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帶領人經歷基督與包羅萬有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冊)
屬靈書報導讀(789)
帶領人經歷基督與包羅萬有的靈(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五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五年四月八日至五月三日,在臺北初期同工簡訓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五章為『如何帶領人經歷基督作生命』,第六、七章是『如何帶領人經歷那包羅萬有的靈,與基督那包羅一切的死(一)、(二)』。
真理要點
一、我們要經歷基督作生命,從根本上說,第一,我們必須是重生的人。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也說,『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們去帶領人時,一定要叫他們讀這兩節,使他們看見基督的確是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接著,我們必須讓初信者看見,基督從死裏復活,就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今天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並且要帶領他們認識每一位得救的人裏面有重生的靈,我們要照著靈生活行動。今天我們接觸神,就是藉著我們的靈。主恢復裏的核心,就是照著靈生活行動而活基督。
二、我們對經歷生命之靈和十字架,二者的經歷,應該是同時的。在倪弟兄後期的職事裏,他說,羅馬書六章與主同死的事實,乃是在八章的生命之靈裏經歷的。我們要經歷基督,就必須認識基督乃是賜生命的靈,是包羅一切元素的靈,更是複合的靈。照出埃及記三十章的記載,四種香料的第一種是沒藥,而沒藥表徵主的死。因此,在這靈裏有殺死的功能。所以經歷基督作生命,就是經歷包羅萬有之靈裏基督之死的成分。因此,不必勸勉自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只要回到靈裏,就能經歷包羅萬有的靈,和基督那包羅一切的死。
三、新約中的聖靈最終成了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乃是包羅萬有的靈,也就是三一神-父、子、靈,經過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這種種過程之後的終極完成。原來神的靈只有神性的元素,因著神成為肉體,就增加了一個元素,就是人性。又因著主耶穌在地上過了三十三年半的人生,這又加入了一個元素,就是為人生活。此外,又加進了死與復活的元素,最終成了賜生命的靈,就是包羅萬有的靈。我們經歷那包羅萬有的靈,就經歷基督那包羅一切的死,也經歷包羅萬有之靈裏耶穌的為人生活。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告訴初信者說,『人之所以寶貝,就在於這個靈。我們要經歷基督,以祂作生命,就必須在這個靈裏,而不在我們的頭腦裏。』我們可以形容給初信者聽:『當我們與人起爭執,當你想要吵嘴、生氣的時候,不要跟隨思想,也不要跟隨情感,你要立刻轉回靈裏。你一在靈裏,就經歷主作生命。這時,很可能靈就帶領你回房間禱告,不再吵嘴了』。
二、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不是念歌訣念出來的,也不是反複背誦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就可以的,乃是你轉到靈裏,經歷基督作生命而有的。這位基督就是賜生命的靈,包含基督之死的成分,會在你的靈裏殺死你裏面消極的感覺。正如你生病時,不必愚蠢的念著:『我有病菌,要殺死病菌。』你只要吃抗生素,當抗生素在你的血液裏運行時,它那殺菌的成分,就自然的作殺死的工作,殺死你裏面的病菌。
三、我們或多或少都經過酸、甜、苦、辣,滿了各樣滋味的人生。這個人生帶著相當多的元素,進到我們這人裏面。所謂歷盡風霜,意思就是一個人經歷許多的艱辛和困苦。一個歷經風霜的人,必然有許多成分加在他裏面。這一篇信息,可說是經歷包羅萬有的靈,與基督那包羅一切之死的見證。
問題研討
一、我們要經歷基督作生命,第一必須有什麼條件?
二、經歷生命之靈和經歷十字架,二者有何關聯?
三、賜生命的靈,是三一神經過那些過程之後終極完成的?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一)九-基督作為復活與麥粒
我們可以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作為復活(約十一25)。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看見關於基督復活這個揭示的真理:在人性裏的基督,在復活裏由神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羅八29)。基督所有的信徒,都是由父神藉著基督的復活所重生,為著產生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就是祂的複製(彼前一3,約十二24,林前十17)。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十五45下)。沒有主復活的這些主要項目,就沒有召會,沒有基督的身體,也沒有神的經綸。
那靈乃是三一神的實際,復活的實際,基督身體的實際。我們要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就需要完全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發芽的杖表徵基督這位復活者,該是我們的生命、生活、和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並且這生命該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民十七1~11)。一切事奉的原則,乃在於發芽的杖;神把其他的十一根杖都發還各首領,只把亞倫那根杖留在約櫃裏,作永遠的記念;這意思是,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復活的意思是,一切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復活就是只有神能,我們不能;所有認識復活的人,都是對自己絕望的人;他們知道自己不能。天然的力量還存在時,復活的能力就無法彰顯。凡是我們能作的,都是在天然的範圍裏;我們不能作的,纔是在復活的範圍裏;復活是我們來不及、辦不到的。人必須到了盡頭,纔確知自己一無是處;人如果從未感覺自己不行,就永遠無法經歷神的行;復活就是說,我們不行,一切乃是神在我們裏面、藉著我們、並為我們作的。
當我們不憑我們天然的生命,乃憑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而活時,我們就在復活裏,其結果就是基督的身體。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認識、經歷、並得著復活的神(林後一8~9)。神一直藉著十字架作工,以了結我們,領我們到盡頭,使我們不再信靠自己,只信靠復活的神。雖然活的神能為人作許多事,活神的生命和性情卻沒有作到人裏面;當復活的神作工時,祂的生命和性情就作到人裏面。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並被復活的神所構成,就必須藉著『萬有』,被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羅八28~29,來十二10,耶四八11)。
我們要在復活裏生活,就必須因復活生命新鮮的供應得著滋養,而日日得更新(林後四16)。真實的基督徒生活乃是在早晨、在晚上,天天都有復活的神加到我們裏面。我們要得著在復活裏神聖生命更新的性能,就需要接觸神,將自己向祂敞開,讓祂進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裏面逐日新鮮的加增。我們可以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作為麥粒(約十二24)。基督神性的榮耀連同祂神聖的生命,原遮藏在祂裏面,如同藏在一粒麥子內。當祂神性的榮耀被祂人性的外殼遮藏時,祂受困迫和拘禁,渴望受死的浸,使祂神性的榮耀連同祂神聖生命的火,得以釋放出來(路十二49~50)。
基督神性之榮耀的釋放,乃是祂經過死而在復活裏,為父用神聖的榮耀所榮耀(約十二23~24,路二四26)。基督在祂的人性生活裏禱告,求父榮耀祂,父也答應了祂的禱告(約十七1,徒三13)。這樣的得榮耀,把基督從成肉體的時期遷入總括的時期,在其中,祂這位末後的亞當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基督作為麥粒藉著祂釋放生命的死與分賜生命的復活,將祂所有的信徒都帶進與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合併裏。
在基督的復活裏,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與重生的信徒那擴大、神人二性、宇宙的合併,是由基督作為變化形像的麥粒所產生的,有三方面:第一方面乃是父的家,使祂得著安息、滿足和顯現(約十四2);第二方面乃是真葡萄樹,使神得著擴大、擴展和榮耀(十五1~8,16)。第三方面乃是那靈的孩子,新人,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十六13~16,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