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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結晶讀經(十)關於基督的主要豫表和豫言

我們需要看見並經歷在民數記裏關於基督的五個主要豫表:第一,亞倫發芽的杖不是豫表死了的基督,乃是豫表復活的基督,發芽的基督(十七8)。民數記十六章三節的話以及摩西在九至十節的話,表明神子民中間這次背叛的根乃是野心。摩西是神代表的權柄,將這案件交給神這最高的權柄,讓神說話、暴露並審判。可拉和其他人活活的墜落陰間;神對這些與可拉、大坍、亞比蘭一同背叛之二百五十人的審判,表徵人對神一切的事奉,若是照著人的意見、憑人的肉體、並與別人爭競,都要受十字架的審判。十六章裏可拉和他一黨的背叛,是與祭司職分有關,所以亞倫的杖發芽乃是個表白,指明亞倫蒙神悅納,在神所賜的祭司職分上有權柄。一切事奉的原則乃在於發芽的杖。

第二,紅母牛,除污穢之水的主要成分,表徵救贖的基督(十九2,9)。紅色表徵罪之肉體的樣式,為著外在擔負人的罪。母牛沒有殘疾,表徵基督雖然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卻沒有罪的性情。母牛未曾負軛,表徵基督從未被任何人使用。正如紅母牛一樣,基督也是在營外,被釘十字架的。民數記十九章六節說,『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香柏木表徵基督尊貴的人性,牛膝草表徵基督卑微的人性,朱紅色表徵救贖最高的意義。尊高的基督與卑微的基督,在祂的救贖裏,是除污穢之水的組成元素。九節說,『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灰,放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人會眾留著,用以作除污穢的水;這是贖罪祭』:灰表徵基督被減為無有;這灰留作除污穢的水,為著潔淨罪。污穢乃是指死,遍佈在以色列人中間;因此需要除污穢的水。十七節說,『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贖罪祭燒成的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惟有基督救贖的工作,藉著祂尊高而卑微的人性,憑祂的死和祂復活的靈,纔能醫治並潔淨整個局面,除去死的不潔。

第三,二十章八節裏的磐石豫表釘死並復活的基督,從磐石流出的水豫表那靈。基督既已被釘十字架,那靈也既已賜下,基督就不需要再被釘了。我們要從釘十字架的基督接受活水,只需要『拿著杖』,並『吩咐磐石』。在民數記二十章,神沒有動怒,摩西卻動怒,沒有在神聖別的性情上正確代表神;他擊打磐石兩下,沒有遵守神在祂經綸裏的話;因此,他失去了進入美地的權利。在我們所說並所作一切關於神子民的事上,我們的態度必須按照神聖別的性情,我們的行動必須按照祂神聖的經綸。

第四,民數記二十一章四至九節的銅蛇是主耶穌的豫表(約三14~15);祂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被釘十字架,作我們的代替和頂替,使我們能『望』(信入)祂而得永遠的生命。主耶穌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來(羅八3),這樣式就是銅蛇的形狀。當祂在肉體裏,在十字架上被舉起時,古蛇撒但因著祂的死就受了對付。日復一日,我們能享受主,並將祂這贖罪祭的實際應用到我們全人裏面。

第五,庇護城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救贖之神的具體化身,誤犯罪的人可逃入基督裏得庇護(民三五6~7,9~34)。庇護城有六座,約但河兩岸各三座;六這數字表徵犯錯的人;三這數字表徵三一神作犯錯之人的庇護;二這數字表徵立在宇宙中的見證,向宇宙見證並宣告,三一神住在地上人類中間,作他們的庇護城。庇護城不僅為著以色列人,也為著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表徵三一神作犯錯之人的庇護,乃是為著全人類的。

民數記只有二十四章十四至二十五節這段話是豫言;說到主再來時所要發生的事。從雅各而出的星和從以色列興起的杖都是指基督(17)。主出生時顯為明亮的星,祂再來時要顯為明亮的星,在今世祂也要在屬祂的人心裏如同晨星出現。杖是指基督的掌權。民數記裏以色列人的歷史表徵召會的歷史;在這歷史的末了,基督作為星和杖就要顯現;祂要來照耀萬民並治理全地;那時地上一切擾害神子民的情形,都要被除去,神的子民將不再受苦。

民數記結晶讀經(九)點燈

在民數記七章,以色列十二支派奉獻,並神說話之後,神告訴摩西要點燈:『…你放上燈盞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臺前面發光』(八1)。七盞燈表徵七靈,向燈臺前面發光,朝著帳幕的中間照耀;從這裏起,神的百姓能開始對祂有屬靈的事奉。點燈專一的用意乃是為著奉獻、爭戰和行動。神的子民要成為神的軍隊,必須先有光,有了光纔能爭戰、行路並事奉。燈臺的光是根據祭司事奉的強弱。在撒母耳記上,神的燈就要滅了,因為祭司以利軟弱墮落了。除非我們盡祭司的職分來燒香點燈,否則地方召會的光不可能明亮。

民數記七章結束於神在會幕裏說話,八章開始於神繼續的說話,說到點燈,使燈發光。召會中有神的說話時,神子民中間的光纔明亮的照耀;事奉的祭司藉著燈臺的光,就能事奉並行動。不僅如此,七盞燈的光都朝同一方向照亮,表徵各人在基督身體裏的職事雖有不同,但方向一致,他們的職事乃是一個職事。正如保羅、彼得、約翰都各有其職事,但他們的方向都是向著基督;他們的光是從基督照耀出來,也是向著基督照耀;因此,他們的職事乃是一。

出埃及記二十七章記載『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為點燈用,使燈常常點著。在會幕中見證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子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20~21)。點燈的橄欖油來自橄欖樹。橄欖樹表徵基督,搗成的橄欖油表徵基督的靈,藉著基督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過程產生出來。焚燒發光的燈芯是用植物的生命作成;燈芯要燃燒發出光來,就必須被油浸透。燈芯表徵基督拔高的人性,因神聖的油而焚燒,照出神聖的光。燈台在帳幕裏。帳幕作為會幕,就是神與祂的贖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乃是豫表召會的聚會。因此,按豫表,點燈是指正確的聚會方式。在召會聚會中所作的每件事,無論是禱告、唱詩、讚美或申言,都該使燈照耀。燈點在見證前(21節,原文無『櫃』字,)。意即在幔子後約櫃裏的律法前。神子民的聚會大部分是在聖所裏,不是在至聖所裏;然而,我們在聖所裏聚會,乃是期望進入至聖所。燈光使我們能看見基督不同的方面(由聖所裏的各項器物所表徵),也看見通往至聖所,就是進入在神裏面之基督深處的路。

點燈的聖職,是聖別之人(祭司)的事奉,不是平常人的事奉。按照整本聖經,祭司是被神據有、被神充滿、被神浸透、且絕對為神而活的人;不僅如此,祭司必須穿祭司的衣服,這衣服表徵祭司體系所活出的基督。在聖所裏點燈,需要這種人的事奉。聖所裏的光不是天然的光,也不是人造的光,乃是從金燈臺,就是從基督神聖性情而來的光。我們要在召會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就必須有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作燈臺,有神聖的性情作金,有基督拔高的人性作燈芯,且有基督的靈帶著基督所經過之過程的一切步驟作油,我們也必須是聖別的人作祭司,穿著基督的彰顯為祭司的衣服。從晚上到早晨,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在這黑夜的世代,我們需要燈光照耀,直等到天發亮。

金燈臺的七燈就是神寶座前的七靈,就是七盞火燈在神寶座前點著。在宇宙中,神有一行政中心,神的行政中心就是祂的寶座。神從祂的寶座管理並行動,以執行祂永遠的政策。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表明這七盞燈對於神的行政、經綸和行動,有絕對的關係。我們要認識神的行政和經綸,就必須有金燈臺七盞照耀並照明之燈的光。基督是地上君王的元首,憑著寶座前焚燒的七靈來執行祂的使命(啟四)。焚燒之七靈的火焰審判、潔淨並煉淨召會,以產生金燈臺。七盞火燈不僅焚燒並照耀,也推動我們起來採取行動,以完成神的經綸。

民數記結晶讀經(八)神從榮耀的基路伯中間說話

主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同伴說話一般(出三三11,民十二7~8)。神與摩西是同伴、夥伴、同夥,同有一個事業,並在一個大企業中有共同的權益。因為摩西與神是親密的,他是一個懂得神心的人,是合乎神心、並能摸著神心的人;因此,他有神的同在,到了完滿的地步。

在出埃及二十四章十五至十八節,摩西是在至聖所裏,那裏有看得見的榮光。在何烈山,至少有三班人在不同的距離。大部分的以色列人在山腳下遠遠的站立,盡都戰抖。亞倫、拿答、亞比戶、以及七十位長老在山上,遠遠的敬拜並觀看。摩西在山頂上,在神的榮耀下被神灌注,並領受那作神在地上居所之帳幕的異象。這三個地點-相當於帳幕的三部分(外院子、聖所和至聖所)-說明神子民當中與神的交通,有不同的程度。在出埃及二十四章,摩西在山頂上、在神的榮耀之下,領受從神來的誡命,其原則與民數記七章八十九節裏,摩西在會幕裏與神說話的原則一樣。

摩西進會幕與神說話時,聽見從見證櫃的遮罪蓋以上、二基路伯中間,有向他說話的聲音(民七89,出二五17~22)。遮罪蓋表徵基督作神在恩典中與祂的贖民相會,對他們說話的地方。遮罪蓋上的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稱為『榮耀的基路伯』;因此,遮罪蓋上的基路伯指明基督彰顯神的榮耀。耶和華以色列的牧者,坐在二基路伯之間,從那裏發出光來(詩八十1)。

神從見證的櫃遮罪蓋上二基路伯中間,與摩西相會,並與他說話。神在遮罪蓋上二基路伯中間與祂的子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表徵神在成就平息的基督裏,並在那作祂見證、成就平息的基督所彰顯的榮耀中,與我們相會,向我們說話。神從基路伯中間向祂的子民說話,意思就是神在祂的榮耀中向我們說話。神在其中與我們相會並對我們說話的榮耀,乃是基督的照耀。平息處,遮罪蓋,連同基路伯,一點不差就是我們親愛的主耶穌自己。遮罪蓋連同灑在蓋上祭牲的血,描繪在人性裏救贖的基督(連同祂法理的救贖),以及在神性裏照耀的基督(連同祂生機的拯救),是墮落的罪人能與公義、聖別、榮耀的神相會,並聽祂說話的地方。

在至聖所裏約櫃上的遮罪蓋,等於希伯來書四章十六節裏的施恩寶座。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今天至聖所是在主耶穌所在的天上,但即使我們仍在地上,我們也能進入至聖所:祕訣就是我們的靈;這位在天上的基督,也在我們的靈裏。祂是那天梯,將我們的靈聯於天,也將天帶到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我們一轉到靈裏,就進入至聖所,在那裏與施恩寶座上的神相會,從諸天之上升天的基督受憐憫,得恩典。

施恩的寶座,就是神的寶座。對全宇宙是掌權的寶座,但對我們信徒,這是施恩的寶座,是神與我們相會,與我們說話的地方。施恩的寶座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每當我們轉向靈而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我們就呼應基督天上的職事。

當我們在至聖所裏施恩的寶座前,我們就觀看主的榮光,而漸漸變化成為復活並得榮之基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因為我們在耶穌基督的面上,看見了神的榮耀。在新天新地裏,整座新耶路撒冷城就是至聖所,滿了神的榮耀,就是在羔羊這燈裏照耀的光,而我們要享受神和羔羊的寶座連同生命水的河,事奉祂,得見祂的面,活在祂的照耀下,並且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民數記結晶讀經(七)三一神永遠的福分

全宇宙中惟一的福分就是三一神,而這福分臨到我們,乃是藉著這位神聖者在祂神聖的三一(父、子、聖靈)裏,分賜到我們裏面。以弗所書一章記載,三一神如何在祂神聖的三一裏,祝福祂所揀選、救贖並變化的人,產生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就是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祂在父裏(3~6)、在子裏(7~12)、並在靈裏(13~14),祝福我們。至終,因這神聖三一的流,作了神選民的福分,就有一個結果,這蒙福之流的結果乃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作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22~23)。新耶路撒冷是整本聖經記載的終極完成,乃是神在祂神聖的三一(父、子、靈)裏,與祂所揀選、救贖、重生、變化並榮化的人調和,作他們永遠的福分;這樣的福分乃是民數記六章裏神對以色列人祝福的終極應驗(啟二一12,14,二二1~2)。

在民數記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我們看見藉著祭司祝福的表樣;這祝福既不是舊約的福分,也不是新約的福分,乃是三一神永遠的福分,就是三一神在祂神聖的三一裏,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可視為與父有關。父在祂的愛裏,各面各方的賜福給我們(參弗一3),又在祂的能力裏,各面各方的保護我們(參約十七11,15)。『願耶和華使祂的面光照你,賜恩給你』可視為與子有關。在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八節,『清晨的日光』就是在神聖三一裏的子;這含示神成為肉體,是以光照的方式將祂自己顯示給我們。民數記六章二十五節的『面』字表徵同在;子基督的面光照我們,祂就是那看不見之神看得見的同在。神的成為肉體就是祂同在的光照,隨著這光照有恩典;這恩典就是主耶穌基督的恩,實際上就是基督自己(林後十三14)。『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可視為與聖靈有關。面指一個人的同在,臉指那人的表情。耶穌來,是作神的面;聖靈來,是作神的臉;我們若叫祂憂愁,祂的臉會拉下來(弗四30),但我們若順從祂,祂就會滿意我們,並會向我們仰臉,向我們確認、保證、擔保、應許,並賜給我們一切。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這裏的祝福實際上是與民數記六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的祝福一樣。一面,祝福別人就是將人帶到神面前;另一面,祝福乃是將神作為愛、恩典和交通,帶到人裏面,使他們享受三一神。愛、恩典和交通乃是神作我們享受的三個階段-愛是裏面的,恩典是愛得了彰顯,交通是恩典傳輸到我們裏面。神的愛是源頭,因為神是元始;主的恩是神愛的流道,因為主是神的顯出;靈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著神愛的分賜,給我們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靈,連同祂們神聖的美德。

聖言裏神聖三一的神聖啟示,不是為著神學上的研究,乃是為著叫我們領會,神在祂奧祕而奇妙的神聖三一裏,如何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我們這些蒙祂揀選、救贖的人,能像使徒對哥林多信徒的祝福所指明的,有分於、經歷、享受並得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從今時直到永遠。我們必須天天享受經過過程並內裏循環的三一神,且蒙祂賜福,好使我們將祂這宇宙獨一的福分分賜到別人裏面,以完成神心頭的願望-得著耶穌的見證,就是耶穌團體的彰顯(林後十三14,加三14,創十二2,腓一25,啟一2,9~12)。

民數記結晶讀經(六)民數記中所啟示的神聖三一

三一神主要的是指神自己這神聖的人位;神聖的三一主要的是指神是三一的,這是神格主要的屬性。整體說來,聖經是由神聖的三一構成的。聖經包含許多明確的教訓,然而,聖經沒有任何直接論及神聖三一的教訓或道理。反之,聖經從始至終,只在許多神聖、屬靈事實的描述中指明神聖的三一。聖經沒有關於神聖三一的道理,這強烈的指明,神聖的三一是為使神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有分於、經歷、並享受祂。這在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和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完全得著證明。按照整本聖經的啟示,神聖的三一乃是為著神的分賜。神的願望和祂強烈的心意,乃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沒有神聖的三一,神就無法完成祂神聖的分賜。

由於我們裏面的爭戰,我們需要學習與神聖的三一合作。神聖的三一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模型。在神聖的三一中間,沒有爭戰。父樂於高舉子,子願意服從父,靈也願意為子作見證。我們這人的三部分,需要與內住的神聖三一合作。至終,我們的全人-靈、魂、體-要榮耀神聖的三一。我們與內住的神聖三一合作,會帶進祂的得榮、祂的彰顯、和祂的顯明。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我們與神聖三一調和的生活。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裏,神用神聖的生命、十字架、那靈與話使我們與神聖的三一調和。

表面看來,民數記這卷書是記載神子民的數點,以及他們在曠野的行程。事實上,這記載是以神聖的三一作結構。在民數記一章我們看見三一神成為肉體。我們若要在民數記一章看見三一神成為肉體,就需要來看帳幕同約櫃的事。在帳幕同約櫃這幅圖畫裏,我們看見三一神成為肉體來作人,生活在人中間。從帳幕同約櫃這幅圖畫,我們看見神不再僅僅在諸天之上;神也在地上,在一個是神具體化身的人-耶穌基督-裏。基督,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已經擴大成為神所居住並我們所進入的居所。神得著一個居所,我們也得著一個地方,在此我們能進入神裏面,與神相會,並與神調和。

民數記的記載,其內在的實際乃是神聖的三一。神聖的三一啟示於拿細耳人的分別(民六13~16)。神聖的三一與拿細耳人被分別出來有關,由祭物-燔祭、贖罪祭、平安祭和素祭-所指明。拿細耳人要被領到會幕門口。作為會幕的基督是我們享受神聖三一的立場和範圍。『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13),這個神聖稱謂指明神與人的關係,也指明三一。拿細耳人被分別出來,好叫他在豫表裏有分於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

神聖的三一啟示於帳幕和祭物的功用(七1,11~17)。帳幕和壇,開始發揮功用,完全牽連著神聖的三一。帳幕和壇發揮功用,開始於民數記七章為壇行奉獻之禮所獻的供物。這奉獻之禮是為著帳幕連同其一切的物件,並為著壇連同其一切的器具,使其藉著神聖三一的分賜發揮功用(1),好叫神的贖民可以享受神聖三一的豐富。

神聖的三一啟示於遮蓋帳幕的雲和火(九15~18,21)。雲彩和火遮蓋帳幕,指明神聖的三一是為著神子民的停留或前行,使他們能隨時且一路享受神聖三一的豐富。他們或停留或前行,神總是作為神聖的三一與他們同在。

神聖的三一啟示於被擊打的磐石(二十6~8)。磐石豫表釘十字架的基督,隨著神的子民,水豫表生命的靈。民數記二十章裏被擊打的磐石給我們看見,神聖的三一在神子民的行程裏隨行,解他們的乾渴,使他們享受神聖生命的豐富。

民數記結晶讀經(五)神渴望祂所有的子民都是今日的拿細耳人

人類中間獨一的拿細耳人是主耶穌;拿細耳人豫表基督在祂的人性裏絕對為神活著。主耶穌在祂的人性生活裏,一生一世都喫奶油(最豐富的恩典)與蜂蜜(最甘甜的愛);這使祂能拒絕惡的,揀選父旨意中的善(賽七14~15)。一個人能揀選父的旨意,原因乃是享受基督作最豐富的恩典與最甘甜的愛。

神渴望祂所有的子民都是拿細耳人(民六1~2);作拿細耳人就是絕對且徹底的成為聖別,分別出來歸給神,只為著神的滿足-耶穌的見證。拿細耳人第一個原則是,禁絕酒和任何與其來源有關的東西,表徵禁絕各種屬地的享受和娛樂(3~4)。我們必須天天享受基督作新酒,好使我們能作奠祭被澆奠給神,使神滿足(17)。

第二個原則是不可剃頭,表徵不可棄絕主的主權,乃要絕對服從,也要服從神所設立的一切代表權柄(民六5)。基督是召會身體的頭;祂也應該在萬有中居首位(西一17~18)。召會生活中,還要『持定元首;本於祂,全身…就以神的增長而長大』(二19)。充滿基督,就是充滿服從,有服從的靈。我們若在主的作頭之下,乃是極大的祝福。

第三個原則是不因血親的死受玷污,而一直分別為聖歸神,表徵拿細耳人勝過天然的情感(民六7)。神要我們以祂作我們的愛來愛人。保羅與巴拿巴之間的難處,是由天然生命連同天然的關係引起的。我們需要脫離天然的人、天然熱心、天然情感、天然力量、或天然能力的一切,好使我們憑靈活著,憑靈而行,並憑那靈事奉,在靈裏作一切事。

第四個原則是不可挨近死人,或因身旁有人忽然死了而受玷污,表徵拿細耳人是分別出來,脫離死亡的(6~9)。在神眼中最可恨的是死。在召會生活裏,要脫離野蠻的死、溫和的死和狡猾的死。我們必須將心思置於靈,注意靈,顧到靈,並且運用靈禱告(羅八6),被賜生命的靈所充滿,就能滿了『抗死劑』。另外,我們若因某種意料之外的死受了玷污,就需要將自己重新奉獻而有新的開始。

聖經裏有兩個拿細耳人-撒母耳和參孫-的對比。撒母耳是忠信之拿細耳人的積極榜樣。首先,哈拿的禱告回應並說出神的心願,是人與神行動的合作,產生了一個絕對為著成全神願望的拿細耳人。撒母耳是一個與神是一的人;他盡職作為代理的神,代表天上的神在地上治理祂的百姓。他是新的祭司和申言者,藉著神聖的啟示轉移時代,帶進君王職分。撒母耳作拿細耳人供職,就是自願者,絕對奉獻給神;他還是尊重神、討神喜悅的祭司;是申言者供職;也作士師,在君王職分的實際裏;他還是禱告的人,為神的選民禱告,叫神的旨意得以成就。

撒母耳是合乎神心的人-神的心複製在他裏面,他是純潔單一的。他行事、生活、工作,全人和所是都是照著神。另外,神的心思就是撒母耳的考量,他完全不為自己尋求甚麼,也從不想為自己得利,他的生活和工作乃是為著完成神心中的事。再者,我們看見撒母耳無心為他的子孫建立國度,神就很容易把國度帶進來。最後,我們看見撒母耳在特別的環境中為神站住,顧到神的權益。因此,撒母耳與摩西並列(耶十五1)。

參孫是拿細耳人的消極例證(士十三3~5)。雖然,他的出身是耶和華使者的顯現所引進,他在母腹中,就被聖別為拿細耳人。他長大時,也按著神的定命作了一個潔淨、純潔的人,得著了神的靈。但是,參孫卻不在生命之靈裏行動,不接觸神並放縱肉體的情慾,至終,耶和華離開他,結局悲慘。

由以上兩個例證我們看見,拿細耳人無需神靈的激動;反之,拿細耳人需要有一顆心,作神心的返照。