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利未記結晶讀經(五)喫基督作素祭,好成為基督的複製,以完成神的定旨
素祭豫表在人性裏的基督作神的食物,尤其是作那些與神交通並事奉祂之人的食物(利二1)。我們需要喫基督作我們的素祭,好使祂藉著我們在祂被神性所豐富的人性裏,再次活在地上(利二3,約六57,63)。藉著喫基督作我們的素祭,我們就成為作素祭之基督的繁殖、複製和擴大;這素祭是由經過基督的死而在復活裏的人性調著神性的油所組成,其中沒有酵和蜜。藉著喫基督作我們的素祭,我們就能活祂,並顯大祂這位從前活在福音書裏那奇妙、超絕、奧祕的神人。
路加福音揭示主耶穌-人救主-那由素祭所豫表的神人生活(利二1~16)。我們在路加福音看見,神在創世記一、二章所要得著的那種人。神的定旨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神人,以彰顯祂並代表祂。基督的成為肉體,與神造人的定旨有密切的關係(啟四11,弗一9,三11,創一26~27,約一14,路一35)。主耶穌這位神人乃是由帶著一切神聖屬性的神聖素質,以及帶著一切人性美德的屬人素質所組成的(路一35,75,二40,52)。祂的成孕乃是神成為肉體,不僅是由神聖的能力所作成,更是由神聖的素質加上屬人的素質所構成,因此產生了兼有神性與人性的神人(利二4~5,約一14,太一18,20,路一35)。
路加福音揭示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路七1~17,36~50,十25~37,十五11~32,二三42~43)。正如路加福音所啟示的,主耶穌有最高標準的道德(路一31~32,35,68~69,78~79)。最高標準的道德,乃是神所要求的標準生活,就是神聖屬性彰顯於人性美德的生活。最高標準的道德乃是主耶穌基督這位人救主的生活,祂的生命乃是由帶著神聖屬性的神與帶著人性美德的人所組成的。屬人生命被神聖生命所充滿,人性美德被神聖屬性所加強-並豐富之後而有的生活,就是我們所稱之為最高標準的道德。神就是在那合乎最高標準道德的生活裏得著彰顯。
我們藉著有分於基督作素祭,就成為基督的複製-作團體素祭的召會(利二1~4,林前十二12,十17)。羅馬書八章啟示,基督裏的信徒該是基督作素祭的翻版;我們該是祂的複印、複製,因而與祂一樣。我們若喫基督作素祭,就會被基督構成,因而成為基督這素祭的擴大-召會作團體的基督,團體的素祭。這作我們日常供應的素祭,不僅是基督,更是基督同召會生活。我們需要藉著過素祭的召會生活而被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身體(林前十二24)。素祭中麵的素祭表徵個人的基督與個別的基督徒;餅的素祭表徵團體的基督,就是基督同祂的身體-召會。所以素祭乃是豫表那為著完成神經綸的調和(利二4,林前十17,十二24,約十二24)。
藉著有分於基督作素祭,我們就能有耶穌的人性為著主的恢復、為著屬靈的爭戰並為著神的國度(提後二19~三14,林後十1~5,啟一9,羅十四17)。因著召會的墮落和社會的腐敗,我們需要耶穌的人性為著祂的恢復,以完成神的定旨。而聖徒與仇敵之間屬靈的爭戰,主要是在於耶穌的人性。為著召會打屬靈的仗,我們都需要正當的人性。對仇敵打仗,我們必須運用耶穌的人性。在我們自己裏面我們沒有正當的人性,但我們有基督在我們裏面,並且祂的人性對屬靈的爭戰是最適當的。為著神在地上建立國度,祂所救贖並重生的人需要有耶穌的人性,並有正當的人性美德。當我們有耶穌的人性,我們就不僅是在神的國裏,並且我們就是神的國。得勝者有資格和基督一同作王,乃是由於耶穌的人性作到了他們裏面。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八至十九篇)

利未記概論上冊(第十八至十九篇)
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至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台北帶領之事奉訓練,其中關於讀經的信息。
信息內容
第十八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一)痲瘋的不潔(一)』,第十九篇則論到『利未記的豫表(十二)痲瘋的不潔(二)』。
信息要點
一、利未記十三至十四章的豫表,說到從人裏面發出的不潔,也就是痲瘋,與我們有切身的關係。我們都是在屬靈上患痲瘋的人,所以需要知道為何會有痲瘋,並如何得著潔淨。痲瘋表徵從人裏面發出來的罪行;也指人明知故犯、任意妄為、定意頂撞神的罪(詩十九13)。這種任意妄為的罪,在舊約聖經裏有三個事例:一是米利暗(民十二1~10),一是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王下五20~27),一是烏西雅王(代下二六16~21)。這三個事例給我們看見,痲瘋不是指那輕易、不知不覺而有的過失和錯誤,而是指人明目張膽,明知會得罪神,還定意去行的。癬、瘡、火斑這一類的病症是較輕的;痲瘋是嚴重的,表徵人特意、故意在神面前任意犯的罪。
二、痲瘋的斷定:人若有了腫塊、癬、火斑等症狀,要斷定他是否患了痲瘋,必須有以下幾個憑據。(一)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利十三3),意即行為的力量衰退了。(二) 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意即人的弱點、錯處,不光是表面上一點點的過錯、錯失,而是深於他的居心。(三)火斑在肉皮上變白(利十三4),按屬靈的意思說,雖然人有過錯,但這錯誤已經過去,而且他肯承認,不遮掩。(四)隔離七天(利十三5),若是祭司察看患者的現象,不像是完全好了,也不像是正在發病,很難斷定是不是痲瘋,就要將他隔離七天。
三、患痲瘋者的公開承認。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五至四十六節說到患痲瘋者要向人公開承認自己的痲瘋:『患痲瘋災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脣,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患痲瘋的人,第一,衣服要撕裂。第二,要蓬頭散髮。第三,要蒙著上脣。第四,要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第五,要獨居營外,意思就是要從神子民中間的交通隔離。
實行要點
一、人在肉皮上的腫塊、癬或火斑要斷定是否為痲瘋,就需要帶到祭司面前察看(利十三2)。祭司是事奉神的,也是代表神的。人身上長的是不是痲瘋,也要以祭司的斷定為準。就今天實際的應用說,乃是由地方召會中的長老,斷定一個人該不該與神的百姓隔離,斷絕交通。哥林多前書五章說到要將惡人從召會中挪開(9~13);這個斷定是長老們作的,長老們作這事時,是站在利未記十三章祭司的地位上。
二、隔離七天是神莫大的恩典,說出:第一,神盡力盼望人能好轉;第二,神是寬大的,人若沒有明顯罪的證明,神不輕易定罪人;第三,人身體上雖然有腫塊、癬、火斑,但身體裏有一種生命的能力能克服這些毛病。過了這七天,當祭司再來察看時,看見他身體的樣子恢復了,就可以斷定他是得潔淨了。
三、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九節說到衣服上的痲瘋。人的痲瘋是指人本身說的,衣服上的痲瘋是指人的行為和生活上的毛病。人本身有痲瘋,雖然也是生活行為上的事,但衣服上的痲瘋是指人外在一面,在職業、交際上,和人往來所沾染的不潔。一個人也許沒有痲瘋,但在他所從事的職業上,交際應酬的事上,可能接觸到痲瘋而受了玷污。
問題研討
一、痲瘋的表徵為何?衣服上的痲瘋為何?
二、痲瘋如何斷定?為何要帶到祭司面前察看?
三、患痲瘋隔離七天的用意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