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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五至十七篇 )

949-Book神人調和與復活的原則
(第十五至十七篇 )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在香港所釋放的信息,根據魏光禧弟兄的筆記編輯而成。

信息內容

第十五篇『主在復活裏的形像』,第十六篇『復活的要求與供應』,第十七篇『復活的工作』。


真理要點

一、新約說到我們要模成主的形像,主就是那靈,我們要被變化成為主的形像,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林後三18)。肉體是亞當的形像,聖靈是基督的形像,照肉體而活,就是活出亞當的形像;活在聖靈裏,就是活出基督的形像。聖靈越在我們裏面有地位,並在我們裏面作變化的工作,罪、肉體、舊人、世界、己就越脫落,我們就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聖靈在我們身上的顯出,就是主的形像。這聖靈的彰顯,乃是有屬天的情形、榮耀的景象、神聖的味道,這些就是復活,而復活的實際就是那靈。

二、神救恩的計畫不是要完全抹煞我們,而是要把我們擺在死地,然後把我們帶到復活裏。死了才能復活,藉著復活的過程,那靈把我們帶進神裏面。那靈的工作,就是把我們全人各部分調進神裏面。那靈就是復活的實際。

三、神揀選我們,是豫定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而不是豫定我們為祂作工;就像窯匠選擇泥塊一樣,不是要泥塊為窯匠作甚麼,乃是窯匠自己要把泥塊作成他心目中的樣子。神是窯匠,要我們在祂手中,被作成祂兒子的模樣。神來作成這工,第一步是藉著話成肉體,第二步是藉著死而復活。主死而復活,作為那靈,正在我們裏面作復活的工作。

四、耶穌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完全將自己置於死地,從不憑自己說話、作事。祂與神從來不分開,從來不單獨行事。祂倚靠神,一直與父同在,從來沒有向神獨立,這是祂死的樣式。至終祂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從死人中復活,就是人被帶進神裏面。基督如何活出死與復活的樣式,我們也要活出基督死與復活的樣式。我們若是將自己的一切置於死地,否認己、不憑己,我們身上就會有神的味道,我們就會有超凡的生活和死與復活的樣式,就是主的形像。

生命經歷

一、復活在我們裏面一發動,就有一個要求,要把我們的一切都置於死地。保羅說過『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之後,緊接著題到『同祂受苦的交通』,結果就是『模成祂的死』。與主同死的經歷,乃是因著認識復活,並模成主的死。

二、我們每次向主禱告、祈求,主都在我們裏面摸我們。祂要摸我們的脾氣,要求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當我們把脾氣置於死地,就經歷祂復活的大能。我們再禱告,祂就摸我們的打算、想法,我們將自己的打算、想法置於死地,就會有能力從我們裏面爆發出來。這就是復活的大能,也就是復活的供應。

三、弟兄姊妹所需要的不是一時的奮興,乃是要認識在我們裏面有個泉源。當我們碰著這泉源,復活的生命就會來摸我們:我們的愛好、工作是出於自己,還是出於主;我們傳福音是在天然裏,還是在復活裏。我們裏面復活的要求遠超過律法的要求。

四、復活乃是被帶進神裏面,把人的心思、愛好、主張等一切的成分都調進神裏面。如果一位弟兄讓聖靈在他身上作復活的工作,作到一個地步,你碰著他的心思,就覺得有神的心思在裏面,他的心思與神調和了,他的心思像神,感覺、主張、愛好都有神的味道。

問題研討

一、那靈在信徒身上正在作的是甚麼?

二、復活在信徒裏面的要求是甚麼?如何經歷?

三、復活在信徒身上作工的結果是甚麼?

回歸召會的正統(二)在以弗所的召會

論到啟示錄二至三章的七個召會,我們應當明白三件事:(一)這七個召會是當日實在的召會;(二)這七個召會代表召會的七層歷史;(三)這七個召會的光景在召會七層歷史中是同時都有的。

啟示錄二至三章給我們看見,我們需要回歸召會的正統,就是要認識甚麼是主真正所喜悅的,甚麼是主所定罪的,以及甚麼是主對於召會所定的道路。今天召會出了問題,啟示錄就告訴我們怎樣作;若不從這兩章裏去尋覓道路,就不知道怎樣作基督徒。

寫給七個召會的七封書信都是以主為起頭,而結束於得勝者的呼召;今天人墮落失敗,一直往下;但是得勝者卻又重新恢復到神的旨意裏,並回到召會的正統。

在主給以弗所召會的書信中,有四個主要的點-愛、生命、光和燈臺(啟二1~7)。我們不該離棄主作我們起初的愛,並且我們必須行起初所行的,『不然,我就要臨到你那裏;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4~5)離棄起初的愛,是歷世代以來召會失敗的根源和主要的原因。恢復起初的愛,就是在凡事上以主耶穌為第一,為基督的愛所困迫,不僅為主活著,更向主活著(林後五9,14~15)。向主活著,就是懷著雄心大志,要討主的喜悅,完全受祂的控制、指引與管理,單單關心祂的目標和目的。

『起初所行的』乃是因著『起初的愛』所發出的行為。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時(林後五10),主必不因著我們工作有多大或多顯要而稱讚我們;祂所查問的,就是有幾分是因著我們愛祂的緣故作的。但我們若離棄對主起初的愛,不悔改,行起初所行的,我們可能仍舊站住地方的立場,卻失去了金燈臺所豫表之三一神的實際與見證。

我們對主若有起初的愛,就會恨惡尼哥拉黨的行為,這也是主所恨惡的(啟二6)。『尼哥拉黨』一辭,原文由『征服或勝過』以及『平民,俗民,非專行人』二字所組成。『尼哥拉黨』必定是指一班認為自己高過一般信徒的人;無疑的,這就是天主教和更正教所遵循並建立的宗教階級制度。在正當的召會生活中,不該有聖品階級,也不該有平信徒;所有的信徒都該是神的祭司(一6,五10,彼前二5,9);因著居間階級破壞神經綸中普遍的祭司職任,所以為主所恨惡。

在像以弗所這樣好而有次序、正式的召會生活裏,我們需要維持喫基督作生命樹(啟二7)。神原初的心意是要人喫生命樹(創二9,16),因著人墮落了,生命樹就向人封閉(三22~24);藉著基督的救贖,接觸生命樹(就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人生命)的路再次向人打開(來十19~20)。我們若在凡事上讓基督居首位,並且每日享受祂作生命樹,我們就是奇妙、得勝的基督徒,召會生活要成為我們的樂園。

愛主、享受主、以及成為主的見證,這三者乃是並行的。愛與生命有關,生命與光有關;愛、生命和光乃是三而一。我們若使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就有起初的愛;我們若有這愛,就有生命,就會享受主;我們若有生命,這生命就要成為我們的光。然後我們就會在日常生活中照耀,並團體的作為燈臺照耀;否則,燈臺就要在個人一面從我們挪去,並在團體一面從召會挪去。如果我們今天在凡事上以基督為第一,我們就會有愛,就會享受祂作生命,就會將祂如同光照耀出來,也會成為照耀的燈臺,作耶穌的見證。這至終要成為我們的賞賜,不僅在今世,更是在來世。在千年國裏,我們要在神的樂園裏享受基督作我們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