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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與升天基督天上的職事合作(一)尋求在上面的事

歌羅西書三章一節說,『所以你們若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尋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在升天裏,基督是坐在神的右邊者。『神的右邊』表徵尊榮的首位,是宇宙中第一且至高之處,神已將升天的基督安置在那裏,將全宇宙的首位和至高的尊榮給了基督(來一13)。在上面的事,即在諸天之上的事,與在地上的事相對。在上面的事,包括升天的基督和關於祂的一切事;在地上的事,包括文化、宗教、哲學和人的修行(西二8,16,18~23)。要尋求在上面的事,我們就必須在這些事所在的地方,因為我們在基督的升天裏與祂同有一個地位(弗二6),我們就能尋求在上面的事。

按新約來看,在上面的事包含基督的升天、登寶座,以及被立為元首、為主、為基督(徒二36)。祂被立為萬有的主,是要得著萬有;祂被立為基督,作神的受膏者(來一9),是要完成神的使命。此外,基督在升天裏,得以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向著召會』含示一種傳輸,凡元首基督所達到、所得著的,現在都傳輸給祂的身體-召會。在這傳輸裏,召會與基督同享祂所達到的一切:從死人中復活,在超越裏坐下,使萬有服在腳下,以及作萬有的頭(弗一19~23)。還有,主耶穌已經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來二9);祂是開拓者,開了一條進入幔內之榮耀的路,又是先鋒(六19~20);祂是我們的大祭司,是真帳幕的執事(八2);作為登寶座者,祂乃是照神永遠的經綸作神行政的中心(啟五6)。這樣的事纔是在上面的事,我們應當思念這些事,回應並返照基督在祂天上職事裏的活動。

為著尋求在上面的事並思念這些事,我們需要轉向我們的靈並經歷靈與魂的分開(來四12)。惟有當我們在靈裏,我們就在天上,思念在上面的事;當我們不在靈裏,我們就是屬地的,思念在地上的事。因此,尋求在上面之事的路乃是轉到靈裏,並呼求主的名(羅八16,十12)。從天上的基督那裏,到地上我們這裏,藉著我們靈裏包羅萬有的靈,有一種傳輸在進行。我們的靈是接受神聖傳輸的一端,天上神的寶座是輸送的一端(啟五6)。我們轉到靈裏,就被提高到天上。因著從天上神的寶座達到我們靈裏的傳輸,當我們在地上經歷並享受基督時,就同時也在天上了;我們在靈裏便與基督同有一個地位,尋求在上面的事。

我們需要經歷靈與魂分開。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表明,魂與靈是不同的,是兩個分開的東西;魂與靈之間有很大的不同。魂與靈可以被分開,不論我們的靈如何深藏在我們的魂裏,二者仍是兩個不同的器官,所以我們需要經歷分開我們的魂與我們的靈(來四12)。既然靈是這樣深藏在魂裏,所以必須藉著神那活的、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的話,把靈從魂分開。聖經告訴我們,屬魂的人和魂本身,不能領會或領受屬靈的事;只有屬靈的人看透屬靈的事,並且喜歡領受屬靈的事,也喜歡認識並經歷在上面的事(林前二15)。藉著經歷魂與靈的分開並藉著操練我們的靈,我們就能尋求在上面的事,並思念這些事;於是基督天上職事裏的豐富就傳輸到我們裏面,我們就被變化並為基督所構成(林後三18)。

結常存果子的訓練與實行(第一至三篇 )

976-Book

結常存果子的訓練與實行(第一至三篇 )

本書收錄了李常受弟兄於一九八七年一月至十二月,在臺北帶領召會實行神命定之路,本三篇聚會的信息與談話記錄,均講於長老同工聚會。

信息內容

第一篇『實行新路的必需與前景』,第二篇『把召會生活作到家裏』,第三篇『丟棄老舊,接受訓練實行新路』。


信息要點

一、藉著看見老路的害處進而突顯實行新路的必需。我們看見老路就是『傳統的舊路』,乃是從人的宗教觀念演變出來,並不合乎聖經。老路有三個害處;第一,它『產生宗教聖品階級』並有宗教組織帶來的行政組織,只有少數人盡功用。第二,聚會中並不啟發人盡功用,結果『把人殺死』。第三,因老路、老作法麻醉,使聖徒對於召會中不結果子的光景毫無知覺。

二、家聚會的目標,乃是要把召會生活作到信徒家裏,也要把家帶進召會生活。聖經的記載非常重在家,初期召會是『挨家挨戶擘餅』,並且『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他們在家裏施教、擘餅、交通、傳福音,這就是召會生活。

三、新舊路的交替需要有合適的安排,使聖徒們有臺階一步步下來。盡力不輕看老聚會,要盡量維持聖徒不受虧損。改制不僅是改外面的方法,重要的必須丟棄老舊。大家都要拼,什麼事都要拼。問題不在於路或方法,乃在於人。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事奉、工作和聚會的路與聖經相去甚遠。倪弟兄從開頭就一直在尋求走對的路,因此他是一直在改變。一九三四年他釋放了『聚會的生活』的信息,而三年後,當他釋放『工作的再思』的信息時,路線就不同了。『變』一點都不羞恥,當我們看見的更多,自然就變了。

實行要點

一、關於實行新路的豫算與前景,李弟兄題到,在一九八七年根據統計,臺島的基數若算為一萬人,為了新路的實行有兩個盼望:第一,每二十位產生一位全時間者。第二,每四個人就要有一位週週實行出外傳福音一次。故此,一萬人的基數應有五百位全時間,以及兩千五百位週週出訪者。若忠信的實行每年就有一倍的繁增。十年後臺灣幾乎福音化了,就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所說,國度的福音要傳遍居人之地。

二、家聚會能啟發人盡功用。在大聚會裏,人不容易開口,一到小聚會就很容易開口。我們千萬不要到新得救的人家裏作『牧師』,取代他們的功用,乃要作『教練』教導他們。例如先教他們在聚會中怎麼選詩,再告訴他們詩歌是如何豐富。總之,我們帶領家聚會,絕不要作主管轄人,乃要教導、啟發人盡功用。然而平衡的說,我們也需要大聚會,讓眾人來彼此介紹,彼此認識,使得救的人有召會的感覺。亦可以告訴他們召會的行政是如何,如臺北,只有一個召會,但分在各會所及許多聖徒的家中聚集。

三、新路的原則是要成全別人作。因著凡事包辦,都是自己作,結果就是扼殺人,沒有成全人盡功用,召會就會停頓沒有往前。為此,李弟兄強調,所有實行新路的人都要受訓練。例如,腓力遇見的太監以及看守保羅的禁卒,都沒有和他們接觸太久、談論很久,只在短短的時間他們就受浸了(徒十六33),在此之前太監和禁卒並沒有接受甚麼『福音造就』。就像孩子在母腹裏,不是等到會喫飯了、會說話了,再生下來。為著實行新路,我們需要受訓練,主一直在往前,我們需要積極跟隨,起來響應。

問題研討

一、試說明實行新路的必需。

二、如何藉著家聚會來實行新路?

三、甚麼是新路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