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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及代禱事項:

 請聖徒為萬人祈求禱告、代求並感謝。廣傳福音,使人人得著救恩。

  

 共同追求進度

 


真理

真正的召會生活(一)實行召會生活的基本原則(二)召會生活─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生活

真正的召會生活(一)實行召會生活的基本原則

我們必須看見並站住眾地方召會獨一的立場。早期召會生活的實行乃是一個城只有一個召會。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包含一個真正召會的五種資格。召會是『神的』,指召會在其素質上的內容。『在哥林多的』召會,表明地方是為著召會的存在、出現和實行。『在基督耶穌裏…的聖徒』乃是召會的構成分子,作召會的架構。『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指明今天我們也是這卷書的受信者。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意即基督是眾聖徒的分,我們都一同有分於基督的交通與享受。

我們必須看見並持守基督宇宙身體獨一的一。這一乃是屬那靈的,並有三一神為其內容;信徒該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這個一,並實行相調。我們必須藉著服從主的作頭並受身體的平衡而實行召會生活。從使徒行傳十五章使徒和長老的經歷,我們學習得知,絕不要憑自己下斷案,也不該給別人建議或指示。為著主的行動,我們需要受基督身體的平衡。帶領的弟兄經過禱告後,從主領受真實的負擔,該藉著交通把負擔傳給眾聖徒,並請求眾聖徒禱告;聖徒則在禱告中從主得著個人的引導而行動。

我們必須實行召會屬靈的憲章,包括:十字架、基督作生命、聖靈、基督作頭、身體、對同作信徒者持包容的態度、以及神的話。召會生活就是基督作生命被我們團體的實化出來。我們若藉十字架核對自己,並且尊榮、顯大、高舉主耶穌基督,我們就在對的地位上,在我們靈裏經歷聖靈。我們也需要受基督身體的規律、約束和限制。我們必須學習羅馬書十四章所啟示接納各種真基督徒的實際功課。最後在許多重要、關鍵的事上,我們必須受神的話所核對。我們若要實行真實的召會生活,就必須接受這些事,並付諸實行。願主憐憫我們。

真正的召會生活(二)召會生活─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生活

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將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弗一10)。但整個宇宙都因著撒但把他自己作為死的因素,注射到神的創造裏,而崩潰混亂(來二14,羅八20~21)。神藉著祂在所有世代中一切的安排,正在作工,使祂的造物從捆綁中得著釋放,得享自由。至終,萬有要在新天新地中,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這就是神永遠的行政和經綸。

神將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所採取的第一步,是將祂所揀選的人,祂的眾子,從宇宙的崩潰中帶出來,將他們擺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照著聖經,神的救恩不僅拯救我們脫離墮落、罪惡的光景,也脫離崩潰的混亂(弗二1~8,21~22)。當召會領先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時,神就有路使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至終,身體同作頭的基督,乃是萬有宇宙的頭(弗一22~23)。

召會生活乃是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生活(四15,林前十一3)。在神聖的經綸裏藉著神聖的分賜,我們在召會生活裏正在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神聖的經綸乃是甜美的分賜、親密的管家職分、和令人舒暢的家庭安排。神洋溢的恩典正在我們身上作工,為使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弗一7~8,10)。我們作為神的基業越被那靈這活的印記所浸透,在宇宙中就越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的光景(11,13)。

在召會生活中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是藉著生命和光而有的(約一4,八12)。崩潰來自死這因素,神在祂造物中間恢復一的路,乃是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我們越在生命裏長大,就越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也越從宇宙性的崩潰中得著拯救。當我們滿了作生命的基督時,我們就在光底下,受光的大能所管制。在生命裏,並在光底下,我們就蒙拯救脫離混亂,被帶進井然有序、和諧與一裏,並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一至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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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概論上冊(第一至三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一篇為『利未記的總綱、中心、鑰辭與分段』,第二篇是『獻祭條例的要義』,第三篇為『事奉條例的要義』。

真理要點

一、利未記的總綱是『以色列人藉帳幕,用供物,並憑祭司,得與神交通,事奉神,並作神聖別的子民,過彰顯神的聖別生活』。其中心是:基督是神子民在交通、事奉和生活上的一切。利未記的鑰辭乃是交通、事奉、聖別。全書可分為五大段,包括:一,獻祭的條例(一至七章)有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二,事奉的條例(八至十章),有受膏、盡職、干罪三部分。三,生活的條例(十一至十二章)。四,節期的條例(二十三章),神給以色列人的節期有二大類,安息日和每年的七個節期:逾越節、無酵節、初熟節、五旬節、吹角節、遮罪節、住棚節。五,其他條例和警告(二十四至二十七章)。

二、在利未記中,神乃是在基督(由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所豫表)裏,藉著基督的救贖(由各種祭物所豫表)與人同住,向人施恩。基督作帳幕是讓我們客觀的經歷祂,而基督作祭物是讓我們主觀的享受祂;一個是我們到基督裏面,一個是基督到我們裏面。帳幕是聯合,祭物是調和。

三、利未記中,先有帳幕,其次有祭物,然後有祭司。帳幕和祭物兩面的功用,完全維繫在祭司身上。關於祭司事奉的條例,這一段包括三個重點:祭司如何受膏並承接聖職(八1~36);祭司如何盡職(九1~24);關於祭司事奉的警告,讓我們看見祭司若干犯了罪,會如何失去祭司事奉的職分(十1~20)。

生命經歷

一、當我們經歷基督作祭物,乃是先從贖愆祭經歷起,末了纔經歷祂作燔祭。這是因為我們先覺得自己在行為上有了過犯和愆尤,繼而看見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作了我們的贖愆祭。慢慢的我們又看見,我們不只在行為上有罪,裏面還有罪性。我們一明白人的本性裏有罪,就會看見基督替我們成為罪,使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這樣,我們就經歷了基督作贖罪祭。於是我們進一步享受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在神面前以祂作我們的平安、喜樂,得以與神有共同的享受。再進一步,我們看見基督如何作了我們的素祭,我們珍賞祂的為人生活,並且與神一同享受祂的美德。最後,我們看見基督怎樣完全為神而活,將祂自己完全獻給神,作了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在神面前得蒙悅納,如同馨香之氣。

二、我們若要給神享受,我們的一切若要變作神的食物,都得經過燒。當我們被燒的時候,千萬不要以為這是神的責打和苦待;反之,這乃是神悅納我們的證明。當我們一次又一次被燒,就逐漸失去原來的樣子。經過神的燒,人就成了灰,表示他在神面前蒙悅納。

三、當我們來事奉神,需要接受利未記十章中對祭司的警告:第一,要絕對照著神的指示和吩咐;不能作神所沒有吩咐的事。第二,絕不能帶著自己、天然的東西事奉神;我們獻給神的一切,必須是從神而來的,必須經過救贖,纔是聖的,才能叫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奉蒙悅納。第三,絕不可受人的影響,連至近的親屬也不可;總得在情感上能控制自己。第四,不能有分於世界的享樂。第五,要享受基督的愛與能力;並在享受基督時,不離開十字架,絲毫不帶著罪惡,完全為著神,並且離開一切世界和污穢。第六,要有體貼召會的感覺。第七,不要太受自己感覺的影響。


問題研討

一、利未記可分為那五大段?

二、在利未記中,帳幕、祭物和祭司有甚麼關係?

三、經歷基督作五種祭物的順序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