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主恢復的目標—產生一個新人(四) 為著一個新人,經歷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人位
我們要經歷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人位,就需要看見我們與基督同有一個地位,一個生命,一個生活,一個定命和一個榮耀(西三1~4)。
我們的地位乃是在基督裏;因著我們在祂裏面,祂坐在神的右邊,我們也就在那裏。子的地位乃是在父裏面(約十38,十四10);我們是在子裏面(林前一30上),所以我們也就在父裏面(約十四20,帖前一1,帖後一1)。當我們在靈裏,我們在實際上、經歷上,就在基督裏,在父裏,並在天上。從天上的基督那裏,到地上我們這裏,藉著我們靈裏包羅萬有的靈,有一種傳輸在進行著(弗一19,22~23,二22)。每當我們轉到我們靈裏,我們就能藉著基督作天梯,進入天的門,摸著天上施恩的寶座;我們的靈是在接受神聖傳輸的一端,而神的寶座是在輸送的一端(來四16)。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意思就是說,祂對我們是主觀到了極點的(羅八10,6,11)。基督是信徒的生命,有三種特點,將這生命與我們天然的生命區別出來:這生命是釘十字架的生命(加二20);是復活的生命(約十一25);也是藏在神裏面的生命(西三3~4,太六1~6,16~18)。
過與基督的生活是一的生活,我們需要尋求在上面的事,並思念那些事,就是加入主天上的職事、祂神聖的事業;這就是活基督,為著一個新人(西三1~2,10~11)。在基督天上的職事裏,祂今天是活著作大祭司,為眾召會代求(來八1,四14,七25,四16,西四2);祂也是屬天的執事,以基督的豐富供應聖徒(來八1~2,弗三8);同時,祂還是作神宇宙行政的管理者,為了完成神的定旨(啟四1~2,5,五6,一10~11)。
我們的定命乃是榮耀;基督正在領我們進榮耀裏去,叫我們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來二10,西三4)。
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3)。隱藏在神裏面的基督,由隱藏在金罐裏的嗎哪所豫表(出十六32~34,啟二17)。作為隱藏嗎哪的基督,是在作為金罐的父神裏面;父在作為約櫃的基督裏面,基督有神聖與屬人的兩種性情;基督作為內住的靈,活在我們重生的靈裏,成為至聖所的實際(參約十四16~20,提後四22)。當我們喫基督這隱藏的嗎哪時,我們就合併到祂裏面,作神與人相互的住處(約十五5,7,八31,六57,63,十四23)。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上),有力的指明我們要以祂為生命而憑祂活著。要在日常生活中活祂,基督就必須在實際上、在經歷上是我們的生命。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羅五10):藉著終極完成之靈的律的釋放,脫離罪的奴役、罪的律(八2);藉著聖別,脫離世界現今的世代(十二2上,六19下,22下);藉著變化,脫離我們天然的人(十二2下);藉著被建造在基督的身體裏,脫離個人主義(5節);藉著模成,脫離己的樣式(八29);藉著改變形像,脫離我們卑賤的身體(30節,腓三21,羅八11)。在神聖的生命裏得救,就是在神聖的生命中作王(五17),結果就勝過撒但(十六20)。至終,新人乃是我們接受基督作生命並活基督的自然結果(西三3~4,10~11)。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五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

不住的禱告與活在靈中(第五至六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冊
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五至三十日,在台北與香港所釋放的信息集成。
信息內容
第五章是『在靈中事奉神』,第六章說到『帳幕與祭司的受膏』。
信息要點
一、事奉神必須在靈中,神是靈,我們事奉祂,非用靈不可。撒迦利亞書十二章一節說:『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的耶和華說。』神把天、地、與人裏面的靈並列。人的靈雖是個小小的機關,在神眼中卻太重要了。神是靈,而祂需要人,所以必須給人造一個靈。如果人裏頭沒有靈,人就沒有辦法接觸神這靈(約四24)。我們不可在操練靈的事上墮落,以免成了宗教。宗教的定義就是:人敬拜神、事奉神、作討神喜悅的事,卻沒有神的靈,也不在人的靈裏。傳福音沒有靈,是宗教;讀聖經、解釋聖經沒有靈,也是宗教。
二、聖膏油有兩項功用,第一是為著膏帳幕中的器具(出三十26)。帳幕是神在地上的居所,也是我們事奉神的憑藉。在舊約時,無論誰要事奉神,非到帳幕不可;事奉神一切的活動,都得藉著帳幕裏各種的器具。第二項功用是為著膏祭司。祭司的服事乃是把神帶給人,也把人帶給神。聖膏油在膏祭司的條例上有一個警告,說到不可將膏油倒在一般人或凡俗人肉體上(32節),意即要享受聖膏油,就不能憑肉體活著,人一憑肉體活著,就無分於聖膏油。人憑肉體說話、行事,聖膏油就流掉了。加拉太書五章十九至二十三節,舉出肉體的行為,和那靈所結的果子。二十四節說,『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肉體一來,膏油就沒有了,這是神的定律。神絕不許可把那靈倒在肉體上,絕不許可那靈與肉體合作;羅馬書八章乃是出埃及記三十章的批註和應驗。出埃及記三十章裏有聖膏油,也有肉體;羅馬書八章有那靈,也有肉體。肉體不能得神的喜悅,肉體與神為仇為敵,肉體使人不能遵守神的律法。
實行要點
一、要有靈中的事奉,非禱告不可。『我…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羅一9~10上)。這指明在我們的靈裏事奉神,與禱告祈求是分不開的。若不禱告,就產生不出靈的事奉。人的靈是器皿,神的靈是內容。事奉之先,一定要禱告,裏頭要加油,加靈。傳福音、探望人、作整潔都得先和神接觸,禱告再禱告,直到禱告透了、通了,裏面滿了那靈,而後我們前去服事,就不是自己去。我們要帶著神,帶著膏油,帶著那靈服事。服事前,最少禱告二十分鐘,為此,先得有定時禱告。按我們的經歷,每個人每天都得有兩三次定時到主面前禱告。不要有錯誤的觀念,以為在家裏可以發脾氣、罵人,到聚會中仍舊能高喊:讚美主!這是唱戲、裝假。
二、我們很容易活在肉體裏。比方,兩位弟兄彼此討厭對方,這是肉體;兩位姊妹相親相愛,這也是肉體。青年人只喜歡找青年人,和老年人說話不投機,不願意與老年人為友,不喜歡老年人,這是肉體。老年人看到年輕人,就說,隨他們去罷!這也是肉體。在召會事奉中,肉體是動不得的。肉體就是凡事要照著自己的意願。我們在召會中,或許彼此在外表上沒有爭執,但眾人的膏油不夠,外人來到召會中當然得不著供應。所以,不在靈裏的光景,的確讓召會受虧損。
問題研討
一、試述我們為何需要在靈中事奉神,若沒有靈的事奉,會產生何種結果?
二、請從出埃及記三十章和羅馬書八章解釋,不可將膏油倒在一般人或凡俗的人身上。
三、請說明靈中的事奉與禱告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