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為著基督身體之生命的經歷、長大與職事(四)藉著對付靈而在生命裏長大
我們若要在基督身體的建造上有用,就需要有正確的靈。在路加福音九章,雅各和約翰問主要不要他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那些撒瑪利亞村莊裏不接待主的人(54);但主責備他們說,『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乃是要救人的性命』(55~56)。門徒的靈錯了,因為他們的存心是恨;但主的靈是要救人的性命,不是要滅人的性命。這說出,我們不只應該作對的事,也應該用對的方法,在對的靈裏,作對的事。
對付靈並不是對付靈的本身,乃是對付靈的經過。重生的靈在我們這人的最深處,是純潔無污的;但在靈的外圍,乃是魂和體;這魂和體已經攙進了撒但邪惡的成分,變為污穢、敗壞的。所以當靈經過這魂和體,往外出來的時候,也就沾染了其中的污穢、敗壞,因此顯在外面時,就帶著污穢、敗壞、不純、不正,以及各種不該有的光景。靈的性質如何,就看它所附於之東西的性質是如何;我們是怎樣的人,就使我們的靈生出怎樣的性質來。我們的靈出來,就代表我們這個人的味道、色彩;所以一個人的品質如何,他靈的品質也如何。因此,我們每有一個行動,或者要說一句話,不只要問對不對,好不好,還要追查裏面的存心清潔麼?動機單純麼?目的專為著神麼?我們必須查看,我們的行動背後有甚麼自私的用意麼?有我們自己的傾向麼?這樣的對付,就是對付靈。換句話說,我們不只要把肉體、己和天然都破碎了,讓靈能出來,還要進一步的,把一切不好的存心,不該有的用意,不單純的傾向,不正當的意志,有摻雜的情感等等,也都對付乾淨,然後靈纔不只能出來,並且出來了,還能是正直的、清潔的、純淨的。
對付靈具體的路,是定罪所有的摻雜,靠聖靈的能力除掉它們,以及主動的應用十字架來釘死我們的肉體、己、天然,以及存心、用意、目的、傾向、動機等等這些靈的經過(羅八13)。神安排我們周遭的一切環境、事情,就是為要對付、拆毀我們的己,叫我們靈的品質,藉著聖靈的管治,能彀美好、純淨。
論到我們要有正確的靈,聖經啟示:尋求的聖徒應該靈裏貧窮並清心(太五3,8)。靈裏貧窮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是倒空的,沒有甚麼豫先霸佔我們全人的最深處;清心是關乎動機,是目的專一,只有一個目標,要完成神的旨意榮耀神。
再者,我們必須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0下)。正直的靈就是靈不搖動、不搖擺,恆常站住,如同穩固、牢靠之物。我們對主的事和召會的事,也應當常常有樂意的靈(12)。我們在神的靈裏有喜樂,我們就會樂意作任何能討主喜悅的事。我們也該有憂傷的靈(詩五一17上)就是悔改的靈,對於任何罪惡都覺得非常憂傷;換句話說,憂傷的靈乃是真正悔改的靈。我們的靈在悔改時,就是破碎的、痛悔的、憂傷的。
我們還需要有溫柔安靜的靈。彼得前書三章四節說,我們心中隱藏的人是溫柔安靜的靈;加拉太書六章一節說,我們需要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弟兄。
我們若靈裏痛悔卑微,我們就靈裏憂傷,並且能享受神的同在;神也就與我們同在,甚至與我們同住(賽五七15,六六2)。神渴望得著的住處,乃是一班可以讓祂進入的人,就是一班有痛悔卑微之靈的人。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篇)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三至四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各篇原刊於一九八○年的『話語職事』,今略加潤飾,彙集為單行本。
信息內容
第三篇告訴我們,神造我們是作盛裝祂的器皿,然而墮落把我們的地位從接受神挪到為神作。這成了人基本的難處,使人接受聖經的字句,卻拒絕靈作生命。為此,我們要操練活在靈中,照著靈生活行動,召會的見證纔有充實的內容。第四篇進一步指出,今天各地召會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更多的禱告,使我們實際的活在靈中,住在靈裏,住在主裏面。
真理要點
一、神造人,外面有體殼是樣式,裏面有魂是形像,還有一個靈為要接受祂。當人的靈接受了神,神就要充滿人的魂,並且從人的魂裏,把祂自己完全表現出來。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節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和人兩個生命聯成一個;人的生命被接到神裏面,神的生命活在人裏面,並從人裏面活出來。人所活出來的,在今天是召會,在將來是新耶路撒冷。這就是全本聖經的精華。
二、主的恢復是一地一會,然而,在這個立場上,必須有內容,就是活在靈中,也就是活出基督。若不是這樣,我們的見證仍是空洞,主還是沒有路。我們光喊活出基督,還是道理;摸不著靈,就沒有經歷。主今天就是那靈;祂是三而一的神,經過種種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中。我們要留意在其中和祂交通,活出祂來,這是一切的一切。
三、今天在召會中的事奉,全數在於靈。我們若看見這個,自然肯花工夫禱告、禱讀、呼求主名。已過我們屬靈的追求,主要是讀聖經,研讀屬靈書報,研究各種作法,卻少肯花工夫禱告。乃是這個不禱告害了我們;現在我們寧可加強追求在靈裏與主是一。我們要在大小事上,在一切事上,實實在在經歷與主是一靈。
生命經歷
一、我們要一直操練一件事,若不在靈裏說話,就不說話;若不在靈裏思想,就不思想;若不在靈裏表示態度,就不表示。我們得救的人,雖然許多時候比世人好,但也只是活在魂裏,不是活在靈裏。我們最容易犯的錯,就是單顧聖經關乎靈的記載,關乎靈的道理、說法。從今起,除了睡覺之外,我們要時時操練活在靈中,照著靈生活行動。
二、不住的禱告就是操練靈。我們一不禱告,就不在靈裏;一停止禱告,就好像關掉電燈開關一樣。以弗所書六章十八節說:『時時在靈裏禱告,』那就是打開開關。只有禱告纔能維繫我們活在靈中。
三、我們中間不需要法官,只需要活在靈裏的人。我們若是在靈裏,就不會一直注意別人的好壞。別人不好或許是事實,但我們一直說,就表示我們太在天然裏,不在靈裏。我們若在靈裏,就不會說消極話,反而會流露生命,供應生命。
四、我們中間需要的就是禱告;然而不要再一味為別人代禱,為各地召會代禱,要為自己禱告;最需要禱告的就是我們自己。為自己禱告,意思就是把自己禱告到靈裏,使我們與主聯為一靈,完全留在靈裏。
問題研討
一、全本聖經的精華為何?
二、召會見證的內容如何纔能充實而不空洞?
三、維繫我們活在靈中的路為何?為自己禱告的意思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