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如何作同工與長老(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五冊第四段第1-3章)

如何作同工與長老(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九七年第五冊第四段第1-3章)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至三日,在美國加州安那翰國際同工長老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至三章是『如何作同工與長老』(一、二、三)。
真理要點
一、我們必須在以下四個主要的點上,特殊的認識基督:第一,我們必須特殊的認識,基督是神而人者。第二,因著基督是神而人者,所以祂具有神人二性。第三,基督在祂的人性裏,藉著死完成了祂法理的救贖。基督乃是在祂的人性裏,藉著祂的死完成了救贖,基督必須受死,神法理的要求才能得著滿足(來九22)。第四,基督在祂的神性裏,在復活中正在作出祂生機的救恩。
二、基督豐滿的職事,有三個神聖奧祕的時期,共完成十件大事。第一個時期是祂成肉體的時期,完成了四件大事:第一,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裏面;第二,將三一神與三部分人聯結並調和一起;第三藉著祂芬芳的美德,在祂的人性裏彰顯全備之神豐富的屬性;第四,完成祂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第二個時期是祂總括的時期。基督在這時期中,作了三件大事。第一,生為神的長子;第二,成為賜生命的靈;第三,為著祂的身體重生信徒。在祂第三個時期,就是加強的時期中,要完成三件大事。第一,加強祂生機的救恩;第二,產生得勝者;第三,完成新耶路撒冷。
三、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有五方面。第一,了結一切舊造的東西。第二,救贖神所創造、卻墮落在罪中的一切東西(來二9,西一20)。第三,用祂神聖的元素創造(孕育)新人。第四,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也從祂人性的體殼裏,將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第五,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也為祂生機的救恩立下根基,並且設定達成祂在總括時期中之職事的手續。
實行要點
一、關於基督身體的構成,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說,基督所有的信徒,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基督的一個身體。浸是我們進到這一位靈裏面,喝是把這一位靈接受到我們裏面來。中國長江下游一帶的人有個習慣,就是早晨起來到茶館喝茶,晚上到水池裏泡澡。泡個澡是『水包皮』,喝個飽是『皮包水』,結果裏外都是水。這是我們今天浸到靈裏,並喝這一位靈該有的光景。我們浸到基督這位賜生命的靈裏面,那是靈包我們。我們天天喝這位靈,就是我們包靈,結果我們裏外就都是靈。
二、我們要知道怎樣作長老,怎樣作同工,就必須認識基督,照著祂在祂三個時期中所完成的一切,就是祂豐滿的職事,來經歷祂、享受祂、贏得祂。活力排的活力在那裏?活力排的活力就在於這些對基督的認識、享受和經歷。我們一定要能把基督在祂三個時期中所作的那些要點,都說得出來,說得透徹。我們若能用半年的時間,把對基督特殊認識的那四點,特別是後兩點,講得透徹,我相信復興就要臨到你們所在地的召會,我們都要竭力的進入對基督這樣特殊的認識。
三、要成為得勝者,我們應當以神永遠經綸的目標,就是新耶路撒冷,為獨一無二且終極無比的目標。要怎麼作呢?乃是藉著喝那靈並喫基督,使我們得著祂豐富、新鮮的供應。我們要天天喝湧流的神,就是靈,作我們生命水的河。我們要喫得勝的獅子羔羊作生命樹,為我們常新、豐富的供應,並且以三一神作素質、成分、和作法來建造,以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
問題研討
一、我們必須在那四個主要的點,特殊的認識基督?
二、在基督豐滿的職事的三個時期中,共完成那十件大事?
三、基督包羅萬有之法理的救贖有那五方面?
列王紀(三)以利沙豫表基督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並且作為神人,行事如同神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
以利沙豫表基督,在生命裏行恩典的神蹟。在舊約的豫表和表號的應驗裏,基督是真以利沙。主耶穌作為真以利沙,乃是甜美、可愛的申言者,祝福的申言者。以利沙是舊約裏的豫表,他代表神在恩典裏新約的經綸。恩典是神藉著將祂自己賜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而為我們作一切。這恩典的結果乃是神聖的生命。這生命豐富高超到一個地步,甚至使我們與基督一同作王。
以利沙所行將耶利哥的水治好的神蹟,與主耶穌所行變水為酒的神蹟,意義是一樣的,就是變死亡為生命。以利沙稱無為有,與主耶穌食飽群眾所作的,在原則上是同樣的事。以利沙叫死人從死裏復活,賜生命給死人,與主耶穌在肉身一面和屬靈一面所作的相同。以利沙用麵去除野瓜的毒,與主耶穌用祂自己作細麵,醫治祂的門徒脫離法利賽人的酵,在原則上是一樣的。以利沙用一根木頭,使掉在水裏的斧頭浮上來。這表徵基督在復活裏,藉祂的十字架恢復墮落在死水裏之罪人所失去的能力。
以利沙為別人行神奇醫治的神蹟,但照著神的旨意,他自己卻沒有藉神蹟得醫治。這是保羅和他同工們的經歷。保羅把病了的特羅非摩留在米利都,而沒有為他得醫治禱告。他也沒有運用他醫病的恩賜,治好提摩太的胃病。保羅及其同工們在這段受苦的時期,是在裏面生命的管治之下,不是在外面恩賜的能力之下。以利沙身體雖然死了,卻仍在靈裏盡職,使一個死人活過來。甚至死了的以利沙也能使人活過來。這是基督在復活裏的圖畫,無論誰碰著祂,就活過來。重生就是靈裏死了的人碰著死而復活的基督,就活過來。
就如摩西、撒母耳和保羅,以利沙是神人(直譯,屬神的人),行事如同神在地上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耶和華對摩西說,祂使摩西在法老面前作神。在摩西身上,神得著一個代表祂並執行祂旨意的人。摩西絕不憑自己對法老說話,他總是說神所吩咐他說的。撒母耳代表神在地上治理祂的百姓。這樣,撒母耳乃是代理的神。撒母耳能作代理的神,因為他的所是和神的心乃是一。他是一個合乎神心的人。這就是說,他是神心的複製、翻版。保羅在他的職事裏,是屬神的人,就是代理的神。他安慰信徒,憑著神的單純行事為人,表達神的妒忌,並且作基督的大使,完成和好的職事。新約的信徒能彀像他們一樣,盡功用作代理的神。
我們是神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我們與神是一,被神構成,活神,彰顯神,與神一同行動,代表神,就能盡功用作代理的神。首先,我們是神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應當與神是一。神渴望神聖的生命與屬人的生命聯結一起,成為一個生命,同過一個生活。我們也需要被神構成。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的所是由祂的所是構成,以致與祂的所是成為一個構成。我們作為與神是一並被神構成的人,應當活神。
照著神的經綸,祂的心意是要將祂的元素、祂的本質、和祂性情的成分,分賜到我們的所是裏,使我們活祂。我們也應當彰顯神。神永遠的定旨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彰顯祂。我們作為彰顯神的人,也應當與神一同行動。我們需要在神的心頭願望裏,並在祂地上的行動裏,與祂成為一。我們與神一同行動時,應當代表神。我們若與神是一,被神構成,活神,彰顯神,與神一同行動,並代表神,就能盡功用作代理的神。神能使我們在生命、性情、彰顯、和功用上與祂一樣,以完成祂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