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結晶讀經(十)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兩卷 恢復的書中心並重要的點-主恢復中正確並適當的領導
在神永遠的經綸中並在主的恢復裏,領導是根據屬靈的度量。領導不是職務性、永久性、組織性或階級制度的。主對領導的觀念與天然的觀念相反。在神子民中間,實際上沒有按天然意義的領導。在神新約的經綸裏,領導的意思是作奴僕服事(可十35~45)。領導是因著在生命上長大而成形的,並且是因需要而產生(彼前五1~3)。神命定祂子民中間的領導應當總是根據屬靈的度量。主的恢復中沒有組織的領導,也沒有統一的組織。反之,主的恢復中有一位元首直接向眾肢體施命令,並有一個生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按照新約,使徒們的權柄是屬靈的,是在他們話語的職事裏(徒二42)。在新約裏,只有一個職事連同一個領導(林後四1)。在新約職事中的領導重在新約的教訓,過於在新約職事中的領頭人(徒二42,提後三10)。
在新約職事中的領導,乃是神永遠經綸控制之異象的領導,而不是控制之人的領導。使徒保羅宣告說,『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神永遠的經綸是藉著使徒揭示的,但因為信徒失去了對神的經綸正確的領會,就需要由主來恢復。神永遠的經綸乃是神的家庭行政,要在基督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使祂得著一個家彰顯祂自己。這家就是召會-基督的身體。
『恢復』意即一件事情在遭受破壞或失去了以後,復原或回到正常的情形。『恢復』的意思是照著神永遠經綸內容之恢復的當前進展,按聖經裏所啟示神原初的心意和標準而得復原。主的恢復是要恢復基督在祂成肉體、總括、與加強時期裏,作我們的中心、實際、生命和一切,恢復基督身體的一,恢復基督身體眾肢體的功用。這異象必須在我們裏面日日得更新,成為支配我們一切生活、工作與活動的異象。我們若沒有看見主恢復的異象,我們實際上就不在主的恢復裏。我們在主的恢復裏,必須對神永遠的經綸有清楚的異象,然後被這異象所管制、支配並指引。因為我們在這裏乃是在主的恢復裏實行神永遠的經綸。在主恢復裏的領導,乃是神所賜神永遠經綸之異象的領導。這異象約束、支配並控制我們,使混亂與分裂得以避免。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兩卷恢復的書,其中心並重要的點乃是正確並適當的領導(尼八1~10)。在主的恢復裏,我們藉著那些帶進異象的人,而在一個職事裏有一個控制之異象的領導。保羅說他和他的同工是『基督的執事,和神的奧祕的管家』(林前四1)。他們是管家,將神的奧祕之屬天異象分配給信徒。神的這些奧祕就是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這分配的事奉、管家的職分,就是使徒的職事。『在此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顯為忠信。』(林前四2)。我們需要像保羅一樣,『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使我們能成為忠信的奴僕,習慣的將屬靈的糧食分給神的家人;就是在召會中將神的話和基督當作生命的供應,供應信徒。
惟有在尼希米和以斯拉這樣忠信的人領導下,以色列纔能重新構成為神的見證,神在地上的彰顯,成為與外邦列國完全不同的子民。這豫表神今天所要得著的召會該如何。尼希米知道,若沒有以斯拉,他就無法將神的百姓重新構成。照著神聖的原則,身體的正確代表總是那些與別人配在一起的人。感謝主,祂已經豫備了許多弟兄,相調著同作奴僕事奉。這是主為祂的身體所作主宰的供備,也是現今為著完成祂職事的路。
在靈裏、在愛裏、並在真理中實行真正的召會生活
在靈裏、在愛裏、並在真理中實行真正的召會生活 (李常受文集一九八四年第一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四年六月二日至三日,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舉行的特會中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一至二章說到『實行召會生活的路』(一、二),第三章說到『在對付長老上保守一並為真理站住』。
真理要點
一、以弗所書二章二十二節說,『你們也在祂裏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本節的靈指我們人重生的靈,就是聖靈與我們人的靈調和(約三6,羅八16)。我們被建造起來成為召會,就是神的居所,乃是在靈裏,這靈是神聖的靈與我們人的靈調和。換句話說,神的建造在我們的靈裏,這建造是正確的召會生活。在這種生活中,建造的材料不是堆疊在一起,乃是同被建造並合式的建構在一起。
二、以弗所四章啟示,愛是保守身體的一所必需的(2~3)。二章裏神住處的建造,和四章裏身體的一,是一件事的兩方面,因為神的居所或住處以及基督的身體,是指一個實體-召會(一22~23,提前三15)。為著建造召會作神的住處,我們需要在靈裏。為著召會作基督身體的一,我們需要在愛裏彼此擔就,並在愛裏行事為人(弗五2)。
三、在以弗所五章我們受囑咐『在愛裏行事為人』,而約翰二、三書描述信徒是在真理中行事為人的人。約翰三書三節說,『有弟兄來見證你持守真理,就是你在真理中行事為人,我就大大歡樂。』(參約貳4)。我們在愛裏行事為人,必須受我們在真理中行事為人平衡。正如我們需要兩條腿以站立並行走,照樣,為著真正召會生活的實行,我們裏面需要靈和愛,外面需要真理。只有愛不彀,我們需要在愛裏並在真理中行事為人,這兩者都是在靈裏。
生命經歷
一、我們也許寶愛召會,並好心為著召會,但我們也許不在靈裏。召會生活不在於對或錯,乃在於我們在靈裏。我們也許對,卻不在我們的靈裏。每當我們不在靈裏,就很容易引起難處。許多時候,甚至我發覺別人需要我的幫助或調整時,我也不能給人所需要的幫助,因為我覺得自己不在靈裏,並且我的動機不純正。這情形就像外科醫生因為手不乾淨,就不能進行手術。每當我們說話,必須記得要在我們的靈裏說,否則就該保持安靜。在我們的所作所為和說話中,我們都需要學習在我們的靈裏行動、活動、盡功用並為人。每當我們在靈裏,就會蒙拯救脫離任何一種會破壞主權益的說話。
二、要實行真正的召會生活,我們需要在愛裏彼此擔就,也就是在神的素質裏彼此擔就。無論一位聖徒得罪另一位有多少,為著正確召會生活的緣故,被得罪的聖徒必須擔就得罪人的聖徒,與他是一。這不是在他的素質裏,乃是在神的素質裏。這是一個很大的要求。每當我們想要說、作或聽任何與召會生活中聖徒有關的事,我們都需要考慮:『這是在愛裏麼?』我們若核對自己是否在愛裏行事,就會止住不作我們想要作的。
三、我們需要帶著充足的分辨力來信從並尊重長老。假定某地長老有錯誤,聖徒需要為長老禱告。在充分的禱告之後,他們需要尋求主引導如何往前。主也許引導一兩位聖徒以正確、關愛、甚至叫人蒙保守的方式與長老們交通。倘若交通無助於那情況,我們就可以到設立長老的源頭-使徒-那裏去,他們該有路和能力處理問題。批評人或與一些人聯合起來定罪別人,乃是錯誤的。在我們實行召會生活所作的一切事上,我們需要學習在靈裏和在愛裏,並且在真理中行事。
問題研討
一、為何實行召會生活,需要在靈裏和在愛裏?
二、試述實行真正的召會生活,需要在靈裏,在愛裏,還要在真理裏。
三、要實行真正的召會生活,我們該如何在愛裏彼此擔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