在凡事上,將我們的肉體釘十字架,並且忠信的運用我們的靈跟隨主。祂就是住在我們靈裏,與我們是一的賜生命、終極完成的靈。當亞瑪力人受到對付時,神的國就立刻進來(出十八1~26)。因著肉體與君王職分相對,只有當肉體徹底受了對付,神的國纔能進來。我們若遵照主的話,滅盡肉體,並照著靈生活行事,就會有君王職分並在神的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